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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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雨笑道:“让你失望了,店里虽有好酒好菜,但你们谁敢动一动筷子,就得死。”
鬼外婆忽然狞笑道:“我们也用不着再等了,大家并肩子上。”
她光说,却没有动,连眼睛都没有眨。
啪啪,啪啪。
不知道谁在鼓掌。
终于,一个老头,拿着个旱烟袋,走了进来。
看到他,带着青铜面具的人,皱起了眉,他迟疑着,终于下定了决心,忽然挑起大拇指,道:“好,我们后会有期,退。”
冬夜,窄巷,他们就这样走着,走到什么时候为止?
许久,孙老头道:“萧雨,告诉你个不幸的消息,郭嵩阳死了。”
萧雨一愣,道:“谁下的手?”
孙老头道:“上官金虹。”
萧雨沉默,只有继续的走下去。
良久,萧雨问道:“什么时候?”
孙老头道:“三天前。”
萧雨抬起头,道:“明天是个好日子,希望不要下雪。”
巷外的街上,灯火通明,也不知为了什么?一只只信鸽飞起,飞向了四面八方,若不是要散发消息,谁也不愿停留在这个窄巷里,现在,他们总算已走了出来。
马房前的一株孤树上,已没有了叶子,一个白衣男子正在月下练剑,想要得到重用,想要得到财富,他必须刻苦,刻苦,再刻苦。
信鸽飞来的时候,他已看出了,一定发生了大事。
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
“明日午时,金钱帮。”
纸上只有七个字,但这七个字代表了什么?
只要有心的人,都知道。
生,或死。
马,骏马,它的线条,它的生命力,它那匀称的骨架,它那生动的活力,无一不美。
事有所为,有所不为,夜里的马在奔驰,一匹,还是两匹?
萧雨在黑暗中徘徊着,东走走,西逛逛,漫无目的,看样子,这世上,绝没有一个比他更悠闲的人了。
突然间,一个人自黑暗中窜了出来,出现在萧雨的身旁,他好俊的轻功。
萧雨微笑着,道:“办好了?”
这个人点点头,道:“距离比较近的,明天一定会赶到,远一些的,大概要两天后。”
萧雨道:“有多少人 ?'…'”
这个人道:“不到八十人。”
萧雨摆摆手,这个人又隐藏在了夜色中。
萧雨喃喃道:“八十人,有点少了。”
草原,冬天的草原荒草飘散,黄沙飞舞,天空是湛蓝一片,但大地却是荒芜的,风中偶而的传来了一两声马嘶,衬得这个荒凉的原野更加的寂寞。
万马堂的大厅上,是大厅屋顶的房上,忽然有个人在笑:“探花郎真是个很随和的人,只可惜,世上并不是人人都像探花郎。”
云在天怒喝一声,道:“什么人 ?'…'”
只见一个人,顺着房檐滑了进来,这一手轻功着实不错。
马空群目光炯炯,道:“飞天蜘蛛?”
飞天蜘蛛笑道:“难得,难得,像我这样的人,马大堂主竟然记得,实在是难得。”
云在天一瞪眼,道:“你来这里做什么?”
飞天蜘蛛道:“冬天太冷,我来这里结个网,找口饭吃。”
云在天道:“这里的饭不好吃,小心冰掉你的牙。”
飞天蜘蛛道:“你属狗的,要咬人吗?”
云在天大怒,道:“这里不是你放肆的地方。”
飞天蜘蛛刚要说话,门外又传来了一个声音,道:“有些狗只会叫,不咬人的。”
飞天蜘蛛回头一看,笑道:“你说的,那是死狗。”
来人穿着崭新的长袍,脚上却穿着一双无底的破鞋,人未到,臭味先至,正是武当的乐先生。
乐先生道:“死狗不会叫,小心他的主人,一刀把你的蜘蛛头砍下来,那岂不是冤枉得很?”
飞天蜘蛛道:“这里有好酒可喝,有好菜可吃,就算真的被人砍下了脑袋,我也认命了。”
乐先生进屋后,直接蹦到了桌子上,拿起个土豆,咬了一口,道:“有些人杀人,有些人灭门,这有什么区别吗?”
马空群道:“阁下,此话何解?”
乐先生道:“杀人的人只杀人,谁若想灭门,才会留在人家那里不走,目的就是斩尽杀绝。”
众人的目光齐唰唰的看向李寻欢。
气氛越来越紧张,只有李寻欢,大马金刀的坐在那里,一口一口的喝着酒。
第七十三章 隐情
第七十三章隐情
孤独的太阳,孤零零的悬挂在天边,他乡的浪子,也同样是寂寞的,许久,李寻欢才缓缓道:“这句话本是我想说的,究竟是不是你?”
乐先生道:“你又喝醉了,我知道你是想喝得大醉,但喝醉了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花满天突然用力的一拍桌子,长身而起,大声道:“乐先生,你不在武当好好的享福,为什么要不远千里,辛辛苦苦地赶到边塞来?”
马空群伸手一阻,道:“事情过了二十多年,武当山下的,那一剑之辱,你难道还未忘却?”
花满天道:“只要武当的门下没有死绝,我就忘不了。”
马空群叹了口气,道:“你头脑冷静,目光敏锐,只可惜,心胸太窄了些,将来只怕,要在这一点上吃大亏。”
花满天低着头,不说话了。
龙啸云冷眼看着,忽然道:“你们吵来吵去,吵出来什么结果没有?”
云在天冷哼道:“没有。”
忽然间,远方传来一阵凄凉的歌声:“天皇皇,地皇皇,万马悲嘶,人断肠。”
歌声很遥远,但每个字,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众人的脸色都变了,云在天双臂一振,人如轻烟,眨眼已到了厅外。
李寻欢道:“果然不愧是云飞鹤,这手飞云式,果然是好轻功。”
飞天蜘蛛道:“他这手飞云式,原是出自少林的八步赶蝉,经过了他的修改,如今却更胜一筹,哈哈哈。”
大笑声中,飞天蜘蛛的身形一纵,竟已消失不见了。
李寻欢摇头一笑,论轻功,他还真是惭愧。
马房前,血流成河,无数的骏马都被砍下了头颅,与十八年前的情景一模一样。
马空群的脸阴沉得可怕。
良久,马空群叹了口气,道:“你们,随我来。”
荒寂的草原上,有一个山坡,上面有一座大坟,坟上的荒草,色已枯,茎已萎,几棵瘦小的枯树,孤零零的耸立在四周,迎风起舞。
大坟前有块石碑,碑上刻着几个醒目的大字:“神刀堂烈士之墓。”
上面还有小小的篆字刻成的名字:“白天羽夫妻,白天勇夫妻。。。。。”
山坡上的风,更烈更冷,吹在身上似刀刮,马空群在石碑前跪了下来,久久不动。
这里,到底埋藏了多少的悲伤?多少的仇恨?
马空群恭恭敬敬的扣了三个头,道:“你们可知道这是谁的坟?”
无人答话,因为,只要有眼睛,就能看见,上面有名字:“白天羽、白天勇。。。。。”
马空群又道:“他们都是我的兄长,情同手足,十八年前,当我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的血肉已被草原上的饿狼啃光,只剩下了一堆白骨,无论是谁,都无法分辨出,谁是白天羽?谁是白天勇?”
山坡前的一片大草原,接连天,连着地,一望无际,呼呼的风声似乎,也在诉说着这个故事,一个极其悲惨的故事。
良久,马空群缓缓的站起身,遥望着远方,目光里露出了慑人的光芒,道:“草原上所有的生命,所有的财产,全都是属于我的,我的根长在这里,我死后,也要埋葬在这里,无论谁,想要拥有这一片土地,都得踏着我的鲜血趟过去,踩着我的尸体走过去。”
马空群突然撕开了衣襟,他的胸膛上布满了无数道刀疤,无数道剑痕,一个人的胸膛上,怎会有如此多的刀伤?如此多的剑痕?
马空群神情激动,大声道:“这就是我付出的代价,这一切都是用我的血,我的汗,还有我无数兄弟的性命换来的,无论什么人,都休想将这一切,从我的手里夺走,什么人都不行。”
马空群目光如刀,但他已经老了,可他的眼睛里却有一股凌厉的光芒,他的腰挺得笔直,这秘密已在他的心里隐藏了十八年,他已老了,时间不多了,他不能再忍了。
天空中忽然飘起了雪,这雪,下得实在不是时候。
马空群几乎永远都生活在痛苦中,但他无奈,他老了,手上已没有力气了。
良久,马空群紧紧的盯着云在天,道:“这地方本来是我的,你想从我的手上夺走,你就得死。”
云在天面色一沉,忽然长叹一声,道:“原来你己经知道了。”
马空群道:“我早就说过,世上有很多事,都和灰尘一样,早已在你的身边,阳光迟早会照进来的。”
云在天道:“没想到,你夺取怜花宝鉴是假,引我出手是真?”
马空群看着他,忽然长叹了一声,道:“你猜对了,你本不该出卖我的,你应该很了解我这个人。”
云在天的脸上突然露出一丝笑意,道:“我虽然出卖了你,可是,我不明白,你是怎么发现的,你去死吧。。。。。”
话未说完,他一刀砍向了马空群,马空群仰首望着天,丝毫没有在乎,这,致命的一刀。
马空群的做法是正确的,他没有出手,但云在天已经缓缓地倒了下去,他的脖子上插着一把飞刀,他震惊,他不甘,他紧紧地盯着李寻欢。
李寻欢摇了摇头,道:“有一件事情,你可能不知道,我有个徒弟,叫叶开,他是白天羽的儿子。”
云在天明白了,他想说话,可他永远也没有机会了,他心底的一个秘密,也只能带进棺材了。
马空群和李寻欢早就认识,马空群根本就没有杀李寻欢的意思,这些,都是做给别人看的,相反的,他是求李寻欢帮忙的,只为了查出幕后的黑手。
而龙啸云和林诗音由于怜花宝鉴,两人的处境非常危险,李寻欢也正好借此机会,将他们送到关外,也可以说,这是另一种保护。
只是,他们把所有人都蒙在了鼓里,可是,他们千算万算,也没算明白,这里还有一个花满天。
房间的一个角落里,花满天凝视着窗外,忽然道:“你头上有朵乌云,显然,你也有很多的烦恼。”
慕容明珠恨恨的道:“万无一失的计策,没想到,被李寻欢给破坏了。”
花满天道:“别急,你和飞天蜘蛛先离开这里,去找一个人,他叫乐乐山。”
慕容明珠的眼睛一亮,握紧了拳,道:“好,去找乐乐山,马场?哼,早晚,还是我们的。”
另一个房间里,马空群叹息了一声,道:“我已经老了,精神越来越不济,到了要归隐的时候了,不知道叶开,现在哪里?”
李寻欢道:“你的意思我明白,叶开的性格,不适合接手马场,他孤独惯了,不会答应的。”
马空群道:“大哥只有这么一个孩子,我不想让马场,断送在我的手里。”
李寻欢摇摇头,没说话,良久,他推开门,走出了房间。
马空群望着李寻欢的背影,他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
这个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好人,一种坏人,男人如此,女人也一样。
上官小仙当然是属于坏人那一类,但她现在,却在阻止上官金虹杀叶开,也不知道,她的心里是怎么想的?
无论什么事,上官小仙都能做得很好,她坚定,有勇气,她敢爱,也敢恨,你在她的身上,永远也看不到黑暗的一面,就因为世上,有了她这种女人,江湖才会被弄得乱七八糟,乌烟瘴气。
上官金虹终于失去了耐心,他要下杀手了,荆无命已经缓缓地走了出来,他耷拉个脑袋,这样可以显得他的那张长脸,稍微圆点,稍微的好看一点。
但他手里的剑,则更好看,这是一把杀人的剑。
剑,只会杀人。
第七十四章 为了朋友
第七十四章为了朋友
一夜过去,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来时,客栈里已经没有了萧雨的身影,他很急。
一匹飞驰的骏马,在官道上疾驰,紧接着,又是两匹骏马追了上来,可是,两匹马上,却只有一个人,傅红雪。
萧雨道:“你其实不必跟来的。”
傅红雪道:“我发现个问题。”
萧雨道:“什么问题?”
傅红雪道:“八条腿,确实比四条腿跑的快。”
萧雨盯着他,忽然放声大笑。
傅红雪还是傅红雪,能交下这样的朋友,是绝不会错的,即使是送死,他也会陪着你一起。
傅红雪又道:“上官金虹也是人,是人就有弱点,王八有个硬硬的壳,但王八也无法逃避死亡,所以,无论他有多么厚的壳,也能给他钻出个洞来。”
萧雨沉吟着,道:“只是,他的壳太硬了,钻洞,很难。”
傅红雪徐徐道:“是很难,但对付他这种人,只有两个法子。”
萧雨道:“什么法子?”
傅红雪冷冷道:“一是做朋友,二是杀了他。”
萧雨苦笑,道:“这两个法子,都太难实现了。”
傅红雪道:“也简单,像你这样的朋友,我幸好还有几个。”
萧雨道:“哦?”
傅红雪道:“燕南飞,终于来了。”
说到燕南飞,两个人都低下了头,谁也没有再说话。
宽阔的庭院。
这是座很广阔,很华丽的院子,只有富人才能居住的院子,但这个院子又不一样,你只要走进院子,你就会立刻觉得它的不同,阴森森的杀气,光闪闪的刀。
萧雨已然走进了院子,首先看到了二十个人,二十个黄衣人,他们的穿戴装束完全一样,他们是金钱帮的属下,他们都没有嘴,因为他们不说话,纵然说话,也是上官金虹说话,上官金虹就是他们的嘴。他们没有眼睛,因为他们不需要看,上官金虹就是他们的眼睛。他们只要有个耳朵就行,有一个就够了,只要能听到上官金虹的声音。
萧雨慢慢的走了进来,他长长的吸了口气,道:“上官帮主,久违了。”
上官金虹一皱眉,道:“你来干什么?”
萧雨道:“找人。”
上官金虹道:“找谁?”
萧雨道:“找你。”
上官金虹道:“来杀我?”
萧雨一笑:“有那个打算,不知道上官帮主,同不同意?”
生命是平等的,尤其是在江湖中混,人人都平等,上官金虹也是人,是人都有相同的悲哀和痛苦,也有相同的命运,生,或死,谁都不例外。
荆无命站在那里,以前的荆无命,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