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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

妃唱浣歌-第55部分

小说: 妃唱浣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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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去哪度蜜月暂时还没决定,有四个护法替他管理着府里的一切人员往来,礼金开销,我们什么都不用操心,只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日子过得,不仅宅,还很腐。

  最先搞定的就是带弹簧的席梦思床,我在上面蹦蹦跳跳,爽歪歪。然后就是院子里的设备,秋千不能少,为了过得像个贵夫人,我让她们准备了白色的桌椅,院子里假山流水,小桥人家,英式下午茶时间我们就在院子里聊天。

  屋里的椅子和家具,当然也按照我的图纸改成现代化人性化家私,电子等高级设备是不可能了,但是比如创意椅子,可爱家具等是有可能的。我当上王妃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挥金如土。管家颇有不满,炎诺宠溺地抚摸我的头,说道:“你高兴就好。”

  “你不会没钱了吧?那我就替你省点。”

  管家气得咬牙切齿的,这哪是王妃该有的样子呀?就光说模样,还没王爷的四个侍女好看,说话也是直来直的,一点不含蓄,好像没读过书一样。

  炎诺温柔地回道:“一个老婆都养不起,我这王爷也不用当了。”

  对吼!哪个王爷名下没有田地收支?现在可是剥削阶级。那我就不用担心了。

  “教我骑马好不好?我想学淑女的那种侧骑。”以前在电视上看过一篇18世纪英国贵族的女人侧身骑马,英姿飒爽,还不失淑女风范,在现代穷,玩不起。古代我可是资产阶级,也算是嫁入豪门了,呵呵!

  我和炎诺就商量先在汉荆玩着,等哪天想好了去哪,收拾包袱说走就走。一天也不耽搁。炎诺变了很多,比起以前深沉的个性,他现在笑得大声爽朗多了,笑的次数多了,我竟然看到了他洁白的牙齿里有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说要学骑马,第二天炎诺就带了十匹彪悍的大马到我面前,棕色的白色的,我从头挑到尾,最终选定一匹白色的小马。

  炎诺满意地笑道:“焫然的眼光越来越不错了。这可是本王的坐骑,的老婆。”他顺手牵够一只棕色的大马,给我介绍道:“披星。”

  “呃?哈哈哈哈……”我看这匹小白马在这群大马中略矮一点,更适合女孩子骑,没想到居然是那匹棕色大马的老婆,最重要的是炎诺居然会跟我开玩笑,先说是他的坐骑,见我发愣,再加上‘的老婆’,真是笑翻我了。“她不会是叫戴月吧?”

  炎诺赞赏地点点头。“有披星带头,戴月就温顺多了。”

  我该死的想到了微风与羽雄,不知道它们现在是不是还在逍遥谷里,过着逍遥快活的日子。

  “走吧!”不愿多想那些过去的事,我踩着马蹬骑上去,按照炎诺的指示使用马鞭,随着马的身形上下跳动,渐渐进入状态里。

  “如果万一戴月受到刺激,我来不及保护你,你就爬在戴月身上,紧紧抱住马脖子,”炎诺一边拽住不耐烦的披星,一边细心地为我讲解。“不管戴月怎么甩你,你都不要管。”

  “哈哈哈哈……”

  “焫然何事笑得这般开心?”

  “它甩我我怎么敢不甩它呢?”炎诺显然将我的‘甩’理解错了。我可不希望戴月甩都不甩我。太大牌了。披星鼻子一喷气,居然鄙视了我这边一眼,扯着腿就要往前跑。“喂,披星,你那是什么表情?等等你老婆吗?人家是女孩子耶!”

  “哈哈哈哈哈……”这回换炎诺笑开了:“披星很早便随我走南闯北,最近好长时间它都被弃在马厩里,见到茫茫大地,早耐不住要兜风了。”

  “我看它是抽风了吧!一点都不顾及菜鸟级别的我。我可是它主人的老婆唉!炎诺,别管我,给我抽它。”

  “驴~~~”胯下的戴月居然听懂了我话似的,嗷叫一声,像是在对我抗议。“哎呀!反了你了,老公重要还是工作重要?小心我炒你鱿鱼哦!严禁办公室恋情。”我给戴月一个炒栗子。

  “哈哈哈哈哈……”今天的炎诺就没停过笑。

  披星在空旷的郊区跑了一圈,练练腿劲,然后还是回到了戴月身边,炎诺对我伸出手,狡黠一笑:“我让你欺负回来。”

  我被炎诺捞到怀里,我得意地垂垂马背:“叫你别惹我了,你老婆向着你,我老公可向着我,哼哼!小样,我现在命令你快跑,将你老婆甩了。”

  “驴~~~”披星抬起前蹄子嘶叫一声,疯狂地奔腾起来,戴月紧随其后,不离不弃。

  炎诺一手圈住我的腰,一手拉住绳索,我展开双臂,做出《泰坦尼克号》上的经典动作:“让我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炎诺的双唇触及我的耳垂,他张嘴轻轻咬住,“焫然,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最喜欢你什么?”

  “切!我魅力无双,我什么你都喜欢。”我自恋地回道,再次惹得他一阵嬉笑。

  “你什么我都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你凶的时候。”

  “啊?我这么温柔的人怎么可能会有凶巴巴的时候?还是我长得太可爱,连凶的时候也可爱得一塌糊涂?”

  炎诺将头埋在我的劲窝里,颤抖的身体告诉我他是在闷笑。“焫然啊,你的脸皮真不是一般厚!”ωωω*ūmdtΧt*còm,∪Мdtxt小…说下載

  我撇撇嘴:“一般一般,世界第三。恭喜雷王娶了脸皮世界第三厚的老婆。”

  “焫然,你凶巴巴的时候,很震撼我,我之前找不到词形容,但是听过你的话后,我想到一句最适合你的,酷毙了。真的。”

  “哈哈哈哈……”笑爆了,一个古代的帅气王爷讲这句话,真是太,太酷了。我勾住他的脑袋送上一个香吻:“敢娶酷毙了的女人,你也酷毙了。亲一个!嗯么!”

  炎诺灿烂地笑了起来,两颗可爱的虎牙使得阳光都灿烂了许多。

  夕阳下山的时候,我们依依不舍地牵着马散步走回去。“我的家乡那里,人们吃完晚饭后喜欢出门遛狗,我们现在算不算是在遛马?”

  “遛狗?为什么要遛狗?”

  “狗是人们的宠物啊!我们家乡那里啊,有蝶儿犬、牧羊犬,贵宾狗,都是很可爱的宠物,它们会帮助主人们排除孤独。”

  炎诺像是不经意地问道:“你经常说你们家乡,但是焫然的家乡到底在哪里呢?天下只有浣国,据我所知,并没有焫然所讲的那种地方。”

  我心里一‘咯噔’,正想着怎么圆谎呢!他从来没问过我。但转念一想,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如果我告诉你,我不是浣国的人,你会怎么想?”

  炎诺蹙眉:“难道,焫然是,仙女?”

  “噗——!你怎么不怀疑我是妖女,来专门祸害你的?”仙女?亏他想得出来,“不过我还是很感动,把我想得那么美好。”

  炎诺突然停下脚步,深邃地看着我:“我从来没有这么庆幸,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父王与母妃从小培养我十八般武艺,稍微怠慢便呵责我,从未关心过我到底开不开心,累不累。他们只在乎,我能为他们争多少光,有时候我会真的后悔来到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太孤单了。”

  我心疼地抚摸他的脸,安慰道:“我们同时天涯沦落人。我父母也只是把我生下来,却为了自己的工作将我托付到孤儿院,就是无父无母的孩子共同居住的地方。所以我们才要更幸福,狠狠幸福。”

  他抓住我的手,将我拥进怀中:“所以我不在乎你究竟是妖女还是仙女,从何而来。即便你是妖女,天下人都唾弃你,我也不会放手。”

  抵死缠绵的吻再此席卷而来,夕阳的余晖拉长我们的影子,两个同样孤独的人相拥而立,久久没有分开。

  当初我们结婚之前,有人从中作梗,将我曾是长睿王的侍妾之事传了出去,汉荆人民议论纷纷,沸沸扬扬,竟说我是妖女,来祸害他们心中爱戴的雷王爷,纷纷指责要求雷王不要娶我。

  雷王力排众议,不在乎别人说他是穿破鞋,不在乎我非处子之身,将我保护得滴水不漏,我最后还是偷溜出去,听外面的人说的,回来后就当不知道,也没问过炎诺。心想反正确实是我祸害了炎诺,害得他生命所剩无几。

  那日大婚,又是因为炎诺竭尽全力堵住消息,才没使子辛来过的事传出去,否则大家不是说我不守妇道,到处招惹情债,就说那人就是长睿王,惊动了皇宫里的人,那可是非常不好的。

  炎诺给了我太多太多的保护,我却从未给过他一丝温暖,即使如今我温柔回报他,也是他用尽生命换来的。我真的很愧疚,如果老天能够听到我的祈求,我愿意用尽生生世世的好运,换回炎诺的命,换他一生一世的幸福。

远处一个黑色身影长长的一声叹息,两只精光的眼稍微闪神,望着草地中热情相拥的两人,百般滋味绕上心头。难道他真的错了吗?错了吗?

第4卷 守着阳光守着你 六十四:纵有千般不舍

  经过几日的锻炼,我的骑马技术终于上了一层楼,只是离我的淑女侧骑还有段距离。我撇撇嘴,舒展一下四肢,继续努力。

  除了新婚之夜,炎诺又开始泡药澡,为了防止我闻到药味不舒服,每次泡完药澡,虽已是凌晨三四点,他还是再洗一遍身体,才回到屋中,抱着熟睡了我入眠。要不是早上起来枕头有轻微的凹下去痕迹,我甚至怀疑他没回来过。

  新婚生活在他的身体状况不允许下,没有了蜜月,我们每日只是出门游玩,到郊区,或者是爬山,晚上都会在天黑之前赶回。

  四个陌护法对我的态度也比以前好很多,桑陌还偶尔会露出小孩子心性跟我撒娇讨东西。至于蚀骨的箫声,自那夜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谷兆言昏昏沉沉躺在床上休息了三日,实在不愿醒来。身边不知是谁在伺候,只是不想睁开眼睛,面对没有那个人的世界。

  “小姐,心病还需心药医呀!”大夫摸摸胡子,对着芙水说道:“这位公子只是心里受了赌,气血不通畅,才会导致吐血昏迷,其然早已无大碍。解铃还须系铃人。老夫告辞。”

  芙水忧郁地点点头,柳眉因烦恼拧到了一起,轻声细语地吩咐道:“小莲,代我送送秦大夫。”

  大夫走后,她坐到床边,对着床上的人说道:“公子如此绝世容颜,即便是躺着,也丝毫不影响你的气质,究竟是何方神圣,可令公子心伤至此?你若是一辈子不醒来,奴家愿意一辈子照顾公子。”

  小莲熬好补身的汤药送进来,见小姐要亲自喂药,不禁嘟起嘴来表示不满:“小姐,外间多少公子花千金难见您一面,你却如今为一个陌生男子亲自喂药。传了出去,不是辱了您的身份?您好歹也是未出阁之身呀!”

  芙水不甚在意:“我虽卖艺不卖身,但艺妓身份终是上不了台面,说穿了,也就是男人们的玩物,我又何时在意过那些虚礼?”

  唉!小莲无奈地摇头,拿出手绢在一旁伺候。“小姐,这位公子要是一直不醒,我们难道能一直留着?”

  这些芙水都想过了,她的行动虽是不受嬷嬷限制,但也并非凡事都能任由自己做主。想要留下公子一时不难,要是一世,还真有点难度。可是,芙水杏目圆睁,紧盯着床上的人,这样的绝世,就连被称为汉荆第一花魁的她看着都自卑,她又如何舍得?

  “先留着,待会多向常来画舫的公子们打听打听,此等高贵的气质,身份必定不俗。”

  “小姐,这哪能从脸面上看呀?不要是被骗了?外面的骗子可多的是诡计。小姐,您也不是常说,看人不能光看表面吗?”

  芙水被这鬼灵精的可爱丫头逗笑:“看人不是光看表面,但是你看这位公子的衣着,他这身白色锦服,触感冰凉,应为羽丝织成,羽丝乃颠黎专为皇室而产,一年产量不过三匹,恐怕连皇宫里的普通妃子,都得不到。”说着说着,思路就慢慢通了,芙水眼眸一亮,隐约猜出了些什么。

  小莲瞪大双眼,不敢相信却又不得不信,小姐一向见多识广:“小姐,皇妃都得不到的,难道他会是皇、皇……”

  芙水知道她要说的是皇什么,莞尔一笑:“这倒不尽然,浣国长王爷年少时便平复浣国边陲乱党,所到之处一片祥宁,据说他的剑术也是浣国第一,在民间的声望极高,可惜他无心政权,上面还有个大哥,所以便只是一位王爷。但是在民间,公认的,其实还是这位长王爷。”

  “您说他是,他是……”小莲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躺在眼前的人,竟然就是浣国的神话人物:“长睿王爷?”

  芙水对小莲的惊讶笑着摇摇头,“这位长睿王爷曾在镇压颠黎之后整顿颠黎,使颠黎的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所以颠黎的圣品——羽丝,便每年只送予长睿王,由长睿王转赠他想赠送之人,这位王爷平易近人,不论身份,只要喜欢便送。所以,这人,也未必就是吧!”

  “那,那,怎么办?”小莲一听,耷拉下脸去,突然又想到什么似的,猛一抬头:“小姐小姐,奴婢有听说过,长睿王爷是浣国第一美男子,像神仙一样风华绝代,这位公子长这么漂亮,说不定真是。”

  芙水抿嘴一笑:“你这小丫头,教你识文断字不上心,让你形容美男子倒是会用词,风华绝代?这可是本小姐听你说的第一个成语呢!”

  “小姐……”小莲也不好意思地红了脸。

  到底是谁,还有待商榷,羽丝虽是喜欢便赠,但得到之人与长睿王爷的交情想必也不简单,只要稍加打听,也不是绝顶难的事。

  五日后。雷王府。

  “王妃,王妃。”

  我坐在书桌前练字,丫鬟青梅急冲冲地扬着手中金晃晃的红贴跑进来。“叫你别慌慌张张的了,你们王妃虽然是你们公认的人来疯,但也不能老疯呀,疯之前给点提示好不好?”

  “王妃,芙水姑娘送来的拜贴。”青梅将帖子递到我面前。

  “芙水?芙水是谁呀?”我头一顿,不解道。“拜我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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