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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花神的女儿-第7部分

小说: 花神的女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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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我是很失望的,那男孩子身上太干净了,与我想像中满身油彩污渍的艺术家大不相同,不过很快,我就被他折服了,他真的真的很有才华。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川美,做了他的学妹。

    他就是阿仁。

    后来才知道,他在学校竟是大大有名的人物。

    不错,因了他的才华。

    爱他?是的,爱他。

    因为带过我一个多月的课,因为非常佩服他感激他,最初的时候,在私底下我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的老师。一个才华洋溢的艺术家对他的“学生”有多大的吸引力,看看罗丹和他的情人就知道了。

    后来和他熟了,很熟了,非常熟了,熟到称兄道弟的时候,仍然爱他,只是,一直都是暗恋而已,因为他已经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朋友。

    这可不好形容。呵呵。

    是的,阿仁爱她,爱得简直快要发疯。

    那女孩儿娇娇的,柔柔的,水灵灵的,站在他身边像一只依人小鸟儿,她的一个甜笑,一个薄嗔,都足以使阿仁神不守舍。若是泪珠儿一来,高高大大的阿仁顿时手足无措,又疼又哄又慌又乱,全无一丝平常的粗硬线条儿,那女孩儿,是阿仁的绕指柔。

    她叫叶培。

    不,不熟。怎么说呢,我和她是那种非常熟的生人,因了阿仁的关系。

    没了阿仁,我们之间的熟识会顷刻间不算数。

    羡慕她。怎么可能不羡慕呢?那女孩儿得到了阿仁全部的感情,她是阿仁心中的女神。也许,在羡慕之外,还是有丝丝妒忌的吧。

    阿仁很喜欢狗,薯条是他养了很多年的狗,跟他一直形影不离。但叶培不喜欢,因为薯条很喜欢咬她的鞋,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叶培的鞋有什么让它觉得是很特别的东西,它只咬叶培的鞋。

    阿仁舍不得把薯条送人,于是薯条只好在它的主人拍拖后开始过起流浪的日子,每次叶培过来,阿仁便把薯条牵到朋友处寄宿,免得叶培看到它生气。但叶培仍是固执地要求他把薯条送给别人养。

    正当阿仁左右为难的时候,我木头木脑的钻了出来,阿仁大喜过望,后来常常说我是他的救星。我整个大学生涯都是在校外租房住,于是,从我跟阿仁学画的第一天开始,我也正式多了一条叫薯条的狗。

    不,不是送给我,只是放在我这里寄养,他常常过来牵薯条出去玩的。只是,这一养,就养了四年,养到现在。

    后来?后来叶培对薯条当然没意见了,因为阿仁骗她说把薯条送给我了嘛。

    不过薯条平常倒也很乖很听话,只除了一点不好,特别喜欢爬床,怎么教它也不肯改,最是让我生气。但也只是气气而已,那狗简直贼聪明,就像它的主人一样,看到你生气时老是摆出一副可爱得不得了的模样,叫你怎么也不忍心打它骂它了。

    便这样过了四年,看他与叶培之间的故事像看一出喜剧表演,我总是感觉他们像是童话里的人物,不像是在真实的生活。

    羡慕?不,不羡慕这样的感情。

    说实话,那种感觉很奇怪,我这个人很平凡,很务实,对感情的要求是那种细水长流的体贴,知冷知暖的关怀,是那种只需要一个小动作就对对方的心意了然于胸的知心的感觉。

    对,不着痕迹又处处不在。

    那般的轰轰烈烈,太强烈的方式,我负担不来,亦承受不起。

    但是还是有羡慕的,羡慕她得到了阿仁全部的爱恋。也许人对于得不到的东西都是永远割舍不下的。就像蜗牛羡慕马有四条跑得飞快的腿,马羡慕小鸟有一双可以自由飞翔的翅膀,小鸟羡慕狮子有一张能撕碎任何东西的血盆大口,狮子却又羡慕蜗牛不吃不喝还长得挺肥……

    不准笑。呵呵。

    是的,四年间,他们经常分分合合的,为什么我也不是特别清楚。阿仁不是个多嘴的男人,也不会舍得说他深爱的叶培的半句不是。

    但我仍能从周围的朋友圈中隐隐知道一些,叶培是个很迷人的女孩子,身边当然不乏有其他的人愿意充当护花使者的,而叶培的态度却暧昧不明,这便是阿仁痛苦之所在。

    对,那晚也是,不过,那晚与平日不同,那晚不是平日的小吵小闹小争执,那晚,他和叶培分手了。

    我接到他的电话,牵着薯条赶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喝了很多酒了。

    他不诉苦,从不。他只是喝酒。

    我的酒量并不好,但是,我仍一杯接一杯的陪他,我们喝了多少,我不记得了,我们怎么开始,我也不记得了,唯一的记忆是他的怀抱安全又温暖,他的身体仿佛是从我身上遗落已久的拼图,我们身体与身体之间的契合是那样完美无瑕,我甚至贪心地幻想着,其实我们的心也像是融为一体的罢……

    别流口水了,擦擦。

    呵呵,不能讲了。

    现在画面回到第二天清晨。呵呵。

    是的,其实我并非就醉得不省人事,我相信阿仁也一样,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可以阻止自己犯错却没有阻止,也许,我们私底下都有一点自私,试试吧,放纵自己一次,又会如何呢?

    但现在真是有点后悔,我看了一眼熟睡中的阿仁,他睡着了真是谁都唤不醒。

    以后该怎么面对他呢?

    他的手臂仍搭在我身上,他的手指纤长干净白晰,我曾取笑他,不屑地喻为艺术家的奶油手,没有一点男子汉气概,曾恼得他半天不理我。

    轻轻托起他的手,一瞬间,我仿佛抓住了生命的全部健康与真实。举过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我磨蹭着,贪心地,只这一次就好,只这一次……

    贪婪地盯着他脸,从未如此近端详过他的模样儿,他真是长得很好看,他懒懒的,带笑的眼睛,他希腊式高耸的鼻子,他棱角分明的唇,他一头乱七八糟的栗子色的卷发,他孩子气的微笑,这一切都远远的远远的在四年前,那个秋天金黄的落叶与人群之中蛊惑着我,我毫无理由就为他魂飞魄散。

    但是,他要采撷的是烈焰中的玫瑰,而我,顶多是一朵自生自灭的雏菊。

    以后该怎么面对你呢?

    一时心乱如麻,我轻手轻脚地滑出被子,轻手轻脚地穿上衣服,轻手轻脚地趿着鞋,轻手轻脚地拉开门,回过头,我最后看了一眼床上的阿仁,这男人,仍是叫我心动。让我静一静,我要好好想想。

    薯条蹭到了我的脚边,我低头看它,它歪着脑袋盯我,蹲下身,我拍拍它的头:“崽崽乖乖呆在爸爸这里,别吵爸爸睡觉哦。”

    它“呜呜”两声,仍在我腿边蹭来蹭去,我轻声安抚它:“崽崽乖,妈妈过两几就接你回去,听话。”

    它不再闹了,趴到地上,仍用它那两只乌黑的眼珠儿默默地瞅着我,我再次拍了拍它的脑袋,转过头站起身来,如果继续被它用这样“楚楚可怜”的眼神多看我一会儿,我绝对是走不出去了。

    轻轻关上门。清晨的微风徐徐,有些凉。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迈开腿大踏步地向前走去,“坦荡荡斋”在我身后,薯条在我身后,阿仁在我身后,我没有回头。

    当然没完,就这样完了你又会恼我了。

    现在不抗议了?呵呵。

    你觉得这故事会怎么发展下去?

    为什么呢?

    可是,你凭什么以为阿仁就一定会爱上我呢?你别忘了,他经历过一次那么刻骨铭心又轰轰烈烈的爱情。

    有点儿强词夺理,不能说服我。呵呵。

    后来?

    后来我回家啦!

    哇,脾气来了。呵呵。

    不逗你了,接着听吧。

    我把自己埋在床上,脑子里闪过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念头——我该不该爱情大逃亡?是不是应该躲开阿仁?躲到他永远也找不到我的地方?去哪儿呢?西双版纳?敦煌?西藏?丝绸之路?……管它呢,先走了再说,反正是不能呆在这里了,一直都因为舍不得阿仁而下不了离开他身边的决心,这次是一定非走不可了,收拾东西去。

    我爬起来,从床下拖出一个大旅行袋,开始收拾衣服,似乎也没有多少可供我收拾的东西,搞掂后,我拍拍手,坐到镜子面前抓起梳子,不经意抬眼看镜中的自己,竟愣住了——

    镜中的女人酡红着脸,眼神朦朦胧胧的,像是罩上了一层雾,唇有些微微的红肿,透着薄薄的光泽,这样的女人,这样的我,这样的妩媚,娇艳得像一朵盛开的玫瑰。

    好像人们通常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是最美的,对吧?

    性感的女人最美?怎么说?

    舒琪?喜欢。

    但我更喜欢张曼玉,呵呵。你的论据又不能成立。美应该没有固定的模式的。

    还是回到故事中来吧。

    有人说,一朵花的美丽在于它的绽放。

    却不知道,花的绽放同时也意味着花芯的破碎。

    何况,这朵花绽放在了不属于它的季节。

    这便是我面对镜子那刻的想法。

    花儿在怒放时是最美最夺人心魂的,但是盛放过后凋零便会接踵而至。阿仁降生在寒风咝咝的十二月。那个时节,是花草的祭日,冰雪的生日。那个时节,只允许盛放一种叫做梅的花儿,似叶培般娇嫩,柔白,水灵的花儿。

    我出生在四月,怕冰雪的寒霜,我甚至觉得自己不能算是一朵花儿,我没有玫瑰的高贵艳丽,没有水仙的清雅脱俗,没有郁金香的落落大方,倒觉得自己像是一茎草了,绿草岂能扶雪花?

    昨晚,就当做一场梦吧。昙花一现而已。

    昙花?

    回过神来,对了,我种的那盆昙花本应该是昨晚开花的,可是……急急行至窗前,推开紧闭了一夜的窗,窗上悬着的风铃立即叮叮咚咚地跳跃起来。

    触目所及,蓦然发现,昨日还是傲然向上的那朵昙花花蕾,在今晨的微风中已是一朵黯自神伤的残彀,我的手抚上已经凋残的洁白花瓣,心里有丝淡淡的遗憾。那洁白的花蕾在无人观赏的黑夜里绽放又凋零,再也不会有美丽的第二次。

    又突然觉得自己便像是这朵昙花了,在昨夜,在无人知晓的黑夜里,谁也不知道它究竟有过怎样惊心动魄的美丽,谁也不知道它是否希望能够有人观赏到它蓄积一生才如此美丽的葬礼。

    阿仁,我昨晚也为你盛开了,但你我又怎会知道,昨晚会不会是我们之间情份的终止?

    我呆呆地站在窗前,脑子里又是一片乱七八糟的思想压得我有点头疼。我揉揉额头,别再想了,该走了。

    提起旅行袋,我拉开门,如中雷击,我手中的袋子掉到地上——阿仁?

    来不及有任何的反应,薯条一下子就扑到我的身上,我拍它,抱它,牵它进屋,我一屁股坐到床上,一直不敢抬眼看阿仁的表情。

    半天没声音,我悄悄抬眼,看见他提过门边的旅行袋,关上门,坐到了摇摇椅上,他的眼神扫过来时,我赶紧又垂下眼睫。

    “要去哪里?”他的声音突然响起,吓了我一跳,我心虚地瞥了他一眼,吱吱唔唔地:“哦……我很久没出去写生了……想出去逛逛,收集素材。”

    “哦?”他的眉挑了一下:“为什么不约我一起去?”

    我的心猛地狂跳一下,他?说什么?望进他的眼,他的眼中有一丝似笑非笑的意味儿。

    “我……我不知道……你怎么会有空嘛……”我越发慌乱了,脸上瞬间飞起了红云,我两只手交叠着,有些不知所措。

    他默默地瞅了我半晌,我觉得我就快要透不过气儿来了,急忙又低下头。

    他走到我身边,在我面前蹲下,抓住我的手,我微微一怔,抬起头,他的脸近在咫尺:“小凡,我不准备对你说对不起,你知道我是个喜欢用行动表达一切的人,不负责任的男人才爱说对不起。”

    我明白他的意思。我沉默,久久,才说:“我从没想过让你负责任。你仍然是自由的阿仁。”

    “你就当是我自私吧,我不是要对你负责任,我为自己想得更多,我想换一种生活方式,也许我更适合过平静的日子。”他托起我的脸,很认真很认真地:“小凡,我承认我还未到爱你的地步,但是我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没人能如你般剔透,我想,我自己都没有你了解我了解得那么清楚。”

    我听着他的话,傻傻的,一句话也说不出。

    “给我们彼此一个机会,好吗?”阿仁的声音飘在耳边,久久回旋,是诚恳的。

    我怔怔地看他,半天,才憋了一句话出来:“可是,如果你对平凡的日子感到厌烦了呢?”我不敢提叶培,怕破坏了现在难得这么旖旎的氛围,虽然,叶培哽在我的喉边,像一根刺。

    阿仁望着我的眼睛,他的眼里又带起了笑,他的头轻轻靠过来,放在我的双膝,我不由自主地抱住了他的头。他的声音飘飘忽忽地传来:“小凡,我的心像一根一次次紧绷又一次次徒然放松的橡皮筋儿一样,很累很累了,再也经受不住一次轰轰烈烈了。”

    泪从我的眼中滑出,带着对面前这个男人的心疼、怜惜、珍视与爱慕,缓缓滴落到他的发梢上。

    他抬起头,伸出纤长白晰的手,帮我拭去颊上的泪珠儿,他的声音顷刻间变得有些暗哑:“好不好?”

    望进他的眼,他的眼里有希望的火苗儿在跳跃。

    为什么不呢?这个男人我爱了四年了。为什么不呢?我本也是自私的,能和你在一起,不计较了,什么都不计较了。

    我点头,笑,含着泪:“好!”

    我就这样开始了新的生活。

    阿仁的理想一直都是想当个专职画家,毕业两年了,他一直都没有找过工作,只安心地画画,但我们开始恋爱后,他却想搞个画廊,他说:“我要尽我所有的能力让桑小凡拥有一切,让你过这世上最让人羡慕的生活,让所有的女人都嫉妒你。”

    我用嬉笑来掩饰心中的不安:“哈,你是要让所有的男人都嫉妒你吧?”心里却想着,你的心里,是不是想着叶培也可能会嫉妒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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