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英灵-第3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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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声甜美悠扬,充满了女孩的活力与对生命的热情,只要听到这种歌声,没人会觉得这是一个难相处的女孩。陆小凤和司空摘星对望一眼。
“据说移花宫的女子都很冷。”陆小凤挑了挑眉毛,“不过听这歌声,倒是一点都不像。”
司空摘星挤眉弄眼地笑道:“也许她们平时是这样,但一见到外人,就会变冷了。”
忽然二人一人一边,夹住老实和尚的手,飕地就朝歌声传来的方向飞去。二人都是江湖上最顶尖的轻功高手,就算带着一人,连连踩踏在柔嫩花叶上,却连花瓣都震不落一枚。
越近,那隐隐约约的动听歌声就越是清晰,音符柔和如风,嗓音浑然天成,词儿淳朴中带着灵动脱跳,唱法又独具一格。陆小凤和司空摘星都是常常混迹教坊勾栏的熟客,但与这天人般的歌声相比,那些几百两银子才开口的清倌人,倒像是乌鸦叫了。
陆小凤从不否认他很喜欢欣赏美丽的女子,有才的美女更是上天给人间最宝贵的馈赠,何况这儿是武林禁地“移花宫”,冒险的刺激感和好奇心让他非常期待看到唱歌的女子。
所以,当陆小凤和司空摘星架着老实和尚,找到歌者的时候,他的神色顿时变得有些古怪。
他们站在一块岩石上,下方是一个一个清澈见底的幽静水潭,水潭内,一位有着宛如夜一般黑的及腰长发,仿若误入凡尘的精灵的动人女孩,在潭水中一边擦着身子,一边开心地哼着歌谣。水花荡起波纹,粼粼波光将阳光反射在女孩露出水面的肌肤上,透着恰到好处的红润的娇嫩肌肤像玉一样无暇,浮现淡淡的光晕。让眼前的景色好似幻境一般。
“……日出嵩山坳~
晨钟惊飞鸟~
林间小溪水潺潺~
坡上青青草~
野果香~山花俏~
狗儿跳~羊儿跑~
举起鞭儿,轻轻摇~
小曲满山飘~
~~~~满山飘……”
女孩唱着陆小凤从未听过的山歌,景美歌美人亦美,传说中的董永看到七仙女戏水,李逍遥偷看赵灵儿洗澡大概就是这种状况罢。一般来说,这种写作才子读作色狼偷窥佳人入浴的遭遇,在中国传统故事里,都会留下一段凄美的恋情。
但现在有二个问题,其一:走上恋爱路线的,向来都是一对一,可现在却是一对三,其中还有一个和尚。
其二:这个女孩的确是可爱动人,但她根本没有出现女性应有的生理特征,胸前一马平川,看上去才十岁左右。
她还是一只卜卜脆的小萝莉。
外传2:超童话战记·白雪纵天录
1 恶姨娘毒杀俏雪姑 俊皇子义救落难女
郑光伟慢慢睁开双眼,眼前一片朦胧,光线让他一时看不清楚,大脑也昏沉沉的,郑光伟不由得暗自苦笑……果然是栽了么。
他在昏迷前残留记忆,是自己在做一个高难度的跑酷动作时严重失误,从空中坠落,下方是坚硬的混凝土,而另一侧的大厦上挂着“迪斯尼公主”的巨幅卡通海报——小美人鱼爱洛,白雪公主,贝儿公主,茉莉公主,长发公主……而陪伴我二十二年青春的只有右手公主……
在失误坠落的瞬间,身为跑酷老手的郑光伟就知道自己完了,还能醒来简直就是奇迹。但就算勉强活下来,基本上也会残废。就像现在这样——曾经灵活又强健的四肢好像不属于自己,出奇地僵硬又柔弱无力。
忽然,他感觉自己被人托着后背抱起,然后一个洋溢着惊喜的男声响起:“我的天使,你……醒来了吗?”
“小白雪,小白雪!”除了这个男声外,四周还有呼唤声纷纷响起,就是腔调古怪,听起来不太像自己那帮一起玩跑酷的损友。郑光伟不由得有些莫名其妙:自己虽然算不上威猛爷们,但也不是什么白脸小受!就算摔残了以后不能再玩跑酷,那外号也应该叫“跛豪”之类的,叫小白雪也太欺负人了吧。
郑光伟的第一反应想呛去,可惜喉咙很是干涩,还没说话,倒是先虚弱地咳嗽了几声,旁边的声音反而更热闹了起来。
“王子的吻让小白雪醒来啦!万岁!”叽叽喳喳的声音欢快地呼喊道:“奥丁神庇佑,小白雪没有离开我们!”
王子的吻?战汝娘亲的你们玩笑开过头了吧!这时,郑光伟的眼前的朦胧终于散去,他的眼前映入了一个金发碧目的白皮佬青年,青年关切地看着郑光伟,眼中满是浓郁的深情。
“啊,我的天使,我的公主。”白皮青年好像朗诵诗歌一样:“我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众神赐予我最美好的礼物,你带着雾气的朦胧眼神,是多么楚楚可怜,瞬间就击穿了我的心。”
说实在的,这个白种青年卖相还真是一流,和年轻时的贝克汉姆似的,穿着巴洛克风的衣服,郑光伟只感觉头皮发麻,完全无法理解发生了什么事。
——喂喂,就算是开恶作剧玩笑,也不用专门请一个外国佬来吧?“你……走开!”郑光伟挣扎着抬起无力的双手,想要推开这个莫名其妙的白皮青年。总算对方是国际友人,他才没有开口就吐脏话。
但他刚刚抬起手,就愣住了。
自己的双手,幼细纤弱得简直像是二次元里的,而且肌肤嫩白无暇的程度,连那些化妆品广告里做了后期处理的PS美女都比不上十分之一。说起来,刚才自己的声音虽然干涩,可听来……完全是娇柔可怜的萝莉音!
郑光伟顿时大脑有些短路,在那个被称为“王子”的白皮青年深情款款的注视下过了好几秒才恢复意识,他——从生理上现在应该是“她”了,发现自己处在一片绿意盎然的森林小道中,除了用公主抱将自己抱起的青年外,周围还有七个身高才一公尺左右的小矮人,小矮人们穿着粗糙的亚麻衣衫,外面套着破旧的链甲,腰间挂着钉头锤或小手斧之类的武器,古怪的五官上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硕大的酒槽鼻。
“小白雪,”其中一个脸蛋红彤彤的小矮人,开心地搓着手指短短的双手,用尖细地腔调对她说:“太好了,海拉没有将你留在海姆冥界,我一定会去摘好多果子献祭给她。”
“害羞鬼,别笨了。”另一名一脸乱糟糟的毛胡子的小矮人嚷嚷道:“这可不是冥界女神的功劳,是王子的吻!”他挤眉弄眼地用手肘戳了戳身边的小矮人,“万事通,你说是不。”
被称做万事通的小矮人戴着一副老旧的眼镜,他双手抱胸,点了点头:“没错,吟游诗人都是这么唱的。要不然我可不会允许他碰我们的小白雪。嘿,爱生气,把你的斧头收起来。”
“哼,”一个脸上有一道蜈蚣般凄厉刀疤,乱糟糟的头发与毛胡子好像刺猬一样根根倒竖的小矮人撇了撇嘴,将拿着小斧子的手藏到身后,翻着白眼,粗声粗气地嘀咕:“只有王子的吻才有效吗,早知道这样,俺……俺也可以试试嘛。”
“爱生气去吻小白雪的话,小白雪也许会被他的臭嘴熏醒!”另一个酒槽鼻上挂着一串鼻水的小矮人回呛道。除了被称作/爱生气的小矮人在暴跳如雷外,另外六个小矮人顿时都拍着肚子大笑起来。
王子,吻,七个小矮人,还有“小白雪”,几个关键词在脑海中组合,这你妈不是“雪姑七友”么?郑光伟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些属于格林童话里的经典角色,“白雪公主”的故事当然谁都知道。按照童话故事所叙,现在的状况,应该正是白雪公主在吃了坏继母的毒苹果后陷入昏迷,被路过的白马王子——还是元祖级的白马王子——的亲吻救醒了的时间段。
夭寿,童话故事后面都是怎么说来着?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永不分离。
果然,用公主抱将娇小的白雪公主轻而易举的抱起来的白人青年,深情款款地对苏醒后一脸恍惚的甜美女孩说道:“吾爱,愿意和我——日耳曼的弗雷得力克携手到老吗?”
元祖级白马王子,东法兰克王国的皇太子弗雷德力克一见钟情的告白,终于让怀中发呆的女孩有了反映,只见柔弱无力的女孩好像被吓到了一样娇躯颤栗,完美无暇的精致脸蛋上,一抹红晕泛起,双眼中的朦胧雾气散去,抬头望向英俊的王子。在弗雷德力克皇太子眼中,女孩这含羞带怯的神态简直是上帝所创造的最美之色。
“滚,你这个恋尸癖萝莉控!”白雪公主愤怒地一拳殴到弗雷德力克的鼻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