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成商-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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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成商》小说作者: 梦菲
一个聪明现代女,一个壮志读书人,一个憨厚采药郎,一个冷情富家子,一个风流公子哥。
柴米油盐万家事,悲欢离合人生路,
百般情谊道不清,平平淡淡才是真。
正文 第一章 简单的幸福
我喜 欢'炫。书。网'坐在山石上看日落,就像在穿越前喜 欢'炫。书。网'看一对对情侣在后山上拍拖一样,都会让我遐想连篇。
天上的云总是在我不经意间就变换了位置,被夕阳镀上的金边也塑造出不同的形状,傍晚的微风也不甘寂寞,吹乱了我的鬓角,几缕发丝随着舞蹈,我迷恋于不知名的花香,享受片刻的闲暇。
若是在以前我甚至可以哼上几句不成调的流行音乐给自己助兴,只是到了这里,哼唱流行音乐不再流行,反而成了最非主流的怪事,人家可能会觉得遇到了个神经病。
远远的看见邻家张婶的儿子张雄大哥从山路上下来,脸上带着一脸满足的笑,看来今天跟爹去采药的成绩不错。张雄是我爹宋乔的徒弟,师徒两人一早上山采药,一直到傍晚回家休息,第二天继续,总是到了月尾才会把所有的药材拿到镇上去换取钱粮。
不久就听到娘温柔的呼唤,“书瑶,快回来吃饭了,别总坐在那里吹风,小心着凉。”我对着天空做了个鬼脸,有点舍不得离开,山里的天气变幻无常,难得有那么完美的日落,但是日落之后就将迎来黑夜,这里没有繁华的夜市,一到晚上外面就不再有人活动。
这便是我穿越后的生活,那时候,我才八岁,总是被娘亲打扮成男孩子的形象,据她说在山里面这样才不会有危险,我想她是怕那些偶尔上山的外人把我拐到外面卖了,我记得哥哥曾经跟我说过这么一个实例。
我娘是一个饱读诗书的女人,当年跟我爹那个穷郎中相爱甚深,不顾家人反对,硬是放弃了大小姐的身份,跟他私奔到这个山中过穷日子,这么一过就是十二年,从来没有埋怨过。
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她却只道“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可能是觉得我应该听不懂吧。
其实我知道她是想要借大唐鱼玄机的这句话来寄托她对丈夫的情意啊,只是鱼玄机当时是有名的荡妇,写出如此诗句,实属寂寞难耐,她在此处借用,想必对我爹的爱是真的是不在乎外人怎么看。
其实就算是在我之前生活的二十一世纪,如此开放恋爱自由的时代,依旧有多少有情人因为人言可畏挥剑斩情丝。
在那个时代,我也不是一个风光的人,十几年寒窗苦读,终于考上了一个毫无名气的大学,之后又是连遭打击,大大小小的社团面试也没少去,硬是全部被刷了下来,最后只好自己给钱挑了一个最受欢迎的针灸协会进去当了个会员。
好不容易在班上混个班干做做,结果又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宣传委员,这也就算了,人说到了大学怎么也要谈一次恋爱,可我还没等到我的白马王子,就莫名其妙的穿越了。
算来我也算是两世为人了,总是经历了那么些事情,虽不完全了解这个时代,总还是知道这里的女孩都不用参加中高考,我也不想建功立业,流芳百世,只求平平凡凡过一世也就得了。
现在的生活还真是合了我的意,我喜 欢'炫。书。网'山里人朴实,日子过得悠然自得,淡淡的,清清的。
“小妹,你怎么又发呆了,娘要考你今天的功课了呢?”我还在前世的海洋漂流,旁边就传来哥哥书山的声音,只好乖乖的回到现实。
“书瑶,娘今天教你们的《陈情表》你是否记得了。”只要说起功课,我娘就变成严师了,她从来不放松我们的学业,特别是对于哥哥,她说一定要好好读书才不枉此生。
想来她在给儿女取名的时候就想着他们定要饱读诗书吧,大儿子名为宋书山,应是希望他博览群书;小女儿宋书瑶也是在赞扬书的美好。
其实我也能够理解她,为人父母者,总是希望儿女能够出人头地。
虽然我前世的总体成绩不甚很好,但是语文方面的造诣还算可以,对这些古文也略有研究,甚至曾经还有那么几次值得炫耀的填写古诗词的经历。
《陈情表》是西晋李密感人肺腑之作,当时的老师也是大力推荐,今早听娘详细解释了一次以后,背起来也不是难事。
只消一会儿,我就已经背完,娘在旁边听了也甚是诧异,“书瑶,你果然有用心读,当年娘背这篇也用了三天,你只一天就已经那么熟练,值得书山学习。”
哥哥在一旁猛对我做鬼脸,看来他是还没有背出来,输给我有点不好意思呢。
刚进来的爹更是满脸堆砌着笑容,轻轻的摸着我的头,“我家闺女就是厉害,巾帼不让须眉啊,哈哈。”他的手因为常年上山采药长满了茧,摸上去硬硬的很是粗糙,会让我想起小时候的作文,总是写到手上长满茧的父亲。
“爹,你坐。”哥哥见爹进来,也是很快的让了一张板凳给他,之后就站到我身边,“我也要像小妹一样,努力读书,将来我要做大官,让爹娘和小妹都到城里面去享福。”
十岁的小男孩总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壮志雄心来 自'炫*书*网'于自己凭空的想象,只是,他对我是真的好,总是把邻居给的好吃的留给我,还总教我玩一些山里人的游戏,也从来不让我做一些脏活重活,来到这里已经有半年了,我甚至还不知道煮饭的时候该怎样生火。
大家都没有发现宋书瑶其实已经变了一个人,我不知道以前的她是怎样一个小女孩,有时候我会想,她现在是不是替代了我在那个大学里面饱受煎熬,如果是这样,我还真感到有点对不起她,一个生长在这么单纯的家庭的小女孩,居然要去面对一群二十几岁复杂古怪的大学生,日子必定不会像我这般轻松自在。
晚上生活也是相当的简单,爹坐在油灯下把一天采来的药分等级整(。3uww。)理好,这时候我们也不能闲着,爹总会要求我们记住那些都是什么药,都有什么用,怎样才算是正品哥哥对这些的兴趣并不是很大,总会看到他走神的样子。
通常这个时候爹都会很自豪,好像自己以前不单单是一个江湖郎中,现在也不仅是一个药农,而是悬壶济世的在世华佗,讲起药来一点也不逊色于我们学校的半百老教授,种种典故从他的最终出来,那些画面都变得栩栩如生,要是当初我们的老师也有这种激情,我们就不会被喻为有知识没文化的大学生了。
我虽出生于相关专业,但总还是没有实践经验,这些方面还远远不如哥哥书山认识的多,就算他经常走神,经过多年的历练还是能够迅速的分辨出那些药材的好次,把它们分类放好,该暴晒的,该腌制的,要清洗的,有毒性的……很少迷糊。
这时候我又会想起穿越过去的书瑶,若她也这等功力,成绩想必会高出我好多,保不准还能让哪位教授看上一起搞个某有效成分的研究课题,前途必然一片光明。
“你们快看,这是什么?”爹兴奋的声音打破了一室宁静,他举着一块像小小芋头般的东西,但颜色不太一样,好像有一段是淡黄的。
我满脸的疑惑,这小东西很有名吗,我好像并不认识。
“那么大块的天麻,爹,你在哪里找到的啊?”哥哥的声音也是兴奋异常,有点失礼的把它从爹的手中抢了过来。
娘在一旁也有点不可思议,“阿乔,你们怎么找到的啊?”
“这好东西少说也有四五年了,药效一定相当了不得,阿雄那小子拿着它笑的合不拢嘴呢。”爹高兴的样子就好像发现了百年灵芝,应是这天麻真的能卖个好价吧。
可是爹似乎并没有要出卖它的意思,满足的看了那好东西好一会儿,又把娘唤了过去:“慧如,你快去好好洗洗它,赶早把它蒸好了,过几天给张婶送过去。”
“唉,我这就去。”好像这根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娘根本没有任何疑问,转身就进了后屋生火去了,不一会儿,爹好像怕娘一个人弄不好,也跟着进去了。
我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总容不得什么事情只有自己一个人不知情,凡是一定要八卦清楚,这是现代女生都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
“哥哥,为什么爹要把天麻给张婶啊。”自己卖个好价钱不是更好么,当然后面那句我是没有问出口的。
“张婶有头痛病,一直没有钱买得起药,现在我们有了天麻,当然要给她治病啦。”这些话从哥哥的嘴里出来也一样那么理所当然,好像事情本来就该这么发展似的。
好长一段时间之后我才恍然大悟,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吧,没想到我们毛主席终极一生想要追求的最高目标竟然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实现,自私太久了,我竟然已经丢失了这个意识。
怪不得刚才看到张雄大哥从山上下来的时候笑的那么开心,我开始爱上了山里面的共产主义。
正文 第二章 简单的幸福(2)
过了十来天,张婶拿着几枚鸡蛋前来感谢爹的天麻,恰好爹娘都到山上药田里忙活,哥哥也到树林中温书去了,我一个人在院子里坐着发呆,她也不在意,拉着我坐就在院子里说话。
说她当年嫁给张叔的时候聘礼就是一只下蛋的母鸡,所以她们家一直养鸡,现在拿来的鸡蛋也是自家的鸡生的;说以前这山上就她们家一家,后来我爹娘来了,这才有了伴,即使现在已经有十来户人,还是跟我家最亲;说她特别喜 欢'炫。书。网'我娘,她是一个读书人家的大小姐,不像自己什么都不懂,走出去被人骗了也不知道,只能一辈子呆在这山里;说爹是个好人,对家人都很疼爱,不像张叔,生前就总是打骂自己,后来也死得早,留下她一个女人家辛苦带抚养儿子;说张雄大哥是个乖孩子,从来不会跟自己闹别扭,现在跟着爹上山,将来也好有点出息;她还说我是一个好女娃,要是可以给她当媳妇就好了……
她说话的时候手上还没闲着,很快晾晒在院子里的玉米就已经被剥好了大半,她的手指快速的摩擦着玉米棒,一粒粒金黄从她指尖迸发出来,煞是好看。
在完全手工化的这个时代,这些被历史遗落的农村妇女书写了多少壮丽的篇章,总是被那些所谓华丽的壮史给掩盖。
“张婶,你喝口茶吧,这些让我来就好了。”我到屋里倒了杯茶递给她。
她也不跟我客气,接过去就口喝下,还豪迈的用袖口擦掉嘴角溢出的些许茶水,把杯往旁边一放,手上又继续了,“这些粗活可不是你们这些小女娃做的,好好的一双小手给整的老树皮似的粗糙,到时候哪家男孩子敢要啊,按我说啊,你们就应该唱唱小曲绣绣花。”
她说完后还尽自咧着嘴笑,好像对她口中小女娃的生活甚是憧憬,我想那应该是她童年时候的梦想吧。
我却只有心虚的份,在我真正属于小女娃的那个时候,唱歌、绣花那都叫艺术,而我,恰好被我妈喻为‘艺术绝缘体’,想当然尔,对这些自然是一窍不通。
张婶并没有发现我的窘状,继续跟我拉扯着当年她们几个小女孩一起绣花的美好日子,绣的好看还能卖个好价钱呢?
我也只能在一旁陪笑,那是她少女时代的辉煌,我总不能说泼她冷水对她说没兴趣。
还好娘很快就回来了,把我从羞愧的境地解救出来,放下农具也坐了下来,又是一道金黄色的大军出现,她们开始聊起了女人家的话题,我也被批准出去享受属于我的日落时分。
出门刚好遇上温书回来的哥哥,他见娘招呼着客人没空管我们,把手中的书卷放到树旁草堆里面藏着,拉上我就往回走。
“哥哥,你要带我去哪里啊?”我有点谋明其妙的面对他的一脸神秘。
“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快点,等会被娘知道就去不成了。”
是什么地方那么神秘,还不能让娘知道。
我也没有反对,虽说我已经爱上了山里面单调的生活,但是偶尔来点刺激也未尝不可。
这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纯天然完全没有污染,这种纯净在现代几乎是看不见的,这让我想起了南宋辛弃疾的那两句“溪边照影行,天在清溪底”,应该就是这么一种意境了吧,我定然不似他那般有壮志豪情,但面对这种清新自然又会几人不被打动呢。
在我感叹当儿,哥哥已经脱下脚上的鞋,赤着脚下水了,玩了一会而之后才发现我还在岸上,“小妹,你还站在岸上做什么,快下来玩啊,这水可清凉了,你看,这里还有好多鱼呢,快点啊。”
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安静的人,当然不可能做个树桩站在岸上,找了块石头坐着褪去了鞋袜,在衣摆下方打了个结,免得弄湿了衣服回去挨骂。
迫不及待的下水一起玩耍,要是在以前,我一定会矜持的坐在岸上,最多也只是双腿浸泡在水里面玩玩,因为那些男生不喜 欢'炫。书。网'太疯玩的女生,而现在,我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当然有资格尽情的玩耍。
我虽然也是出生农村,可那时候我们村里面连流动的水都难寻,就更没有下水抓鱼的经验了,我一直羡慕小学课本上那些文章里面的溪水抓鱼,现在终于有机会亲身上阵,玩的自然忘乎所以。
只是上天似乎没有要帮忙的意思,我忙活了半天也不见一点成果,哥哥早已经抓上岸好几尾鱼了,我有点不爽了,嘟着嘴拍打水面泄愤。
“小妹,这鱼可聪明了,你必须要慢慢靠近才不会把它们吓跑,抓它们的时候一定要迅速,手指用力按住鱼头,它自然就跑不了了。”哥哥见我开始泄气,赶紧过来给我传授经验,一边说还一边示范。
我觉得不能那么轻易放弃,好不容易有个机会,当然要有点成绩,不然对不起我自己,按照哥哥的方法反复琢磨了几次,终于有一尾不幸之鱼落入了我的魔爪。
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