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大世界-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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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鱼说:我时时刻刻睁开眼睛,就是为了能让你永远在我眼中~
水说:我时时刻刻流淌不息,就是为了能永远把你拥抱~~
锅说:都他妈快熟了,还这么贫!!
17、鱼又说了:
有卖耗子药滴不~~~
爷也自尽!!!~~
谁也别想吃了爷!!!~~~
爷比鸡还tmd不好惹~~~!!!
偶让嫩连汤都喝不了!!!!!~锅都得仍~~~~~
18、一只漂亮的小猪
脖子上挂着蝴蝶结
屁颠屁颠的跑到你面前
用崇拜的眼光看着你
摇摇尾巴
甩甩屁股
对你唱了一首:
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19、男人九怕:一怕情人怀孕;二怕二奶转正;三怕小姐有病;四怕媳妇拼命;五怕情人被
撬;六怕老婆被泡;七怕财产被盗;八怕群众上告;九怕干完还要。
20、天是蓝的,海是深的,男人的话没一句是真的;
爱是永恒的,血是鲜红的,男人不打是不行的;
男人如果是有钱的,和谁都是有缘的;
男人靠得住,猪都会爬树!!
第一卷笑话锦集第1542章史上最强的黑客行动
这是我当黑客以来接到的一项最具挑战性的生意,是去黑另一个黑客的电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很明白现今装备的重要性,于是我把自己从头武装到脚,包装上了全黑的紧身夜行衣和戴上墨镜。这样我看起来就很黑很客,很重很要了。
一出门,我就给车撞了……
司机下车后,打着强光手电筒找了好半天才找得到躺在地上的我,说了一句:原来木乃伊也有黑色的。
赔了钱,我才起来继续前行,我想我赔给他的钱应该够他修车了吧。
路上行人稀疏,夜色迷朦,我觉得在这暗夜中隐隐有股飒飒的凛冽的英气的风在流淌,在舞动,在我刚撞散的大牙缝中飘摇进出。
慢慢的,很快我就到了目标地。任务是窃取那人的上网密码。对于一个娴熟的黑客高手来说,不消片刻我就已能将随身所带的手提电脑打开,接上无线上网卡,打开要用的程序了。接着就是怎样窃取了。方法是我趴在他窗前,密切注视他的举动,等他在键盘上打密码时迅速记下来,然后用手提电脑已打开的记事本写上,再立即通过无线上网传真到家里的传真机上保存下来。
很可惜那小子在我来之前已经输过密码了,害我在半夜三更趴了大约两小时他都没有要再输一次的举动,所以我惟有决定让他死机了。让他死机简直是易如反掌,当然这是只局限于对我这种高手或同等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士来说的,家庭观众就无为模仿了。具体操作就是用一块红砖扔他的电脑,肯定死的。砖到用时方恨少,我找了很久用了接近两小时才在一个很远的地方找到,副作用是太远我不会回到原来的地方了。终于辛苦问路后才回到目标地,可惜又把红砖给忘了拿。我很懊恼地恨踢地上附近那些石头。
做一个黑客真的不能懒,要黑人家机子就必须循正途好好地认真地黑,于是我决定剪他家门外的电线,让他没电死机。当他隔壁邻居的一整片屋子都断电漆黑一片时,我触电晕过去了。约莫一小时后,因为手机有来电才把我弄醒的。
作为一个黑客,手机当然不能有铃响声,但我又是如何得知有来电而被弄醒的呢?这里有个窍门,是经过我历时半年反复试验解决的,用简单些的话说就是将手机调为振动。
电话是客户打来的,他很歉疚地说,想将任务更改一下,就是不要破坏他的电脑,只将病毒种在他电脑上就行了,猜到了现在快天亮了,想必我已将他电脑破坏得不堪入目,希望我能把它修复过来,再种病毒,让他不知不觉。酬劳愿意给我双倍。我说没问题,请相信我,保证马上就可把他电脑修复成象未被破坏过一样,等我好消息。
我在附近偷了人家晾衣服的竹竿,再把衣架做成一个抓钩绑在竹竿上,趁他上厕所的时候把他的手提电脑从窗户给钩了出来,然后再把我自己的电脑给换回去,然后就溜了。
我自己的手提电脑早就中了冰河木马蠕虫一大堆,这次他死定了!
第一卷笑话锦集第1543章面条与肉包
某天,面条与肉包因为小事而发生争执,双方便大打出手。但是肉包因为太肉脚,被面条打得落花流水,于是在离去时,对面条撂下一句:「好胆别走,我去叫伙伴来教训你。」
肉包就去约了煎包、馒头、面包等,准备去找面条理论理论,就在路上遇到了泡面,肉包等人于是围住了泡面一阵毒打,泡面被不分青红皂白打了一顿后,问肉包为何打他。
肉包回答:「面条,别以为烫了头发,我就不认得你!」
'2'
话说肉包上次被面条海扁一顿后,心情有够郁卒,因此找了小笼包、菜包、水煎包、汤包等包一起去吃火锅去去霉气。
一进门看到了金针菇,包族不分青红皂白把金针菇打了一顿,留下一句话说:「不要以为你戴了帽子我就认不出你来!」
第一卷笑话锦集第1544章偶逃课的理由
最体面的理由:我长的太帅,外班女生上课时总看我。
最实事求是的理由:教授太难看,影响我的视力。
最拍马屁的理由:女老师们太漂亮了,总让我魂不守舍。
最无聊的理由:我同桌不陪我聊天。
最可耻的理由:中午吃的太多,坐着难受。
最伤心的理由:我们系最漂亮的女生跟一个还不如我四分之一帅“我个人看法”的男生在我眼前谈恋爱,这课我能上吗?
最关心自己的理由:昨夜喝的太多,我怕影响身体,所以不能上早课了。
最时髦的理由:我跟我网上第7位恋人约好今天下午海誓山盟。
最是理由的理由:我同学准备用欠我的钱请我吃饭,因为他不准备还钱了。
最廉价的理由:今天帮同学家扛大白菜。
最蛮横的理由:今天我不爽,就是不上了。
最无奈的理由:我的几双袜子已经半个月没洗了,今天没的穿,只好在家呆着。
最支持打假的理由:廉价羊肉串吃的太多,今天早上拉的我起不来床。
最身不由己的理由:外班的哥们要向我这全系最年轻的台球王子“自封的”挑战,不
得不去应酬。
最丢面子的理由:走路看美女不小心摔坏了眼镜,不得不去修。
最令人景仰的理由:今天我去学雷锋。
最受挫折的理由:我失恋了,罢课一天。
最胡说八道的理由:爹要娶妻,娘要嫁人。
最侮辱教育部的理由:学校的桌椅太硬,影响我的睡眠质量。
最荒诞的理由:外星人要入侵,我在给超人缝裤头。
最天真的理由:昨夜我数了一夜的星星。
最不数典忘祖的理由:今天去动物园看猴。
最进步的理由:我拣了一圆钱,找了一天的警察叔叔。
最令人同情的理由:我迷路了,碰见女流氓了。
最病态的理由:我刷了一天牙。
最具爱国精神得理由:我去美国领事馆游行示威,纪念我驻南使馆被炸!
最吹牛的理由:安南找我有事。
最挨不着边的理由:我们家邻居要生小孩。
最变态的理由: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不舒服。
最大无谓的理由:今天“9?18”我找日本人玩命去。
最童话的理由:我请花木兰吃肯德基。
最流氓的理由:孔老而请我喝花酒。
最讽刺宗教的理由:我给和尚介绍对象。
最抽象的理由:一头带眼镜的驴在街上画画,我在旁边看了一天。
最幸福的理由:上学的路上有美女*扰我。
最不可能的理由:为了保护国家财产,我同犯罪分子斗争了一天!
最不诚实的理由:我领红领巾少先队员过马路被车撞了。
最遭罪的理由:我家的手纸用光了,我在厕所坐到我妈下班。
最臭美的理由:我照了一天镜子,梳了一天我的板寸。
最梦游的理由:今天我和李连英去跟八国联军谈判。
第一卷笑话锦集第1445章全球最搞笑版十大犯罪案件
据俄罗斯真理报报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一些犯罪分子并不是百分之百的凶狠残忍,有的时候,他们的犯罪行为也富有幽默,让人捧腹大笑。目前,俄罗斯真理报列举出20世纪最搞笑、最白痴的犯罪行为。
1901年:美国新奥尔良市一个小偷在邮政列车上进行了偷窃,而他却只对圣诞卡片情有独钟,此次他只偷走了12568张圣诞卡片。
1910年:美国一位名叫约翰…史密斯的男子决定抢劫银行,他身穿女性紧身内衣进入银行大厅,所有客户和安全保卫均对史密斯的怪异行径捧腹大笑。在场的人们并未阻挡史密斯走向银行点钞台,然而大家却并未看到史密斯对银行抢劫,相反史密斯在点钞台紧张之际,却从自己的帐户中取走1万美元。最终,捧腹大笑安检人员还是让抢劫未遂的史密斯离去。
1936年:一位美国囚犯被判电击死刑,他计划趁执行死刑之前逃离监狱,但是,逃跑时他行动十分不便,因为他是被绑在电椅上的。在自己的逃跑计划中,他打算逃到墨西哥边境,然后将这把电椅出售挣点“路费”。可是,他好梦不长,当他带着电椅刚逃到监狱门口时,由于行动太明显,随即被捉回来执行死刑。
1966年:俄罗斯阿尔汉格尔斯克市一伙流浪汉从动物园偷了一头大象,他们计划将这头大象出售,但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买家,最终,只得将这头大象悄悄地送回动物园。
1975年:俄罗斯一对夫妇都是小偷,他们对自己的婚姻不满,便在法庭上提出了离婚请求。在法庭上他们讲出自己离婚的原因,前不久,他们联手偷窃了许多财物,但是对于财物如何分产生了争执,最终引起了离婚大战。他们在法庭上忘记自己是小偷,将偷窃的钱财一些事情都告诉了法官,希望法官做出正确裁决。然而,法官最终并未宣布他们是否可以离婚,而是宣布他们盗窃罪名成立,判处入狱监禁。
1980年:美国纽约市两位抢劫犯,计划对银行进行抢劫,他们来到银行之后,抢劫的目标却发出了变化。他们抢劫的并非是银行现金,而是要求银行保卫人员解除武器,掏出身上所有钱和口袋中的金属物质,然后他们将这些财物装入袋中逃之夭夭。银行职员对两位抢劫犯之举十分不解。
1982年:一个抢劫犯进入俄罗斯一位老妇人家中进行洗劫,他却只盗取了家中一件物品——一幅达…芬奇名画《蒙娜丽莎》的复制品。据了解,这幅画并不是家中值钱物品,它只是老妇人从旧杂志中剪下的一张插图。
1986年:美国一位小偷闯入大西洋赌城,他手持一把手枪,盗取了一袋筹码。然后就若无其事地坐在离付款台一米远的赌博机,开始玩赌博游戏。他在赌博机上竟然玩了一个半小时,直到等来警察将自己逮捕。
1988年:发生了莫斯科最大的穿孔卡盗窃案件。三年之后,该案件才调查到一个犯罪分子盗窃了20辆卡车的穿孔卡。目前这名犯罪分子仍未绳之以法,人们更是对他为何盗取20卡车穿孔卡初衷十分疑惑。
1999年:俄罗斯几名士兵抢劫了离他们岗位不远的一个啤酒零售摊。据悉,他们的抢劫是完全的军事化行动,在军士长的命令下,三名士兵站成一队冲向啤酒摊进行抢劫。
第一卷笑话锦集第1546章相亲!相亲!
第一次
从今年年初开始我的老爸老妈就老是逼着我去相亲,我当然是一一拒绝。为了让我心甘
情愿地去相亲,老爸老妈简直可以说是不择手段。威逼利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老妈甚
至以其精湛的演技挤出了几滴眼泪以示其心。终于我妥协了,我去相了我平生第一次亲。
对方是一个25岁的女孩子,是舅妈给介绍的。我的第一次相亲在一个饭店里开始了。在
一番老套的客套后,我觉得对方属于爽朗有余,而魅力不足,或者说不够漂亮。我想,我是
男的,26岁,当然还算年轻,机会还有很多。没必要这么第一次相亲就要急着敲定,所以准
备拒绝她。当我心里正在盘算怎么开口拒绝才能做到语气委婉,不至于伤她的心时,那个女
孩子倒突然开口了:“你是第一次相亲吗?”
“是的。”我说。
“其实这是我朋友给我的忠告:第一次相亲时如果没有重大的不满意,最好还是跟第一
次相亲的对象结婚……”
“哦?为什么?”我觉得挺奇怪。
“我的许多朋友都这么说”,她给我解释道,“根据她们相了这么多次的经验,相亲次
数越多,对对方的满意程度会越来越下降。”
“就是。”我说。
“是啊!看到你我才明白我要是早听她们的劝告就好了!”她一脸悔意地说。
第二次
老实说,第一次相亲对我的打击是相当大的。致使我一个星期都闷闷不乐,提不起精神
来。而就在一个星期还没过去时,舅妈又为我准备了第二次相亲。
我是准备打死我也不去了:大丈夫何患无妻?哪怕我妈再软磨硬泡,我也绝不改变主
意。就在那天晚上,我好朋友阿辉来我家玩。这家伙创有著名的“名车美人定律”:把女孩
分成四个级别:劳斯莱斯、奥迪、桑塔纳、东风。当然,他的十几次相亲基本上都是东风,
但自从这家伙和奥迪小汤敲定后就开始隐退出我们的小集团了,我家也好久没来,今天不知
道是抽什么筋想到来我家了。不过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来替小汤借VCD的——啊呸!但他的
一番话让我决定还是去看看。是啊,看看也不损失什么,权当安排周末节目。而且阿辉答应
他会在我相亲的头三分钟内给我一个电话,让我自己定夺,如果是奥迪以上的级别,我就当
是个无关紧要的电话;如果是东风,就说是个十万火急的电话,必须马上赶去。呵呵,好主
意!
有了这个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