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旨到!-第6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比如没把书包拉链就拉好出门,还蹦蹦跳跳地跑着走,放学的时候,会和外面卖小吃的摊贩厚着脸皮说要多一点肉。
她的身上有一种他身边的女孩子所没有的气场,让他在接下来的日子,即使没有再继续向自己的弟弟提供她的消息时,却还会依旧忍不住继续关注着她。
发财今天偷偷溜了晚自修和男朋友在操场约会。
发财开始学着其他女孩子一样绣十字绣。
发财开始学织围巾。
发财上了大学,他们还是没有分手…
发财毕业了,回了自己的城市,他们依旧没有分手…
这些记录不再被发向在异国的弟弟的邮箱中,而是被留在了他的个人博客中。
这些关注发财的日子,他也有喜欢自己的人,她很美丽,很年轻,说话的时候很轻,很柔,不像常发财,说起话来,隔着十几米就可以听见。
但是他却不喜欢她。
尽管他知道,她很爱他。
利用喜欢自己的人,这个是很可耻的一件事,他明白这个,但是,发财快准备和那个男人结婚了,那种嫉妒,让他有些无法冷静…
他想拆散他们…
而夏晓便是他可以利用的棋子。
那个爱他的女人。
原来要拆散一对情侣这么简单,几乎没有费太大的力,他们几年的感情便已经分崩离析。
可是那一天,当他看着她一个人失落地从餐厅里走出来的时候,他突然觉得有些心疼。
她或许什么也不知道,她知道的只是和自己在一起五年的男朋友背叛了她而已。
接下来的三年,他看着她变得愈发地坚硬,埋头工作,她工作的大厦离父亲的公司并不远。
有时候他处理完公司的事情的时候都已经快半夜了,她才从公司出来,然后一个人坐夜间线回家。
这三年,他看她相亲了好多人,每次都是失望而归,很多时候他都想上前去主动和她说些什么,但是每次都犹豫,等到决定的时候,她早就以已经消失在他的视线范围内。
有时候他会想,他这样捣乱了她的生活,如果她知道了,会不会恨他?
还有他的弟弟,到现在也没有找过一个女朋友,每次打电话发邮件的时候,依旧会不住地询问她。
这么多年来,即使没有了她一点地消息,他还是依旧没有忘记过她。
很多时候,他也是矛盾的。
但是,所有的矛盾最后终止在那一份已经被拟定好的遗嘱上。
他在帮父亲放一份重要合同到保险箱的时候,竟然发现了一份已经被父亲拟定好的遗嘱,而上面江华的继承人,写着的不是他,而是他的弟弟,沈越泽!
那一刻,他真的很难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些年来,是他一直都跟随在父亲身边,公司里的事,也都是他一直在协助父亲打理,为什么到最后,继承江华的人,不是他,而是他弟弟?
为什么从小到大,懂事的人是他,听话的人是他,为什么得到的爱却远远不及那个从小爱生病的弟弟?
为什么同样是他们的孩子,他弟弟却可以得到那么多,而他却不可以?
沈越泽从法国回来,他竟然又再次与发财相遇。
当他从自己弟弟的口中听说这件事的时候,他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的可笑,那么的不公平。
明明他们都已经失去了联系,为什么还是会再相遇?
当一切都变得偏激起来,他告诉自己,要拿回来属于自己的东西,这些努力是他所付出的,那本该就属于他。
他发短信给发财,不停地和她提顾子陵,不停地提夏晓,他不能让她爱上越泽。
他知道,她早就已经忘记了当年和弟弟的约定,而弟弟似乎也没有同她提起过这件事,所以,他要将他们之间的感情都扼杀在摇篮中…
因为之前的背叛,他知道,常发财是不会再轻易开始一场新的恋爱,一定会小心再小心,谨慎再谨慎。
而这样的弱点,便是最好的切入点…
但是他却不知道,真正相爱的两个人,是不管多久,都不会被时光所冲散,真正的感情,是没有人能够动得了手脚的。
就如同沈越洋同常发财。
清晨的第一道阳光照在罗兰疗养院的时候,一对已经头发花白的男女缓步走向沈越洋,在他身边还有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男人。
大概是男人多年的牢狱生活,他显得比边上的人又稍微的老了一些。
“华霄…”他们停下脚下的步子,轻声地叫道。
沈越洋转过头来,看着眼前这两个和自己在眉目上有几分神似的男女,沉默了片刻后,忽地扬起一抹微笑。
“你们是我的父母吗?小水告诉我,今天我父母会来看我。”他边上边笑着指了指站在自己身边的小护士。
华霄笑着,又看向他边上的人笑着说道,“谢谢你,沈先生,不知道我是不是以前也来过这里,我很喜欢这里。”
“喜欢就好。”沈苏离点了点头。
为什么会将他转到这个疗养院,并不是因为江淑华曾经在这里住过,而是因为,他在后来收拾沈越洋的东西的时候发现他的手中,还有一个罗兰疗养院。
这个是疗养院,早在多年前因为濒临倒闭,而已被他所买下来,而后来的疗养院,也只有住了江淑华一个人。
这些年来,他有让他寻找过江淑华,但是他却从来没有给他过任何消息,如今才知道,他早就已经找到了江淑华。
但是却一直没有告诉过沈苏离,而且从他的做法上看,他似乎还想保护住这个秘密。
或许那时候的他,想保护的是他的母亲吧!
但是这一切也不重要了,该相遇的人也已经再次相遇,他看着眼前的沈越洋,不对,应该是华霄微微一笑。
我们,都不应该和时间去计较过多吧!
给读者的话:
看完这个有什么感想?哈哈,就是,爱要大声说出来,藏着掩着,没用的。HOHO
作品正文 曾几青春时2
更新时间:2010…11…2 14:47:49 本章字数:1762
早上我涂指甲油的时候,JAMES李一脸诡异地看了我半天后,终于还是问了一句,“你去相亲?”
其实我就等着他问我,凭借他那万年小受,一有八卦恨不能扑水过去的性格,我知道,他一定会问我的。
“恩,是啊!”我吹了吹自己的指甲,故作对他的问题蛮不在意地说道。
“哎哎哎,你这个指甲油怎么涂的啊你!都涂到手指上了!”可谁知道他一不问我和谁相亲,直接毫无保留地指着我的指甲一脸嫌弃地说道。
“我靠!不涂在指甲上难道还涂在脸上啊!”我不甘心地反驳道,这个死小受,要么说我脸干裂地跟黄土高原一样,要么就说我手大脚大,脸黑得和包公一样!
从来就没有说过一句好听的话!
“指甲油是涂在你的指甲上的!指甲你懂不懂,你看看这里,看看这里,这个叫指甲吗?啊?这里是你的指腹好不好!”他看着我,一脸朽木不可雕地摇了摇头,“我真没见过有人涂指甲油还能涂到指甲上去的…”
他边说边摇头,“算了算了,朋友一场,我来帮你吧!”
JAMES李很不给我面子的摇了摇头,拿起我的手又不停地批判起来,“诶,我说你的手怎么跟枯树皮一样啊!你不就是天天就玩个游戏么!”
“我靠!你有完没完!”我抽回我自己的手,突然觉得自己战略失误了,就算今天要见李西仁,想咨询一下细节问题什么的,那我也犯不着问这个嘴贱无敌的万年小受,我这不是锻炼自己的靠打击能力么!
但是既然打击都被打击了,我不问点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回来,我这不是被白打击了么!
不行,想到这里,我又贱贱地看向他,“那个,我想找个男朋友…”
“你需要男朋友吗?你自己就是一个男人!”大概他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好,现在只要我一提男人,他便一定会说这么一句话。
约会要紧,没关系,我,忍…
“没有,我是说真的,我真想找个男朋友…”我又在语气上加深了自己无比热切的感情。
“哦,这个你不是天天都在想吗?”JAMES李瞥了我一眼,淡定地拿起我的手,用洗甲水用力地搓起来。
这个真的不能用擦来形容,是搓…
“喂,你就不能好好擦么!”我大声地抱怨道,要不是等会有事求他,我早就一掌拍得他自己都不认识了!
“你涂成这个样子,我怎么好好擦…”他一脸嫌弃地看着我的手指说道,说句实话,被他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我自己涂得还怪恶心的。
“那个,我这次是认真地要找男朋友,而且有目标的。”我说道。
“你还是不要糟蹋别人了吧!”他抬头,一脸怜悯地说道,“我都开始替那个人感到悲哀了…”
“喂!JAMES李!你说话就不能捡好听的说么啊!”
“不能…”他看着我,异常坚定地说道。
“好了。”涂完指甲油他便准备出门了,受打击了半天,还没得到一点有用的信息,我不免有些恼。
“喂,男人,”正要关门出去的JAMES李突然又退了回来,看着我严肃地说道,“其实相亲啊,约会的话,你怎么高兴怎么来,你们要相处一辈子的,装一时,没用的!”
他说完便出了门。
这是我和他认识的这些日子来,第一次觉得他说话没有那么像放屁。
给读者的话:
宝玉和JAMES李的合在一起了,今天太晚了,先更到这里,好累啊
作品正文 曾几青春时3
更新时间:2010…11…2 14:47:50 本章字数:4596
结婚的前一个晚上,我刷完装备便早早地下了线,可是大概是我平时习惯了晚睡,一早反而有些不习惯。
前几天从租的公寓搬回了家住,我妈说,出嫁的前几天最好还是住在自己家,其实我知道她和我爸一直都是喜欢我住在家里的,但是以前我就是受不了一回家,就要听到结婚两个字。
也不能DOTA到很晚,便找了个离公司近的理由搬了出去。但是我爸妈是不知道我和JAMES李住的,虽然他是个同志,虽然我爸妈从小就把我当男孩子养,但是,毕竟他是个男的,额,确切的说他是雄性动物,我是雌性动物(总觉得这样形容我们比较恰当)。
要是被我妈知道了,不断我的腿,她就不是我妈。
“宝玉啊。”才刚想到我妈,她就推门进来了,最近这两天她天天都笑得开心,人家说她最近打麻将输了都乐呵呵的,什么都是一句反正我女儿要结婚了。
我有时候在想,她就那么期待我嫁出去?
不过,说到嫁出去这个问题,我觉得其实自己也是很着急地,还算好运,还没挨到三十岁,终于抢到了一颗没被野猪拱过的好白菜,一笔心事了了,以后玩DOTA的时候烦恼也少了一个。
特别是自己的对象也和自己有同样的爱好。
“你想什么呢?”我妈伸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怎么?很期待明天吧!”
“哪有,”我忙否认,故作不屑地说道,“不过就是换个房间换张床么。”
“得了吧你!”我妈用手指重重地摁了一下我的额头,指了指放在门边还没给我拿进来的箱子,“那是你收拾回来的东西,把有用的东西整整,反正我看你也睡不着觉,要是你明天嫁出去了,这些还得我替你收拾。”
老妈说完便潇洒地出了门。
我嘴角不由得抽了抽,什么么,有见过新娘子结婚前一天还在自己的房里整东西的么。
不过想到新娘子这三个字的时候,我觉得自己也不由得抖了抖,活到这把年纪了,我总觉得用新娘子来说自己,是那么那么诡异的一件事。
搬过来箱子,还是把有用的东西往外拿。
可是淘了半天,除了翻出了我的一瓶用过一次的指甲油和一封信外,其他的东西我都觉得基本可以放到杂物房里了。
指甲油是我以前买的,去相亲的时候用过一次,而信的话…
为什么会有一封信?
信封上面还写着我的名字!
居然有人给我写信?!
居然有人这么矫情地给我写信!
匪夷所思,太匪夷所思了!
我赶紧打开信,新的开头的称谓就让我横生了三道黑线,囧里个囧,没想到竟然是JAMES李给写的信!
不过字迹隽秀,信纸还带了点淡粉,恩,果然还是有JAMES李感的。
男人:
听说你要结婚了。
说句实话,前几天听说你要结婚的时候,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居然要结婚了。
就跟我要结婚听起来那样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我以为你会玩一辈子的游戏的。
但是你却要结婚了,不好意思,请允许我这么惊讶一下,男人。
明天你就要从这里搬出去了,说句实话,虽然说出来可能会让你得瑟,但是我还是想说,其实我还是有些舍不得的。
这些一起住的日子来,虽然你个人习惯很不好,每天玩游戏到深夜,一边玩游戏还喜欢爆粗口,爆起粗口来还很大声,说到这里的时候,突然觉得,你好像还真的是没有什么优点了。
总之,和你相处的这些时间来,我在你身上看不到一点女人的特征,我想就是因为你MAN吧,我就很喜欢和你相处。
虽然我们的相处模式不是和平型的,但是,我却是真心把你当做自己最好的朋友的。
所以有时候,我也会替你担心,这样的你会有很多朋友,但是却很难找到一个男朋友。
毕竟男朋友和朋友还是有一段差距的,但是要我想象你靠在一个男人身上鸵鸟依人的样子,那我还是会觉得自己晚上会做噩梦,开玩笑,请不要介意。
不过现在你还是找到了,我个人觉得那个男的还是蛮有眼光的,这个是真话,这年头,你这样性格的女人(叫你女人的时候,我总有一种自己在说谎的感觉),其实很适合一起生活。
这个年代,没有几个人能像你这样活得那么自在的,就比如你的朋友发财好了,很不错,但是看得出她没有你过得自在。
而对于我来说,我是一个GAY,当初出柜的时候,我也用了很大的勇气。
GAY的这条路不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