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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南欢北爱-第14部分

小说: 南欢北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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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新奇、一点点感伤、一点点疯狂,还有一点点说不清楚的东西浪费掉了那个毕业典礼,除了例行公事的讲话、写留言、表演节目、道别之外,我还收到了许多生日礼物。约了一帮七七八八的朋友晚上到家里参加我的生日Party,在走廊见到倚窗望着操场发呆的于熙,踌躇着想叫她晚上一起去,又担心她的拒绝伤害到那最后一点点可怜的自尊,迟疑间有女同学在班级门前喊她的名字,她应了,然后看了我一眼转身离开,我要说的话始终没说出口。
  典礼结束后大家鸟兽四散,除了葛林之外,约了晚上吃饭的朋友都已到齐,站在学校门口一边聊天一边等他。不一会见葛林捧着两个花花绿绿的盒子气喘吁吁地跑来。
  见大家都在等他,不好意思的笑笑,说早晨走得急,忘了带礼物出来,刚才跑去买礼物来着。说完把两个盒子递到我手上,告诉我大盒子里的礼物是他送的,小盒子里的礼物是于熙让他带给我的,刚才在回来的路上碰到了她。
  捧着葛林递过来的礼物,道了谢,仔细看了于熙那份,包装精巧别致,心里有一点点欣慰,还有一点点歉疚。我问葛林:“于熙她人呢?”
  “刚才在商店门前遇到她的,没走多远,好像是回家去了。”
  “你先带大家去我家里,帮我招呼一下,我去找她。”说完,我骑上单车,朝于熙家的方向赶去。
  于熙家我是知道的,有几次送她回家,来来回回就记住了,却从没进去过。按响门铃的时候,心还在忐忑着,在想一会怎么说才好。
  开门的刚好是于熙,寒暄着让我进去坐,我谢绝了,吞吞吐吐的说明了来意。于熙刚开始还一直推脱,见我态度坚决,也便不再坚持。
  路上,两个人没有太多话,略显尴尬的一前一后骑着单车。
时有想起(八)
  作为整个Party的主角,那晚我醉得一塌糊涂,这是后来听说的。
  只记得那晚我吐了一地,然后被拉回去继续喝,毫无知觉的就醉了,睡到第二天中午才清醒过来。
  还听说那晚葛林帮我挡了很多酒,也醉得不醒人事。于熙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的,大家 散场的时候已经找不到她的影子。他们还说那个晚上我时哭时笑,样子狼狈……
  这些仿佛没有一点记忆,又或许它们已经不再重要,像泛黄的黑白照片一样,躲在隔年的像册里,一句话也不说。毕竟,大家都在往光鲜的日子里奔。
  整个假期躲在家里看金庸的武侠小说,沉溺于白衣白马、刀光剑影的旧江湖里面,不肯过问外面的世界究竟怎样。
  毕业后三个去了不同的高中,同桌生涯终于成了共同的记忆。
  然后,生活一下子忙碌起来,全然不是读初中时的清闲样子,在父母的苦口婆心下,自己也良心发现地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应付功课上,很多同学,就这么少了联系。
  葛林进了当地最好的重点高中,眼镜度数也上升到了250,一副往北大、清华奔的架势。他经常骑20分钟单车跑到我这儿混饭吃,两个人在学校附近的小馆子里几盘小菜两瓶啤酒一聊就是几个小时,活像刚到更年期的两个八婆。
  他说,三年后打算报考北京的大学,问我要不要去。我能说什么,如果我也能考上北大、清华,哪怕是北师大,也就理直气说好好好,咱们一块儿去。可估摸了一下自己的半斤八两,能考进当地的二流大学已经是烧高香,那种地方想都没想。我说,还有三年呢,想那么远你累不累啊,到时候再说吧。


  他批评我没点理想。接着又说,于熙的学校离他的学校很近,前不久还一起去看了场电影,在附近的文化宫。
  我说那得恭喜你,重操旧梦。
  葛林见我话带嘲讽,连忙解释说他们还是和从前一样,不冷不热的,别多想。
  我笑笑,端起酒杯对葛林说,来咱们喝酒。
时有想起(九)
  三年后,葛林应愿考去了北京,人模狗样地做起了名牌大学学生,每年放假回来总见他胸前别着个校徽,胸挺得跟丰|乳广告里的女明星一样。每每见了,我都要狠狠地打击他:“不就是个名牌大学,用得着这样嘛,没什么大不了的。”
  其实是看着人家意气风发的样子眼红,心里直泛酸。那年我勉强进了长春的一所二流学校,之乎者也的学起了中文。于熙还不如我,分数在录取线以下,去了附近城市的一所职业 学院。
  我从葛林那里弄到了于熙的地址,便到学校的商店里买了邮票、信封和信纸,给她写起信来。在那之前的几天逛音像书店时买了本周华健的卡带,里面有首叫《最真的梦》的歌勾起了我的很多回忆,于是在信的最后一段,我工整地抄了几句里面的歌词:
  今夜微风轻送/ 把我的心吹动/ 多少尘封的往日情/ 重回到我心中/ 往事随风飘送/ 把我的心刺痛/ 你是那美梦难忘记/ 深藏在记忆中……
  于熙很快回了信,字里行间的热情出乎我意料之外。说什么那时年纪,不懂珍惜,现在才觉出爱情滋味,而昨天却又恍然若梦……
  说什么悔不该对我爱比纸薄,辜负了对她情比天厚的我……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回信。只是觉得不小心打开了记忆的笼子,所有关于背影的记忆就这么不翼而飞。
时有想起(十)
  2002年的时候搬家,无意间在旧物箱里发现了当年那本吴奇隆的卡带,用手指试了试还能转动,惊喜地跑去找来了年久失修,已有一个喇叭不响的录音机,按下Play键,当年的老歌重又伴着卡带旋转的声音和细微的杂音在耳边轻轻响起,从《祝你一路顺风》到《如果明天能再相聚》……
  最喜欢的还是那首《梦不完的你》,在细碎的鼓点声中,依然是甜蜜的忧伤:“也许不 再相遇,也许还有奇迹……”人生千回百转,至今仍不知下一处身在何方。蓦然回首,那些曾经美丽而忧伤的过往,细细密密的布满来时路途,热泪般温暖。
  我想,也许再也没有机会和他们坐在一起,重温那些旧时的老歌了。在若干年后的今天,它们也许早已被忘记,我也只是在偶然间想起它们时,想起了当年青春的表情。
时有忘记(一)
  自从工作后,我和葛林之间的见面从每年两次减省到了每年一次。彼此生活在天南地北的两个城市,偶尔打打电话,更多的时候是彼此静默,不舍得打扰。只是每年春节,两个人不约而同的从各自的城市飞回家乡,像传说中的牛郎织女“鹊桥相会”一样,见上这难得的一面。
  几年以来,我们总是很没创意的约在曾一起读过书的中学对面一家叫“三鲜饭店”的地 方吃饭,尽管除了“地三鲜”之外,在这家饭店的菜单上再也找不出和“鲜”字有关、诸如海鲜之类的菜,但仍不能阻止我们对它的热爱。
  葛林说这家饭店的名字很容易让他想起当时7毛钱一包、鲜黄|色包装的华丰牌三鲜伊面,那时候每次买回去泡好后都会觉得这面和包装袋上的图片有些异样,于是怀疑面里的蛋被食杂店里的黑心老板偷吃。他说现在超市里偶尔还能见到这种包装朴实的方便面,只是它摆在一堆花花绿绿的包装中间显得不那么起眼,通常总是看也不看一眼的拿起一碗康师傅或统一100转身就走。吃面的态度也不及当年热情,更多的时候像当下的生活一样穷于应付。
  我于是附和着说,现在的流行歌曲也越来越不怎么样,不是咿咿呀呀的无病呻吟就是赤裸裸的揭开你心里的伤疤,然后撒上一把盐让你听了往死里痛。全没了当年咱们听《烟火》,听《吻别》时的深情。
  葛林说对啊对啊,当年多好。
  忽就想起了当年。我们还都是幻想无边的小中学生,我、葛林,还有当年被班级同学视为班花的我同桌于熙,三个人经常坐在学校旁边小河上架起的木桥上听吴奇隆的歌。顺着河道望过去前方,正好能看到这家三鲜饭店。一次葛林指着这家当时算得上高档的饭店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到里面大鱼大肉的吃一次,那时候葛林瘦得跟个猴子一样,鼻子上架着的那副150度的黑框眼镜遮去了半张脸。
  如今葛林手里拿着菜单跟服务小姐比比划划的说:“肘子太腻,来点清淡的。”从这张白皙肥胖,架着金丝眼镜的脸上,怎么也找不出当年表情。日子,一晃却已经十年。
  葛林从北京那所7岁孩子都叫得上名字的名牌大学毕业以后,在父母的以死相逼之下,放弃在北京发展的大好机会,回了这里的市政府工作,几年来风生水起,一不留神就混上了中层领导的交椅,从那之后,我每次回家离家他都开着辆半新不旧的白色捷达接接送送,拉着我满城吃吃喝喝。
  葛林抚着三十岁不到就已经鼓得像个包子样的肚子说,这两天咱们在外面混的同学接二连三的都回来了,我琢磨着找上周老师,咱们搞个同学聚会,你看怎么样?
  我点头答应,说好多同学也都几年没见了。
时有忘记(二)
  “总是在是失去以后/ 才想再拥有/ 如果时光能够再倒流……”同学聚会上,又想起了这首《烟火》,想起了中学毕业典礼,全班37人,多数都细胳膊细腿,散场时叫喊着从教室蜂拥而出,奔向崭新的新生活。那时候大部分人还不曾意识到“没有不散的宴席”这道理,只是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散了就散了,一门心思的往人生下一道程序里奔,全然不顾毕业典礼这纯真年代里最后的盛宴有多美,多可贵。
  若干年后,大家像秋天落下的叶子一样七零八散,再难凑齐。来参加聚会的只有9个人。找了一家饭店,围桌坐好,面对一张张货不对版,添了沧桑的脸,话题自然是怀念。周老师脸上明显地叠起了皱纹,全没了当年的英俊潇洒,好在气质犹存。两杯酒下去红光满面,看是喝得高兴,说了些看到大家各有所成,由衷欣慰,云云。大家随声附和,对老师依然心存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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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有人问李吉发,不是结婚了吗,怎么不把老婆带来?李吉发调侃说,老婆丑,不好意思让她出来见人。接着有人揭短,说什么姚红当年可是咱们校出了名的美人,你怎么还不知足,怕是有了“第三者”,挺着肚子不好意思出来吧。
  于是大家笑成一团,话题越扯越远,越发琐碎。有人提到班里坐最后一排的大个子于亮,说是谈了一场不成功的恋爱,为情困扰,一时想不开,就在学校后面小山上找了棵树上吊自杀了。很多出门在外,不曾听说的同学不由发出一阵惊叹。我想起当年和于亮一起在教室外罚站,拣了个粉笔头在地上画了个田字格,偷偷玩“天下太平”的怯喜,恍然间像似做了个隔世的梦。葛林提议为于亮干一个,纪念一下。大家纷纷举杯,一饮而尽。
  席间有人问我北京、广州的混了这么多年,怎么没带个女朋友回来?我说像我这种居无定所,没车没床的,谁肯啊?李吉发跳出来说,你可算了吧,怕是对人家于熙还念念不忘,情有独钟吧。大家应声打着哈哈。我一看架势不对,怎么这点破事儿全班人民都知道了,心想当年那件事儿只有葛林和于熙知道,于熙自然不会乱说,扭头看看坐在我旁边的葛林,一脸坏笑,定是这小子干得好事。争辩下去怕是越抹越黑,再说都陈年烂谷子的事情了,于是打着哈哈说,是啊,我们还打算明年结婚呢。
  李吉发又说,人家明年五一是打算结婚,可惜新郎不是你,再过半年于熙可就是咱们这儿司法局长的儿媳妇了,人家有车有楼,你一边歇着去吧。
  这消息还是让我十分意外,虽然自知和于熙之间并无过深瓜葛,仍是免不了有种茫然若失的感觉。
时有忘记(三)
  我和于熙之间其实算不上什么。当年于熙是班花兼我同桌,属于那种皮肤白嫩,性格开朗,严肃活泼,让全班男生心里向往的女生。暗恋她也是很正常的事,把“于熙我爱你”用字典里找到的符号写进日记里最多也就是聪明过头、自讨苦吃,后来这事儿被葛林发现后揭发,也只能算是暗恋失败、一场意外。于熙知道后故意冷落我,也是意料之中、能够接受的事。读高中后给不再是“同桌的你”的于熙写信,她回信,问了些我当时没法回答的问题,然后我再没写回,也勉强算是情有可原的事。
  只是故事发生在那个被女孩子多看几眼都脸红心跳,对什么事儿都特紧张的纯真年代,那次一厢情愿(又或许另一方后来也情愿,只是错过了时间)的暗恋,那个样子窈窕的少女,早已化作一个符号,不,是烙印,以它当年的背影,深深烙在了我那挣扎着不肯老去的心上,在物是人非的今天,依然清晰如初,疼痛如昨。
  “我很想见见于熙。”我对正开车送我回去的葛林说。他显然有些吃惊:“不会吧?又想旧情复燃啊?做人要厚道些,人家马上就要结婚了。”
  “你想哪儿去了,就是想见见而已,看看她十年后长成了什么样儿了。”我说。
  葛林又说了些打消我积极性的话,看我实在坚持,也就不好推脱,掉转车头,往于熙家的方向开去。
  一路街景熟悉如初,心绪又坠入当年。
  门铃响过三声,一个中年妇人开门,像是跟葛林很熟,殷切地招呼进去坐。我想于熙不会沧桑到如此程度吧,随后方知是于熙母亲。客厅里有客人在,我们被让进于熙的卧室。她的母亲说于熙今天一早被男朋友接走,大概要三天后才回。我们不好意思立刻就走,只好和于熙母亲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其间于熙母亲出去添茶,我四下打量了下于熙房间,布置得极为简单,一张床,一张布艺沙发,几件简单家具,整洁利落,其间散布着女人的小零碎。沙发附近有一张书桌,书桌上整齐的摆了一排书,是些《撒哈拉的故事》、《平凡的世界》、《在人间》等早年读物,想是于熙过去曾读过的书。不知道她读中学时是否曾在这张桌子上的台灯下写过作业?这里的布置是否还是当年样子?想想真是沧海桑田。
  桌子角落里放了一个精致的原木相架,凑过去仔细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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