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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裸兰-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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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若云不管他,回转身,看见离人倾正在沙漠里仓惶的左右奔跑,跟那些黑衣人绕圈子,间或挥出一刀,砍伤黑衣人。
    兰若云冲进人群,换刀成剑,一股紫气从剑尖射出,他挥舞起一个紫色的大圆圈,向著黑衣人们推了过去,当者立伤。
    黑衣人纷纷後撤,退到狼克身後,惊惧的望著这武功怪异的叛变杀手!
    “鹰,任务失败,请出手吧!”狼克高声的向著大漠深处喊了起来。
    黄沙翻滚,一道烟尘滚滚而来,黄沙中一个红影现了出来──高大的身材不亚於爪人类。奇异的打扮是红色的大氅和坚挺的帽子,帽子周围的宽檐上垂下浓纱遮住他的脸孔,左胸口绣著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而他的武器,却是一柄战场上使用的大砍刀。
    他倒拖著这杆大刀,向惊异中的兰若云两人冲来,看看到了攻击范围,猛的跃上半空,从上而下的向两个人斜劈过去!
    一股邪风威力凶猛的向著两个人卷去,兰若云赶紧双手放出一片紫气向著刀气推过去──“轰”的一声,那人从半空中被击落,大刀前伸,身体却不受控制的向後退去。
    兰若云一屁股坐在地上,感觉手腕发麻,而离人倾则把身体放成风筝向空中跌去,体验了一回当“飞人”的感觉之後,重重的摔在黄沙上,痛得他一个劲儿的翻滚。
    “桀桀桀~~~!”冷森森阴惨惨的笑容让兰若云心里一寒,而那柄大砍刀又已经在头上三尺处砍了下来。
    兰若云不再和他硬拼,长剑绕了个剑花把他大刀粘住,自己收刀向旁边退去。
    “叮叮当当~~~!”一阵清脆的铁剑撞击砍刀的声音在大漠上回响。
    而那被狼克称作“鹰”的怪人,不但内功深厚,武功招式更是精绝,竟然把战场上使用的长武器耍得变幻莫测,灵活异常。
    一红一白两条身影在大漠上缠斗起来,离人倾和黑衣人们看得目眩神迷。
    “他怎麽变得这麽强大,连鹰先生都只能和他拼个平手!?”狼克喃喃的说道,他向离人倾招了招手。
    离人倾吓了一跳,抽出短刀戒备──现在可打不过他们。
    “过来,我不会杀你!”狼克说道,“这次任务是鹰先生的,我们不会再插手,这是杀手的原则!”
    想了一想,离人倾走过去,坐在他们身边,疑惑而有点胆突的看著狼克。
    “他不是被鬼附身吗?”狼克指著兰若云问道。
    离人倾摇头。
    “好小子,一直深藏不露,肯定是来刺探杀手营秘密的间谍!”狼克自以为是的推论。
    离人倾浑身一颤,知道“间谍”这个名声一成,杀手集团肯定追到天边也不会放过他们的,赶紧辩解:“不是不是,您老误会了,他只是机缘巧合,呵呵,巧合而已!”
    狼克不信任的看著离人倾:“杀手是不说谎的!”
    离人倾心里骂著:“老子才不想做杀手呢,还不是你逼的!”脸上却做了个坚决的表情,任何人看了这副表情都会对他的话确信不疑的。
    狼克冷笑一声,忽然紧张得站了起来──场中兰若云大发神威,正把鹰先生逼得後退连连。
    紫气大盛,兰若云的身影瞬间消失在紫气里,一股紫风从那团紫气里分散出去,向著鹰先生暴卷过去,将他裹住猛地抛上半空。
    “桀桀桀~~!”怪人忽然在半空中使出了个怪异的身法,似滑行般飘落地面。
    “轰呢波罗!”怪叫一声,举起大砍刀,激射起一股!气,向著沙漠砍了下去,一道黑色的怒光带著黄沙在地面上向兰若云涌了过去。
    兰若云忽觉得心里一阵烦躁,类似於少年时初见到谷中怪兽的感觉。
    知道这是怪人的绝招,不敢轻视。
    双手交接,把全身紫气尽可能多的聚在双手,凝结凝结……渐渐成了一个结实的如有实质的紫色波气球体,运足劲力向著那道地面黑光抛去──“轰隆~~!”
    巨大的响声震撼著大沙漠,围观众人耳鼓一痛,声息全无,片刻才从失听中重新新获得声音。而被劲力碰撞激起的黄沙几乎将众人掩埋。
    黄沙散尽,兰若云意气风发的站在战场上,脚旁边赫然现出一个三丈长宽一人多深的大坑,而那个红衣怪人鹰先生却影踪全无。
    “任务失败,全体撤退!”狼克跨上马,下达命令,回头看了一眼兰若云,“我是一个杀手,你虽不杀我,但我却不会放过你,从此後杀手集团将天涯海角的追杀你,好自为之吧!”
    一队黑衣人绝尘而去。
    “为什麽不把他们解决掉?”离人倾挥手做了个“斩”的姿势。
    “我总感觉狼克在特意维护我!”兰若云喃喃的说道。
    “别自作多情了,你没听他说不会放过你吗?”
    “算了吧,毕竟他教给我们很多东西,也算是我们的老师了!”
    “你总是心太软,早晚会吃亏!”离人倾嘟囔著,忽然惊奇道,“咦,那个怪人跑哪儿去了?”
    “笨蛋,当然是被本高手打跑了,否则狼克他们怎麽会後撤!”笑了笑,捂住胸口,一丝血迹出现在嘴角……
    “你~~?”离人倾大惊。
    “好霸道的刀气,他绝对不是人类!”看著离人倾关注的目光,拍了他肩膀一下,“走吧,没事,只是被震了一下!”忽然面现痛苦之色:“呜呜……不小心咬到舌头了──!”
    离人倾:“……”
    ※※※
    从来没想到马忒地能喝水,两人由於携带清水不足,在懒惰於饥渴之间选择了懒惰,把水都饮马了,结果两人虽然能骑马,但嗓子已经渴得冒烟了。
    还好只有一天,终於到了灵光城,不顾一切的寻找水源。
    於是,灵光城的居民看到两个青年为了争一口水井谁先来喝水而大打出手,最後一起渴的晕了过去……
    两人走在灵光城的大街上,先前因为找水而没有注意这个城市的异常,现在看看,发现往日那种各个种族和平共处熙来攘往的繁华局面不见了,更没有商旅和小贩在那里讨价还价的做贸易。
    许多人背著包袱匆匆的往城外赶著,更有许多居民院落是铜锁守门。
    两人对看了一眼,都感觉事不寻常。兰若云忽然想到堂潇,三年来不知这小丫头怎麽样了,还真挺想念她的,他决定去“剑气道门”看一看。
    人去楼空。
    兰若云呆呆的站在空旷的“剑气道门”的演武场上,一股不祥的预兆拢上心头:萧秦一向被人们称作灵光城的守护者,现在连他都离开了?
    “抓一个人来问问不就行了!”离人倾提醒道。
    “那你还不快去抓~~!?”兰若云气苦道。
    离人倾“哼”了一声,转身出去,兰若云跟上,看见一个长吁短叹的人类文士,知道这类人一天就喜欢向陌生人畅谈高论、慨叹时世、诉说失意……
    一问果然:“两位还不知道吗?哎,完了,完了~~完了!两百年的和平完了,繁荣昌盛的灵光城完了──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想我等大好男儿,身怀大志,生於乱世,自应投笔从戎,报效国家,学那一代战神格丽丝。兰争战沙场,虽死也荣。正所谓: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於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
    而究竟生命的意义在哪里?而什麽又是死亡呢?什麽又是──?”
    “究竟什麽完了?”离人倾打断他关於哲学的思考,离人倾狠狠的搓著拳头。
    “聪明如两位者自然明白,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山窝窝里还能飞出金凤凰呢!别看著灵光城虽小,总有一日会因为我等三人而名扬世界,我看两位孔武有力仪表堂堂,而兄又长服“乌鸡肾仁宝”,近日来尿频次数已有减轻大见好转,全身也充满了力量,睡觉也踏实了,吃饭也香了……““我问你,究竟发生了什麽事情──!”兰若云闭著眼睛怒道,离人倾已经咬牙切齿的举起了拳头。
    “两位果然是性情中人,喜怒於色,此等性格用之於战场必将威慑敌胆、旗开得胜,有鉴於此,更加大了我和两位结纳的决心。灵光城东有一桃园,不如我等三人於桃园中设一祭台,焚香点烛,对天叩头结为异性兄弟,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愿同年同月死。说到那个桃园呢,啊,今日春光灿烂,微风和煦,万里无云。而桃花园的桃花开了吗?那如桃花般的姑娘又在哪里?斯人已去,怎不愁煞我等,相思断肠啊……!”
    “!~~!”
    “我已忍无可忍了”,离人倾上去一拳将文士打倒,兰若云也跳了过来,一顿拳打脚踢。
    “说,到底发生什麽事了?”两人一起咆哮道。
    “神族,神族要接管灵光城,进攻裸兰大陆,#¥#◎%!”
    ☆☆☆
    灵光城外,三叉路口。
    “兄弟,人生中为什麽总有这麽多的不如意呢?为什麽就不能让我们快乐的生活呢!”离人倾沈重的说道。
    “快乐,很快就过去的乐趣,短暂的,虽永驻於心间,却无法减少人生中一丝一毫的痛苦,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我们才能发出会心的一笑──快乐不是让我们去体验的,而是去让我们回忆的!”兰若云惆怅的望著远方,感慨万千。
    “我现在忽然觉得永远留在大漠里也是一种幸福,在夕阳的黄沙下,我们兄弟舞剑弄影,把酒言欢,不也很惬意吗?”
    “可是我们还有许多事没有做,还有许多人在想念著我们──你能忘记自己的仇恨吗?你能放弃那个你喜欢的姑娘吗?人生总是这样无奈,我们不是在为自己活著,我们孤独,同时,我们放纵,总是因为我们无法主宰自己的人生!”
    “在杀手营里的时候,我们忘记了自己的种族,直到刚才那个疯颠颠的人类文士让我猛的惊醒,他的豪言壮语都是为人类而说呀,如果他是一个神族,肯定会说出另一番话来!”
    “我没有选择!”
    “我也没有选择!”
    “神族侵略我的国家,我只能奋起抗争!”
    “我要想报仇,也必须要积累战功获得高位,而且,我的家族必须有人来振兴,我不能让那些卑鄙小人一直猖狂下去!”
    “在杀手营里,我就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狼克教给我们的──适者生存!普遍到整个国家,神族要消灭人族,也是这条规则的运用。而你,作为神族的一员,为神族尽力,我不会怪你!”
    “为什麽要有种族之分呢,全世界的人和平生活在一起不好吗?”离人倾向往的说道。
    “就因为有国家利益的存在。人民是国家吗?只有统治者才是国家,统治者的一个念头就可以导致战争的发生和中止!我就不相信你们所有的神族百姓和军队都喜欢打仗?!如果你能参与到国家之中,有可能的话,我希望你能给人类一个和平的环境!”
    “我会的,如果有一天,你带领著军队打到了望天城下,我也希望你能放神族一马!”
    “我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我也不会放过你!”
    “……”
    “……”
    “哈哈哈~~!“两人同时大笑起来。
    “我们永远都是兄弟,我不会让你死!”拥抱在一起,两人的眼圈都红了,紧紧的把手握在一起,同时这样重复著他们的诺言。
    就为了这一个诺言,日後,他们所要经受的考验,难度何止千倍百倍呀!而他们永远没有忘记──他们是兄弟,他们会为对方而牺牲自己!而今天,身为不同种族的两个朋友,却不得不各自为自己的国家尽一番力,毕竟,哪一天依然有“国家”这个名词的存在,就依然会有“国民”身处其中而无法自拔。
    历史的经验,生命的苍白。
    离人倾转头跨马而去,大陆上的风尘扬起一条灰色的烟雾,将他愈见远去的身影遮住!
    “珍重,兄弟!”
    兰若云挥舞著手,久久不愿离去,他知道此刻的离人倾一定眼角湿润,而他自己,也想找个地方哭泣一次。
    分手──是否还有重逢的那一天?
    “一定会有的──!”他喃喃的说道。
第十九章 裸兰,我回来了
    “吭~~邦~~嗯噅~~!”
    一辆马车倒在路旁,发出一系列的怪声:车辕折断声,车轮陷地声和马匹悲嘶声!
    “这是谁干的?真是缺德啊!我~~◎#¥!※¥#!”
    一个老头愤怒的看著路中间那一个深深的大坑,叉腰大骂。
    “爷爷,别生那麽大的气,伤身的!”一个身形尚幼的小姑娘过去拉著老头的胳膊。其实她是看路上好多人都在对他们爷俩行注目礼,感到不好意思。
    可是老头看著折断了腿的马,知道这辆车是没法移动了,而且:“黑子,你怎麽样啊?噢黑子,你跟了我几十年,没享过什麽福,却遭受这无妄之灾,我是没法活了,噢哦~~我可怜的黑子!”
    老头抱著那头其实说黑不黑、灰不啦叽的笨马大哭起来。急得小姑念一个劲儿的蹦来蹦去,不知道该怎麽办才好。
    这老头也有六十多岁了,放声悲哭之下,立时招来了很多看热闹的人,毕竟这麽大年龄的人哭起来也是蛮有特点的。
    “哎,老爷子,我看你这匹马是废了,不如卖给我,杀了卖给路人,还不至於浪费!”一个屠夫挥舞著屠刀说,他在那面开了个肉摊子,为过往的行人提供蛋白质和脂肪的补充。
    “是啊,是啊,爷爷,赶紧把马卖了给他吧!”小姑娘觉得赶紧脱离众人的目光才好,她都害羞得想跳进那个大坑里了。
    “我不卖黑子,黑子在我在,黑子亡我也亡。没有黑子,这辆车可怎麽拉啊!”老头哭声不断,却,像是在唱一种奇怪的戏。
    “我在前面拉,您老给後面推,反正都是干货,也不重!”小姑娘认真的说,人群里一阵小,她那矮小的身材让人实在无法和那一大车的货物联系上。
    “你又逗我开心,不干,反正我死也要和黑子在一起……!”老头不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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