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科幻世界电子书 > 花山书院 >

第87部分

花山书院-第87部分

小说: 花山书院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佑我大燕,一统天下。

凤袍女子如是说。

“小姐,我知道舍不得,舍不得马上就要看到的胜利,舍不得跟你十年的部下和士兵。我也知道你担心,担心你走后西北军心动摇,担心齐军趁机反扑。可是,你觉得值得吗?”

言武不肯罢休,跟着我到了帐外,继续念叨。

“你来西北已经十年,本来已经到手的花山书院山长的位置现在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李凤亭占去。乔铃小姐已经成亲七年,儿子都生了两个。您是宋家的大小姐,宋氏最优秀的继承人,以前在京城的时候,何止锦衣玉食,养尊处优?如今在西北,却常常连一杯好茶都喝不到,可惜了主夫大人给您带得您最喜欢的那一套羊脂白瓷,十年都没有一次拿出来的机会……”

“言武,”我望了她一眼,脸上慢慢浮起了一个笑,“我不是为了别人。”

我只是为了我自己,为了我脚下的这片土地。

也许,还有花山内库大殿中那七个大字。

当我们攻下齐境的第五座城池的时候,齐国终于愿意停战,派了司徒瑜来协商停战协议。

十五年过去了,这时间足够一个孩童长大成人。

双方都不想再打下去了,这场战争吞噬的人命,金钱,粮食,实在太多太多,多到双方都再无力继续承担。

我打听到双方已经签下协议后,便向侯廷玉递了辞呈,辞去军中一切职务,并建议由谢冼接掌我的位置——现在我所掌控的实力已经足够与侯家在西北分庭对抗,其实明玉也不错。可惜她姓侯,皇帝应该不会满意我把这些交给另一个侯家人。

这样,也算我完成了对皇帝的承诺。

侯廷玉听到谢冼的名字时,眼神突然晦暗了一下,但很快恢复了正常。她看着我半晌,表情变换了几次,似乎考虑了很多,然后才道:“你想好了吗?”

我微微笑了一下,从身后拿出天下,放在她面前的案几上:“‘天下’还是留在西北,这是太祖的遗愿,我想也是天下的愿望。”

天下轻轻嗡鸣着。

我起身向外走去,一个身影撞了进来,一把扯住我,劈头就问:“你要走?”

不是侯明玉是谁?

我微笑着点点头。

“你——”她满脸涨红,气得说不出话了,两只眼睛冒着可怕的火花,好像我侮辱了她一样。

“你到现在还幻想着平平安安回家安度余生啊!留在西北才是你唯一的选择。你知不知道皇——”

“明玉!”侯廷玉喝道,打断了侯明玉的话,“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后者胸口起伏,手指着自己姐姐直抖。

我见这两姐妹眼看要吵起来,赶快道:“大将军,丽书先告退。”说着赶快退了出去。

至于两姐妹后来又怎么沟通的,我是一点都没有兴趣知道。

言武早已经给我收拾好了行囊,在帐中等我。

我见我的行囊旁边还有一个小包裹,心中有些怅然:“言武,你就留在军中吧。你现在已经是将军了,是领过万人的。再同我回去,未免大材小用。”

言武看了我一眼:“这军营里有哪个够资格使唤我,你倒是说一个给我听?”

这么多年相处,我怎么就没有发现言武内心深处原来是个自大狂呢?

“行礼!”

我一身白衣便服骑着云生,身后是骑着黑马的言武,慢悠悠走到军营门口的时候,发现我麾下,不,应该说是我原来麾下的士兵们正都衣甲整齐,列队在军营外。

谢冼站在最前面,表情不知道是想上来抱我,还是想上来揍我。

士兵和下级士官见我到来,斜戈在胸前,向我低头行礼。

“送将军!”

“送将军!”

“送将军!”

喊声雷动,整齐如一,仿佛惊霄崩云一般。

“送将军!”

“送将军!”

“送将军!”

……

有人在哭,我看见了。

“小姐——”言武转眼看我,等我发话。

我忍不住挥鞭抽马,转身飞驰而去。

言武跟着我一路沉默地走,气氛有些压抑。

毕竟是待了十五年的地方,一旦离开,心里总有些不太好受。言武想必也是如此。

离开西北只有一条路,这条路虽然宽,但是荒凉程度……这个没什么好说的。

我抬头望了前面一眼,停了下来:“完了,有本书忘在明玉那了。”

言武一愣:“什么书 ?''”

“兵略六解。”我叹了一口气,有些懊恼,“都出来了,怎么好意思回去,刚刚想起来要回就好了。”

言武左右看了看,没有发现不妥处,便道:“我回去找侯明玉,小姐你在旁边的候雨亭里稍事休息。”

我点点头,看她策马离开。

慢吞吞地走到亭子边,将云生栓好,顺手拔了一把亭边的杂草来喂它。

云生随我征战多年,也不挑嘴,就着我的手啃食。

“出来吧,言武已经走远了。”我说。

周围寂静了一会,不久从两边的荒地里忽然冒出上百个土堆,每个土堆里跳出一个黑衣人,手怀兵刃。

我虽然武功不如言武,然而天生六感超过常人。在某些特殊环境里,甚至能比言武更早发现埋伏。

掘地三尺,藏身泥下,这心思不可谓不深。

当然想要我死的心,也不可谓不强烈。

来人面色肃杀,将我团团围住,身上似乎还带着淡淡的血腥气。

“这匹马跟我多年,对大燕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可否放过它?”我不敢过度激怒这些显然是以杀人为职业的人,怕她们一个激动就连人带马一起宰了,尽量用柔和的语气商量。

“你早知道我们埋伏,为何不跑?”其中一人开口,声音冰冷果然如同她的衣服一样没有任何温度。

“跑?跑去哪里?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觉她们似乎也不是不可以商量的人,心头微松,“我既然做了君忌之事,自然要承担这后果。虽不知道阁下如何称呼,但有一事请阁下转告。”

“你以为我们是谁的人 ?'…'”黑衣首领眼露凶光。

我轻轻一笑,自说自话:“十五年前我投笔从戎,只是不希望我大燕泱泱大国,百万女郎,最后却需一个男子牺牲自己才能某得一时的平安。如今齐军退去,二十年内当无战事。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柔岚殿下能够自择妻主,不再受和亲之累。”

黑衣首领定定地看了我一眼:“阁下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母亲和爹爹有阿文照顾,言武有明玉和谢冼护着,我的话如果能传到我想传到的地方,柔岚应该可以保下。

我不是不知道宋氏有保我一条命的能力,只是我不想因我的任性把传承五百年的宋氏全族拖下水——当年我是可以选择娶柔岚这么一条轻省的路的,但是我没有。

看了一眼脚边的黄土,道:“下手利落点,我可不想疼死。”

黑衣首领眼中终于有了一丝波动,她突然屈下一膝,向我微微低头:“送将军。”

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身上一松,立刻就飞了起来,好像一颗流星,在天空中翱翔。风在耳边吹,云在身边过,大地在身下缓慢移动,这种感觉很奇妙,很纵意。

不知道飞了多久,突然感觉下面有人在看我。

我低头,发现这里的地面有些奇怪,很多四四方方的方块插在地面上,许多小甲壳虫一样的东西好像蚂蚁搬家一样有秩序的爬来爬去,发出吵闹的声音。

这是什么地方?

我看见一个角落,有一个男子仰头怔怔地望着我。他的眼神清澈,眼眸明亮,倒影着我的灵魂,温润得好像一潭湖水,上面却荡着淡淡的雾气。

是他!

我突然就好像明白了许多事情,想起了很多事情。

他的眼神那么熟悉,熟悉得好像我曾经见过千百次,想过千百次,已经融成我自己的一部分,不能分割也不能离开,却偏偏被剜掉的另一半身体。

我很想问问他:

那些说好的唯一呢?

说好的一生一世呢?

凭什么?

凭什么叫我为他——欢喜,爱恋,痛彻,迷惑,思念……

你是一阵风,来去随心,不管自己带来什么,也不管自己带走什么。

我只是河这边的一棵树,看着河那边的你自由自在,向前一步也不行。

你高兴就过来戏弄我一阵,不高兴就弃我如敝帚,丝毫不考虑我的心情。

你想让我怎么恨你,到底想让我怎么去恨你!?

我要下去,我要见他,我要见他——为什么不让我靠近一点,为什么?

名字在我的脑海里呼之欲出,但他到底叫什么,我怎么就是想不起来,就是想不起来,想不起来……

花山书院,大燕,还有他,这辈子……

我第一次想要流泪。

☆、107

时间虽然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但那天的事情,侯明玉还记得很清楚。

她与大姐在军帐中大吵了一通。

一面讨厌大姐的冷血,一面又痛恨丽书的固执,虽然她知道这两个人都没有错:大姐有她身为侯家人的责任和担当,而丽书有她独一无二的骄傲和执念,只有她夹在当中,像个孩子一样无能为力。

两人一场架吵得筋疲力尽,就在她要摔门而出的时候,门外的亲兵报告,说许言武求见她。

惊讶地把言武让进来,却听她说是来帮丽书拿自己向她借的一本书。

她什么时候向丽书借过这本书了?

反应最快的还是大姐,她面色大变,腾的一下站了起来:“你把你家小姐就一个人留在哪了?”

言武顿时明白了自己被骗了,面色刹白,整个人晃了晃。

“你个蠢货!!!”同时明白了丽书用意的她,惊怒地已经不知道说什么的好。

言武转身就向外冲。

她也跟着向外冲。

“明玉——”大姐拉住她的袖子,眼睛里虽然也有沉痛和惋惜,却明白得写着反对她和这时的丽书扯上任何关系。

她第一次违逆大姐的意思,打开了她的手。

西北的路很长,并不是地理距离上的长,只是周围总是不变的黄沙和荒岭,所以给人漫长的感觉。

她骑在马背上,却感觉自己的心跳就好像跟着马身一样起起落落,一面明白这一段路来去的时间已经足够有心人动手,一面又祈求丽书能够侥幸逃过一劫。

路再远,也有赶到的时候。

远远的,她就闻到一股血腥味,随风而来,越靠近越浓。

作为一个在战场上征战了十三的年的军人,她对这种味道并不陌生。但是当她一想到,这是丽书的血,身体就忍不住抖了起来。好像这血味中带了毒药一样,让她觉得全身冰冷、牙齿打架,不能自控。

悲伤的马嘶冲天而起,乱蹄践踏的声音传过来。

丽书最喜欢的那匹叫做云生的小白马被牢牢栓在侯雨亭的柱子上,它挣扎着想要挣脱自己的缰绳,向要向亭子里靠过去。

那里有一个人。

言武在超过自己两个马身的地方猛得停了下来,瞪大了眼睛看着亭子,身体和自己一样有些不稳。一向身手矫健的她,下马的时候踉跄了一下,然后连滚带爬得冲到亭子面前,蓦地又停住步伐。

她知道言武看见了什么,因为她也看见了。

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给过路人避雨的亭子,亭里地面上铺的石料劣质不平,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粗糙的灰白,此刻却艳丽的无比,艳得夺目,艳得心惊,艳得摄魄,如同最上等最细腻的红漆,狂野的泼开。

没有染进石板的那些,在微凹下去的地方,汇集成一个小红窝,一个大红窝,再一个小红窝,一个大红窝……

这种情况在战场上常常见到,人得死多的时候,地面的血水一时流不尽,就会汇成血坑。要一不小心一脚踩进去,浓稠的血水就会立刻倒灌进鞋子。那种触感虽然只是冰冷粘稠,并不能给人带来任何伤害,可是感觉却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奇怪的是,她此刻心里并不觉得恶心,只是走神地想:一个人身体里怎么会有这么多血可以流呢?

躺在亭中石椅上的人,全身上下只有喉咙处有一道深可见骨的狰狞伤口。所有的血都是从这道口子里留出来的,肩部和胸口的衣服已经全部浸透,血还没有完全凝固,依旧是殷红殷红的。

除了这一道伤口外,似乎她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和折磨,神态安详,如同睡去一般,连白衣的衣角都没有蹭上一丝灰尘。宋丽书有轻微的洁癖,这也许是文人的通病,也是自己经常嘲笑她的理由。可此时,她有些心里变态地觉得,好像这样才算是真正的宋丽书,活得时候纤尘不染,死的时候优雅从容。

言武在门口站了半天,还是小心翼翼地沿着血滩的边缘走了进去,生怕踩到那些血,好像那些也还是丽书身体的一部分,万一踩到,丽书是会痛的。

她看见言武在丽书身边跪了下来,眼睛红得好像几天的都没有睡觉一样,她似乎想去触摸丽书的伤口,伸到一半的时候,却又停了下来,去试她的鼻息,摸她的脉搏,听她的心跳……

这很滑稽,看起来,确实,很滑稽……

然而她自己却连走去,去摸一摸她的手是否还有温度的勇气,都没有。

什么时候言武抱着丽书的尸体哀嚎的声音变得嘶哑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姐和谢冼赶到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到军营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士兵暴动要向齐军复仇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姐奉命镇压暴动士兵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言武带着丽书遗体回家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谢冼忽然跑来痛揍自己一顿,发誓绝交,然后撇下丽书留给她的一切离开西北军的她也不知道……

她就好像一个旁观着,看着熟悉的不熟悉的在自己面前来来往往,嬉笑涕怒。连丽书那样的人物都死了,这人生还有什么意思,还有什么意思……

什么时候被送回家静养的她不知道。直到有一天她在京城街道上遇到一个牵着小女孩的女子,母女神态亲昵,对话妙趣横生,非常惹人瞩目。虽然变了很多,她还是一眼认出,那人是言武。

言武也认出了她:“你在这里做什么,怎么不在西北?”

两人找了个茶铺坐下。

她冷笑:“那种地方,呆着有什么意义?”

言武望了她一会:“这话,小姐出事前几年,我也问过她。”

她下意识问:“她说什么?”

言武笑了一笑,没有直接回答,反而哄了一下怀里的小女孩,指着她说:“璞儿,喊侯姨。”

小许璞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