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秀色-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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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悦看她那忘我感慨的样子,哑然失笑,摸摸她的头:“可不是嘛,所以说,患难见真情啊,平时也许看不出来,真到了危难的时候,只要有颗心的人都会有所触动的,毕竟都是一个大家庭的人嘛!”
明秀心中一动,不说话了,蹲□开始默默给包裹分类。
“秀秀,是不是你电话在震动啊?”简悦推推认真收拾东西的女孩,在这样安静的环境中,桌子上手机震动的声音显得十分响耳。
“啊?”明秀刚才肯定是走神了,被人推才反应过来,顺势看向客厅的茶几,上面果然是自己的手机在震动。
她懒懒起身,这个时候,不用猜也知道是谁打来的,怕是等的不耐烦了吧。
一看来电显示果然是于牧,她有点不太想接,感受到斜对面简悦的目光,只能按下通话键。
“秀秀,打开电视。”于牧一上来就说了这句话,她不明所以,也下意识按照他说的做了。
电视屏幕刚跳出来就看到了于牧正站在上面,整个人西装笔挺,头发也梳的很光滑,显然是特意打扮过的,这样精神地站在屏幕中心,格外吸人眼球。
而相对于他的整个人,更有冲击力的是下面这段话。
“秀秀,你看到了么?”
明秀被他光鲜的外表刺花了眼球,感觉电视上看到的就像错觉一样,愣愣地低头看看手机,确定通话结束,是于牧站在电视上正对自己说话。
“我今天要在全国十三亿同胞面前向你保证,今后再也不会欺骗你,你不愿意的事情绝对不会勉强你去做,你想做的事情一定帮你尽力达成,你可以对我任打任骂,任劳任怨,再有反悔,让我就此孤苦一生,老无所终。只求你让我陪在你身边永永远远。”
他的眼睛晶亮晶亮,脸上全是急切的神情,看上去就像站在自己面前说话一样真实。
“啊,秀秀,于总裁太强悍了,现在是8点整,黄金时段啊,如此插播这么一段感人的告白,不仅要有强大的财力支持,也必须要有很大的勇气才行啊。”简悦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自己身边,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于牧其人,这样的做法,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明天报纸杂志头版头条肯定也是他了。
“要是有个人也这样像我表白,这一生都够了。”只要是个女人,没有不羡慕感动的。
再看明秀,她已经完全傻了,盯着电视机屏幕一动不动,完全弄不清楚情况的表现。
简悦无声叹气,再次转向屏幕,画面已经跳过去了。到底是黄金时段,只有这短短两分钟的时间,但给人的震撼显然不止这么短。
于牧再次驱车赶来的时候,明秀仍然眼神迷茫,看着他慢慢张口:“你刚才是什么意思?”
于牧走到她面前,大概是刚才赶得有点急,气息还有点不稳,轻轻搂住她:“真是我的傻女孩,全中国这么多人,也许只有你这么迟钝。”
“你看不出来么,我在向你保证啊,被小看这么短短的一段话,现在怕是比法律文件还要有效,不管走到哪里,也会有人知道,世上有一个我这样爱着这一个你!”
嗓子一下子噎住,明秀根本说不出话了。
原来爱一个人真的会做出如此疯狂的行为。
生死爱恨都经历过了,最后他还是匆匆走到自己面前,向所有人证明了他对自己的爱和决心,还要做到什么地步呢?
明秀闭上眼,让眼泪流入心田,将头慢慢靠在于牧的肩膀上,低语出声:“好,你要记住今天所说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有话要说:
1 关于感谢 首先感谢一路陪我走下来的亲们,在此向你们鞠躬,说声“谢谢。”因为你们的支持,让我有了很大的动力。
2 关于结局 我觉得这篇文最难写的就是这里,我反复修改了几遍,删删写写,最后让他们这样圆满,花了很多心思,就怕你们不满意。当然,每段故事,大家都有各自的想法,我不一定能做到尽善尽美,但真的是用了心的。
3 关于番外 我会陆续呈上,走甜蜜温馨路线,还是那句话,感兴趣的亲们请期待一下。
4 关于新作 有了第一次经验,我会更加努力,尽快会挖新坑。
如果喜欢的话,请动手点击一下作者的名字,进入专栏收藏一下,第一时间知道我的最新动态,再次鞠躬感谢!
50
50、吃醋小事(番外一) 。。。
于牧一年到头工作都很忙,只有到了过年前几天,才算是真正的休假。
因为第二天放假,这一天他早早地结束了工作,特地驱车去超市买了很多东西,然后回家进到厨房忙活了好一阵,做了一大桌子菜出来。
这才终于停下来,坐在沙发上,得以休息一下。
打开电视,正好响起新闻联播的经典音乐,此时是北京时间晚上七点整。
于牧每天晚上都会看新闻,就如同学生每天必做的功课。随时关注国家大事,时事民生,对他这个做商人的十分重要。
等新闻联播放完,电视屏幕右上角显示时间是七点半,这又过去了半个小时。
满大桌的鲜亮菜色,香味四溢,于牧却一点食欲也无,只看了一眼就皱起了眉头:热气快消散完了。他终于忍不住拿起手机拨下了号码,那边响了好一会儿才接通,他的口气不由地有点不快:“怎么拿个东西拿那么久,饭都做好了,等你有一会儿了。”
“嗯,就快回了……”那边女孩回答的有点支吾,顿了一下,“要不,你先吃?”
于牧眉头皱的更紧,语气也跟着沉了下来:“你那什么话,快点,再给你半个小时,必须到家。”
明秀连连答应,于牧这才挂断电话。
又随便地看了会儿广告,于牧掐着点看了下手表,过了十分钟。他从沙发上站起来,去把餐厅桌上的饭菜一一放进微波炉里转了两分钟,趁空隙将壁炉调节了一下。
等温度上来了,明秀回来了。
于牧打开门将她迎进来,接过她手中的纸袋,打开来扫了一眼,有两本书,应该就是明叔叔托那个法国男人带来的,还有一些腌肉和红酒之类的,全是法国人爱吃的食物,明叔叔之前从没寄过这些东西。
于牧心一沉,脸上不动声色,将纸袋稳稳地放在鞋柜上,顺手替明秀脱下羽绒外套和毛线绒帽。看她鼻头通红,摸了摸她的脸,果然冰冰凉一片。
“怎么回来的,脸上这么凉?”于牧问道。
“啊?”明秀一愣,她当然不敢说是Joseph送她漫步回来的,虽然并不是她自愿。这么冷的天,再浪漫的情怀她也受不了。
推开于牧的手,往里面急走,一边含糊地回答,“就这么回来的,饭都做好啦?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快吃饭吧。”
于牧其实从很小的时候就自学了做饭。
那时候还是明叔叔阿姨刚去法国的那一会儿,秀秀又是生气又是伤心的,天天在家里哭,于牧为了哄她高兴,便主动去学了做饭,想做出明阿姨的味道。
但明秀尝了第一口就吐了出来,哭的眼泪都流进了嘴里:“你做的真难吃,我不要吃你做的饭。”
他好歹下了苦功夫学了有一阵子,没想到这么失败,自那以后就没有进过厨房。
后来明秀得知妈妈去世以后,意识不太清醒,半夜突然在床上坐起,大吵大叫,哭着喊着要吃妈妈做的饭。于牧无法,大半夜地上哪叫人,只能自己重新系上围裙,走进厨房,食材有限,只能做了一碗鸡蛋面。
有点忐忑地看着女孩吃下去第一口,她的反应很奇怪,又像是要哭又像是要笑,于牧吓得将面端走,连忙倾身抱住她,急问:“怎么了?宝宝,是不是我做的很难吃?”
哪知明秀哽咽的上气不接下气,脑袋直摇,让人弄不清楚含义。
于牧便又开始了操练厨艺,特意去请了五星级饭店的主管大厨教授,这样一个月,他的厨艺可以拿到大堂去展览了。
所有人都吃的赞不绝口。
可是正主已经飞去了法国……
再次让明秀尝到自己的厨艺是在两人结婚后。
明秀刚满二十岁,于牧就提出要结婚的要求,明秀抵不住他的软磨硬泡,最终和他商量了一下,各退一步。
可以结婚,但不想举办婚宴。
于牧心中当然不愿,他甚至想举行一场世纪大婚典,让全世界人都知道明秀已经成为了他的妻。但看女孩脸上那么坚决的表情,还是忍住了。
两人遂悄无声息地去民政局领了两个小红本回来罢了。
不管怎么样,他们终于结婚了,成了世界上最亲密的人,以后谁也不能把他们分开。于牧真的是高兴,心血来潮亲自下厨,同样的是一碗鸡蛋面,明秀这次吃的很平静,末了,在于牧的虎视眈眈下,只说了两个字的评语:“好吃。”
于牧有点失望:“就这样?”
“那要不然呢?”明秀反问。
于牧看着她,一张小嘴油乎乎地泛着光,却不肯多说一句好听的,他忽然有点不甘心了,扑上去就咬。事实上,他一碰到那两片柔软,心就自动化成了一滩水,糊里糊涂之中只想将其吞下去才好。
明秀感觉他就像一头饿狼,在自己唇上又是吸又是啃,那哪是亲吻,简直要把自己吃掉一样,直吻得自己都喘不过气来,只能连连求饶:“不要了,求你了,我快不行了。”
于牧意味不明地发出一声单音节:“哦?那我试试。”
他的手探到女孩身下,轻拢慢捻一阵,抬起头来邪邪地勾起嘴角:“果然快不行了,湿了呢。”
明秀满脸通红,用手背捂住自己的眼,大声骂他:“你不要脸,真不要脸,大白天的我还在吃饭,你就,你就……,这叫白日宣淫!”
“呵呵。”于牧重新俯身含住她的耳珠,低低地笑,“白天也要吃饭啊,你饿我也饿,你吃饭,难道我就不用吃了?”
之后的话语渐渐消失在两人的喘息中。
折腾半天于牧才停下来。
那天以后,明秀便学会了一件事,吃饭的时候坚决不说话。
桌上只有碗碟碰撞的清脆响声,于牧习惯性地给明秀夹菜,夹了几次以后,发现对方碗里的数量不断增长,女孩巴拉着饭菜,一点都没有食欲的样子。
于牧放下筷子,板起脸:“是不是在外面吃过了!”
明秀心里发虚,低头不敢看他,人家从法国远道而来,还特意帮爸爸传送东西,就吃顿饭小小的要求都不能满足么。
明显默认了。
于牧不由地冷声道:“下午在电话里怎么和你说的,讲了晚上回来给你做饭,让你等我吃饭,你说的好,现在却在外面和别的男人先吃了!”
其实他强调的不过是和别的男人吃饭这件事情,明秀怎么听不出来,但她到底理亏,没敢直面顶撞,只在心里小小地骂他“小心眼”,嘴上赶紧道歉:“对不起。”
“不要和我说对不起!”于牧最不喜欢听的就是这三个字,他有点烦躁地站起来,也不理明秀眼巴巴的眼神,自顾自地将碗碟收进厨房,把几乎没怎么动过的菜全部倒进了垃圾桶。
明秀站在厨房外面,看着他的动作,眼皮直跳,这是男人生气发作前的预兆。
心里有点惴惴,毕竟那么大桌子菜,做起来肯定花费了一番时间和心思,自己应该提前和他说一声不用做的,到底还是害怕男人的淫威。
“你不要生气啊,下次不会了,一定提前和你说一声。”明秀跟在他身后还是违心地说道。
“还有下次!”她不说还好,一说更气了,于牧转身斜睨她,“我看我是把你宠坏了,一点都没有做别人妻子的自觉!”
这话说的有点过了,明秀抿紧唇,定在原地不动了。
于牧每天有规律的作息时间,虽然第二天不上班,他吃过晚饭还是去书房打开电脑整(。。)理公务。今天心却怎么样也沉静不下来,对着电脑发了会儿呆,还是将电脑关上了。
推门进卧室,女孩已经洗过澡上床躺下了。
被子把整个人捂得严严实实。
这睡得倒是安稳!
于牧干脆脱了衣服,也钻了进去。
心里犯堵,怎么睡得着,明秀也在和自己生闷气而已。
早知道就不结婚了,要是去了外地上大学,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像现在,难得和朋友在外面吃顿都搞得不痛快。
正在心里无声抱怨着,有具火热光滑的身子贴了上来。
明秀一下子掀开被子,惊坐起来,看见男人上身□,这是她结婚当天就发现的一个现象,男人睡觉不穿衣服,还不让自己穿,只不过是为了一逞兽欲,方便自己耍流氓而已,还美其名曰“心与心的贴近”。
明秀将自己下意识包裹地一丝不漏,吓到:“你!你!你怎么突然就进来了。”
她这个样子就像别人要强迫她一样,于牧动作优雅地也慢慢坐起,丝毫不在意自己是裸着的,不快地扯了下嘴角:“这是我的卧室,我的床,怎么就不能随时进来?”
他倒是会说了,明秀飞快地反应过来,反唇相讥:“那,这也是我的身体,我的自由,怎么就不能在外面和人吃饭了。”
这分明是偷换概念,重点全被忽略了。
于牧眼睛危险地眯起:“你还有理了,出尔反尔,浪费我的心意,道歉还不诚心,你自己想想,有没有做错。”
他说的义正言辞,十分正确,道歉的话都到嘴边,明秀忽然想起自己的立场,抬起头不甘示弱:“我之前和你说过对不起了,你不接受,我也没办法,再说你为什么生气,你自己心里清楚。我今天一定要把自己的想法表示清楚。”
她挺了挺胸脯,让自己尽量看上去更有气势一点:“你不要把自己当成古代的君王,我也不是你的后宫妃子,随时随地等你下朝回来临幸,我是新时代的女性,即使和你结婚了,也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和交友自由,更何况我也没做什么过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