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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随心索欲的情人-第14部分

小说: 随心索欲的情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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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我和铃会有心灵感应,我期望他来时,他就呆在我旁边,在我记忆中的那天,我发现我是一个漂亮女孩,还有宇宙黑洞一般的吸引力。铃在我的座位旁一蹲就是半小时,由于没有空间插入座位,也只有委屈他了。

    “你的烙铁坏了?换过吗?”铃低着头,一边帮我焊接边问。

    “换过,但都没有用,可能功率太低,锡溶解的速度慢,所以来不及了!”

    “哪一把烙铁比较不好?”

    “这把,还没有我额头烫呢?”

    “你的额头能溶解焊锡,至少200多度啊!”

    “没看见我都忙得连脚都想搁台子上焊接了!”

    “哈哈!我允许你这么做,如果你愿意,把坏的给我。”铃淡淡一笑,顺便将坏的烙铁插上电,在流水线的旁边放着一个箱子,箱子上他正好当作一个临时小作坊,然后就头也不抬的干了。

    直到结束,我们都以沉默相对,众目睽睽之下,铃相当的谨慎,以免成为别人的话柄,笑料。铃蹲在我旁边半个多小时期间,我们假装是陌生人,可是我认为他肯定是对我有点意思,不然老是帮我干什么?是不是我看起来挺淳朴的?还是因为我告诉他,我比其他女孩能干?我一定回家多照照镜子,看看我该怎么定位自己!他是不是喜欢我这种类型的女孩呢?我的优点,缺点,我都该一一罗列,用拿得出手的优势,要他好看,好好看。

    我猜铃会想:这个野丫头真是傻得可爱的,就是有点呆呆的,心地善良,不时让人大吃一惊,还有点没大没小。不知道铃是不是真的这么想。

    在他干完起身之后的一秒,我发现我是喜欢上他了。他试图立马站起来,结果差点摔交,可能是持续蹲着的时间太长了,一站起来脚也已经麻木了。我说了声谢谢后,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似的恢复原样。只是我和铃的距离更近了,说话也不像刚开始时的尖钻刻薄。一下友好了很多。

    只有铃经常呆在同一个车间的女人视野之内,女人们的话题就来了。

    “馨雨,方铃对你挺好的,是吗?”三个女人一台戏,五个女人一锅粥,没完没了的设计让我上她们的套。

    “他怎么不帮我们干活的,架子不要太大,眼睛一直是向上看的。”几个同事左右夹攻,一点面子都没准备给,趁铃不在,正好没话找话说。

    “你地上又没有丢钱,往下看管什么用?”对一个葛朗台似的同事予以反击。

    “你很有眼光的,比我们可精多了!”另一个性趣小组的组长发言了,平时就数她说的最少,但一开口就是:一鸣惊人,举座皆惊的话语,所以她被公认为组长。我通常是敬而远之。虽说我的口才不错,但说流氓话是我的弱项。我只有听的份,得罪了她,她非把人说得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

    “你是不是看上他的大鼻子了?挺性感的!外观不怎么样,性能肯定卓越不凡,咳!比我们有远见啊!”这老女人,我有心不睬她,果然臭屁放后面放了。旁边几个也跟着起哄,气死我了,人的忍耐可是有限度的,荤话,别人说得,我就说不得?

    “你们有兴趣我帮你们介绍,不管是兴趣还是性趣!”对她们的多管闲事我十分反感。

    “你怎么知道他性能良好?”

    “好不好试过才知道!”一帮老女人,结了婚就可以当着女孩的面,说少儿不宜的话。几乎每天都在讨论,每天作性知识课的主讲,似乎只有这样,才有精神去消磨一天的上班时间。

    “哎!你到底性什么?老胡说八道,说你自己也没必要借我的名字,喜欢他就上!”我被说得恼羞成怒,也就口不择言的跟泼妇针锋相对。

    “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我再告诉你一遍,我姓金!金子的金!”她答的干脆利落,似乎一定要分出胜负似的。

    “哦?不是吧?你姓焦啊!我每天都听你在说啊!你哪里来的精子?又不是男人?”我终于扯了面得胜旗回来,别以为我每天耳濡目染她们的无聊话题,却不敢以毒攻毒。

    从此以后她们不当面说我了,只是背后的话,就变本加厉的用最恶心的话来描述我的言谈举止。

    很不幸我和铃顺路回家,被一长舌妇瞄上。其实我也没怎么得罪她们,为什么她们就是喜欢用最恶毒的话语,去伤害一个单纯的小女孩?或许她们嫉妒光阴似箭,时间带走曾经的容颜,青春不在的女人,无比羡慕女孩的年轻,可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身边有N个追随者。而她们的生活没有太多的选择,想超脱现实,却无力改变所有,所拥有的是责任和压力。以后有的是倒霉的日子啊!
第二十章 存在就是要被感知
    第二十章存在就是要被感知

    第二天下午,根据不可靠消息,我已经和方铃同居了!而我压根就不知道我自己什么时候和一个男人同居。这个流言的版本来源是有一同事亲眼见到我们一起回家,一起到公司。只是巧合,我们一起进出公司,其中也搀杂着我的侥幸心理,希望我上下班的速度快一点,那么我有时间了,我可以故意等铃,却装得没若无其事。

    谣言已经遍布各个角落,本来我和铃还能说上几句话,可是……,我们就成了很熟悉的陌生人,只在下班后的路上,离约1点五米的自行车车距,说说单位的事情。但我决不告诉他,那些女人如何对我。因为我只希望他会感觉我的感觉,我渴望我是铃快乐的发源地,所以我们顺路的十分钟变得无比短暂。

    公司里,沸沸扬扬的谣言,把我的尊严杀得片甲不留,我连怎么吻都不懂,却被她们判定不是处女了!只因为我和铃顺路,这实在太离谱了!顺路也有罪啊?人言可谓啊!我真的很在意的,我的名誉,受到如此恶毒的诽谤,我却一点办法都没有。只有不声不响的在公司干好本职工作,至于铃连看都不敢看,只当是空气。

    我表面对铃的置之不理,却让凤有可乘之机,凤把铃当成唯一的男人看待,一天到晚念叨着铃。竟然还告诉我铃喜欢上她了,我真是纳闷,奇怪,他可是从来都不提起她呀!

    凤是我的死党,关系非同一般,我和她之间没有什么秘密。她软件和我差不多,都有一个不满意的男朋友。硬件:她家有一套三室两厅和两室一厅在虹桥的房子。我和她年龄一样,她比我矮一点,胖一些。给人一种: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全是圆的。而我是:圆圆的,圆圆的,月亮的脸,小小的,小小的,单层小眯眼。我们的关系正应了物以类聚这句话。

    以后的几天,我假借凤亲近铃的机会,和铃保持比一般同事亲密一些的关系,一起嘻嘻哈哈。一时间,凤倒像铃在明处的红颜知己,谣言也转了风向,劈头盖脑的冲着凤来了。连我都怀疑他们两个是不是真的有点什么。虽然没有对铃表白,但他应该会明白我的爱。

    谣言的威力和原子弹似的,凤在谣言的煽动下,有了一个巨大的发现,原来铃是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她真的动了心了。准备甩了那名副其实的男朋友。在我面前,也暗示我不要和她抢,至少讲点义气,抢朋友的男朋友实在是太不够朋友了。

    凤依旧缠着铃,我在旁边当电灯泡,照得铃十分为难。我不甘心,这男人是我先看见的,先发现,先喜欢的,凭什么让我转让啊?为朋友两肋插刀可以,但两面三刀的事我是不会做的。他是喜欢我多一点呢?还是喜欢她?要不让他挑吧,以免伤和气?

    我得知凤喜欢上铃之后,就开始不安,莫名其妙的紧张,就像人家中了奖,害怕是自己在做梦一样的欣喜若狂,又恐惧万分。有人抢说明我的眼光没错,被人真的抢走了,我又害怕失去了不会再回来。毕竟错过他,我将错过一生,我当时真的这样以为。

    雨果说:爱情的最高症状是一种有时几乎无法按捺的感伤心情。还好我还没有到最好境界,只是患得患失,心情因为铃而大起大落。会因为铃给凤浅浅的微笑,而酸上好一阵子。

    我一时间没有了主意,一旦挑明,我肯定是和凤一刀两断了,一下少了个最好的朋友。不拆穿的话,我算什么名堂,我倒是第三者了,我犹豫着越发忐忑不安起来。

    “我们G线这次忘年会,有谁愿意上台表演啊?”领班早上开会询问,这一年一次的公司聚餐安排。

    “我想参加!”我以前得过学校的相声表演三等奖,当然不愿意错过任何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好吧!你准备什么节目?”

    “相声表演可以吗?题材我自己写,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你和谁搭档?不可能一个人说的吧?”

    “我和张芬,以前我们搭档过!”

    “不行!我上次面对全校一千多个人,吓得舌头打架,两腿直抖。”张芬一下从后面跳了出来,极力反对。

    “你去吧,我们不是得过奖吗?”我请求她的同意。

    “你自己写的相声稿子,你当然背得出,可那让我背,不是要我的命吗?”

    “那你来写,我背行不行?”

    “我没长那种幽默细胞,写不出来,你还是找别人吧!”

    这下完蛋了,没人做我的搭档,看来是没指望上台了,找别的同事吧,毕竟她们给我的印象不好,除了婆婆妈妈的小事,就是关心:衣服,男人,孩子,明星。和她们简直没有共同语言,同台竞技怎么可能?

    “不如找方铃吧?你们不是挺谈得来?”同事们提议。

    “他不在,我不知道他会不会答应?”

    “会的,就这样决定吧!”领班不容我考虑就把节目单敲定了。

    铃吃完午饭,回到生产线,修复员叶静就把这天大的好消息告诉了他。

    “怎么才吃了顿饭,我就让人给卖了?”铃看着我对静说道。

    “我找不到人合伙,所以……。”我慌忙解释。

    “我真的没做过这种事情,我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就替我决定了!”

    “我来写,你只要背就可以了!很容易的!”

    “你见过有一男一女说相声的吗?”

    “我们不能首开先例吗?”

    “人家会嘲笑我们的!”

    “我不怕,你还担心什么?”

    “你们两个还需要培养培养感情,到时可以配合得默契一点!”许兴嬉皮笑脸的冲我和铃道。

    “咳!是的!”我爽快的回答这小子。

    第二天,我已经将相声原稿写完,想交给铃审阅一遍,再找时间排练。可当天就得到消息说,铃不日将调离G线,去四楼半制生产线,这相声估计也演不成了。我知道以后的日子,见面的时间会很少,很少。所以非常的珍惜,心里一直想说的话,压抑了很久,如同陈年的老酒,总有一种开启的欲望。

    得到消息的第三天,我和铃帮一个盖计数器后盖经常来不及的同事拆塑料袋,铃唯一帮忙最多的已婚妇女。我估计其理由就是她的位置就在我旁边,而铃不用隔着两米的流水线与我两两相望了,我们可以没有阻隔的谈山海经,甚至我那个不喜欢的男朋友。

    “你有初吻吗?”我问铃。

    “问这干什么?”

    “我觉得很恶心的!”

    “为什么?”

    “因为病从口入!”

    “哈哈,你吻过?”

    “我不知道算不算!有一次他想吻我,我大倒胃口之后,我反咬了他舌头一口。”

    “啊?为什么?”

    “我从来没有吻过,不知道怎么办,也没有人教我,一点经验都没有。”

    “哈哈,这也要教,看看电视吗!你们怎么认识的?”

    “我的男朋友是同事介绍的,但他就像我哥哥一样,我一点感觉也没有。”

    “是吗?”

    “是的!上次我说我很冷,他马上把西装脱掉给我披上。”

    “不是对你蛮好的?”

    “可我只想让他离我近一点,不用保持一米线距离的,最好能搂我。”

    “他挺尊重你的!”

    “可以这么说,不过我还是不喜欢他。”

    “那么好的男孩不喜欢?”

    “实际上我根本不喜欢我的男朋友,我喜欢的是你!”我鼓足了勇气,就好比我说人家,鼓起勇气,勇敢放屁一样。说出心里话是如此的畅快淋漓,如释负重,心底的石头总算是落下了。不管他是否接受我,反正过两天他就不在我的视线之内了。

    “你不要开这种玩笑!”

    “我是认真的。我要在两个星期里,得到你!”哼!男人的心是海底的针,大海捞针是艰苦,我只要化做巨型磁铁,就算他躲在鱼的肚子里,我也要连针带鱼的收入囊中。

    “你才几岁啊?”

    “18岁,我是大人了,看我多强壮啊!”我极力像把自己扮演成大人,却只会卖弄自己强壮的胳膊,越是这样铃越觉得我幼稚。

    “我不喜欢我男朋友,我喜欢你!”下班后,我在公司的门口堵住他,笑着重复上午说过的话。不同的只是说完了就,马上飞走,因为我怕我的心会跳出胸口,直蹦他而去,因为我怕我的脸会像朝日般的绯红,近距离的情况下,灼伤了我的心上人。

    虽然我在其他方面是比较开朗的女孩,可说出了这样的话,几乎用掉了我所有的勇气。我原本以为,我的厚脸皮足以挡住所有的羞涩,可在他面前,我这层保护膜被他像面具一样扯掉。让我觉得在他面前,赤裸的是人格,和心灵。

    说出的话像泼出去的水,很难收回。但我不后悔,只有错过了,追不回了,才是真正的后悔。说了或许有机会,不说一切就会随风而逝,一个人一生能动心多少次?我不后悔,决不!哪怕谣言像潮水般涌来,哪怕众叛亲离,哪怕只有把孤寂留给自己,哪怕我的心就此被碾的粉碎,也要他。要他的微笑,点亮我生命的灯塔,要他的肩膀,为我挡住雨雪风霜,要他的手臂,抱着我共赏明日的朝阳。

    没有人告诉我该不该说,没有人会提醒我,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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