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国色无双-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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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看了林雨晴一眼说道:“保护好自己,我过去杀了它。”
他也知道,目前以林雨晴一百二十点的力量,只要不靠近那只触手怪,应该不会遇上太大的危险,他才要林雨晴注意保护自己。
凌云从腰间抽出了利斧,纵身一跃,直接跳到了触手怪肥胖的身体上。
见到凌云跳到了自己的身体上,那只触手怪发出阵阵嘶叫,作为末世早期最强大的怪兽,它已经有了不弱于人类的智慧,看到凌云跳到自己的身上,这头触角怪心中有些惊异,它还以为凌云是要将它当马骑?
但它想想又觉得事情有些不对,这名人类跳到自己的身上,是要擒贼先擒王,显然这人知道了自己的头部是薄弱环节,才跳到自己的头上来?
触手怪一边怪叫,一边指挥几十只触角攻向凌云。
凌云一边躲闪那些触手怪的触角,一边挥动手中的斧头,并先后斩落了触角怪的十几条触角。
整个大厅中,到处弥漫着触角怪的断肢中流出来的腥臭血水,不远处的林雨晴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心中暗自为凌云担忧,凌云只有一百五十点的力量,面对二百点的触角怪,他能够降服的住对方吗?
凌云显然并没有考虑这个问题,他比别人多了十年与怪兽搏斗的经验,也比别人的胆子大很多,如果别人有一百五十点的力量,绝不敢招惹力量达到了二百点的触手怪。
凌云却敢。
在连续斩落了十几只触手怪的触手之后,另外十几只触手在高空盘旋,一时之间竟然不敢落下来攻击凌云。
那只触手怪心中暗暗叫苦,它最强的攻击便是它的触角,如今几个照面,却被凌云的冲锋枪与斧头斩落了一大半,如果它的所有触角都被斩落的话,以后的它便无法狩猎,最终也会活活饿死。
触手怪如果仅剩下圆圆的躯体,自然只能任人鱼肉,它仅有的十几只触角也不敢落下来,免得被凌云的斧头全部斩落,但这并不代表它会认输。
它的身体开始快速的抖动,企图将站在他身上的凌云甩出去。
凌云身在触手怪的身体上不断摇晃,一时之间竟然无法移动到触手怪脑袋的位置,给它致命一击。
双方又僵持了好一会,凌云虽然砍出几斧头,只是砍伤了触手怪的表面的皮囊,却无法对触手怪造成致命的伤害。
他不仅暗自焦急,如果自己不快一点击杀了这只触手怪的话,一但基地市的将军赶过来,就算那时自己击杀了这只触手怪,触手怪的妖核也没有自己的份了。
除非自己为了得到触手怪的妖核而杀了所有赶过来的将军,如果自己那样做的话,便等于与整个基地市为敌,那时就算他的力量再增强十倍,也抗衡不了整个基地市。
就在凌云与那头触手怪坚持不下的时候,外面一柄长剑撞破了大厅外的玻璃飞了进来,直接射入了触手怪的脑袋。
触手怪挨了致命一剑,立即毙命,在半空中盘旋的十几只触角也重重的落到了地上,将地面的大理石地板砸的粉碎。
凌云俯下身,快速来到触手怪脑门的位置,一把抓了下去。
触手怪坚硬的表皮被凌云一把抓破,他的半截手臂也深入了触手怪的脑海中,并从里面抓出了触手怪的妖核。
一般情况下,普通人没有半天的时间,绝找不到触手怪脑袋中妖核所在的具体位置的,凌云上一世与怪兽搏斗了十几年,才能一眼看出触手怪妖核的具体位置,并一把取了出来。
凌云还没有来得及将鸡蛋大小的妖核收起来,外面便有一高高瘦瘦的中年人便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
那人一进门便大叫道:“当兵的,赶紧放下我的妖核,要不然我要了你的小命?”
凌云抬头望去,来的人并不是军方的人,而是基地市里的一名武者。
末世后期,很多强者只要缴纳一部分的入城费,便可以在各个基地市随意居住,这些人统称武者,末世后期一些强大的公会,便是有大批的武者联合起来组成的。
上一世中,一些基地市的强大公会,甚至达到了可以与基地市并驾齐驱的地步,这一世的凌云之所以没有加入军方,他心中便有自己在末世后期建立公会,独霸一方的意思。
如今才末世一个月,华夏各个基地市都没有完全成形,在末世后期强的逆天的公会自然也不存在。
那些并不加入军队的强大武者,相互之间却团结在一起,并结成了攻守同盟,以便在末世中捞取更大的利益,这便是公会最早的雏形。
眼前这人不知道有什么机缘,他的力量竟然达到了一百六十点,单以力量而论的话,凌云还要比这人弱上一点。
虽然如此,凌云依然不怕这个人,但他却担心对方还有其他帮手正在赶过来,如果对方来了帮手的话,自己也只有放弃这颗珍贵的妖核了?
想一想凌云心中又有些不甘心,自己刚才为了击杀这头触手怪,花费了不少力气,这人却打算仅凭最后一剑,就想拿走这只触手怪的妖核,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凌云缓缓收起妖核,又对那人淡淡说道:“什么叫你的妖核,这头触手怪是我发现的,它的妖核也是我得到的,也就是说我才是妖核的主人。。。。。。。”
“少说废话,不留下妖核,便留下你的命?”
看到凌云收起妖核要走,那人立即拦在了凌云的面前,脸上亦露出了嘲讽的笑容。
凌云与触角兽搏斗的时候大约有一百五十点的力量,刚才的剧战更是消耗了他大量的体力,那人自负自己是一百六十点力量的强者,又处于精神最饱满的状态,才敢过来与凌云抢夺触手怪的妖核。
林雨晴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怒色,刚才凌云与触角怪厮杀的那样辛苦,才得到了妖核,那人却只出了一剑,便想出来捡便宜,世上怎么会有如此无耻的人?
林雨晴知道末世后,凌云的性格变得极为强硬,看来这一次一场大战是避免不了了?
令林雨晴意外是,凌云的脸上却没有露出任何不悦的表情,他只是淡淡说道:“既然你一定要这只触角怪的妖核,就拿去吧?”
凌云从触角怪的身上跳下来,看了手中发着妖艳光芒的妖核,脸上露出了不忍之色,好一会,他才将妖核掷向了对面的武者。
那名武者心中大喜,他本来认为自己要与凌云打一架才能得到这颗妖核,但没想到凌云如此怯懦,一句话便被自己吓住了。
接住妖核之后,那名武者的脸上立时笑开了花。
第十一章 这才是真正的狠毒
更新时间:2012…12…03
凌云刚才表现的太过怯懦,又对他带着难以掩饰的忌惮,那名武者仔细想想,倒觉得凌云这样做理所当然。
通过种种机缘,那名武者的力量达到了一百六十点,凌云却只有一百五十点的力量,大战之后他又累的筋疲力尽,自然不敢招惹自己?
刚才凌云手中拿着妖核,脸上露出了犹豫不决与认命的表情,显然是打算让一步,那人分析了凌云刚才的表现,认为凌云不会出手,或者说他也不敢出手攻击比他强大的人,那人才会麻痹大意。
就在他的手刚刚抓到妖核的时候,凌云突然一拳打了过来。
那名武者想不到凌云翻脸如此之快,而且一出手便是全力以赴,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凌云的拳头便砸进了他的面门。
凌云比别人多了十年的末世,上一世的血腥生活,使得他内心的隐忍与出手之后的狠毒达到了常人难以能及的地步。
就算别人不主动招惹凌云,他只要断定别人会威胁到他,便会毫不留情的击杀对方,更不要说这人出来捡他的便宜了?
从那名武者垂涎妖核的那一刻起,凌云心中便有了击杀对方的心思,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击杀对方,他才故意露出怯懦与犹豫不决的模样来,并忍痛将妖核扔给了那人。
凌云所做的这一切,绝不是妥协,而是为了在最大程度上迷惑对方,那名武者终于中计,他说什么也想不到,对面这名看起来白皙若浮夸的年轻人内心会如此狠毒,一言不合便想杀人灭口。
在他明白一切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凌云出手的速度着实太快,大大超乎了那人的想象,哪怕他空有一百六十点的力量,在凌云偷袭之后,竟然无法躲避凌云突然打过来的一拳。
‘彭。’
那名武者的脑袋直接被他一拳打爆。
随即,凌云将手中储物戒指掷出,大厅的上方,出现了一个模糊扭曲的入口,凌云抓起那名武者的身体,连同他握在手中的妖核,一起掷入了头顶的虚幻入口中。
他又举起了数吨中的触角怪,一并掷入了进去,就连附近触角怪的几只触角也被放入了半空中的入口的空间里。
做完了这一切,储物戒指再次缩小并回到了他的手上,凌云才长出了一口气,如果刚才与那名武者动手的话,他虽然可以利用丰富的搏击经验击杀对方,不过却要花费一些手脚才能做到,如果那名武者同伙,或者军队中的将军们赶过来,都会使自己的一切努力付之东流。
凌云才将妖核送给那人,并在他不背的时候袭杀了对方。
那人来抢凌云的妖核,所作所为虽然够无耻,但论到心狠手辣,却要比他这个在末世中厮杀了十年的人差远了。
至于凌云将触手怪的尸体与触角藏起来,则是为了毁尸灭迹。
就算军方的人知道自己遇到过触手怪,自己只要说触角怪与自己打了一架,而后它就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军队的人在见不到触手怪尸体,也只有相信自己的话。
毕竟他们想象不到自己有一个可以储存一切的储物戒指。
在别人的印象中,自己除了射击技术极为逆天之外,本体的力量并不强,军方的人也不会联想到是自己击杀了触手怪,至于那名武者,以后谁问起,只要说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人,别人就奈何不了自己。
凌云所做的一切,只能用手狠心黑,辣手无情来形容。
一旁的林雨晴被震呆了,她不相信眼前这个杀人如蝼蚁的人,便是与她一起长大的凌云,对方抢夺他的妖核,手段虽然无耻了一点,但凌云也不至于用这样的手段击杀了对方吧。
对方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变异怪兽,人命关天,为什么凌云如此草菅人命?
她与凌云自小一起长大,又在一起度过了中学,一起上了大学,在林雨晴的印象中,凌云一直是一个不爱说话且心地善良的人,但今天,他却露出了极为狰狞残忍的一面,甚至他在杀人的时候,脸上都没有任何不安的表情。
林雨晴心中突然感觉到有些恐怖,难道凌云是做惯了这样的事情,才会这样冷酷吗,刚才他诱骗偷袭那名武者的手段娴熟,绝不像第一次出手?
凌云便回头,对一脸震惊的林雨晴说道:“雨晴,我们赶紧离开这里?”
。。。。。。。
。。。。。。。
回到基地市之后,刘队长来了,见到凌云活着回来,他露出了一副喜出望外的模样,并追问凌云是怎么回来的?
凌云倒也看的出来,刘队长对他的关心倒也出自真心。
但他就算再关心自己,有些事情也绝不能叫他知道,凌云只是说自己用枪射伤了触手怪的几只触手,那头触手怪便自己逃走了。
刘队长倒也没有怀疑什么,那头触手怪至少有二百点的力量,凌云只是枪法逆天,凭凌云一人的力量还击杀不了触手怪,凌云能活着离开,已经算得上是运气好的逆天了,至于凌云击杀触手怪,他则连想都不敢想。
蚂蚁咬不死大象,凌云也杀不死触手怪,刘队长才认为自己的想法理所当然。
提起清理动物园时的收获,刘队长一脸得色,并扬言要为凌云与林雨晴请功,凌云则以自己不喜欢太张扬为由拒绝了。
刘队长倒也没有坚持,凌云不喜欢张扬,击杀十几头变异狼的功劳自然而然的便落到了他的头上,这可是又得名又得利的事情,谁会拒绝,单凭他领了凌云击杀十几头变异狼的功劳,至少也能被提升为营长,甚至被提升为基地市的少将。
对于凌云与林雨晴的低调,刘队长自然是拍双手欢迎,如果他手下多几名这样低调又不喜欢出风头的强者,说不定他已经做到上将了?
离开的时候,刘队长拿出了一大笔可以在基地市中流通的货币,如今基地市已经逐步转入了正轨,才产生了这种可以在基地市内部小范围流通的货币。
凌云看了一眼货币的数目,如果将那些变异狼的妖核与血肉皮毛全部兑换成货币的话,这些货币也占到了全部价值的四分之一,刘队长给了自己这么多的货币,为人处世也算极为厚道了。
毕竟他们中死了近一百士兵,他们兑换来的货币,除了上缴一部分之外,剩下来钱还要支付给那些死去士兵的亲人们。
死者优先,这也是军中一项约定俗成的规矩。
再者,剩下的四百名士兵也要分一杯羹,毕竟大家都是一起出去冒险的,刘队长自己也要拿一部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能将四分之一的财富留给自己,也算很不容易了。
凌云拿出一部分钱,所做的第一件事便在基地市购买了一套小型的别墅,他还要在基地市住上一段时间,自然要找一个清静点的安身之地。
末世后死了很多人,前来投奔基地市的人,大部分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自然没有人有多余的钱财去购买房屋,这便导致基地市的房价极低,基本上与白捡也差不多。
当然,随着基地市的逐步繁荣,以及人口越来越多,基地市的房价才会水涨船高,凌云在离开基地市之前,将房屋转卖出去,也能狠狠赚上一笔,不过那却是自己得到遗迹以后的事情了。
到了晚上,林雨晴去休息之后,凌云才从戒指空间中取出了那名武者的身体,并露出了一脸的炙热之色,就仿佛狩猎者看到了美味的猎物。
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