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寻-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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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元清为难地叹了口气,仿佛真有苦衷般,“楚校尉啊,你是京城呆惯了,不知道我们这边的情况,这么多年来一直就是这么过来的,哪一次真的打起来过,你不要杞人忧天了。”
“食君俸禄,行忠君之事。如今隐。患在前,将军怎能懈怠!”虽有微怒,却尽力克制住了。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楚校尉奔波几日,你还是先回。去休息吧。具体的本将自有打算。”裴元清和颜悦色敷衍着,心里老大不爽,怎么就来了个这么较真的主儿呢,原本想着楚歌是开罪了储君才被贬的,结果半年不到又被提拔成校尉,断断不能开罪的人啊。
楚歌拧眉,极度欲言又止,深吸一口气,抱拳告退。
“集合先锋队,开始操练!”走出大帐的楚歌大手一挥,。清秀的眉眼酝酿着军人的正气。士兵得令,迅速擂鼓召集五千整先锋队。
由于楚歌身手了得,为人纯良,很快就得到那帮。豪爽汉子的认可。因着他储君卫率的出身,以及这番陛下御笔亲封,有眼力劲儿的人都看出楚校尉前途无量,所以楚歌到了聊城的第十天,就接管了先锋队。
要说这先锋队,。可是军队里最精锐的轻骑,吃穿用度要比别的兵营好上几倍。但是先锋队责任重大,太平日子里还要没日没夜的巡查、勘察,要是到了交战时候,偷袭的是他们,冲锋陷阵的是他们,浴血断后的还是他们。因此虽然待遇好,但是操练是一直不能停的,比别的士兵辛苦十倍不止,尤其是先锋队长,所有的调度都由他统筹安排,平常要是监察什么的,还得冲在前头。
总而言之,先锋队就是个看着眼红、吃着辛苦的香饽饽。这无疑对是楚歌的最好安排,他虽然爱国忠君,但是毕竟是储君侍卫队出来的,君大过天。就像这次请命,他更多的是想到建功立业,早点回去和夜儿团聚。
“哈!哈!嗬!哈!”在旗手的利落的指令下,先锋队的士兵热火朝天地操练着,或骑马冲刺,或落地防守,或马上放箭,或变换阵型,流畅无比,无懈可击。
楚歌站在高台上,肃整地看着下面的操练,双手握拳,松开,又再度握紧。他的眼睛静静地盯着先锋队,眼神又仿佛穿透侍卫队一般,飘到了遥远的地方,又好似紧紧地守着这片土地,不让任何人觊觎。
不久后的一日深夜,尚在巡查的楚歌忽然看到是先锋队的人纵马回来,一见到他便翻身下马禀报:“队长,望辉军大概要来偷袭!只是一小队人马,大概两三百人,看行进速度,一刻钟后到。”
“一刻钟。怎么不早点来报?”眸底渐凝出一层薄霜。
先锋队的人一听,恨恨的说道:“那帮蛮子狡猾!属下受队长之令一直监视着望辉军的动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山道上就出现了一些望辉兵,上了几个弟兄就走了。我们觉得不对劲,连忙拨了一批留下继续观察,剩下的沿路查看,果然就发现了一小队人鬼鬼祟祟的潜过来。”
“确定是望辉兵?”楚歌灿烂的眼眸在夜色下分外明亮,这件事听着有些蹊跷,六国盟会马上开始,望辉国君怎么就按耐不住了。事关两国利害关系,得防着第三国来从中作梗,以免落得两败俱伤。
回来的人肯定地点点头,接着带上来两个被捆绑着的望辉兵,嘴巴被严严实实捂着,多多瑟瑟地低着头。楚歌仔细观察着,望辉的服饰,望辉的模样,看来这件事要马上和裴元清禀告,让他早作准备。
楚歌还是慢了一步,在他前往通知裴元清的路上,就听见后面有人喊:“走水了,粮仓被人纵火!”
“望辉兵偷袭我方兵器库!”
“药材都被偷了,药房被烧了。”
军营上下一下子闹得不可开交,这些士兵都没有经历过实战,加上其他营懈于操练,号角响起,集合起来都有些难度,不是迟到,就是没有穿好战袍,更有甚者连武器也不带。
裴元清跌跌撞撞地从主帐里冲出来,战靴不是一对儿的,战袍有一角还露在外面,头盔一戴,把脸上的眼屎遮去了,可是后面四散的头发就可知道他是冠都没束。
看到楚歌沉静地指挥着先锋队勘察、摆阵、迎战,一边束着腰带,拖曳着金剑,叠步走去。
“楚校尉,发生何事?”
楚歌见他这副模样,不由烦躁地皱眉,这种人怎么能够守在边疆,若是大军压境,根本不堪一击。
“敌人来袭。”毕竟对方是将军,不能够冒犯太甚,想着便补充道,“大军未来,派了一些人来骚扰。”
“什么!”裴元清张大眼睛,高喊出声,睡意顿时消得一干二净,忽觉自己的失态,连忙气势熊熊地握拳挥舞:“望辉真是欺人太甚,小看我挽凤无人嘛!卫兵,卫兵……”
喊了两声,裴元清就消了声,他已经多年不操练了,竟然忘了调兵遣将的程序。掩饰地咳了几声,故作威严地说:“楚校尉,既然只是一些小兵,还是交由先锋队处理吧。该怎么着就怎么着。”
见楚歌点点头,裴元清安心地舒了口气,转身就要回营补觉。虽然相处不过一月,他对楚歌是极其放心的,楚校尉眉眼间透着清秀,带着一股纯善之气,倒是个极好共事的人。就算心中有所不满,关键时刻还是不会撇下他的。
这也是裴元清虽然头痛楚歌的固执和直率,却没有挤兑他的原因,甚至一不做二不休将先锋队也交给他,自己乐得安逸。
“裴将军。”先锋队队长沉沉开口,像是思虑良久。裴元清的身形蓦然一听,他怎么觉得这声音透着一丝凉凉的感觉,果然不出所料,楚歌接下来的话让他冷汗涔涔。
“你还是多加操练吧,至于今天的事情,若你压着不报,末将就算要领军法,也会越级上奏。事关挽凤大局,还请裴将军多多费心。若是丢了城,必将性命不报。”
犹如一盆冰冷的水当头浇下,裴元清不由缩了缩,看着楚歌屹立的背影,就想到了‘刚直英勇’这个词来。他到底是个通透的人,知道楚歌说得都实心实意的话,想想当年自己也像个愣小子一样,一腔热血洒疆土,只是常年来的安逸都将他消磨殆尽,都忘了利害关系。城一破,作为守将的他难逃一死,还要搭上家人的性命。
“我知道了,今晚就呈书,如此辛苦楚校尉了。”裴元清说着就回帐,不成对儿的战靴,外露的衣角,拖曳的长剑,散乱的长发,还是一样的邋里邋遢,却让人一眼就觉得是个军人。
等楚歌领着先锋队追击望辉偷袭兵时,却只追到几个落单的望辉士兵罢了,那些偷袭的队伍就像凭空消失一般,怎么也找不到。回到驻扎地一清点,望辉兵死了十来个,擒获二十余人。不过己方也牺牲了十来个,损失当数惨重了。
第二日一大早,挽凤军便带着尸体以及俘虏遥遥对着望辉兵营叫骂开了,望辉兵一见自己的兄弟或死或伤,举军暴动,拿着刀枪挥舞,看向挽凤军的眼睛就好像会吃人似的,哇啦哇啦叫着,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挽凤军也不甘示弱,怒火中烧。偷袭还有理了!这帮蛮子就是欠教训,纷纷举起刀戢还之以颜色。在上面的默许之下,还对俘虏作出斩首的虚势,这一举动更加激怒了对方,恨不得即可跨界打一顿。
两军矛盾一步步升级,仇恨越结越大。双方时刻磨刀霍霍,用各自的语言对骂着,叫嚣着。只等上面命令一下,就会直冲过去,食髓饮血都不能解恨般。
也许就是人类本性中的排异在作怪,对于他国的敌意来得那么迅速、那么猛烈,好像不到你死我活就不能接开始的。伴随而来的就是无上的爱国情操,滚滚热血。
挽凤大政 第一百一十四章 墨氏无殇
第一百一十四章 墨氏无殇
“妹妹,妹妹!原来你在这里,可找到你了。”一道醇浓如同多年窖藏的葡萄酒的声音遥遥传来,接着一位英俊的天青色衣衫男子满脸欣喜,带着一干仆从,匆匆跑向了凤寻所在的亭子里。
看到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束着金冠,面如冠玉,唇红齿白,英俊不凡。一件天青色交襟长袍上绣着墨色的莲花,一根墨莲织锦腰带,将来人雅致脱俗的气质衬托出来。只是这一举一动,怎么,透着一丝傻气呢?
一边的哈吉皱起了剑眉,倨傲不爽地看向依旧淡漠的凤寻:“他是谁?”这丫头还真是招三惹四,不过出来赏赏景,就能把人给招来,日夏的萧暮晚,沧碧的沧澜清夜,还有自己。这会子,能在帝王宫里走动的,来者又是谁?
穿着白底绣火鸢丝绸裙衫的少女扔了一颗瓜子仁给脚下的雪白小兽,也不抬头看他:“墨雅如今的皇帝陛下,墨无殇。”接着她扬首笑嘻嘻的朝来人招手,拍拍自己左手边的空位,道:“无殇,过来坐,这边。”
“那个五岁出质日夏的傻子,他怎么成墨雅国君了?”哈吉睨了眼笑得傻傻的墨无殇,小声嘀咕着,没听说日夏把质子还回去了。前些日子听说墨雅新君即位,他也忙于漠北的事情,没怎么注意。
想不到会是他,果真是傻人。有傻福?想着想着,湛蓝的眼眸浮起一抹探究。
“妹妹妹妹,你真的在这里,太好了。。我还以为墨竹骗我呢,嘻嘻。”墨无殇眨着一对清澈童真的黑眼睛,挨着少女坐下,修长的身体愣是要凑到凤寻身边,活脱脱一个要糖吃的小孩子。
“一边去!少给我黏糊!有没有眼。力劲儿呢!”哈吉见到墨无殇一来就粘着凤寻,整个人就差贴上去了,不由得黑了脸,低低地吼道。他都没有那种机会呢,这个傻子算什么。
墨无殇被吓了一跳,黑溜溜的眼珠湿漉漉地看着。哈吉,就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一样,吓得怯怯,更往凤寻的身上缩了缩。欣长的身体愣要躲在少女娇小的身后,只敢露出半个脑袋瞅他
“霍”的一声,哈吉登时站了起来,蓝眸风暴涌动,麦色。的脸上黑沉沉一片,弯腰看着瑟瑟发抖的墨无殇凶狠狠地威胁道:“你到底让不让开!”接着对着墨雅的仆从们堂而皇之的发号施令,“带着你们的陛下赶紧回去,他累了。”
墨雅的仆从哗啦啦跪倒在地,脑袋深深埋着,口。呼‘恕罪’,却不敢真依了哈吉的命令。一个是漠北王,如今东影之上的“北方之狼”,以狼的残暴狠厉闻名。另一个虽然是他们的皇帝陛下,可是陛下却是个傻子,而且如今的墨雅哪里还能算一个国家!
但是,两个都不。能得罪,只能拼命求情。这就是墨雅的仆从们。
“哇哇,妹妹妹妹,我怕!”墨无殇的眼泪就像是山泉一样快活的涌了出来,黑色的眼睛如同被春雨洗刷过,清亮清亮,委委屈屈地看着凤寻,抵死也不肯离开半分。
漠北的草原之王怒火越加高涨,这个傻子分明就是和他作对,不让他作甚们吧,他偏偏这么做,还变本加厉。想着想着,脸上汹涌的乌云更甚,蓝眸染上墨色,隐隐有杀气滋长,一个傻乎乎的国君,到处疯玩,很容易死的吧。
凤寻勾起嘴角,挽起一抹干净的笑容,一双血瞳清澈见底,甜甜软软地说:“无殇啊,你要是把鼻涕眼泪弄到我的衣服上的话,我可是会生气的。”
这一句话,说得哈吉是喜笑颜开。墨无殇连连拿起衣袖擦泪,只敢抽噎,不敢落泪,蒙上了一层雨雾的黑色眼睛童真地望着少女,还咧着嘴呵呵傻笑着,尽自己所能讨好着。
哭过的墨无殇没过多久就开始连连打哈欠,睡意朦胧,不停地揉着眼睛,傻里傻气的。凤寻一看,便唤了墨雅的侍从带他回去午睡片刻。起初墨无殇怎么也不肯走,抱着柱子撒泼,还是凤寻答应了他允许他去西宫,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你怎么认识这个傻子的?”哈吉暗沉地盯着墨无殇一蹦一跳远去的背影,骄傲地质问着,俨然把自己当作了凤寻的自己人一样,对自己竟然错过了阿寻很多事情感到懊恼万分。
少女拿起舞袖递上来的锦袋,从里面拿出一块玉佩,玉佩通体绿莹莹的,散发着柔和的光芒,没有一点杂质。玉佩周身雕着莲花,一面刻着‘无殇’二字,另一面刻着‘子轩’。
“一面之缘,理论上讲,我还是他的救命恩人。”晃了晃手中的玉佩,少女漫不经心地说着。这枚玉佩,可以满足她一个心愿,既然如此,何乐而不为?
哈吉微微蹙眉,巴不得少女一时失手,将玉佩摔的粉碎才好。闷闷地说道:“怎么就让你碰上了,就算是救命恩人,也不用那么亲昵吧。那个傻子倒会挑人!”语气中酸溜溜的,倒也不掩饰。
“是啊,无巧不成书呢。”凤寻淡淡地回道,对于哈吉的神情尽收眼底,烟黛淡眉却轻轻聚拢。心中轻叹,她不喜欢哈吉语气中的理所当然,不喜欢哈吉给她的多情,也许,应该找个机会说明一下。
“我回国的时候,正好碰到他也要回国,就顺路捎了他一程。”
对于凤寻轻描淡写地叙述,哈吉却暗自心惊。阿寻这丫头真是太乱来了,顺路捎一程,说得轻巧,根本就是帮助异国质子潜逃回国呀,一个不察,就有可能被杀。若是这件事情被日夏人知道,怕是没完了。
“哈哈,难怪!也只有小凤儿能够逃出本王的监控了,我本还在纳闷,这墨无殇怎么溜回国的,原来是你推了一把啊。”随着低沉沙哑的笑语声而来,便看到萧暮晚一袭红衣,笑得风情万种,竟是踏波而来。
倒不似哈吉顿时变了脸色,戒备地看着萧暮晚。凤寻清清淡淡扬起笑容,纯真干净地看着来人,眯眼欣赏火色的衣衫、倾城的容颜带来的冲击。“不知者无罪嘛,不过既然傻子当了皇帝,墨雅就更稳当地在你的囊中了。”
“哦~小凤儿真这么认为?”萧暮晚笑得妖娆,语气中透着一丝轻快,瞬间展出一大片火色,慵懒落座,侧首望着少女,几缕黑色的如锦发丝洒落在洁白的肌肤上,撩起性感魅惑。
凤寻瞄了他一眼,嘻嘻笑了,“墨无殇九岁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