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纸伞-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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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温热的怀抱,甚至他的气息、味道,都是我喜欢的。我用手护卫着自己身上最隐秘的部位,还好,他是很老实的,从不乱动。
第二天,我们被一阵吵闹和刺目的光亮弄醒,屋里进来一个我不认识的人,他说他是我母亲的同事,奉母亲之命来接我回去。他说我们小楼里的两个奶奶都死了,一个奶奶是想我想死的,另一个奶奶是被先死的那个奶奶给拽去做伴去了。母亲已卖了那座院子和那栋房子,得了一大笔钱,现在接我回去是给我联系好了医生和医院,要给我做手术。谢天谢地他没有当着钟爱哥哥的面揭穿我女孩的真面目。我只有走了。
钟爱哥哥,我走了!
临走时我只想问他三个问题:
第一个是:红狐离开了森林,还是红狐吗?
第二个是:青蚕摆在你的面前,你会给它盖上桑叶吗?
第三个是:你会可怜一只小毛毛虫吗?
钟爱哥哥睁大眼睛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
一行清泪从他的眼睛里滚落下来。
再见了,钟爱哥哥!
就在转身走开的那一瞬间,我忽然感到体内有一股热乎乎的东西从最隐秘的地方往出溢,往下渗漏,跌落。似乎还带着些微的痛觉,似乎还有淡淡的撕裂,似乎更有一种终于走出来的豁然开朗的……忧伤,但又分明是畅快的,舒坦的,浓烈的,滚烫的,有热意的,淋漓尽致的。
我好像早有预感,好像从来就知道它是什么。
是什么?
是我的血,是伴随我的激情和爱同时抵达的知性的血。
是我再生而活的那一部分热望最先感知的鲜活与亮丽。
还是什么?还是一团谜,一团解答我生命张力与活力的神奇的谜。
不知该感谢上苍还是该抱怨造物主,在这最后的一瞬间,让我变做真正的女孩。
我重回小屋,在最黑的角落里摸索着。
我身子发抖,牙关打颤,紧张得一下就碰触了满手的血。没有人教我这会子该怎样去做,几乎是凭借本能,我稳住了自己的惊恐,一边腾出一只手从衣袋里寻找东西擦干净手指上的血,一边从书包里找出一块干净手帕,叠得方方正正的,垫在自己的身下。
走出小屋。
走出小屋我好骄傲。
走出小屋我神清气爽,似乎换了一个人。
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好好地治病,好好地活着。为了钟爱哥哥,也为了我自己:“钟爱哥哥,你一定要到大连来找我啊,你要相信在大连再也不会有另外一个人名叫钟情,只要你用心找,就一定能找到。”
钟情
1995年12月25日
4。融绪还伤
哥哥:
读我的信,请选择晴朗的早晨,或者阳光灿烂的午后。
一定不要在恶梦醒来的时候,它会让你重回噩梦,走不出黑漆漆的绝望;
也不要在电闪雷鸣的时候,他会让你心里的雨季永远停留在最黯淡无光的瞬间,永远潮湿霉变长满青苔;
也不要选择你为理想而打拼,为事业而奋斗的时刻,它会让你感到世间的一切都是虚无,人生的终极其实都是一无所有;它会荡涤你所有的努力,摧毁你所有的精神,让你辛辛苦苦得来的成绩在迅忽疾逝的一瞬间彻底崩溃。
也不要在心里难过的时候,它会让你的难过更加难过;
也不要在渴望爱情的时候,它会让你怀疑爱情的本质,怀疑爱情的定数,怀疑爱情的精髓,怀疑爱情所固有的内涵和魅力
除非你有足够坚强的意志。
除非你有抵御病菌的抗体。
除非你是铁定了心的连死都不惧怕的人。
我的哥哥,你是这样的人吗?
好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自己像是被定格在1981年了。
其实,我们所面对的1981跟别人没什么不同,只不过我们失落的东西跟人家的不一样。
1981年,生命中的许多好东西丢失了,被带走了,永远回不来了。
失去从小依赖的父亲,失去一对双亲的健康,失去哥哥,失去钟情。
失去精神的慰籍,失去灵魂的安宁,失去思想的翅膀,失去生活的希望。
从1981到1993,我所有的成长都是为了钟情。
我一直认为钟情就是上苍派给我的守护神,是我的梦天使。
如果不是来自上帝的身边,他怎么会清楚我的忧伤,他怎么会懂得我的思想。如果不是天使,他又怎能为我疗伤?又怎能抚慰我心里的一片苍凉?
在那间低矮破败的板棚小屋里,我们度过了属于我们的最快乐的日子。他信赖我就像信赖最诚挚的兄长,我娇宠他就像娇宠最年幼的小弟。他爱说他是会耍赖的红狐狸找到我就是找到永远的山林,而我总是牛心左性,认为男孩子是狐狸还不如就是男孩子本身,他是太阳下最灿烂无比的娃娃,狐狸怎么能比?红狐狸又怎么能比?我曾向他起誓要一辈子对他好,他也向我保证一辈子做我的小兄弟。可是他突然间就走了,把他给我的,把我仅存的,一切的一切,全带走了。我那间屋子,在一瞬间全空了;这片森林,在一瞬间全空了;我自己的心,在一瞬间全空了。
我们共同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十二天,但他留给我的思念却延续了十二年。
1993年,已是我所能忍受的最后的极限了。
更不幸的是,在沙窝子的筑路工地上,我撞见了你。
你的不理不睬,你的逃之夭夭,你的不可一世,你的冷酷无情。
哥哥呀,那是我这一生所遭遇的最冷酷的打击,和最无奈的时刻。你让我彻底对自己失望,对人生失望,对亲情失望。对着你远去的背影,我曾暗暗起誓,我一定要超过你!
那一刻钟,我告诉自己,我现在只有钟情了。我想了他十二年,他现在也该和我一样都是大小伙子了,不知他是否会记得年少时我们的海誓山盟?
匆匆地回到樱桃谷,匆匆地回到父亲、爹娘的墓前。
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
樱桃谷寂寞如初,青冢荒草悲苦依旧。
思想起柳咏的雨霖铃: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更不知酒醒何处了。
触目柔肠断啊!
只有逃逸!
匆匆地跟樱桃谷告别,跟新愁旧痛的家园告别,跟这片孕育过欢情和绝望的林子告别。
走出去,再不用牵念!
走出去,再不用回头!
哥哥,你知道么,我就这样,永别山林。
伫立在1993年的西安街头,我沉醉在扑面而来的现代气息和喧嚣纷乱的都市风情之中。我的行李很简单,腰包里装着折家卖产之后的全部的一千二百元钱,我想这些钱够我去大连的了。只是在我到达大连之前,我一定要去西安城里最著名的大上海美发厅剪一个最时兴的中分缝的郭富城式的发型——这是我在刚买的一本《LOVE》杂志上看到的样式,然后去唐城百货大厦买一身漂亮的“威鹏”牛仔衣,完成这一切程序之后我已经能够像一个时髦的都市青年一样,大摇大摆地在东大街迎风而走——正是国庆节前后,城市里确有着与众不同的熏风,傍晚的天上,落霞未尽,霓虹却在各家的店铺前、门面上熠熠闪亮。我突然想起刚才理发时在《LOVE》杂志上看到的署名“商痕”的文章,不知道这个“商痕”是不是我们家里的那个趾高气扬、牛比烘烘的商痕。杂志上就有电话号码,我何不打个电话问一问?这样想着我就来到钟楼邮电局,把手伸进口袋里掏钱包时才懵了:我的钱包丢了。
我眼前的这座城市,就以这种霸道的方式,迎接了我,让我的衣着、发式在最短的时间里接近城里人,又倾尽我的所有,把我变成一个穷光蛋。我茫然无措站在邮电局的门口,思谋着几分钟之前我还像模像样蛮像回事,心里有目标,梦里有憧憬,好像大连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我的好兄弟钟情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而现在,我就像被放了气的氢气球,一下子就蔫了,瘪了;或者,就像被搁浅在沙滩上的一尾小鱼,周围的水越来越少,太阳却越来越毒,炙烤着我,烘晒着我,我没有呼吸,没有吸食的水,纵然衣着光鲜,纵然发型潇洒帅气,这些顶屁用?身无分文的我眼下连个落脚之地都没有,我又怎能实现去大连的梦想?
后来我就在钟楼底下邮电局小广场的花墙上坐了下来,手里摇着那本杂志当扇子,也懒得再看那个狗屁哥哥的狗屁文章,坐以待毙吧。
是在最无聊的时候,我被小广场上的一群男孩子吸引。他们清一色的牛仔裤,宽宽松松的毛衣扎在裤腰里,毛衣上有?印着“giordano”的英文字母,有的又绣着“billy”的图案,没有一个穿“威鹏”牛仔的。凭感觉我知道只有他们才领导着这个都市的流行时尚,而我的关于“威鹏”的概念还是缘于我去年在一份旧报纸上的阅读。最先以为他们是有组织的一伙,或者歌舞团的演员,或者某大专院校的大学生,看久了才发现,其实他们也不尽熟悉。他们互相打量,互相猜度,绕着小广场的花墙一圈一圈地转悠,表情一本正经,眼里却有无以打发的焦渴,有急于释放的电火花——哥哥,你该猜到我撞到哪里了。他们和我一样,都是一半是人,一半是鬼。鬼和鬼的相遇,不仅需要机会,更需要鬼气。人的脸上是没有鬼气的,而鬼的脸上鬼气森森无所不在。哥哥你知道么?我就是在阴阳道合、人鬼交错的一刹那,凭着自己的鬼气认出了他们的鬼气。他们个个都在寻找,热辣辣的目光四处扫射;还有一些人站在阅报栏前好像在看报纸,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的神色都很恍惚,目光游离,谨慎小心,提心吊胆,仿佛惊弓之鸟,又仿佛箭在弦上——毋庸置疑,他们也是心灵寂寞的孤魂野鬼。他们也在等待,在搜寻。如果两个人都从对方的眼睛里找到互相迸射的火花,就是找到知己,找到另一份遗失的自己了。
正在发呆,耳边传来极优雅的声音:“几点了?”
是问我么?我转过脸来,眼前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一张精心修饰过的脸,温柔的嘴唇,认真的表情,说话的声音极婉转,咬字很讲究。是在问我么?
我抬起手腕:“噢,快九点了。”
他在我身边坐下:“你是新出来的吧?”
我不明所以。
他又说:“我是这儿的‘姑妈’,专管签到的。你签到了吗?”
“签到?”我翻了一下眼睛,故意用大连话给他说:“我钱包都丢了,够倒了血霉啦,在这儿坐坐散散心,凭什么要给你签到?”
他笑了:“签什么到啊,我跟你开玩笑呢,看来你真是新出来的。”正在这时,有人围拢上来:“哟,‘姑妈’呀,‘钓’上男人了,啧啧,真不错嘛!老牛吃上嫩草啦,艳福不浅嘛!”
被称做“姑妈”的替我打圆场:“别瞎说,人家不是这种人,只是能接受这种‘事’而已。”
那人赶紧说;“不是这种人好啊,给‘王妈’领去嘛,你不又发财了吗。‘王妈’就喜欢白白嫩嫩的小崽子,就喜欢玩不是这种人的大‘阳派’。”
“别瞎说!”“姑妈”打断他:“人家真不是这种人。”
“别假正经了!”那人说:“不是这种人怎么跑到这地方来?感情是你遇见了可心的就舍不得给人了,‘姑妈’你摸摸你的口袋有几个子儿啊,这么好的刚出道的靓崽子,你消受得起吗?”
“姑妈”不吭气了。
接下来的事情可想而知。我当时身无分文,又处在夜色将深的关口,我又饥又饿,又困又乏,顾不了许多,只要今晚有个去处,有口饭吃。另外我也对这个诡异神秘的群落充满好奇。这个晚上,我被领到了那个被称做“王妈”的人的家里。一帮人,先是喝酒,后是吃饭,算是“王妈”感谢大家给他牵了一根红线。
好在“王妈”是个知书达理的生意人,据说受过高等教育,刚下海时曾获得过西安市的十大公关先生的称号,现在经营着一家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一些大型晚会的策划和电视广告的制作。
一帮人酒足饭饱之后就撤去了,只有那个被称做“姑妈”的似乎面有难色。
“王妈”极豪爽地从钱包里掏出三张100的“老人头”,递在他的手里,但他还不想走。“王妈”有点生气了:“‘姑妈’你咋没个够呢,以前都是给一张‘把’的,今天看你领回个货真价实的小童子,又是如假包换的大‘阳派’,就多给你两张‘把’,你还没个‘够时’……”
“姑妈”捏揣着新崭崭的老人头,口里嚅嚅地,半天才说:“人家真的不是这种人,是我先跟他搭话的,我怕他太老实,我怕你会难为他……”
我舒了一口气。“王妈”也舒了一口气。房门轻轻地关上了。
这一夜,我先把自己灌得烂醉,我想用酒精麻醉自己的思想,我想用烂醉来忘却,想用忘却来面对人鬼交流。
我醉了,酊酩大醉。
醉过之后再去做鬼,可能会少一些后悔,我被我自己选定的生活和梦折磨着,为了实现他们中的一部分,我选择主动走进鬼的世界,先做鬼,再做人。不知道就这样做了鬼之后,还能……做人吗?
第二天醒来,已是黄昏。
“王妈”扔给我一沓钱,脸上全是歉意:“我真不知道,你果真是第一次呢,留了很多血,我希望你不要恨我。如果你真不是这种人,我还是劝你远离这种圈子,这圈儿里的人太杂,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好好找个女孩结婚吧。只有世俗中的婚姻和爱才受法律保护,才是合乎情理,合乎纲常,合乎自然规律的。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有悖于世俗伦理,有悖于大众,有悖于人伦和审美。”
我静静地躺在那里,一张一张的地数着手里的钱,不多不少,十二张老人头。我觉得我就像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丢钱,在梦里又拣到钱,丢了多少又拣回来多少。我损失了什么?损失了自尊,损失了做人的权利,更重要的是我把自己给弄丢了。梦里花落知多少?我在梦里烂醉狂醉酊酩大醉,我丢掉什么我看不见。什么都看不见!闭上眼睛就以为看不见,捂上耳朵就以为听不着——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