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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超级逆时空强者-第3部分

小说: 超级逆时空强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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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宇国际集团,你应该听说过吧。”

“人家董事长的儿子来给小云小姐庆祝生意,只是提了一下,交男女朋友的事情,就吃了一鼻子的灰。这事还是,潘首长亲自给牵线搭桥的。”

“就你?还是找个地方喝点小闷酒,算了吧。我看你也是一表人才,咱们都是同路人,不如一起坐下来,共饮几杯?”

高阳刚想拒绝,就看见前面熙熙攘攘一大帮人,从别墅深处走了出来,为首的正是潘家的族长,潘千钧。在潘千钧身边,跟着的正是项家的族长,项通城。

两个人有说有笑的正朝这边走来。

他们身后自然跟着的是家族的管家和一些嫡系子孙,而高阳一眼便看到了明显面容憔悴的潘溪云,似乎脸上还挂着泪痕。

“兄弟,我们还是往旁边闪闪吧!你手上的花,也趁早扔了吧。”

“对了,今天一见如故。我叫战良书,以后见面也算认识,别装作不认识我哦。”

说完,战良书逃命的跑的远远的,只有高阳一个人儍楞着站在原地,看着远在天边,近在咫尺的潘溪云。

潘溪云早就看见高阳,而此刻却不敢跟他打招呼,甚至连看他一眼都感觉浑身紧张的要死,竟然脸也跟着红了起来。

潘溪云的母亲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急忙替女儿打掩护。

可惜,潘千钧的耳朵是多么的灵敏,华国中阶异能师。只要他想,方圆一公里内,就算是一只蚊子叫,他也能听的出来,这蚊子是雌是雄,是公是母。

潘溪云刚一打电话,潘千钧就听了清清楚楚。

现在这帮人,就是以潘千钧为首,朝着高阳兴师问罪来的。

一大帮子人,走到高阳面前就停住了,后面好多人跟在后面不停的叽叽喳喳耳语着,似乎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看着高阳。

其中反映最激烈的是这次事件的当事人,潘千钧和项墨虎。

潘千钧从来说话是无所顾忌,自然不管那么多,上来就是对着高阳一阵狮吼,而后者只能站在后面敢怒而不敢言。

要是不在这儿,换个地方,恐怕项墨虎早就召集人手,痛扁高阳了,恐怕连毁尸灭迹的事情都能够干的出来。

可惜,在这儿,连他爸爸说话都得看潘千钧的脸色,他只不过是他老爸屁股后面的一只狗而已。

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小子,你是活的不耐烦了吧。对我女儿,也敢有非分之想!”

还没等说话,身高才一米七九的高阳,就被比他高了快一个头的潘千钧一下子扯着衣服领,像拎小鸡一样,给拎了起来。

因为早已经知道对方是潘溪云的父亲,高阳没有做半点无畏的放抗,任凭对方处置自己。

这个结果潘千钧还是很满意的。如果高阳反抗,少不了一番皮肉之苦。可是对方不反抗,潘千钧就不好下太重的手了。

“说,你叫什么名字!”

别看平时,潘千钧温文尔雅,看起来真有那么一股子文人的味道,但是真遇上事儿,他瞬间就又恢复了,当年横扫千军的,凶神恶煞了。

潘溪云平日只看见父亲,宠着自己,惯着自己,压根儿就没见过,父亲要吃人一般的凶神恶煞模样,而且还是对着自己的心上人。这一激动,就差点冲上去和父亲拼命了。

张悦凤急忙把女儿死死抓在手里,又是一番安抚,才让女儿激动的心情平复下来。

要说这潘溪云,可真是痴心的女孩。

其实早在小学的时候,她对高阳就很有好感,两个人一直都是好朋友。

到了初中,高阳开始对潘溪云表露出好感,两个人也一直都是同学,加好朋友的关系。

到高中,高阳开始给潘溪云写着一些不着边际的情书了。

虽然潘溪云从来没有回应,其实心里还是满甜蜜的,毕竟在她心里,两个人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两人的感情,已经有九年多了。

过了这么长时间的考验,经历不知道多少事情,潘溪云越来越离不开高阳,故而才决定接受他。两个人才终于走到了一起。

说到高阳,就不得不提项墨虎。

项家与潘家是世交,故而项墨虎与潘溪云从小就认识。

只是潘溪云对这个外表轻浮,骨子里却无比不堪的少年,十分的厌恶,甚至讨厌,所以几乎不和他有来往。

起初,项墨虎对潘溪云压根就没放在眼里。不过女大十八变,年仅十一岁时候的潘溪云,就已经初具美女的各种特征。

就在这个时候,项墨虎猛的认识到,自己在家族内,要天分没天分,要潜力没潜力,要能力没能力,除了泡妞吃喝嫖赌,花钱外,就什么都不会了。

如果让他发愤图强,真的放下一切欲,望去学习,恐怕比杀了他还难。他这辈最大的愿望,就是娶一个有钱有势的老婆,一辈子混吃混喝,等死算了。

所以,他一直在物色他未来的老婆,而潘溪云,就是他最佳人选。早在四年前,他就已经打好了如意算盘了。

“是潘叔叔啊。晚辈,姓高,明阳,是天华第一国家级重点高中高三的学生。今天有幸见到潘叔叔,真是三生有幸。能够一睹叔叔的风采,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高阳面带微笑,言谈举止中没有半点不敬,相反他除了姿态有点狼狈之外,没有半点失体,反而潘千钧倒是显得以大欺小了。

“哈哈,后生可畏啊!”潘千钧略微一愣神,便恢复常态。

潘千钧哈哈一笑,便把高阳又放回地面,似乎刚才他只不过和晚辈开个了一个小玩笑。

“对了,你不在学校待着来这里干嘛?”

潘千钧开始装起傻了,他莫名其妙的看着高阳,似乎真就不知道高阳来这里干来了。

转瞬间,潘千钧又瞅了瞅高阳手里的花,似乎有所感悟。

此时高阳被潘千钧盯上,浑身上下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他仿佛感觉到,自己浑身上下,就连骨头里的骨髓,脑袋里的所有想法都被潘千钧看穿一般。

这还只是潘千钧平日里的积威,如果再加上异能的,举手投足之间,潘千钧就已经足以把高阳,拍死数十次了。

可以说,高阳从小到大,还没遇见这么厉害的人物。如今,只是一个照面的功夫,潘千钧就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看样子,以前他只不过是井底之蛙。现在才算是见到了真正的老虎了。

“小伙子,你手上怎么拿着那么多花啊?我想想,这该不会是,那个叫什么来者,红玫瑰吧?”

潘千钧这一番思索,皱眉,似乎在想什么国家大事一样。这一番表演,可真是惟妙惟肖,不少人都忍不住笑了出来,不过是强忍着,或者私底下偷着乐的。

开玩笑,潘千钧,中阶异能武师,以一人之力,抵挡千军万马。更何况,这可是人家的地头上,谁敢放肆?

“年轻人,你该不会是送给我的吧?”不等高阳反应,潘千钧一把扯过玫瑰花,拿在手里。那花没有丝毫的损伤,就好像是高阳双手奉上一般。

高阳整个人愣在那里,几乎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恐怕潘千钧就算要取他的人头,也不会比这困难吧。

“来人,把这花放到我的书房里。”一个佣人快跑过来,接过潘千钧手里的玫瑰花,赶紧又迅速离开了。

所有人看在眼里莫不惊叹,特别是把那些军队里来的年轻军官,着实吓的不轻。

感情好,这潘家的佣人都是军事化训练啊!瞅着那跑步的姿势,估计这素质在军队里也找不出来几个,像刚才那个佣人那样,标准的军人了。

看着众人惊讶的眼神,潘千钧终于还是露出一丝的不易察觉的微笑。

资料4

4初恋之一珠定终身

诺大个宴会厅里,各式各样的节目,餐桌,真是另琅满目,将整个大厅布置的美轮美奂,犹如进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一般。不同国家,不同肤色的人都聚齐在一起,享受着这个盛大的宴会。

与其说这个盛大的宴会是给潘家小姐,潘云溪庆生,不如说是将今年秋天的这个生态王国果园日,推上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

在潘千钧看来,庆生是其次,主要的目的,还是让所有来生态王国的游客都能够玩的尽兴,感受到世界一流的优质服务,这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给自己最疼爱的女儿庆生也还是蛮重要的。

刚一进入宴会大厅,高阳便被这里的布置所惊呆。

先前,高阳去的那里是只不过是潘家的私人府邸,而这里才是真正属于生态王国的一部分。论起奢华来,真是过去国王级别的了。

只是此刻,高阳却没有什么心情欣赏这些。

高阳此刻的心情,真是百味丛生,什么酸甜苦辣咸,都熬成了一锅粥。此刻,他的心情真算是,惆怅万千,却不知道如何宣泄。

一想到潘千钧刚才的那些话,高阳就高兴不起来。

难道就因为潘溪云的转学,对方父母的反对,自己的这一段感情就这么终结吗?

不管如何,他总觉得自己都无论如何应该做点什么,不应该就这么坐以待毙。

不过不管怎么想,都没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只好独自一人,窝在一个靠近侧门的偏僻角落里喝着闷酒,心里仍旧不甘放弃的的思考着以后的对策。

“高阳?”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破空而入,进入他飞快运转的思绪。

一个无比熟悉的身影,硬生生的破开了他所有的烦恼与忧伤,径直的闯进他的视野,真是似乎势如破竹,无可抵挡。

他知道,那人,就是潘溪云!

“小云。”

。高阳颤抖着声音,想要大喊一声,借此宣泄心中压抑的心情,却一忍再忍。

他知道这种场合,越是没人注意,越是安全。

如今潘溪云的打扮,竟然是一个中年妇女的打扮,样貌也有着明显的变化。

给潘溪云化妆之人,必定是一个高手,如今画的更是惟妙惟肖。

就算是每天都能够见到潘溪云的家人,不仔细分辨,定然一时间也无法分辨出来,现在却被高阳一眼看出,潘溪云心里自然有说不出的欢喜。

一时间,潘溪云竟然做出了认定终身的决定。

“跟我来。”

高阳警惕的看了看周围,见到没有人注意,才放心的跟着潘溪云从侧面溜出宴会大厅。

二话不说,潘溪云便拉着高阳的手,飞快的闪入宴会大厅的侧门。七拐八拐的,左走右走的,竟然来到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屋。

一进屋,潘溪云便把门反锁上,一屁股,便坐在上发上,精疲力尽了。

此刻的潘溪云尽管体力透支,竟然还有一些小兴奋,就好像自己是一员威猛的大将,带领千军万马,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与敌人,大战了三百回合。她自己也为了自己心爱的郎君,在敌军阵营,杀了个三进三出。

一时之间,潘溪云尽然爱上了这种,畅快淋漓,为爱奋不顾身的感觉。

平静过后,两个人彼此对立,默默相视。

高阳的眼神里透着一股浓浓的爱意,而潘溪云的则是一副,欲迎还拒的模样,羞臊不堪。

两人之间竟然形成一种极其微妙状态。

这种感觉,让人为望眼欲穿,百死而无悔;痛彻心扉,却又乐此不疲。肝肠寸断,却又流连往返。生死相依,最终一生相伴。

“我爱你。”

尽管心里有千般思绪,如今说的出口的,竟然只有这简简单单的三个字。

高阳轻轻的牵过潘溪云的手,两人深深的拥抱在一起,彼此心中就只有对方。

这股子的柔情,即便是坚如钢铁,也早已经化成绕指柔了。

两个人似乎完全融化在了一起,彼此成了对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股股的热情和爱意,在两人的唇齿之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旋涡,将所有的一切不愉快,烦恼,忧虑,都统统抛之脑后。

现在,这个不到二十平方的小屋子,就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呼吸,两个人的亲吻,两个人爱的小天地。

一场风云变幻之后,两个人也渐渐的平静下来。

他们面临的未来,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目前,他们马上便要面临这长期分离之痛苦。

如今真是一寸光阴一寸金,高阳知道在潘溪云家的每一分一秒都弥足珍贵,必须好好把握。

高阳搂着潘溪云的腰,似乎下了某个决心,坚定的说道:

“不管如何我都一定要娶你为妻,若心有变,便如此杯。”

啪的一声,高阳顺手将茶几上的一个茶杯狠狠的摔在地上。

精美的茶杯,被摔成一地粉末。

“你?好坏,这可是我最喜(…提供下载)欢的茶杯。”

潘溪云装作发怒,脸上却不自觉的带上了些许的红润。

“你看这是什么?”

高阳似乎早有准备,偷偷从口袋里掏出一件物件。

乍一看,红色的一个小盒子,通体红色,在小屋子隐隐发着,温和的红色光芒。

“这是?”

潘溪云疑惑的接过这个红色的小盒子。

表面上镇定,其实内心里早已经七上八下,心也怦怦直跳。

暗自猜到,该不会是定情信物吧?

打开盒子,一颗圆润光滑,没有一点瑕疵的红色玉珠,出现在潘溪云的手里。

这玉珠拿在手里,竟然是那么的晶莹透亮,被一条细如发丝的红色细线牵引着,像九天之上降落人间的,一团烈火。

可是此刻,被潘溪云拿在手里,要多可爱有多可爱,一时间一人一珠,竟然融为了一体,似乎这火云珠就是为了潘溪云,而生。

“这是火云珠,我这里还有一颗碧霞丹。一雄一雌。红的为雄丹,佩戴在女孩身上,能够驱鬼辟邪,补血养颜,视为互补。”

“据传说,如此分开佩戴,即便是,远隔千里,也能够感应到彼此的心声了。”

高阳将火云珠轻轻的给潘溪云戴上。

刚一贴近皮肤,火云珠便融入身体,只在潘溪云的颈部留下,浅浅的一团红色火焰印记。

“你们男生怎么总是喜(…提供下载)欢买这些无聊的东西啊。真讨厌!”

潘溪云故意装作生气,一个人转过头,不敢再看高阳,其实心里早已经乐开花了。

虽然没有看到潘溪云的脸,但是高阳却能够无比真切的体会到,此刻潘溪云内心里的喜悦。

只是,这短暂的幸福,终究要结束了。

“小云,你转学之后,记得不要忘记给我写信……”

突然,高阳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相比之前,更加的浓郁了。

还没等话说完,他的通讯器又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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