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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部分

杀手志-第81部分

小说: 杀手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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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船已经打开,他身上的无上金衣的翅膀展开了。他纵身跳出飞船,向火星表面飞去。里面上显然是经过战争的洗涤,许多建筑被毁掉。但是,战争过后,则显得平静。
  他现在拥有无上金衣后,飞行的时速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会有多快。打个简单的比方吧,刚好是他的飞船的10倍。因为飞船从女人星回地球要30天,无上金衣将他带回来只要3天就行了。
  他很快飞到地面,在一个场面里落了地。天狗人已经知道他的出现,,而且也知道这个人就是呼来将军认识的叶云。去年呼来将军差点要他的命,只可惜他被一种神秘的光芒救了出去。
  叶云的再次出现,无疑让天狗人很意外与惊诧。在他们进行征服地球人的过程中,所有的事情都办得差不多了。现在他突然出现,无疑会让他们的工作更加艰巨。
  但是血尽绝对不怕这个他从来没有过招的地球人。虽然叶云在男人星的事,他有耳闻,本来他想在征服太阳系后,去男人星会不会这个叫叶云的地球人,想不到他竟会送上门来,这岂不是连走路的时间都省了吗?
  天狗人,这里不多说他们的外貌了,前面已经说过。
  没想到着落的地点,正好是去年火星三原市,这个地方,他曾经来到,不过只来一次,对这里也没有多少印象了。
  为了怕魔剑的魔性更大的发作,他将魔剑先挂在身后,没有取出来。到了地面后,刚好落在一条公路上。十字架一样的公路两边生长着让他极为熟悉的枫树。
  火星是枫树相当多的星球。所以在火星上,一些散文家都留下了相当多有关枫树名篇。
  一时间,叶云想起去年去明倩莲来这里的情景,虽然只有一年,但是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记起了火星公寓里发生的一些事,明倩莲的调皮与她的痴情,已经是他生命中最有价值的一章。
  思索间,他突然觉得有一群人正走了过来,他们手中拿着光枪。光枪是天狗人常用的一种枪。这群地球人向叶云围过来,让他一下子明白是来杀他的。
  这些地球人思想已经麻木,为了生存,只有为天狗人办事。天狗人在火星的人数本不多,但是他们却能控制这个星球,可以想象有多少地球人在当反面角色。
  见那些人围过来,叶云马上用中文说:“你们不要为天狗人卖命,跟着我吧!”
  那些人没有理彩他,而是将手中的光枪一把把抬了起来,对准了他,叶云伸出双手,打着手势,对他们说:“不可以,你们不可以这样。”
  但是他们似乎没有在意他这样说,枪开了。只见叶云身上闪着火花,光枪在他的身上碰时,发出响亮的声音。他一点事也没有。这下可让那些人大吃一惊。
  叶云无奈叹息说:“既然你们宁愿为天狗人而付出生命,就不要怪我了。”说完,伸出手向后脑边一摸,抓到了蓝木剑。
  剑已在手,叶云向四周一扫,那些人一下子被剑扫时发出的蓝光击中后,化为一摊水。
  为了减少蓝木剑给他带来魔性的影响,他用最快的速度将蓝木剑挂在后背。他的样子看上去就像一个剑客。
  也许是太安静,他甚至可以听见皮鞋在地上发出来的声响。“啶啶!”一声又一声传着。
  他向前面的一个酒店走去。他能够看见酒店上的名字:功夫酒家。
  好一个“功夫酒家。”叶云冷酷的表情终于第一次笑了。
  8层高的功夫酒家附近一个人也没有。但是从功夫酒家里面却能传出一阵阵音乐的声响。也许是周围没有任何声音可以与它争高下,他的声音显得很高而宏亮。
  这本来是一条街道,但却没有一个人,根本就是一条无上的街。
  叶云觉得这里真的太平静了,但是也因为这种平静,让他觉得事情不太寻常。他慢慢上了功夫酒家的楼。
  一楼无人-二楼无人。。。7楼也是空的,可是8楼真的显得很热闹。
  那种音乐,是他从来没有听过的。再大的危险,对他来讲,都不存在。天狗人几乎没有破坏无上金衣的可能,也许三木星人还有些可能。
  然而三木星人现在正在对金晶星开战,没有时间来这里。
  他伸出脚,一脚踢开了大门。大厅里居然没有一个人,但是,人骨倒遍地都是。很显然,这条街上的所有人,都被天狗人抓到功夫酒家吃掉了。
  见到此种情况,叶云心如刀割,说不出的不快。
  一脚踢起一个人头骨,他的拳手已经握紧。然后他打开功夫酒家的玻璃窗,向一个地方飞去。
  大概飞了30多公里的样子,来到另一个城市。他不知道这个城市的名字。来到那里时,在街着上,也同样找不到一个人,连天狗人都不愿意出来应战。叶云气极了。
  他在街道上大喊大叫,希望有天狗人出来同对战,终于来了几个天狗人。
  这些天狗人见到叶云,便对他全身进行了狂扫,叶云一动不动,让他们扫。扫了一会儿,见他一点事也没有,天狗人吓得马上就想走。叶云马上抽出剑,蓝光一出,天狗人击中后,也化成了水。
  终于杀死了几个天狗人,叶云的内心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快乐。他现在就想天狗人出来同他打战,同时他对蓝木剑有了新的看法。这把剑,给他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快感。原来杀一个,会这样快。
  突然,他感觉身后有什么人在走动,他向后面一看,只见一个地球人站在他的身后,用好奇的眼光看着他。两个人先是看了对方一起儿,然后叶云说:“你是什么人?”
  对方回答说:“我。。。我是从天狗人监狱区逃出来的,同我一起逃走的人,都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叶云大喜,忙问:”监狱在什么地方?快告诉我。”
  对方有点害怕说:“我不敢去,我能够逃出来,已经是万幸了。你是什么人,我们离开这里吧!现在在火星上,能够活过一天,对一个人来讲,也是一件快乐的事了。”
  火星居然变成这个样子了,叶云冷冷说:“不用怕,这群可怕的地球杀手,全都要死在这里。”
  那人说:“快走吧,这里太显眼,我们找一个地方躲起来吧!这里天狗人相当多。”
  叶云一点也没有躲的意思,于是说:“不用怕,有我在,你没有事,只要你告诉我天狗人在哪里,我马上将你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而且保你不死。”
  那个不相信的人说:“别说大话了,你不走,我可要走了。”
  叶云冲过去,抓住他。他用力之大,让那个人全身都软了。
  那人于是说:“放了我吧,就是那个地方。”他向一个地方一指。他所指的方向是一幢只有4层左右的小楼房,那里还有一些树。
  叶云笑着说:“为了感谢你,你先将你送到一幢大楼上,我回来再来找你。”说完,提起他,他飞了一幢很大的高楼,那个人想不到这个人竟能飞起来,两只眼睛就直了。
  将他放了下来,叶云说:“你就在这里呆着,不要走开,我会让你安全。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没有成为天狗人奴隶的火星人。”
  说完,他又是飞身而下,向那个人指的方向很快飞去了。那个看上去风景优美的地方,是天狗人的一个据点,叶云去时,他们早就知道了。
  叶云还没有下身,只见一股强大的光腾围过来,他的全身立刻被那种光芒围住了。他顿觉全身难受,第一次感觉到即使是无上金衣,也可能被东西毁掉的可能。
  全身麻痹间,那些天狗人以为他必死无疑,都开心的庆祝他们的成功呢?可是2分钟后,他们就看见光团中间,一个人影从里面飞了出来。
  叶云在飞出来的同时,抽出了蓝木剑。一道蓝光同时发了出去,蓝光过后,一幢四层楼的房子,一下子化成灰烬。那些天狗人自然也死在里面。
  又消失了一群天狗人,叶云的心理有一种满足感。剑已挂在身后。
  之后,他去找那个给他指明方向的那个人,想去带他走,可是到了那个高楼时,那个人不在了。到那里去了,他也不知道。没办法,他只好再一次飞起来,向另一个地方进攻。
  毕竟只是一个人,想将天狗军团铲除,实在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此时,他才觉得,即使有一件金衣,有了一把绝世好剑,也没有能力对付这么多天狗人。
  这也许就是即使那么多鸟,也吃不完害虫的原因吧!
  以他杀天狗人的速度,根本不可能将天狗人赶出这个星球,只有联合地球人,才能一起将天狗人赶出这个星球,火星的人类都已经征服,他认为没有必要再呆在这里,只有去地球才可以救太阳系,挽救人类。
  他大展翅膀,向另一个星球飞去。以他现在的飞行速度,不用多久,就能到地球。他锁定地球的方位后,便飞向地球。虽然飞偏了点,到地球也没有用几个小时。
  此时的地球正在进行{炫残{书酷{网 的战争。地球毕竟是太阳系文明的摇篮,不是一下子就能破坏的。到地球后,他第一个去的地方,还是广州警察局。可是广州已经毁掉了,所有人的人员都转到了安全区,也许战火太大,像他一样的小人前来,几乎被忽略。
  途中他用蓝木剑砍掉了一些天狗人的狗头战机,引起了地球人与天狗人的注意。所以他回到地球后,地面上的人类,就知道这个人是飞向广州地区的,可是卫星被破坏,根本不知道所落何处。
  叶云见繁华的广州城现在成了一片废虚,即使是第三次由中美引发了世界大战,广州也没有被弄成这个样子。让他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他想飞到北京去看一看,更想看一看从前的局长,见一见同他一起在广州警察局工作的同事,现在他们在哪里呢?
  眼睛的泪水打了几个圈,却没有流下来。突然,他看到高空一架天狗人的狗头战机飞过来,他立刻抽出蓝木剑,一道蓝光向那狗头战机飞过去,只差一点点就击中了。
  虽没有击中,但是那天狗人见到后,马上逃开了。见天狗人的战机逃走,叶云在心里笑了。
  叶云在这里见到的第一个人是在空战中被敌方战机击中的一个飞行员。
  当一架神州无敌号战机被天狗人击中后,叶云看见了。然后他脚一蹬,飞快飞向空中,举起那架战机,那个人正想跳伞,没想到战机没有下降,反而上升,十分意外。
  不久,他看到了叶云,在战机里面叫道:“你是什么人?”
  叶云飞上战机,然后被他从战机里将他带了出来,回到了地面。那个人谢了他,对他的超凡能力,更加欣赏。
  原来这是人叫王虎,是广州战区的飞行员。两个人知道对方的情况后,王虎对叶云的回来,很意外,虽然王虎很忙,叶云从离开地球的时候,他没有见到电视上播过,只是听说过。
  现在这种情况下,连通讯器都没有用。王虎也没有办法联系他们,但是,在他的指点中,叶云带着他飞去了。
  来到广州战区,人就多了。叶云从地球离开时,没有人认为他还能活着回来,当时只是一天的报道,事后也没有人说起。见他回来,而且有了一身非凡的能力,许多人都很羡慕他。
  叶云告诉他们火星的情况,那些人听说火星已经完全成了天狗人所占领的星球,很失望。而且对地球的命运,也深感担心。
  

第144章:条件
更新时间2011…3…1 16:09:01  字数:3606

 叶云深感责任重大,现在也只有他,才能征服天狗人。他手中的蓝木剑,就是最好的武器。
  飞行员王虎见过他的通天本领,知道这个人一定可以为地球带来福音,于是对他说:“叶云,从外星回来后,你的已经成了一个超人,这次打败天狗人的使命,就交给你了。”
  “我会尽力的。”
  “我见过你的通天本事,也知道你一定可以救我们。”
  有一个战士叫刘学军的战士没有见到叶云背上挂着的剑的厉害,对王虎的话,有点怀疑,于是说:“凭他一个人,只怕救不了地球,拯救地球,一定要靠全球人民的共同努力。”
  剑,似乎有点不服气,正在叶云的背上摇动。突然,他背上的剑飞了起来,一下子对准了那说话的刘学军的头,砍下了他的头。
  周围的人看到这一幕,都惊吓了,连叶云都不明白,剑为什么能够不受他的控制,出去杀人。那一刻,他真不知道做什么好。周围的人全都将他看成了一个杀人凶手。
  叶云站了起来,望着众人惊诧的眼光,说:“不是我,不关我的事。”
  被剑砍死这个人叫刘学军,27岁,是一个军人,高大英俊,为了正直,他说这句话,原本只是脱口而出,想不到惹来的杀身之祸。
  从来没有杀过人的叶云,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谁都知道,在地球上杀一个人,罪刑是相当严重的。
  他的好战友君天行见刘学军被叶云杀死,站了起来,逼向他,问:“你为什么要杀死他,就为一句话,你竟杀死一个人,你还是不是人?”
  叶云退一好几步,落在他背后的剑已在摇动,他马上抓紧它,激动说:“不。。。不,不是我。。。我的剑。。。”
  君天行与刘学军不但是战友,还是同乡好友,16岁那年,他读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就认识了刘学军,两个人上学时一起调皮,又爱打架,后来进了部队,在散打中,被选中为特种部队。比起刘学军来,君天行稍矮,人也胖,好打不平,如果一个月不同一个人打一架,他就会同山上的树桩过不去。
  他与刘学平常常一起打架,但他从来没有胜过,所以打败刘学军,一直成了他奋斗的目标,然而叶云杀了他的奋斗目标,教他怎么受得了呢?
  叶云用力抓起剑,那把剑,似乎不受他的控制,与他的意念相反。但是他现在的力量,已经不是从前能够比较的了。
  但君天行好象得寸进尺,见他后退,越发不想放过他,越逼过来。
  叶云说:“请你不要逼我,我怕我抓不住我背上的剑。你可以侮辱我的人,但是绝对不可以侮辱我背后的剑。”
  王虎原本是一个乐天派,从来不喜欢管别人的事。叶云对他有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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