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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龙族(李荣道版)-第10部分

小说: 龙族(李荣道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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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我们领主真的穷到连我都看不下去了。本来这里的庄园都是属于领主的,而村里的人都是领主的佃农,跟其他的庄园没有两样。但是每当有人被怪物杀死,领主就会给他的遗族土地,让他们能够糊口。遗族们到最后还是会把土地卖回给这里唯一能买地的人,就是我们领主,然后再度成为佃农。

我有时会想,既然如此,那当初为何不直接给钱就算了,还比较省事。但是依照卡尔的说法,土地本来就是属于我们领主的,可以随心所欲地给,但是货币是属于国王的,要在国王承认的情况下才能流通。也就是说,物质上的货币金属片本身无条件是属于国王的,国民们所使用的只是货币的价值。虽然越说越头痛,总之从神龙王那个时代之后,所谓的钱就是这样的东西,所以个性耿直的我们领主还是遵守着这个原则,不给钱而给土地,最后再用钱把土地买回来。但不管怎么说,他这样给地又买回,当然不会剩下什么钱。

所以现在不管领主给多少地,我们村庄的居民都是用百分之一赛尔卖回给他。如果不是这样,我们领主老早就破产了。领主对这件事很生气,但是我们觉得自己想接受多少地就接受,爱卖多少就多少,需要他说什么废话?所以才会出现“大陆上最贱价的地”这句玩笑话。

杉森红着脸回答:

“您说得有点夸张。”

“有说错吗?你们听听看。我说这些话是不带任何感情的。那是你的领主,又不是我的领主。”

“嗯,搞不好领主会请您当顾问,何况……”

“当官?我才不要。已经到了这把年纪,早上还要去请安,那可累了。”

杉森搔了搔头。

“啊,这个,我也搞不太清楚。反正我会报告上去,让领主大人想出对他既适当,又能让您满意的谢礼。”

“我不会阻止你报告,但能不能请你在开头的时候,先跟他说我什么都不要?”

“啊,好的。”

“那现在该我说话了。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无妨吧?”

“啊,尽管问好了。”

泰班拿起酒杯喝了一口,说:

“这个村子的气氛,从领主开始一直到城里的警备队长,还有这个睁眼瞎子少年,全都让我很不知所措。真的很有趣。”

“您的意思是?”

“你们忘记悲剧的速度真的很快耶?现在酒馆里的气氛也是如此。”

“我们习惯了。”

这句回答虽然很简单,但是杉森这句简单的回答包含的却又是无限的沉重。我不知不觉地叹了口气。

我们常常遭到祸害,又很快遗忘。如果不是这样,搞不好早就疯了。我们很喜欢开玩笑。我们过得很快活。但其实我们并不幸福。

“这样嘛。嗯。我这么说不知道你们会怎么想,但是我对这个村子很感兴趣。这一类的事常常发生吗?”

“是的,常常发生。”

这个答案有点可笑,但的确是杉森式的回答。泰班想得到的答案应该是一年会发生几次,或者是一个月会发生几次。泰班微笑了一下,然后换了个方式问。

“你总共战斗过多少次?”

“这个嘛……我算算看。查尔斯死掉,我变成警备队长那时是第22次。嗯。所以大概已经是第三十五六次了。”

我看见泰班突然作出奇怪的表情。

“第三十五、六次?”

杉森搔了搔头,急急忙忙地说:

“嗯,正确的数字我也不知道。虽然我们拿剑的人把精神花在这上面是很可笑的事,但是因为有种感觉,觉得经历越多战斗,下次死亡的机率也越高,所以才故意不算的。我的前任查尔斯就是战斗超过一百次,得到领主嘉奖之后不久就死了。因为看过这些事……如果问城里的史官,应该会有正确的纪录。今天报告的时候去问就可以知道了,可是……”

“嗯。我能理解。你这么忙,还抓着你问东问西,真是抱歉。你快走吧。”

“是的。可是巫师先生您现在住哪里?”

“我住卡尔家。”

杉森用惊讶的表情说:

“咦?你跟卡尔本来就互相认识吗?”

“没这回事。他说他自己一个人住,所以欢迎我找到房子住之前,都可以住他那里。”

“啊,是的。那我先告辞了。”

杉森从位子上起来,再次向看不见的泰班鞠了个躬,然后走出了酒馆。现在我又有别的事要烦恼了。

杰米妮不知何时把手臂放到桌上,然后把头钻了进去,好像趴着睡着了。看来我是非把她带回家不可了。但是几天之前她才因为喝酒被打得很惨,现在如果又这样红着脸,傻笑着回到家里,我开始担心她的屁股会再次遭殃。

这时泰班突然莫名其妙地冒出一句:

“他说三十五六次?”

“咦?”

“啊,没事。对不起,修奇。这是瞎子的习惯。平常讲话的时候也看不见听话的人,不就像是自言自语吗?所以随时都有可能自言自语。”

“有这种习惯很累吧。你的意思是说可以随心所欲地说出内心话吗?”

“像你这种年纪的人如果有这种习惯,那可能是如此,但是到了我这种年纪,所谓内心跟外心就已经没有差别了。没什么好累的。”

“外心?你说的话还真有趣。对了,泰班老爷子。拖你的福,杰米妮已经完全醉倒了,你打算要怎么解决呢?”

这时杰米妮突然抬起了头。

“我没没没醉!呜嘻嘻嘻!”

哇,我真吓了一跳。这个死丫头!我还以为她已经昏迷过去了。当然我嘴里开始说出一大堆难听的话,而杰米妮哼了几声,就一副好像觉得很吵的样子,把耳朵蒙住,又趴到桌上去了。我不想管她了!干脆跑去她家里把她妈妈请来这边算了。咦!我到底在想什么?泰班说了:

“要我怎么办呢?”

“你不能用魔法让她酒醒吗?”

泰班嘻嘻笑了起来。

“让她酒醒。这害我想起某个巫师的故事。那个巫师太喜欢喝酒了,所以既没时间研究练习魔法,也没办法维持清醒的精神状态。所以有一天他下定决心开始滴酒不沾,然后全心全意创造出醒酒的魔法。连魔法的名字都取得很不错,叫做Cure Drunken(治疗酒醉)。你知道他为何要这么做吗?因为他想尽情喝完酒之后,再用这招魔法,就算是有在练习魔法了。”

“这不是很聪明吗?”

“你说啥?聪明?别开玩笑了。这个Cure Drunken再怎么说也是种魔法。在酒醉的精神状态下是无法施法的。所以如果他想施法,就得等酒醒之后。那还有什么用?”

“咦?天啊……还真愚蠢!”

我嗤嗤笑了出来。泰班也露出微笑,拨了拨自己长长的白发。

“后来怎么样了?那个巫师到最后还是没办法练习魔法吗?”

“不是。那巫师发现自己做错之后,把自己的弟子叫来,将魔法教给了他。弟子学得滚瓜烂熟。然后他自己放心地喝酒,叫弟子帮他施法。你猜结果怎么了?结果弟子变得很清醒。因为打从一开始发明的时候,这就是在自己身上作用的魔法,而不是以别人当对象的魔法!”

“噗哈哈哈!”

“所以气得七窍生烟的巫师跟弟子连续熬了几夜,开始研究怎样把这个Cure Drunken改成对象用的魔法。你猜到结果了吗?”

“怎么样了?”

“还不简单。跟酒鬼师父在一起好几天的徒弟,到头来也变成酒鬼了。”

“噗哈哈哈,哈哈!”

第五章

排列在村前平原上的士兵们的模样非常壮观。

我到底是得了什么热病?这些人只是拿着刀枪,整整齐齐地排在那里,然而我看着他们,心却怦怦地跳。因为兴奋,我很想对他们乱喊一些无意义的声音。他们的紧张感也传染了我们,这种紧张感是不是在人群中更加放大,引起共鸣了呢?

部队的前方是首都来的骑士们,穿着半身铠甲,长剑斜插腰间,骑在马上。他们都各自拿着附有旗子的戟,用那旗子当作各部队的标志。

五个骑士各自负责一支部队。

最前面的是跟骑士一起从首都来的重装步兵,他们穿着锁子甲,装备着长剑以及塔盾。排第二的是轻装步兵,也就是我们城里的警备队员。他们各自穿着硬皮甲,手拿长剑,但是他们身上的武装算是比较自由的。我们城里警备队的装备本来就不太统一。排第三的则是长枪队,他们穿着轻皮甲,手拿斩矛。排第四的是弓箭队,装备着轻皮甲与短弓。排第五的是支援队、医疗队跟工兵队等等其他补助性质的部队。

而站在他们旁边的才是真正最重要的部队。队员是一个人跟两只动物(?)。那就是龙魂使哈修泰尔大人、他骑的马,以及比整个军队的威容加起来还壮观的白龙卡赛普莱。

说起来,其余的部队都不是要用来应付阿姆塔特,而是要应付灰色山脉成群出没的怪物们。而且因为只是预备部队,所以组织也很简单。阿姆塔特由卡赛普莱去对付,而阿姆塔特的那些部下怪物——部下?这种说法有也可笑。其实它们都更像是阿姆塔特的食物,但是因为阿姆塔特强烈魔力造成的恐怖,使它们无法离开灰色山脉,并且会攻击接近它们的人类——则是由人的部队来负责。当然我不懂什么战略之类的东西,但只要有常识,大概谁也可以猜到是这样。阿姆塔特跟卡赛普莱打起来的时候,其余那些薄弱的部队能帮上什么忙呢?

部队前方站着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的作战司令官,也就是修利哲伯爵,他身着铁锁,骑着穿有马甲的马,旁边就是我们领主贺坦特大人,身穿有贺坦特家家徽的半身铠甲,乘着战车。所谓战车……我再怎么看,也觉得那不过是运干草的车,但是它到处都有补强,车边上还竖起了几枝长枪。会把它叫做战车的惟一原因就是我们领主在上面,如果放到其他地方,不管是谁都一定会认为那不过是辆奇形怪状的干草车而已。

杰米妮拉了拉我的肩膀。

“我找到了,就在那里!”

说起找人,杰米妮可是比我厉害得多了。直到杰米妮指出来之后,我才看出我爸爸在哪里。爸爸是属于长枪队。因为头盔和前面那个人的肩膀,所以我看不见爸爸的表情。

他现在到底是什么表情呢?昨夜爸爸带着很平静的表情,像平常一样与我互相说着那些介于恶言与玩笑之间的话。我跟爸爸说,你有什么遗产,赶快跟我说了再走。爸爸则是说他从小把我养大的费用,要好好敲一笔然后才能走。

“养大的费用?我可没钱。你觉得我有什么钱?”

“如果你还有脑袋的话,就好好想想我会有什么遗产。”

“应该连一分钱也没有吧。”

“还好你知道。如果我有什么遗产可以给你,你这家伙大概会祈祷我早点挂掉吧。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到现在还能维持笃实的父子关系,应该要感谢我们的穷困吧。”

“我们这么穷,我太感激了!”

而今天早上,爸爸也是带着平静的表情出门。

“我去去就回来。木材我已经向杰米妮他爸爸拜托过了,等一下你去找他。”

我一面擦锅子一面头也不回地说:

“早去早回。”

爸爸就这样走了。我们两个人虽然没有约好,但都决定把这件事当成毫无危险,好像去村子里见见朋友一样的事。如果我对爸爸说请保重,难道他就安全了吗?如果爸爸叫我别担心,难道我就不会担心了吗?

但我还是把家里的事丢下不做,被杰米妮拉来这里看征讨军出发的情景。

周围虽然也有很多村人跑来看热闹,但我真的不想来。我也不想来送这些人走;反正我不想做任何带有“送别”意义的事情。

“哼,为什么不赶快出发?还在那里做什么?搞不好还没见到阿姆塔特,他们就已经中暑倒下了。”

听着领主的演说,我如此喃喃自语着。杰米妮哈哈大笑。

“中暑?秋天耶?”

我们领主演说的内容说道,阿姆塔特不需要任何理由,无条件地十恶不赦,而派出卡赛普莱的国王不需要任何理由,应当无条件地受到赞扬。真是场感动的演说。当然感动的不是别人,是他自己而已。第七、第八次征讨军都没办法跟去,到了第九次总算能参与的我们领主,分明非常激动。

修利哲伯爵也是一副不高兴的表情。他很不耐烦地望着天。领主好不容易在半眼泪半高喊的粉饰下结束了演说,大家的拍手持续了好一阵子,总算轮到修利哲伯爵讲话了。他稍微低了一下头,接着说:

“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出发!”

他的手一举,作出了出发讯号。依照骑士们的口令以及覆诵,军队从第一部队开始按顺序出发。村人们错失了向修利哲伯爵拍手的时机,大家都慌了,但那拍手很巧妙地转为对出发士兵们的鼓励。士兵们就在这些掌声中出发了。

虽然我想要继续不断望着爸爸,但是因为周围的人都在拍手,或是把手抬起来,所以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一转头,结果杰米妮伸出的手打到了我的鼻梁。杰米妮好像不知道似的,还继续挥着手欢呼。周围的人全都是这样。这次跟我从小到大看过的征讨军出发时的阴郁气氛,痛苦而沉重的气氛完全不同。这应该都是因为走在队伍最后面,既美丽却又同样恐怖,既傲慢却又同样伟大的卡赛普莱的关系。

“卡赛普莱万岁!征讨军万岁!愿优比涅保佑他们!”

“诅咒阿姆塔特!以贺加涅斯之名诅咒他!”

与市民们平常的言行全然不相关地,他们居然开始祈求神的庇佑和诅咒了。如果我是神,我也不太想帮他们。可是爸爸呢?爸爸在哪里?部队一开始动,我就已经无法掌握爸爸的所在位置。

“杰米妮,杰米妮!”

我在半狂乱的状态下抓住了杰米妮的肩膀,问她我爸爸的位署。杰米妮用手一指。那时刚好第四部队开始经过我面前,所以我能够看到爸爸。

要叫他吗?可是又有什么理由叫他?何况他又听不见。

“爸爸!你一定要回来喔!”

我自己都无法制止我自己。可恶。爸爸则是一副好像什么都没听见的样子,就这样冷硬地向前走着。我呆呆地看着他前进的样子。就在那时——

爸爸的头转了过来。他正确地看到了夹在骚乱群众缝中的我。我虽然吃了一惊,但还是焦急地希望自己的脸上所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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