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武独尊-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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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变成了仿佛在泥塘里滚过的水牛。他又惊又怒:“你会内功?”
“哈哈,大男人居然化妆,这***真不要脸。”方君豪全然不惧,望着宋欢面上被水花冲得跟小学课本上说的花猫一般,当即捧腹大笑。
宋欢又羞又怒,左手在脸上擦了一把,右手探入腰间,挥击而出,凄厉嘶叫:“不杀你誓不为人!”
一道闪电出现在炽烈太阳底下,绚烂之极,又令人从心底生出无法匹敌之念。
“好快的剑!”杜野脑海里刚浮现这念头,联系宋欢先前的话,大惊失色:“快闪,你不是对手!”
保定宋家,快剑无双!
据刘言周亲眼所见,宋家的剑快到可以在一秒钟之内刺劈出二十七剑,而这,还不是最快的。据说,当年抗日战争中,宋家亦曾参与过刺杀华北方面军特务部长大桥熊雄,日本极道流第一高手井上大郎号称日本第一快剑,但是在宋家的人面前,连剑都没有拔出来,就已经留下了三十七道致命伤口。
据说,宋家的剑快到可以将子弹击飞!据说十年浩劫期间,有仇家想伏击宋家一个落单的小姑娘,七名大汉,甚至当小姑娘走出二十米以后,七名大汉身上的血才喷出来。
据说,曾有一名高手绰号快剑,宋家随意派了一个人过去,然后回来的时候告诉家里:“我在他面前刺掉十七只苍蝇,他就表示改绰号!”
据说……关于宋家,武林中有着太多太多的传说了。
但不论是什么传说,都有一个一致的地方,那就是,宋家的剑是最快的。
宋欢在宋家后起之秀中的第二高手,他的剑很快,快到杜野甚至什么都没有看到!
方君豪同样没有看到,但是,他有感觉!所以,他只是轻轻的潜入水中,正好避开了这一剑,但仍在他的肩头上挑起了血珠。
快剑无双,讲的是一个快,一个准,一个狠。
但是,宋家的人可能没有试过,他们的剑在水里能有多快。
宋欢现在知道了,原来在水里,他们的剑就便成了一百斤的铁锤。无论任何人,舞动一百斤的铁锤,都不会很快。
他凌空翻了个跟头落在池子边上,阴沉着脸盯着水中的方君豪,他不信方君豪可以像鱼一样始终活在水里。只要他冒头,只要一剑,就够了。
但是,宋欢忘记了另一件事。杜野不是死人,也不是雕像,杜野和方君豪不但没有仇恨,而且还是好朋友。所以,杜野动了!
祖师爷号称流光术是最快的轻功,现在最快的轻功与最快的剑碰在一起,谁快?
宋欢反手刺出,快得只剩下残影在眼前晃动。
动作蓦然止住,杜野微笑着,胳膊上浅浅的伤口流出鲜血,一滴又一滴的滴在池边:“宋家快剑,果然无双。”
流光术不如快剑!所以杜野流血。
但是,杜野内力远不如宋欢,所以,流光术未败,败的只是杜野。
宋欢冷冷盯着他:“挖出舌头,我饶你们一命!”
“你知道,舌头有很多妙用,可以接吻,可以品尝,而且……”杜野微笑,似乎全然没有听到:“还可以骂人!我虽不太想骂人,可多半留着也还有用。”
“留着也是废物!”宋欢身形一动,软剑递出。
正面体会快剑滋味,那绝对是生平第一次,也是难忘的。
杜野完全可以想像得到旁人面对快剑的痛苦,那是一种无法还手的痛苦。
宋欢的剑很快,但杜野的流光术也不慢。所以,宋欢只能在杜野身上留下一点又一点的小伤痕。
但是,没有水龙头约束,就算水,也是流得完,况且是血。
杜野默默的闪避着,左手在腰上抽住缚龙索,缠绕在左手之上。
身法依旧,剑也依旧快,伤口亦在逐渐增加。
杜野突然间灿烂一笑,宋欢一怔,手上顿时慢了半拍!
缠绕着缚龙索的左掌探出向长剑……
哧……
强劲的破空声钻入耳中,声音几乎眨眼即至。
软剑啪的一声轻爆,宋欢竟是拿捏不稳,软剑脱手飞射上天,嗡嗡声不绝于耳。
将软剑击飞的,是一只人字拖。
杜野面色微微一变,好强的内力!
一个貌似邋遢的青年男子的脑袋从围墙上冒出来:“咦,我的拖鞋怎么在这里!”
“咦……欢弟,你怎么在这里!”听起来,拖鞋和欢弟已是同等级的存在。
宋欢握紧拳头,两眼中闪过一缕怨愤!
第三十七章 【哇,我是宋绾】
“咦,欢弟,你怎么在这里!”
邋遢青年从墙头猥琐的爬下来,一副担心自己被摔得四肢被截,五骨粉碎的神情。杜野几乎觉得刚才恐怕不是这邋遢青年出手!
宋欢冷笑着,却又无奈的行了礼:“绾哥!我很挂念你。”
邋遢青年走得近了,杜野才察觉,他不是想像中那么邋遢。不但不邋遢,而且还干净得要命,杜野甚至觉得这青年身上的衣服没准是洗过三四次敢穿上身。
邋遢青年干净,但不整洁。头发很干净,又黑又亮又浓密,却乱得如同雀巢。身上是一套阿迪,脚下是一只拖鞋,却给人极凌乱和不修边幅的感觉。能做到这般,那也算得一方人才了。
邋遢青年施施然走到两人之间,咕哝着什么,用脚把拖鞋给套上,嘻笑冲宋欢道:“欢弟,你说说怎么会在这里,哇,这家人的房子好大好漂亮。”
杜野身上汗毛都耸立起来,方君豪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泡了半天,才哆嗦着冒出头,这样的语气太可怕了。
可爱不可怕,可怕的装可爱。尤其还是一个大男人装可爱装白痴……
宋欢勉强笑笑:“家里派我来保护别人!”他心里不住狂骂自己家不知比这里要大又豪华了无数,这家伙却在他面前装傻。
“哇,那一定是美女!你从来都只为美女服务。”邋遢青年激动得脸上的二两肉都在哆嗦,冲过去一把抓住宋欢:“在哪里在哪里?我喜幻美女。”
好辛辣的一句话!杜野向方君豪招招手,冷眼旁观。这邋遢青年听起来像是宋家的人,但是似乎与宋欢有间隙,起码宋欢不待见此人。
宋欢面上掠过一线青色,咬着牙强笑:“绾哥真会开玩笑,不知你来这里做什么?”
“哇,有冷饮,我喜欢!”邋遢青年冲过去一把将饮料猛灌嘴里:“渴死我,爽死我了。对了,你在问我?我正好路过,然后不知怎么的拖鞋不见了,然后……”
“我懂了!”宋欢面容间的肌肉僵硬,缓缓将软剑穿过裤带,成为皮带。他怕自己克制不住,拿剑跑上去把这家伙给砍了,大声制止这家伙继续讲话:“绾哥一定有事要办,那我就不打扰你了!”
话音未落,宋欢如同猫一样窜走了。邋遢青年抱怨:“搞什么,我哪有事要办,无聊得要死,兄弟,你有没有什么不无聊的事,介绍一下!“
杜野眯着眼睛,忽然从容一笑,走上前两步:“我是杜野,学生,谢谢你帮我。“
“答非所问,一个赛一个的精明!”邋遢青年好像觉得很生无可恋的样子:“宋绾,无业游民,谢谢你帮我找回拖鞋。”
邋遢青年宋绾很死皮赖脸的留了下来,宋欢看起来很像拿打狗棍把这家伙打跑,可又生怕等自己拿了打狗棍才发现会打狗棍法的是宋绾,到时变狗的是自己。
方君豪很无所谓,杜野常常觉得方君豪如果去做道士或者和尚,以他的心境,没准可以成仙成佛。
对于宋绾的留下,杜野是高举双手支持。宋欢是一个很大的威胁,先前一战,杜野也衡量了对方的实力,认为自己即便是在不出天武道的前提下,也有很大机会干掉对方。
不过,有些东西,他并不想那么快就暴露出来。藏点实力,不是坏事,正如他一直以来的低调。
宋欢似乎很不爽宋绾,但似乎又有些害怕。有宋绾的缓冲,可以处得相对安分一点,这对大家都不失为一件好事。
这一天偶然爆发的战斗,令杜野和方君豪夜晚时分在房间里不住低声讨论:“狗屁快剑,老子不是没事!”
方君豪口上嘴硬,其实心里已是后怕不已,若非杜野及时出手,只怕……他想想,才发掘武林还真不是自己想像的那么美好,而大家族的脾气和规矩还真不是一般大,自己的武功还真不是一般的渣。
“莫要再惹事了,安分一点低调一点,莫要把自己当做天下第一高手!”杜野叹了口气,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指的通常就是方君豪这种石头脖子的家伙:“便是天下第一高手,被人群殴,多半也会变猪头!”
“诶,说真的,有没有过天下第一高手!”方君豪的眼睛里燃烧着八卦,熊熊火焰让杜野都有些畏惧。
“抗战结束,新中国建立之后,有一个人被认为是大陆第一高手……”杜野想起刘言周提到的故事当中:“那个人叫天龙王,后来……”
“后来……”杜野觉得这个故事会很打击方君豪:“后来,在文革期间他受伤消失,有人认为他死了,有人认为他隐居了。不过,就算没死,放到今天,也老得不像话了。”
杜野心中一动,如果按今天的方法,是否可以对付宋家快剑?凭流光术与对手周旋,再把缚龙索编织成手套,或许是可行的!
不过,想了想,杜野就知道这多半不是很行得通了。缚龙索有一种特性,那就是很难传导内力,甚至可以称得上不传导内力,可以阻隔掉。
别人的内力侵不了他,但他的内力也逼不出去。这在战斗中的损失是巨大的,这必定导致自己的一只手丧失攻击力。
再想一想,杜野动容。此事,只怕未必。他的左手力量极大,大得可与内力相比。若是编织一个手套,在必要时套在左手。如此一来,左手虽失去内力的攻击方式,但依然有着强大的肉体力量。而这,刚好又刀枪不入,正抵挡得住对手的兵器,然后……
他笑了,或许这法子是很值得尝试。
想及今天的宋家快剑,杜野亦如方君豪般后怕不已。若非仗着流光术,只怕早已丧生。想来,自家的武功与对方还是有着巨大的差距。
杜野和方君豪开始疯狂修炼,一夜过去……
“哇,你们要去美国,太棒了,正好我也想出国旅游!”宋绾的这句话像是万斤巨石狠狠砸在宋欢的脑袋上,宋欢很渴望这位大哥离得地球远一点,为此,他宁愿出钱购买航天器把大哥送到月球和火星。
林砚得了杜野的交代,很快就容忍了宋绾的存在,只是偶尔向杜野抱怨:“人越来越多了,别人不知道,还以为我耍大牌呢。”
不知为何,宋欢论气质论相貌论谈吐都胜过杜野,偏偏林砚却似乎认准了杜野,与他最是亲近。有时,杜野甚至忍不住想,难道这是挑拨自己和宋欢打架?
浩浩荡荡的一行人直奔机场而去,上了飞机,宋欢正得意的拿着自己的机票,好像自家的机票正跟林砚坐在一起。
“咦,我不喜欢靠窗的位置,我畏高啊,换一换。”宋绾从林砚手里把机票一夺,再一塞,得意的哈哈大笑:“欢弟,我们终于有机会可以亲密的谈谈了,十多个小时,有得谈。”
宋欢脑袋一歪,几乎快要晕倒了。畏高?***你从金茂跳下来的时候怎么不觉得高了。
“报应啊报应!”方君豪阴阳怪气的哈哈大笑。
飞机起飞后,商务舱里,林砚把口香糖吐掉,吐了吐舌头,捂着耳朵低道:“还是不习惯坐飞机,头晕得很!”
她的头微微靠在杜野的肩膀上,杜野觉得自己长得其实跟靠椅一点都不像,为什么她非要往自家身上靠。左边上边下边都能靠啊……
“杜子,你到底有多大,看你的眼睛总是没办法判断呢。”林砚身上的幽香淡淡的钻进杜野的鼻子里:“你是哪里的人,普通话很标准呢。
杜野揉了揉鼻子,有种打喷嚏的冲动。忍着回答了林砚的问题,问题渐渐变得古怪起来,从什么时候交第一个女朋友,到喜欢去什么地方游玩,平时里喜欢做什么事。
林砚突然问:“你初一的时候,去大佛山玩过吗?“
大佛山?杜野微微一怔,大佛山是家乡的一个风景,他先前没有提过,林砚怎知。回忆了一下:“好像去过,觉得没什么意思。那时学校搞什么春游秋游,都是去那个该死的大佛山,搞得大家都很无聊。”
林砚理解,天天都去的地方,的确没什么意思,就像住在皇宫里的皇帝大概从来都不觉得皇宫有多么牛气。
“你那次春游有没有发生什么好玩的,和特别的事?”林砚的语气渐渐有些怪异了,偏离了杜野想像的方向。
“好玩的事倒是没有,每次都很无聊。”杜野想了想,觉得像小说里那么狗血的情节不太可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自己那时候好像没有救过什么小女孩之类的。
林砚突然转过头,盯着杜野半晌,扑哧一笑:“你的头发从小就那么白?”
“也不是,到了初中才开始有些白的!”杜野觉得应该摆个智能机器人,专门回答她的问题。
片刻后,林砚没有再问问题,而是靠在杜野的肩头上渐渐进入了梦乡。
梦里,一个小女孩孤立无助的在一座形似大佛的山上哭喊着:“爸爸,妈妈,你们在哪里?”
小女孩害怕而又恐惧,走着走着,脚下一软,骨碌滚落在一个山窝窝里。那个山窝里全是草丛与灌木,将她全身挂出不少血痕,她一下子就晕了过去。
等到小女孩醒来的时候,天色已是黑了下来。她绝望而恐惧的放声大哭,渐渐的,她听到零落的喊声:“杜野,你在哪里?”
然后,她依稀见到一个矮小的黑影越来越靠近自己,更恐惧的她哭得更加大声。只是,她哭得没力了,连声音都沙哑,声音根本传了不多远。
黑影突然勇敢的跳下来,这次,小女孩看清楚了,是一个比她大一点的小男孩。小男孩的眼睛很漂亮,略显得单薄了一点:“你哭什么。”
“我找不到爸爸妈妈了……”小女孩哭得很器量很无助。
“你惨了,哈哈!”这小男孩笑着,看起来一点都不怕黑暗,拉起她的小手,很暖和:“再哭狼妈妈就来吃你!”
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