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弃女之至尊魔瞳-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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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曦这孩子不简单。”有一天圣白莲这样说,“她这样强大的记忆能力我还是第一次见。”
旁边的哥顿利亚和贝赫罗特也深以为然,只要是教过龙曦一遍的东西,她都不会再忘。
大家都知道,人类的记忆力是有遗忘规律的,为了加深记忆才需要一遍又一遍地复习、重复。君不见我大天朝多少学子苦背毛概文史哲!
可是龙曦这妖孽般的记忆力,彻底颠覆了这些规律。
尤其根据圣白莲的观察,龙曦似乎保留着从出生到现在所有的记忆。别说是人类,就算是他们神兽也没有刚出生时候的记忆啊。
“问题应该就出在她的眼睛上。”这个观点得到了一致认可。
于是圣白莲专门去了一趟位于西特帝国王都的王立中央图书馆。像圣白莲这个级别的神兽,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一堆人巴结。哪怕她把帝国的皇帝给一脚踹到井里去,那皇帝也得自己爬回来请圣白莲再赏他一脚。
功夫不负有心人,圣白莲这一趟没有白去,还真被她找到了龙曦那双金色眸子的奥秘。
“竟然是无限记忆!”哥顿利亚连连感叹,“这种魔法居然还有流传。”
无限记忆,这种魔法不仅可以清晰地记下重要的人和事,只要是使用者经历过的,不管是多么微不足道多么无聊的部分,哪怕是偶然踩到的石头上的花纹都可以记得一清二楚。
一个经常动脑、勤于思考的人,其使用的脑细胞仅为大脑细胞的1%,一般人可以记忆5亿本书,因此完全不需要担心因为信息量过多而导致压迫大脑的现象出现。
虽然龙曦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莫名其妙地成为了这种魔法的使用者,不过这样妖孽的能力不好好利用一下也太浪费了。
怀着这样的想法,凭借圣白莲的特权,龙曦轻轻松松把整个王立图书馆里的典藏全装进了自己的脑袋。
另一方面,她对于两种太古魔法的掌握也更加纯熟精深了。
弑龙魔法自古以来便是由龙亲自传授的魔法,而在龙族内战时,掌握这种魔法的人类在龙的帮助下杀死另一部分龙,因此得名弑龙魔法。
学习这种魔法之前,龙会用自身的血液帮助使用者提高身体强度和身体素质,经过血液洗礼的人类会在一定程度上拥有龙族的特性,如夜视、灵敏的嗅觉和听觉等,通常状态下A级及以下魔法无法伤害他们。
使用者还可以通过秘传龙语进入龙化状态,这时他们的身体可以抵挡S级及以下魔法。
不同龙种的弑龙魔法各有不同特点,攻击力强大,最普通的攻击也在A级之上,多为S级。
而涅槃魔法,是即使在太古时期也极少有人掌握的魔法,最普通的攻击也在S级以上的超高难度攻击型魔法。
这种魔法由贝努鸟一族传授给人类,因为贝努鸟诞生于火,因此涅槃魔法的使用者不畏惧除了纯血统黄金龙龙炎之外的任何火焰,甚至能够通过吞食火焰来补充、恢复自身魔力。
不仅如此,使用者还可以获得接近涅槃重生的体质和能力,重伤濒死下会无意识发动。
换言之,继承了这两种魔法的龙曦本身,已经成为了前所未有过的大杀器。
很久之后的龙曦回想起在不归森林的生活,笑着说这是她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之一。
然而花开花落,即便是再灿烂的星光终有一天也会消失。
分别的日子,总是突如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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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收藏的亲~
因为今天修了一下前面的章节,前面就多出了一章。巴特按照之前发布章节的剧情进展,还是要继续下去,于是就变成第五章了~
前面的内容也有更改哦~
第六章、不辞而别!离开不归森林
山中不知岁月,一晃六年过去了。
这六年中,龙曦除了学习魔法,时不时跟着圣白莲学一学炼药,或者是修习武技--按照贝赫罗特的说法,在太古时代,如果不会武技,只能算是三流的魔法使。
其余时间,龙曦最喜欢的消遣就是满森林地追着什么独角兽、天马、雪峰冰魄狐、紫电飞霜狼等一众圣域级的魔兽到处乱跑,今天去树人族的领地坑点奇珍,明天去花仙族的园子拔几棵异草,偶尔去那九头蛇的领地上打打秋风,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
她身后有三大神兽给撑腰,别的魔兽哪里敢惹她,简直都快成为不归森林的一霸了。
这一天,龙曦照常去九头蛇的领地上打秋风,等她满载而归,回到居住的小木屋后却发现屋子里空无一人。
掐指头算了算,今儿个既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爹和师父能上哪去呢?
她把战利品拖进屋子,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刚要抓起茶壶倒杯水喝,却发现桌子上有两个被魔法阵封印的小盒子。
龙曦心里“咯噔”一下,突然涌起了一股不好的预感。
她先抓起左边浮着金色魔法阵的盒子,很显然这是哥顿利亚留下的。
龙曦按照她所学到的那样,手指围着封印魔法阵画了一个圈,用龙语念了一句“解除”,魔法阵应声消散。
她打开盒子,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封信。
信是哥顿利亚留下的,上面说千年一度的龙王大选到了,他身为王族的一员必须要回去参加这次龙族的盛会。信上还说他给龙曦留下了一只空间手镯和一件武器。
把信放到一边,龙曦在盒子里发现了一只纯金打造的、上面刻着层层叠叠龙族文字的手镯和一枚几近透明、能看到内部燃烧着火焰的十字形钥匙。
这枚钥匙龙曦还记得,这是她去年攀爬雪顶时得到的一块如同琉璃般、内部却燃烧着火焰的矿石。
当时哥顿利亚见到这块矿石后很高兴,说是要用它给龙曦打造一条长枪。
想到这里,龙曦拿起钥匙,尝试着注入魔力,一阵耀眼的金色火焰闪过,那枚钥匙瞬间变成了一条长枪。
看着手中的长枪,龙曦一咬舌尖,把一滴混合着金色的血液滴在长枪上--这是太古时代魔导士用来和武器建立灵魂联系时常用的方法。
把长枪重新变回钥匙,龙曦把钥匙挂在了脖子上。随后对着手镯也滴了一滴精血,把精神力透入手镯中查看。
饶是龙曦这么多年在不归森林“打家劫舍”,见过的好东西也不少,却还是被手镯里的东西吓了一跳。
里面满满的一地都是金币,没错,连银币都没有,珠宝玉石金砖更是堆积如山。还有杂乱无章摞在一起的魔法卷轴,一箱一箱摞在一起的各种魔法药剂--估计是圣白莲的手笔。
就这样,手镯里的空间还足足能装十个入云城进去。
“师父该不会把他的全部身家都放进来了吧……”龙曦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金币,受到龙血洗礼的影响,她也十分喜爱这些闪闪发光的贵重物品。
好不容易从金光闪闪的世界中清醒过来,龙曦又打开了贝赫罗特留给她的盒子。
里面也有一封信,内容跟哥顿利亚留下的大同小异,大体上是说他要回到生命与死亡神殿接受一族传承,给龙曦留下了几件东西云云。
贝赫罗特留下的是一件黑色的披风,手感极为细腻,颜色乍一看上去是黑色的,实则却是如同混沌般的颜色,跟贝赫罗特自己的那件一模一样。在龙曦的印象中,连哥顿利亚都不能给那件披风留下一星半点的伤痕。
龙曦下意识地摸了摸发尾一条黑色的缎带,这条缎带是贝赫罗特送给她的一件生日礼物,跟这件披风的材质是相同的。
“奇怪,这种感觉,这种味道……”龙曦拿着披风翻来覆去地瞧看,身为弑龙魔法的使用者,她的嗅觉十分灵敏,这件披风的味道……
忽然,一本书的内容跳出了她的脑海。
“贝努鸟一族的羽毛质地细腻,颜色如同混沌,防御力极强……天,这是我爹他老人家自己的羽毛制成的?!哦不,我无法想象一只没有羽毛的鸟是什么样子,希望这些羽毛能很快长出来……”
龙曦一遍碎碎念着,祈祷贝赫罗特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被生命与死亡之神责罚--据说这位生命与死亡之神是贝努鸟一族的族长--一边紧紧攥住手中的披风,似乎怕它突然飞走。
虽然龙曦不知道师父与老爹为何要采用不告而别的方式离去,但她敏锐地察觉到两人的同时离去似乎有什么深层联系。
也是时候离开不归森林了,龙曦深吸一口气,迅速行动起来,把这些年打秋风扫荡回来的东西全都丢进手镯里。
她深知,之前有爹和师父罩着她,她把不归森林里的地头蛇都得罪了个遍。要是爹和师父离开的消息传出去,恐怕第一个上门来算账的就是那人形状态下还保留着九个脑袋的九头蛇。
可是,该死的,这里到处都充满着回忆,怎么能不让她触景生情?
门口树下种着的一排哑果,让龙曦想起吃了哑果后只能冲着圣白莲比比划划来表达怒气的哥顿利亚;
屋后的烧烤架子,让龙曦想起师父跟老爹因为争夺一只烤鸡大打出手,结果她趁他们不备把烤鸡吃掉,两个人发现后哭笑不得的样子;
屋前的湖泊周围种了一排比龙曦还高的竹子,这是六岁的龙曦不小心掉进湖里差点淹死,为了防止她再掉下去圣白莲种的;
屋顶残留着的烧焦的痕迹,是龙曦实验魔法时造成的,这次爆炸把哥顿利亚最喜欢的一件袍子给烧了,因此龙曦被惩罚去点燃雪顶,顺便还要打点野味回来;
院子里的一个大坑,是龙曦恶作剧挖的,贝赫罗特一个没留神摔进去,到现在他那张如同冰山崩裂般怒火中烧的脸还在龙曦的噩梦中出现;
雪顶下的山谷,是师父和老爹每逢初一十五都要切磋的地方,每到这时候龙曦都要跟着圣白莲坐在雪顶上野餐;
……
不知不觉间,龙曦来到了雪顶。正打算追忆一下在雪顶经历过的美好时光,突然感觉脚底下软绵绵的,不像是踩在雪上的松软感觉,倒像是踩在一个活物身上。
还没等龙曦仔细查看她到底踩了什么东西,忽有一物从雪地里飞出,狠狠撞在了龙曦的脑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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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重返入云城!吃鸡腿的奇怪兔子
“哎呦!什么东西?”这一下撞得可真不轻,龙曦的身体强度怎么说也有龙族的一半,连A级魔法都不能伤她分毫,却还是疼出了眼泪。
那个东西似乎也被撞晕了,晃晃悠悠地打算逃走,却被龙曦一把抓住它的耳朵给提了起来。
“兔子?这兔子长得真难看。”撞到龙曦的是一只浑身雪白、毛茸茸的小东西,有两只长长的、有棱有角的耳朵,耳朵的尾端还长着两颗晶莹剔透的菱形宝石。一双清澈无暇的眼睛,软绵绵胖嘟嘟的身子,四条小短腿在半空中不停地扑腾着,一条又细又长的尾巴上依次挂着十个与耳朵尾部相同的菱形宝石,因为碰撞发出悦耳清脆的响声。
“嘟嘟嘟嘟。”那只“兔子”对龙曦的虐待行为表示强烈抗议,奋力挣扎着试图挣脱龙曦的“魔爪”。
不归森林中魔兽种类多种多样,但是这只兔子龙曦还是第一次见到,不由得喜爱之情大起,一伸手从手镯里掏出一棵翡翠白菜来喂给它。
那只“兔子”闻了闻翡翠白菜,一扬脑袋,对白菜不屑一顾。
“小家伙,还挺挑食。”龙曦眼珠转了转,一伸手掏出一根鸡腿。
谁知道这只“兔子”一闻到鸡腿的香味,不知哪来的精神,忽然挣脱了龙曦的手一口死死咬在了鸡腿上。
就在龙曦还惊讶于“吃肉的兔子”时,这只“兔子”已经把鸡腿整个吞下去了,正讨好地看着龙曦,不停地摇着尾巴。
龙曦嘴角勾起一抹阴险的笑容,又掏出一根鸡腿拿在手上晃了晃,对那只“兔子”说道:“你还想吃?”
“兔子”拼命点头,口水都快流出来。
“那好,拿东西来换。”龙曦“循循善诱”着。
“兔子”眨眨眼睛,耷拉下耳朵,示意自己没有东西可以用来交换。
那委屈的小眼神儿看得龙曦十分不忍,心中竟然涌上一阵罪恶感,干脆蹲下身把鸡腿递给了“兔子”:“算了,我也不为难你了,吃吧。”
“嘟 ̄”“兔子”欢快地叫了一声扑向鸡腿。
见它吃得高兴,龙曦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她站起身,刚打算要走,“兔子”却猛地扑到了她的肩头,一副依依不舍的表情。
“你要跟我一起走吗?”龙曦摸了摸“兔子”毛茸茸的脑袋,“兔子”享受地眯起了眼睛,一个劲点头。
拎起小兽,龙曦很认真地对它说道:“那好,从今天起你就叫兔子吧。”
还没等小兽发表抗议,龙曦就把它丢进了手镯里。
很久以后,龙曦才知道这只因为一条鸡腿就跟着她走的小兽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不禁感叹这笔买卖实在是赚足了本钱。
闲言少叙,离开不归森林的龙曦按照记忆中的西特帝国地图,把自己裹在披风里,一路上低调慎行,终于畅通无阻地到达了入云城。
在她到达入云城的第一个晚上,入云城遭受了有史以来最惨烈的火灾。
这就有了开篇风家救火的一幕。
自然,她这个罪魁祸首是没有被发现,倒是有几个炎家的探子在全城搜捕时被抓去替龙曦顶缸了。
几个炎家的探子被抓时龙曦正好在现场,心中不由大为奇怪:风借火势,火借风威,风家和炎家的关系自古以来关系密切如同铁桶,怎么瞧如今这架势,倒像是有着血海深仇一般?
“算了,反正也跟我没关系。”龙曦心里虽然有些在意,却也没仔细往深处去想,左右她也不姓风。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