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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天外飞香隐重华-第9部分

小说: 天外飞香隐重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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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而不答,端起他放在桌子上的酒杯。
  李寻欢的眼睛亮了起来:“为什么是酒?”
  “只因酒为媒。”我笑道:“诗为酒友,酒为色媒。”;
  李寻欢哈哈大笑:“我既未吟诗,又未思色,这酒如何做媒?”
  “诗咏的是情,色容的是情。李探花喝酒也应该是为情吧?——酒,为情化痴。”
  “化痴,化解情痴;寻欢,酒中寻欢。”~
  李寻欢的眼眸再次闪亮如辰,干笑两声,又道:“我又要问了。寻何欢?”
  “不错,寻合欢。合乐之欢,团圆之欢。”我微笑道,“探花爷穷尽一生寻的不正是‘合乐团圆近咫尺’?用酒来醉的不正是‘却苦相思在天涯’?”?
  李寻欢怔愕许久,他的面色有些僵硬。不过他的脸上仍保持着淡淡的笑,不可琢磨的笑。W
  “生死关好过,情关难闯。李探花这一生莫不是栽在这‘情’字上。只要是走过江湖的人,谁人没听闻过小李探花与林诗音的故事?”x
  李寻欢的脸彻底沉下来,他又开始咳嗽,这次却是面白如纸。许久,待气息稍微平复,他眼神闪过一丝无奈和痛苦,低言:“她现在是龙夫人。”
  “抱歉了,是晚辈失言,不知前辈可曾想过,女子不似男人,终其一生也只能对一个男人动真心。前辈和诗音前辈两相情愿,却为着所谓的手足之情而将她让出,却让晚辈不能苟同。”歇了一口气,我又继续说道,“晚辈不由心里在想,林诗因到底是你李寻欢的什么人,你凭什么可以把她当货物一样的转来让去?难道真的就是兄弟是手足,女人是衣服么?一个连自己的女人都无法尊重的人,我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会爱别人,所以你在总是伤害着自己,也总是伤害着周围的人。”当初看电视和小说的时候,对于李寻欢居然把林诗音放弃,而让她和龙啸云成婚这一段简直是不可想象,真的爱一个人会这么轻易的放手吗?最起码自己是不会的。
  “好一颗玲珑心思。好一只剔透慧眼。我现在有点难以判别今夜遇到你到底是不是好事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被人看透的。也许……是没有一个人。”李寻欢沉默了一会儿又开始喝酒,不过他喝的不多,因为他的嘴巴还忙着说话,“你只是你外人的看法,我不能说你说的不对,只是,你还是年轻……”忽然间击股大笑起来,胸脯起伏剧烈,越笑越厉害,不禁引来一阵急咳。
  本来我对他是有诸多的不满的,可是看着他这个样子又有些不忍心,急忙伸手抚他的背脊。咳嗽稍做停歇,李寻欢摆摆手道:“不碍事。老毛病了不打紧。”
  “你在惩罚自己吗?”忍不住还是问了出来。
  “惩罚?你为什么会这么想?你看那里。”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能够看到的是一点若隐若现的灯光。
  灯光?有些不解的回头看,他显然已经陷入沉思,只好耸耸肩膀不说话,好奇的打量着那个灯光,想着是何种绝色佳人能获得两个出众的人物的心。
  “是诗音前辈吗?”
  李寻欢似从回忆中清醒过来,仰头又灌了一杯,没有说话。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对不对,老大爷?”不想打扰李寻欢的思路,我笑着问一旁的老头。
  “姑娘,我老头子不识字,听不懂你的话,不过我可以告诉二位将有一个天大的巧事会在今夜发生。”老头脸上仍是不变的献媚笑容,嘴里仍是不变的讨好嗓音。只是他的眼神突然变了,变得锐利,阴狠,仿佛那对小小的三角眼里可能随时钻出一条毒蛇来。“你们,将同年同月同日同时死在同一个人手里。”(
  我和李寻欢的脸色同时变了,几乎同一时刻去看桌上的杯壶。
  “你在我的水还有李探花的酒里下了毒?”我冷森的说道。
  “不错,老头子我是下了毒。而且还是无色无味你们绝对尝不出来的毒。”老头笑得很得意,全身却紧绷着随时做好防御的准备。
  李寻欢要冷静许多,只听他缓缓道:“我们可不记得有得罪老人家你,相反我们应该有打赏你很多银两才对。就不知你是为了什么要杀我们?”
  老头冷笑:“这个世界上杀人的原因也许有很多,最多的却是为了名利。等到明天江湖上传开小李飞刀死在我‘逍遥散人’的手里时,我的身价自然将不可同日而语。”
  “飞刀的名利害人吧!”李寻欢对我无奈地苦笑了下,再向老头抱拳道:“原来是隐匿江湖数十年的‘逍遥散人’,李寻欢有眼不识泰山,真是失敬失敬。”
  ÷;老头怒道:“李寻欢,少来这一套。”Y
  “哟,不领情。”李寻欢苦笑着摇头,又去看身边的我,“怎么办?”|
  “凉拌啊!探花爷,我又受到您老的牵连了,您老可一定要保住我的安全啊!可怜我一朵花还没有完全开放就要凋零在这个黑夜里了。”我声泪俱下,演的十分的真实,至于我帷帽下是否真的有眼泪就没有人知道了。
  看着老头额头上浅浅的冒出了冷汗,大概是我耍宝的样子和李寻欢一派悠闲的姿态,让他隐隐有一种极度不祥的预兆。
  但他并没有退缩,看来是他对于自己太过于有信心了,确定我们两个人喝了下去,就一定难逃一死。想想这个人好像就是以毒药和迷药而出名的,他有所自恃也可以谅解。
  “老人家为什么还不出手?难道还有帮手相助不成?”李寻欢手又去执那桌上的杯,仿佛是习惯地,杯中那有毒的酒又被他倒进了嘴里。每一个动作都是缓慢的,每做一个动作他都始终笑着:“我这里好心奉劝一句。得罪我不要紧,但是,千万记着不要得罪她。你可知道女子是很难惹的!”
  “你,你们不可能没事的,不可能啊!”眼看着毒发的时间早已经过去了,可是面前的我们两个人根本没有任何的反应,一向以自己的毒药而自恃的‘逍遥散人’神经终于崩溃了,只是在不停的呢喃着。
  “这么快就受不了打击了?我还以为有多么的难对付。”我叹了一口气,失望啊!本以为会多玩一会儿的。
  “小姑娘,不要多叹气,叹气多了会老。”李寻欢笑道。
  “无聊啊!不过天快亮了,我也该走了,你呢?想在暗处默默守着就默默守着,想通了要把她抢回来我也不反对,呐!我走了,有缘再见吧!”
  天边的一粒星子升了起来,我觉得这个晚上还是蛮值得的,见到了慕名已久的人物,虽然这个和书上的有一点点的差距。
  “小姑娘,留个名字啊!”耳边飘来了他的声音。
  “冷嫣然!”没有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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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部 第十四章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人们总是喜欢用‘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来宽慰自己认定的心情,但却不知,在亲眼见到的事情中又有多少只是表面的虚幻,对或者是不对,单凭借着个人的五官而下定论,确实也武断了一些。正如我认为李寻欢离开了林诗音是他一生最大的错误,也造成了三个人半生的痛苦,可谁又真正能保证林诗音嫁了李寻欢可以得到她梦寐以求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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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感慨着自己似乎有些多愁善感,边叹息着怎么自己这么快又饿了,可惜这次没有人付账了,仗着自己讨喜的笑容骗得老板打八折,拿着他额外奉送的小点心,我心满意足的走在清晨的大街之上,并附带打了一个小小的饱嗝。
  心里正盘算着要到下一步要到哪里去,忽然听到旁边暗巷传来声响,不由有些好奇的随着声音来源走去。
  “打死他!” 
  “打死你,你这个妖怪!”
  “打死妖怪!打死他。”
  妖怪?我有些好奇了,这个世上怎么还有这个称呼,不过走近了才看到是几个十多岁的少年纷纷用脚踹著不断缩在角落的身躯,还有人拿著石块丢他,隐约可以听到孩童的低低的哭泣声,原本以为只是小孩子的打架,不想理会,可是看他们有打得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只得上去阻止。
  “你们在干什么?” 
  还是孩子,听到我的声音,起身一哄而散了,不过临跑的时候那个为首的少年还回头呵斥 :“你这妖怪算你好狗命,下次再让我们遇上你小心点。”还不忘踹一脚。 
  奇怪的看了一眼这些少年为什么要叫地上的孩子‘妖怪’,一边走上前去,一直瑟缩颤抖的孩子映入了眼帘,男孩脸埋入膝里,口里不停的念著“我不是妖怪……不是妖怪…”,身边掉落着一个很大的斗笠和一根不知道用途的布条。
  上前拾起掉落的东西,吹了吹上面的灰尘,递给他,“没事了,他们都走了,你还好吧!” 
  男孩抬起脸看着我,稚气可爱的圆脸布满泪水,我一愣,这才知道那些少年为什么要叫他妖怪了。三只眼?没想到这小孩的额面上有一只眼睛,不过好像在中国古代神话中也有一个三只眼的出名人物。 
  见到我脸上的讶异,他将我手上的布条跟斗笠抢来,把布条绑在额上在戴上斗笠,用脏污的小手擦著泪水。 
  “对不起。”看着男孩受伤的表情,我知道男孩认为我把他当怪物一样看待,他的表情就好像倾城,在最初我们知晓了倾城遭遇后,她也是这样一副受伤怕被人以异样眼光看待自已,那种同样害怕被伤害的眼神让我忍不住想安慰他……
  伸手朝男孩过去,男孩以为我要对自己动粗,恐惧的往墙角里缩,我失笑,很像坏人啊!一把拉起他,轻拍他身上的灰尘,“我没有打算要对你怎么样,放心。”
  我拿出手帕轻揉擦去他手臂上的灰尘,满意的上下打量,“好了,这样子看起来就顺眼多了。”
  “姐姐,你是好人……”男孩诺诺的说出了一句话。 
  好人?我一笑,“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叶小鱼,公子叫我小鱼儿。”看着我,男孩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咳咳,小鱼儿!小鱼儿,嗯,是个不错的名字”。我先是咳嗽了两声,然后在嘴里重复了几遍,心里则在想换个姓不就成了某位作家的名篇了。
  “你,你不要紧吧!”男孩一脸关切的看着咳个不停的我,他可不希望自己的救命恩人就这么的呛死,而且这个人也很怪,不似一般人看着自己长三只眼而视为妖怪,却在听到自己的名字之后好像是被吓着了。
  “咳咳,我没事,没事,叶小鱼,不顺口,我也叫你小鱼儿好了。我问你个问题好不好?”没准还真能来个新版的绝代,反正自己连李寻欢都见到了,再多见几个人也不会很惊讶了。
  “嗯,你问吧!”
  “你有没有个双胞胎的哥哥,或者是弟弟,要不就是在梦中遇上过和你一样的人,心灵相通的那种。”
  “双胞胎哥哥?心灵相通的人?没有啊!爹娘就生了我一个。”叶小鱼一脸的迷茫。
  “没什么意思,我就是想问问看。” 我叹了一口气,果然可遇其一不可遇其二啊!
  “你家在哪,我顺便送你回去。”如果我离开了,这孩子如果又遇到那三个人,那之前不就白帮一场。
  “我现在和公子在一起住,他病了,我来集市上帮他买点好吃的东西,可是,被那些孩子看到我的眼睛,他们就打我。”叶小鱼很是难过的说。
  “别伤心,我告诉你哦!在我们家乡的传说中,有一个很厉害的人物,他也长着三只眼睛,可是,他很受人们的崇拜的。有三只眼并不是你的缺点,而是上天给你的一种异能,他们现在会欺负你,是因为他们妒忌,等到你闯出了名声,高高在上的时候,他们就不会叫你妖怪了,而是要称呼你位神仙了。所以啊,你以后一定要闯出一番的大事业来。”我不知道这个样子开导小孩子算不算误人子弟,不过这也是我真心的想法,人们总是喜欢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妒忌和自己差不多或者是比自己稍微强一点的人,尤其是在这个等级比较分明的时代,只要你高高在上,人们只有服从的份,哪还敢有任何的异议。
  不过,听了我的话之后,叶小鱼的眼睛明显亮了起来。
  “好了,不想这个了,咱们快走吧!我送你回去。”
  “等一下,还有芦芦。”叶小鱼抹了一把眼泪。
  “芦芦?”我疑惑的重复了一遍。
  “嗯!”叶小鱼吹了一声口哨,汪汪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忽然窜出来一只大黑犬。
  “你干吗不让你的狗去咬他们?”我一愣,这只狗虽然看起来很瘦,可是还是很凶的,尤其是盯着我的那个眼神,让我明明知道自己有一身的武功,还是有些腿软,更何况是那些半大的孩子。
  “因为——”叶小鱼的话断在了半截,脸唰的一声红了。
  “好可爱的小孩子,脸红了,好想捏一把。”我心里这么想着,可是外表看起来还是一副乖乖聆听的样子。
  “实在是,实在是——”叶小鱼的脸更红了,可是有不想对这个让他很有亲切感的姐姐失望,犹豫到几乎让我都失去追问的欲望后,才红的脸低低的声音说:“因为芦芦的胆子很小,它,它根本不敢上来。”
  “咳咳!小鱼儿,你不是在和我开玩笑吧!”我再次剧烈的呛咳了起来,今天不会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吧!一边想着,一边叹着,走眼了,实在是走眼了,无语问苍天,为什么这么大,看起来绝对凶猛的动物是个胆小鬼,“不会吧!这么凶的狗会是个胆小鬼,不会是瞎说的吧!”怀疑的看了叶小鱼一眼,我决定去试试这芦芦是不是真的如他所说胆子很小。
  事实证明了孔夫子曾经感叹过了一句话,“有人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而有的时候眼见也不一定为实”这句话的真理性,因为不是亲身体验,任别人说的天花乱坠,把我打死又活过来,我也不能相信看起来这么凶猛的一条狗会被我吓得满巷子乱跑,而发出的呜呜的声音又像是已经在案板上鱼肉,任由我宰割一样。
  “小鱼儿呐,我是长的很凶,还是丑的不能见人?”我郁闷的看着哀哀叫唤的芦芦。
  “不是啊!姐姐身上有一种很,很,”想了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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