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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部分

魔兽领主-第58部分

小说: 魔兽领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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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西率八百名武士在阿拉山口驻守,并负责要塞的建设;古德率剩下的武士镇守,负责震慑越来越多的佣兵和冒险者,负责资源地探索和情报的收集。至于酒馆的重建、矮人兵器店和香格里拉大旅馆的日常管理等事情。则全部交给老管家穆尔伯奇负责。
    前两天,古德带大批礼物前往精灵、矮人和野蛮人部落,招募了一百五十名精灵,一百名矮人和两百名野蛮人,再加上在镇上挑选地三百五十名猎户,共招募了八百名护卫。人数虽然不是很多,但用来震慑一般的佣兵和冒险者,已经足够了。
    准备妥当后,杨凌率亲卫队出发,根据鹦鹉的情报。拉达克山脉附近散居的土著部落数不胜数。有肮脏的地精,有嗜血的食人魔,有凶残的半兽人……。各种各样的部落数不胜数。
    剿灭拉达克山脉附近的土著,基本上从维森镇到阿拉山口就没有了盗匪的威胁。到时,就可以集中兵力对付阿拉山口以外地土著。
    拉达克山脉起伏连绵,一山比一山高。顺着商路往前走,不时峰回路转。谁也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个山头。更数不清到底有多少土著。
    每年一到冬天,饥肠辘辘的土著就会大打出手,路过的商队往往首当其冲。也正因为如此。每支到维森镇地商队都不得不招募大队佣兵护卫,严重影响了商队的利润和积极性,并进而影响了维森镇的发展。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杨凌一行伪装成一支速度缓慢的小商队。几十辆轻型马车连成一串,三十人扮成随行的奴仆,二十人扮成护卫地佣兵,其余亲兵均藏在马丰工。
    远远看去,马车缓慢的速度,深深的压痕都说明载满了货物。但实际上。除了几坛罗姆酒外,全都是一袋袋沉重地沙子。
    随风远远地飘出去的醉人的酒香,满载的货物,再加上数量稀少的护卫,杨凌相信对饥肠辘辘的土著绝对构成致命的诱惑。
    果然,离开维森镇不久,在商队外围警戒的角蜂兽就传回了鱼儿上钩的消息。一群衣衫褴褛地地精正悄悄地围过来,似乎准备把商队一网打尽。
    盘腿坐在马车内,杨凌闭目养神,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幅陌生的图像。速度飞快的角蜂兽仿佛一只只高速移动的摄像头,实时传回了周围的情况。
    随着巫力越来越深,他发现角蜂兽传回来的图像越来越清晰,有效距离也越来越远。如果说刚开始的时候是一幅幅模糊的黑白图像,那现在则是一幅幅数字电视般的彩图,距离越近就越清晰。
    八百米,七百米,六百米,六百五十米……。来袭的地精越来越近,角蜂兽传回来的图像也跟着越来越清晰。
    地精是一个古老的种族,身高只有常人的一半。传说他们是侏儒的旁系,也有人说他们和矮人是同一个祖宗,但外表肮脏的地精却从来都没有承认这些说法。
    ******
    传说几千年前,他们曾是泰伦大陆的主人,有过辉煌的历史和文明。也许正因为如此,地精们都有一股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就跟他们的胆小肮脏一样闻名。
    在维森镇,杨凌曾听过一个笑话。
    一个饥肠辘辘的地精潜入一个人的房子,潜到厨房吃饱喝足后还装了一袋粮食带走。被抓起来后,面对主人的怒火,他申辩说这是‘拿’而不是‘偷’。尽管被打得遍体鳞伤,却死都不承认是偷东西。
    跟力大无穷的矮人不同,地精矮小瘦弱,加上不会魔法,所以造就了他们胆小如鼠的天性。在人类帝国,地精基本上就是废物的代名词,骂一个男人没用的时候,女人们常说的话就是‘你这个没用的地精’。
    地精在人们心里的印象,也就可想而知!
    地精天生胆小,但聚成一大群后,有时却又会很疯狂,自持人多势众铤而走险。来袭的这帮家伙也没有例外,有胡子苍白的老人,有走路都一蹦一跳的小屁孩,乱糟糟的一大群。初步估计,起码有八百人。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劫匪?
    明白地精的情况后,杨凌摇摇头。这群衣衫褴褛的地精,没有统一的盔甲,没有鲜明的旗帜,浑然不觉跟在他们身后的角蜂兽。精心伏击之下,相信野蛮人只要一轮冲锋就能让他们全军覆没。
    “大人,来袭的地精越来越近了,要不要马上出击?”收到斥候的回报,明白敌人越来越近后,扮成佣兵的阿古苏沉不住气了。
    “别急,引他们走近一点,然后再全军出击,把他们一网打尽!”顿了顿后,杨凌接着说道:“命令斥候继续在周围警戒,预防敌人还有埋伏!”
    虽然角蜂兽不时传回周围的情况,但杨凌还是不敢大意,唯恐它们错过埋伏起来的敌人。拉达克山脉虽然离特拉斯森林有一段距离,但也不时有魔兽出没,还是小心为妙。
    在阿古苏的指挥下,人们装作毫不知情地继续往前走,有几个野蛮人甚至故意摸出酒壶喝几口。醉人的酒香,松懈的防备,满载的马车…,看得来袭的地精一个个双眼通红。
    潜到大概只有两百多米的时候,地精突然停了下来,纷纷埋伏在道路两旁的乱石或者灌木后面。很快,几名握着法杖的家伙就轻轻地呢喃起来,空气中开始慢慢地荡漾着一股古怪的波动。
    魔法师?
    通过角蜂兽得知对方的行动后,杨凌大吃一惊。地精是一个魔法的绝缘体,千百年来,从来没听说过有什么地精魔法师,莫非,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
    震惊之下,杨凌不敢有丝毫迟疑,立马下令全军出击,并迅速把魔兽大军召出来。剿匪有很多好处,但要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那就得不偿失了。
    得令后,大军迅速从马车内钻出来。野蛮人举着车轮般大小的巨斧恶狠狠地扑上去,精灵的速度更快,箭如流云,迅速点杀靠前的地精。
    “不好,有埋伏!”
    “依比利斯,快,冲上去干掉他们的弓箭手!
    ……,
    看着一个个突然从马车上跳下来的野蛮人和精灵,来袭的地精大惊失色。在一名老者的指挥下大军一分为二,一队阻挡来势汹汹的野蛮人,一队咬牙扑向马车旁的精灵。与此同时,眼看情况不妙,握着法杖的地精法师也紧张地加快呢喃的速度。
    随着地精法师的呢喃,空气中的魔力波动越来越明显。就在杨凌准备指挥魔兽大军扑上去的瞬间,只见几名地精法师不约而同地一扬手,横空出现了漫天火球。
    火漫连天?
    看着满天飞舞的火球,杨凌再次大吃一惊,想起了当初恐怖的九头蛇怪,想起了它那恐怖的火系魔法。震惊之下翻身骑到独角兽身上,下令野蛮人和精灵迅速后撤,指挥角蜂兽和石像鬼绕半个***后狠狠地扑上去。
第七十七章 地精的秘密
    在杨凌的指挥下,野蛮人和精灵迅速后撤。不过,还是有不少人被密集的火球击中,头发和眉毛被烧掉得乱七八糟。
    亲卫队退了下来,但魔兽大军却大展神威。追过来的地精被邪眼和蜘蛛大军杀得片甲不留,其余的家伙则被角蜂兽和石像鬼杀得手忙脚乱。
    没有坚硬的盔甲,没有锋利的弩箭,地精根本就无法阻挡速度飞快的角蜂兽,一阵密集的毒刺过后,地上就躺下了一大群浑身麻木的地精。
    角蜂兽大展神威,石像鬼也没有让杨凌失望。‘呼’的一声从天而降后,要么拍烂地精的脑瓜,要么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把地精抓起来,在空中把猎物撕成两半。
    措手不及之下,地精一片混乱。有的四处躲藏,恨不得多生两条腿;有的神情呆滞,仿佛被吓傻了一样一动不动;有的咬牙还击,徒劳地拼命挥舞手里的武器,被角蜂兽或者石像鬼一拥而上,活活撕成碎片。
    在族人的保护下,地精法师迅速还击。跟上次不同,这次分开单独行动,连咒语都不用念就瞬发一团团火球。威力虽然不大,但胜在速度快,眨眼就发出一串火球。
    地精法师竭力反击,可惜,无论是角蜂兽还是石像鬼,全都快如闪电。几个急停或者摆尾的动作就轻易躲过去,随后发起新一轮的强攻。
    面对挡又挡不住,躲又躲不开的角蜂兽和石像鬼,面对它们犀利的攻击,地精很快就彻底失去了斗志。跑得一个比一个快。
    但是,他们很快就发现一切都是徒劳。在速度飞快的角蜂兽和石像鬼面前,跑地越快,死得也就越快。
    白花花的脑浆。猩红的鲜血,抽搐的尸体……
    看着恶魔般地敌人,幸存的地精们彻底崩溃!一个个明智地停下来投降,大声求饶,就连那几名古怪的法师也没有例外。
    战后一统计,八百多名地精只剩下了五百多人,短短的瞬间就伤亡惨重。要不是杨凌及时下令,恐怕来袭的地精不用半个时辰就全军覆没,纷纷死在角蜂兽或者石像鬼手里。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阿!”看着骑在独角兽上面的杨凌,地精长老‘啪’的一声跪下来求饶,后悔不已。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大耳光。
    如果他知道这是一个陷阱,如果他知道对方有这么多恐怖的魔兽,如果他及时率族人撤退,如果……,族人怎么会有这样的下场?
    如果早知道这样。他就是活活饿死也不愿踏入对方的陷阱。对方地实力实在是太可怕了,铺天盖地,密密麻麻的飞行魔兽。杀气腾腾的武士,还有那一看就头皮发麻地邪眼和蜘蛛大军…
    几十年以来,饥饿难忍的时候,地精长老偷袭过防备森严的商队,攻击过嗜血的食人魔,甚至还和族人一起猎杀过大群风狼。但是,他从来就没见过这么恐怖的魔兽大军,从来没见过配合默契,编队攻击地魔兽!
    “我是维森镇的领主。如果你们能说说自己有什么用处,为我效力,那么饶你们一名也未尝不可。否则,要么交一笔赎金,为你们以前的过错赎罪,要么就……!”
    看着矮小瘦弱地地精,杨凌摇摇头。以他们的身高和体力,别说挖矿和伐木,恐怕就是做个农夫都不合格。除了那几名有点古怪的法师外,其余的跟垃圾般的废物没什么两样。
    维森镇领主?
    意外片刻后,地精长老奥伊米亚艰难地咽咽口水,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倒霉,一头掉入了维森镇那个号称魔兽领主的陷阱。
    这段时间,维森镇领主的威名传遍了整座拉达克山脉,几乎所有部落都知道维森镇来了一个惹不起的领主。
    一个击溃上万名班图大军的领主,一个能召唤大群魔兽作战地领主,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领主…,来自维森镇的消息就像一股寒风刮遍了整座拉达克山脉。别说地精之类的弱势种族,就是武力强悍的食人魔和人多势众的半兽人都人人自危。
    “领主大人,我们可以帮你制作一些实用的工具,求求你收下我们吧!”看着高高在上的杨凌,地精长老心中一动,大声求情。
    这次遇到杨凌,虽然损失惨重;但要是能趁机加入维森镇,为领主大人效力,那可就因祸得福,比整天挨饿受冻强多了。
    “大人,我们每天只需要一点点粮食,求求你收下我们吧!”
    “大人,我们可以上树摘野果,可以下河抓鱼……
    ……在长老的带领下,地精们纷纷大声求饶。族里已经没有一颗粮食,要是不能从路过的商队或者其它部落抢到吃的东西,也许整支部落都将活活饿死。此时此刻,杨凌在他们眼里不再是来自地狱的恶魔,而是一个来自云中城的天使。
    上树摘野果,下河抓鱼?
    看着大腿还没有自己手臂般粗细的地精,杨凌摇摇头,他要得是大量像牛一样的苦力,而不是一群只会消耗粮食的废物。
    “我有点好奇,你们到底是怎么发出火球的?”顿了顿后,杨凌冷冷地说道:“仔细说清楚,我还可以考虑考虑,否则……”
    ******
    “这个…,
    见杨凌直接问到自己最大的秘密,地精长老不由得迟疑起来。这个秘密部落传承了几百年,没有这个秘密,族人恐怕早就被附近强悍的食人魔或者半兽人灭族了。
    见对方迟疑不决,杨凌向身旁的阿古苏打个眼色,后者会意,率野蛮人一步一步慢慢地逼过去。滔天的杀意,寒光闪闪的巨斧,立马就让迟疑的地精长老回过神来。
    面对一步一步逼过来的野蛮人,面对周围虎视眈眈的魔兽大军,地精长老奥伊米亚明白自己再也没有选择。如果再不说清楚,恐怕今天将没有一个族人能活着离开,慢慢地解释起来。
    原来,地精一族确实天生就与魔法无缘,也难以修炼斗气,但双手却灵活无比,祖上流传下许多稀奇古怪的知识和技巧。
    根据典籍记载,他们可以把一块水晶加热变成一杯水,甚至变成一团蒸汽,可以通过一辆风车和一些中空的竹子,把山泉水从低处送到高处。
    几百年前,地精长老所在的部落有一个名叫哈拉尔德的地精外出游历,遇到了一名实力深不可测的魔寻师。侍候魔导师多年后,虽然还是无法使用魔法,但他对魔法和魔法阵的原理却有了深深的认识。晚年后,无意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哈拉尔德发现,用新鲜的魔兽精血描绘出特定的魔法阵后,几乎不用魔力就可以发出该魔兽的本能魔法。比如,用风狼的鲜血描绘风刃魔法阵后,可以瞬发低级的风刃;用大地之熊的鲜血描绘土系魔法阵,就可以瞬发低级的地刺,依此类推。
    魔兽的实力越强,阶位越高,描出来的魔法阵就越厉害。如果使用的人拥有足够的魔力,并懂得相应的咒语,那么甚至能瞬发一些高级魔法,厉害无比。
    经反复试验,哈拉尔德发现魔法阵可以描在晶石上,可以描在魔兽晶核上,甚至,还可以描在人体的皮肤上。关键时刻可以突然袭击,令敌人防不胜防!
    用魔兽鲜血描绘魔法阵?
    意外过后,杨凌心中一动,想起了戒指里的巫符。同样是由魔兽鲜血制作,同样不用念咒语就可以激发。
    莫非,巫符就是一种特别的魔法阵?
    疑惑之下,杨凌仔细查看一名地精法师背上的火系魔法阵。
    弯曲的线条,玄奥的轨迹,莫名的波动……
    神秘的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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