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花开芳菲-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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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芳菲见石磊面色为难,知道他将家人放在心头第一位,必定不想妹妹成为伺候别人的奴婢,她和缓的说:“先让呆妞呆在我身边一阵子替我解解闷,到时候,你们家要将呆妞徐给谁,或者我给呆妞许个人家,都是可以的。”
沈芳菲的意思,是并不要呆妞卖身,留呆妞在身边而已。
石磊大喜,又跪下说:“沈小姐大恩,石某没齿难忘。”
沈芳菲笑说:“何必多礼,男儿膝下有黄金,石公子切莫妄自菲薄。”
呆妞的去处决定之后,石磊决定带着呆妞回去几天,再送其到沈府来。
荷欢笑着对沈芳菲说:“小姐,你还真是喜欢那个呆妞。”
沈芳菲点头说:“她生在乡野之间,见识比我们多得多,性子又单纯,我自然是喜欢的。”
第二日,沈芳菲去禀告了沈夫人呆妞一事,沈夫人对沈芳菲突然收留一个山野丫头心中十分不满,说:“你若是要丫鬟,我这边多的是,莫名其妙从外面捡来一个算什么?”
沈芳菲没有告诉沈夫人实情,只是说去沈庄觉得这个丫头性子很投自己的缘便带了回来,她拿出小女儿的样子,摇着沈夫人的手臂说:“母亲,女儿就觉得这个丫头很好玩嘛。”
沈夫人见女儿这副模样,也不舍得扫她的性,只得说好。
过了几日,呆妞回到沈府,沈夫人见呆妞大大的脸盘,一双黑眼睛水汪汪的,一副心思纯良的样子,便放了心,末了,还给呆妞赐名叫秀兰。
呆妞入了沈府,虽然也如平常一般活泼开朗爱笑,但是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暗暗发呆,沈芳菲奇道:“呆妞,你到底在想什么?”
呆妞一副很困扰的样子说:“我哥哥要去当兵。”
在大梁朝,只有走投无路的人才会去主动当兵,当兵虽然薪饷高,但是那是出生入死的行当,也许今天去了,明天就回不来了,也许连个尸首,都在留在异乡。
沈芳菲听了心头一跳,心想果然,她笑着拿了一颗李子塞在呆妞嘴里说:“看你急的,我沈家就是当兵起家的,弄不好你哥哥回来的时候,功成名就。”
秀兰连忙摇了摇头说:“我不求哥哥功成名就,但求哥哥平安。”
沈芳菲点点头,亲人之间的情感正是这样,像她,对沈芳怡,沈于锋,也是如此。
沈芳菲说:“既然你哥哥铁了心思要去,你不如成全了他,开开心心送他走,免得让他担心。”
呆妞皱着包子般的小脸说:“只能如此了。”
沈芳菲眼睛转了转,心想在此时为名满大梁朝的少年将军雪中送炭,也许是不错的选择,她吩咐了官家找石磊所在县城的县官要了推荐的名帖,并将沈于锋手抄的兵书叫秀兰送给了石磊。
石磊接到了名帖与兵书,静静地将它们放在床边,床上还有一瓶沈芳菲叫人拿来的擦额头的伤药,他盯着这些东西,盯了半晌,第二日,去军营里报了名。
呆妞泪汪汪的跟在石磊身后,石磊转过身说:“你要好好照顾好自己,跟在沈小姐身边,不如在家里那么自由了。”
呆妞说:“沈小姐待我极好,哥哥你放心吧。”
石磊听见呆妞说沈小姐,神色变幻莫测,他转过身,大步走向新兵集合的地方,有些人,不能想,不能忘。
沈芳菲听石磊去了军营,她胸有成竹的对担心着的呆妞说:“不要担心你哥哥,你就等着你哥哥给你们家争光彩吧。”
呆妞一向信服沈芳菲,一张小脸儿又多了几分期许。
☆、第34章 赏梅
呆妞成了秀兰以后,沈芳菲开始想如何回报文秋,像她这样的小姑娘,根本没有办法管到已嫁的妇人那边,她沉吟了一下,眼睛一转,想到了办法。
她缠着沈夫人帮她办一个赏梅诗会,沈夫人向来宠女儿,见女儿如此想和其他小姑娘聚聚,便不假思索的答应了下来,再过两年,沈芳菲也是要嫁的,让她多办办诗会,交交朋友也是好的。
沈芳菲细细的写了帖子,请了几家京城里数得上名头的女儿或者是小媳妇,她特地设计的请柬,行云流水,让秀兰看的都呆了,说从来没见过这个雅致的请柬,沈芳菲笑了笑说就你嘴甜。
她将帖子写完后,交给了荷欢,让她交给下人分发出去,又歪头想了想说:“我得写封信给南海郡主。”
荣兰接到了信,细细的看了,又小心的放旁边的暗箱里,她笑说:“我这个妹妹,之前一直不知道在忙什么,忙完了吧,又开始交代我起任务来了。”
荣兰的心腹丫鬟碧莲听到这话,看了看荣兰的神色,并无不满,反而有些开心。像荣兰和沈芳菲这种贵女,平时能客客气气的,相敬如宾,可是关键时刻,她能写信来要你帮忙,反而是将你放在了心上。
荣兰对碧莲说:“她怎么开始捧起大学士府的媳妇来了?沈家不是一直与大学士府因为她大姐的事不对付么?”
碧莲说:“郡主下次去问问沈小姐便是了,何苦在这里猜来猜去呢?”
荣兰想了想,说:“也是。”
文秋进了大学士府的文,就如隐形人一般,大学士府夫人接到了帖子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居然还有人邀请文秋参加诗会,邀请的人还是沈芳菲。
大学士府夫人在大堂上对文秋扫射了几遍,又理了理文秋在闺中的时候并没有这些贵女朋友,大概沈芳菲邀请文秋,也是看在大学士府的面子上,毕竟她小姑娘家家的上次跑到大学士府来无根无据的来要一个粗实丫头,是很不妥的,这次邀请文秋,也算是变相的示好了。
大学士府夫人掀了掀眼帘,将帖子递给文秋说,打扮得好一点去,免得让人家还以为我们大学士府亏待了你。
文秋接过帖子,内心十分激动,前两日她见沈芳菲没有任何反应,以为沈芳菲已经忘记了与自己的约定,却不料,这帖子来了。
陈诚因为看上了文秋的贴身丫鬟春喜,再加上大学士府夫人的呵斥,最近倒是对文秋小意得很,他再看不上文秋,文秋也是他的正房妻子,文秋的父亲也是一名官员,在明面上,还得把面子做齐了。
文秋对着镜子描眉,陈诚走过来笑着坐下说:“我来帮夫人。”
文秋楞楞的转过身,看着陈诚,她在娘家一向被人忽视,突然被定亲为大学士之子的媳妇,内心深处是有几分窃喜的,再加上陈诚高大英俊,说话做事都很得体,让刚嫁过来的她芳心暗许,心想着也许那个在大门口哭诉的老头,真如大学士府所说,是政敌安排的。可是好景不长,陈诚的原形毕露,大学士府夫人的自私菲薄,都让她如同生活在地狱中。她在娘家之时,父亲一心陶醉与诗书,为正宗的老古板,而家却被父亲的宠妾把持住,她虽然被生母留下的嚒嚒教养良多,但是无奈一手烂牌,连出嫁了,也不能翻身。
陈诚不发狂打人的时候,还是一个翩翩如玉公子的,他帮文秋细细描完眉,说:“夫人,你真是芙蓉面。”文秋摸了摸陈诚的脸,心想,我如此憔悴,还是芙蓉面么?她用手抚摸着沈芳菲的帖子,一颗曾经死去的心又跳动起来,“这一把,我必须赢。”文秋对自己说。
小寒那日,文秋打扮好了,却十分紧张的问春喜说:“我这样如何?”
春喜笑着说:“夫人这样打扮倒是让我看出浓妆淡抹总相宜的感觉。”
文秋摇了摇头,她没有穿大学士夫人叫侍女拿来的大红大紫的衣物,而是穿了月白色锦衣,显得不落俗套而不夺人眼球。
文秋披了银狐毛的外套,陈诚送出来说:“夫人慢走,那春喜…?”
就这么等不及?文秋嘲讽的笑了笑说:“等我回来再议吧。”
文秋在陈诚面前一向懦弱,陈诚以为她是要妥协了,连忙松开了握着文秋的手说:“夫人早点回来。”
文秋到了大学士府,沈府门口早已经有人在等,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呆妞,呆妞穿着粉红色的衣裳在门口显得喜气洋洋,她看见文秋下了车,连忙迎上去说:“陈夫人到了。”
文秋对呆妞笑了笑,亲热的握住了她的手说:“瞧你这小手冷的,赶紧和我一起进去暖暖。”
沈芳菲知道石磊以后会功成名就,所以并不会特地派遣呆妞做什么事,但是因为呆妞认为文秋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所以特地在门口等的。
文秋见呆妞穿得不比一般富户家的小姐差,便知道在沈芳菲心里,呆妞的分量不小,她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下来。
在沈芳菲的芳园里,她要好的一些小姐妹早就来了,屋子里地暖烧的足足的,让人一进去就感觉到热气。
“说曹操,曹操就到。”沈芳菲抬眼见文秋来了,连忙走出门外娇声说着:“秋姐姐,你可来了。”
荣兰已听沈芳菲说过事情的前因后果,知道沈芳菲办这场诗会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文秋的地位,多几个贵女的手帕交,可以让大学士府不至于太过于小视她。她也笑盈盈地走过来拉着文秋的另一只手说:“我听芳菲说起你很久了,但是百闻不如一见,居然是个这么风流的人物。”
沈芳菲和荣兰的一唱一和,让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了文秋身上,他们早就耳闻过大学士之子陈诚的劣迹斑斑,却从未看到过他的妻子,文秋今日的打扮不张扬也不小气,反而显得很淡雅,她的美,不带妖媚也不带骄纵,仿佛是一个邻家的姐姐或者妹妹,在场的所有人已经知道她所嫁非人,但是沈芳菲这个主人和荣兰这个郡主的一唱一和,无论真心与否,大家都会说文秋好。
“咦?这位姑娘好是面善。”叶家的小女儿叶婷说道,她祖父是吏部尚书,父亲是太常卿,一向心直口快。
文秋仔细看了看叶婷,笑说:“我与叶小姐从未见过。”
叶婷在回忆里搜索了一遍,确定没有见过文秋,又嘟囔着说:“我和这位姐姐真的仿佛见过似的。”
叶婷自小迷糊,沈芳菲当然不会怪她,她笑着对叶婷说:“只怕你做梦的时候梦见的神仙姐姐就是这位吧。”
叶婷并没有反驳,而是一脸疑惑的又看了看文秋。
一般人被叶婷这么看,老早就火了,但是文秋也不笑不怒,笑着任由叶婷打量,让在场的其他几位对文秋又多了几分好感。
“诶呀。我们就窝在这屋子里?不是说今日要赏梅斗诗的吗?”沈芳菲打断了叶婷的打量。
叶婷的注意力被打断,连声叫着快去快去,我听说你府上的梅花可好看了。
一行小姐们,披着大衣,来到了沈府的梅园。
☆、第35章 咏诗
沈芳菲邀请贵女们来看梅花,是对自家的梅园十分自信的,贵女们披着大衣,站在走廊下,看着外面的梅花,沈家的走廊竟然也有着厚厚的地暖,贵女们走在上面,丝毫不觉得冷,外面下着小小的雪,梅花在雪中一簇一簇,艳丽而不妖,清新而淡雅,像一位倔强的美人,面对严寒厉风,都不曾妥协。
丫鬟们端上了暖身的茶,递给贵女们,荣兰轻轻抿了一口茶说:“真是美景美人相映啊。”
沈芳菲打趣道:“就你嘴甜。”
其他贵女们哄笑了一阵,沈芳菲说道:“既然今个儿开的是诗会,那么我们就以梅为题,来做做诗好了。”
叶婷是小女儿,特别能撒娇,她笑闹着说:“你这不是专门糊弄我让我丢人么?”
沈芳菲故作生气说:“谁都知道叶家小姐才思敏捷,居然还说我让你丢人?”
御史大夫家的小姐捂着唇笑着说:“那我们要看看谁的诗最好了。”
众位小姐沉吟了一阵,开始做诗。
沈芳菲从上世到现世都无意做出色的才女,随意在丫鬟拿来来的案桌上写了一首中规中矩的诗,便当做充数。
其他小姐有好强的,便开始皱着眉冥思苦想;有中规中矩的,便看看梅花又在案头写几笔;还有压根对写诗没有兴趣的武将家的姑娘,只是寥寥几笔,就把诗纸放在了装诗的小匣子里,又开始喝起了茶。
文秋的手有些抖,她外公虽然是个清闲的小官,但是文学造诣一向很高,包括她母亲也是才女一名,既然是才女教出来的女儿,做诗水平一定不会低,她甚至在闺中十分自傲于自己的文采,而在这里,她却不知道是该出彩的好,还是该隐藏锋芒的好。
沈芳菲早打听到文秋的文采十分斐然,她喝了喝水,笑着说:“姐妹们,可是要把拿箱底本事亮出来啊,不然我可第一个不依。”
文秋听了沈芳菲话,双眼亮了亮,思考了一下,开始写起来。她身边的小姐看到她一手精致的小篆,不由得佩服道:“夫人真是写得一手好字。”
半晌过后,贵女们将写好的诗落好款,统统放到小匣子里,由荷欢念出来。
荷欢的声音清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一些姑娘觉得虽然自己的诗写得一般,但是被荷欢念出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荷欢念到了沈芳菲的诗,特意看了沈芳菲一眼,沈芳菲倒是知道自己是什么水平,对其他贵女客套上的称赞并不放在心上,倒是荣兰说了一句实在话:“妹妹这此写的诗,不在精巧倒在惬意。”
沈芳菲嗔怒的看了荣兰一眼,玩笑说:“是是是,我的诗比起荣姐姐的来,拍马也难及啊。”
其他贵女见沈芳菲对自己的诗好不好完全不放在心上,也与沈芳菲开起玩笑来。
荷欢拿到最后一张诗纸时,面上闪过一丝惊异,她也算是伺候过小姐文墨的人,对诗歌略通一二,这首诗短短几句,虽然用词平常,但是却能让人感受到写诗人的志趣。她清了清嗓子,朗声读道:耐得人间雪与霜,百花头上尔先香。任他桃李争欢赏,不为繁华易素心。
在场的贵女听见文秋这诗词,微微一愣,她们是首先惊讶于这样一个小文官的女儿的诗词居然写的这般的好,另外,她们在没见文秋之前,早就给文秋打上为了攀附富贵,而不惜嫁给声明狼藉的陈诚的标签,如今听到文秋此诗,倒是有别的观感,听说她父亲一向古板,而贵妾把持了家里,在场的女子们多多少少都有经历过宅斗,只怕尽管文秋身为嫡女,有很多事也身不由己。
沈芳菲带头鼓掌说:“文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