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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不死魂珠-第10部分

小说: 不死魂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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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油脂。
  人们无奈的停下手,把手中的刀叉放好,站起来强作笑脸,贺喜道:“恭喜格雷老爷,恭喜丹尼尔少爷。”
  “老贝,这就是你的义子?没什么特殊的,你这么大肆宣扬,就为了他?”格雷身旁得霍普拿起威士忌,一边喝一边上下打量丹尼尔,看了看他那好笑的样子道:“很一般,十足长年累月没吃饭的乞丐。”
  “待会儿你就知道。”格雷被霍普当众侮辱,自然很不爽,冷冷的回应。“各位,相信你们都很想知道,我为什么要认丹尼尔做义子吧?”
  格雷为什么要收义子,而为什么又要认丹尼尔做他的义子,没什么人想知道。他们想知道的是,丹尼尔会不会成为第二个史密斯,这顿晚餐究竟能否顺利吃进肚子里去。
  不过,这些事情当然要知道个所以然来,不然又来个史密斯都不明白原因,不是死得更惨?
  “请格雷老爷一解。”不知谁说了这句话。
格雷正在幻想着几年后,丹尼尔当上了帝国的大臣,对别人说,自己是格雷?贝克汉姆的义子。想到这里,口水不觉地流了出来,滴在桌面上的那份牛排上。忽然被他们打断了这个美好的梦,晃了晃脑袋,问道:“你们说什么?”
见格雷的样子,不知道他在幻想什么,肯定不会是好事。居民暗自为这顿晚餐担忧。
  “请格雷老爷一解为何认二公子。”
  “你们都想知道,我就讲解一下吧。”格雷自喜道:“用不了三五七年,丹尼尔便会扬名天下,到时候我这个做爹的,不也会跟着出名?不仅如此,你们每一个都会沾上他的光,丹尼尔小镇不再是无人知晓得偏远小镇。”
格雷的声音很响亮,连大门外的小孩都听得清清楚楚。
早上的时候,史密斯便在他们面前自吹自擂,说丹尼尔的记忆力有多好;原本还不信,现在连格雷都这么对大家说,还要摆这么大的酒席,恐怕不假。纷纷跳起来,越过前方站起的大人,看着丹尼尔,再次打量了丹尼尔一番,可还是不信他有这么好的记忆能力。
  大人们当然不知道丹尼尔有什么能力与资格在国家内扬名,一脸疑惑的问道:“老爷何出此言?”
  “因为,我的丹尼尔是天才。”格雷得意的挺起胸膛,一脸鄙视得样子看着霍普“他一定是整个帝国,不,应该是整个世界最聪明的天才。”
  说是天才就算了,还要吹擂是整个世界最聪明的天才,不是让别人笑话吗?他们不想在这个对于格雷而言是重要的时刻丢他的脸。现在让他丢脸,可能会让自己缴纳双倍的粮税也说不定。
  贝克汉姆宅内的大人装作十分崇拜仰慕的样子看着丹尼尔。
  格雷拍了拍身旁的丹尼尔。
  “什么事,老爷?”丹尼尔一时忘记了史密斯的话,贝克汉姆就是自己的爹。一时口快又叫了“老爷”,立刻矫正道“爹。”
  所有人都瞪大眼睛,这就是格雷口中所谓的天才?可脸上不能让他看见自己在笑,只能心里笑得不可开交。
  格雷尴尬得直想找洞钻进去。不好下台,唯有继续在这里厚着脸皮继续自吹自擂。
  “既然,你们都想知道,丹尼尔怎么聪明。我就让你们见识见识一下。”格雷的自信已经没了一大半,“你们有什么东西带在身上?随便是什么,保证丹尼尔一眼就能记得住。”
  丹尼尔在他们心里的形象已经定了位,原本就不信他会是什么天才,现在这么一弄,根本就是个白痴蠢蛋,还见识什么? 
   第十二章 晚宴(下) '本章字数:3699 最新更新时间:2009…12…12 14:3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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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为了配合格雷好下台,也为了前来赴宴的兄弟朋友可以安安稳稳地吃完这顿晚餐,大胆走到面前,问道:“16324985972165218,我随便读的这些数字,你能记得住吗?”
  “16324985972165218。”
那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读了哪些数字,只是为了为难丹尼尔罢。
只听丹尼尔十分顺口地背出来,便认为他是随口乱造的。尴尬地转头细声问了问身边的人,“你们记得吗?我只记得1632498,其他的都忘记了。”
  “你自己说的都不记得,我们怎么肯能一下子记住?”
  “我记得249857。”
  “我记得后面几个,721685。”
  “后面是65219。”
  “白痴,是218,我记得清清楚楚。那是我结婚的日子,二月十八日。”
  提问的那人疑惑地问道:“那,他真的一字不错的背出来了?”
  不知谁说了句:“或许这些数字连起来比较顺,容易记,他刚好记得。其他东西,他不一定能记得。”
  “那,你说有什么办法能证明他记不得太多?”他身边的人问道。
  “唔……”那人想了许久,道:“有了。”
  他一副胸有成足的样子走到丹尼尔面前,客客气气地问道:“二公子,容我问你个问题,可以吗?”
  丹尼尔没说话,格雷已经兴奋地帮他回答:“没问题,什么问题,丹尼尔都能记得住!”
  “1)贝克汉姆家族、2)无上高手、3)火焰、4)无鳞龙、5)魔杖、6)丹尼尔、7)冰晶、8)火火、9)刀、10)大魔导。这十个无关联的字词,您记住了吗?”那人笑了笑,道“那,我随机抽问,可以吧?”
  格雷对丹尼尔的记忆力是绝对有信心。丹尼尔先前口误只是一个意外。再次抢在丹尼尔之前回答:“没问题,丹尼尔肯定准备好了,你就问吧。”
  “第三个。”
  “火焰。”
  “第八个。”
  “火火。”
  那人开始紧张了,他原本的自信和胸有成足的样子不知道跑到哪去,额头上的冷汗都流了出来,用手擦了擦冷汗,回头看见那些对自己不屑而对丹尼尔充满好奇的眼神。
  “第一个。”
  “贝克汉姆家族。”
  “第九个。”
  “刀。”
  “怎么他真的能听一次就背出来?”下面的人充满疑惑,“要是让我把毫无关联的词组听一遍就背出来,我可做不到!”
  丹尼尔伸手让那人不用再提问,“我把你先前问的和还没问的倒背一次给你听吧。”
  他清了清嗓子,把这些一口气背了出来。看他们还是不信,“大魔导、冰晶、丹尼尔、魔杖、无鳞龙、无上高手、刀、贝克汉姆家族、火火、火焰。你回忆看看,有没有错。”
  格雷自然记不得这些又长又臭,且听起来毫无关联的字词,但他相信丹尼尔的记忆能力,确信丹尼尔是一字不错地背了出来。双手使劲地拍掌。
  其实这十个听起来还无关联的词组可以按照某些方法接连起来,这便可以容易记忆。别人不能听一次就把这些单词全部记住,可提问的那人自有他的办法记得。他一脸颓丧的样子,如同行尸走肉般一步一步地走下台。
  珍妮在贝克汉姆宅外和朋友说说笑笑,原本没注意到丹尼尔。听到他两度把那些自取其辱的人都击败,好奇地站起,想看看丹尼尔究竟是怎么样的人,让伊恩抱着自己越过前方的镇民,看看丹尼尔究竟是何方神圣。第一次见丹尼尔,她被他身为格雷的义子却没有史密斯那公子哥儿般自以为是的架子所吸引,眼里仿佛只有丹尼尔一个。
  “二公子真的能背出来?”一个小孩仰着头问伊恩。
  “嗯,除非他和那两人一早串通好得。不然,他真的可能拥有传说中的过目不忘之能。”伊恩道:“他出拳的方式心狠手辣,他的性格多多少少会因为之前的教导而影响;若不纠正过来,将来的性格只会和他出拳的方式一样。若他能纠正过来,真的有可能利用那能力在宫殿中混到一个很高的官职,造福我们这些平民百姓。”
  “就他丹尼尔能当上高官职的文臣?”奥兰多对丹尼尔的记忆能力很吃惊,但他一直仇恨着被打的两拳,不停地诋毁丹尼尔。
  “诶,哥,你怎么出来了?”丹尼尔闷的发慌,那颗头肆意乱转,只见史密斯扶着墙壁慢慢地走出来,连忙上前扶着他。
  看见史密斯,这顿饭八成是吃不了。许多人连忙喝上几杯威士忌,吃上六分熟的牛排,战战兢兢地看着史密斯。
  “没事,只是在房间里太闷了,出来走走,顺便祝贺你而已。”史密斯对丹尼尔这恭恭谨谨的态度很满意。
“哥,我们去坐吧。”丹尼尔扶着史密斯走到格雷面前,道:“爹,你们大人在这坐,我们小孩到外面去。”
丹尼尔毕竟还是个八岁的小孩,即使这八年来的生活很惨然,可从今天开始转变了,他也想有一个美好的童年,这里没有斗兽场,不用担心自己被派上去打死别人或者被别人打死。
  “你是主角,怎么能不在主席座上?不要过去了,乖。你看,这位置就留给你哥的,和你哥在这坐吧。”
  “才不要和你坐,到时候又在我的腿上按几下,我的腿还要吗?”史密斯毫不给面子地说,然后让丹尼尔扶着走出去。
  看见史密斯而不见火火,小孩们自然没那么怕。况且今天还看见他这么努力的练功,许多女生都让开了一两个位置,让史密斯和丹尼尔坐在自己身边。
  不是珍妮让位,那群男生一点也不介意,还十分乐意史密斯和那些女生混在一起。“史密斯,你就和她们坐吧,我们这里可没有位置给你坐。”
“唔,怎么不见珍妮?”史密斯支着丹尼尔的肩膀,垫高了脚四处巡视,仍然不见珍妮的身影。对着不远的伊恩问道:“伊恩,你该不是没有告诉珍妮要来吧?”
  “你小子就为了找我女儿。你脚不疼啦?”伊恩笑着走来戳了几下史密斯那酸痛地无法正常行走的腿几下。
  “痛痛痛……不要再碰我的脚!”史密斯摆着一副臭脸,带着几分痛苦的表情叫道。无视伊恩,忍着痛继续巡视。“懒得和你废话,珍妮在哪?”
  “叫你对我爹的态度好一点,怎么老是不听?”不知道哪传来的声音。
  别人传来的声音,史密斯肯定听不见。但是这把嗓音他必定会听到,没两下功夫就从女生堆里找到了珍妮。
  史密斯让丹尼尔扶着自己走到那堆女生旁,推了推坐在珍妮身边的女生,道:“给我坐行不行?我想和珍妮坐在一起。”
  谁也没有留意到,珍妮的双眼望着近在咫尺的丹尼尔。
  “我干嘛要理你?你叫我让我就让?”
  “不让?你不让,我也要坐。”说着,史密斯强行把那女生拉开,坐在珍妮身旁。“珍妮,我为你练功,练到脚都没力了。”
  珍妮对另一旁的女生道:“别人是主角,不能让他没位置坐。你坐过去点吧。”
  “很高兴认识你,你是哪里来的?以前怎么没见过你?”珍妮举着还没喝过的果酒向丹尼尔敬酒,问道。
  “唔??”丹尼尔极不情愿提起这件事情。
  “不方便说吗?不要紧,我们做个朋友吧。”珍妮很大方地伸出手和丹尼尔握手。
  “诶,我呢?怎么就和我弟说话,把我忽视了?我可是你未来老公呀。”
  “对,不过,要等你成为真正的战士再说。现在,你连朋友都不是。”
  “你??”史密斯气呼呼得叉着双手,背对着珍妮。
  围着史密斯附近那几张桌子的人,害怕他随时会把气出在自己身上,连忙拿着酒杯,端着盘子,走到较远的桌子旁,和自己的朋友坐到一起。
  格雷走到这张桌子旁,强行把丹尼尔拉走。
  “你看你,就因为你,我和他还没能成为朋友呢。”珍妮把史密斯拉过来,抱怨道。
  “是吗?明天我把他拖去练功就是,你不就可以和他成为朋友。但是,不许超越朋友的界限,你是我未来老婆。”
  “老贝,你该把你儿子介绍我认识了吧?这么好的一个儿子,做我干儿子怎么样?”霍普一副早有预谋的样子问道。
  “孩子要那么多爹做什么?一个就够了嘛。对不对?”格雷当然不肯让刚收的义子再给霍普当义子。“要是,你认我做大哥,这倒是可以考虑的。到时候,你和别人说,你是丹尼尔的二叔,这不也大有名声?”
  当叔的,哪有当爹的那么有风光。霍普眼球不住打转,心想“暂时当二叔,到时候把他接到家里住,他格雷向我要人,我不给就是。别人会知道我是二叔还是爹吗?”笑了笑,道:“二叔就二叔,今天我们来个双喜临门。大哥,我敬你一杯。”
  “好,好个双喜临门。二弟,大哥回敬你一杯。”说着,格雷拿个盛满威士忌的酒杯回敬霍普。
  “怎么,一下是认义子,现在又多个结拜了?”一人问道。
  “他们家的事,我们也管不着,吃完这顿赶快散吧,不然又弄几个复杂的关系,那不是更麻烦?”
  晚饭过后,格雷道:“这里的餐具你们各自带回去吧,留在这里,我也用不了那么多。”
  大部分人散了之后,霍普道:“大哥,我今晚就睡在这里了!”
  “当然,你不睡这里,还能睡哪里?”贝克汉姆道,“伊娃,快点过来,带二老爷去休息。”
  丹尼尔站在格雷身旁,轻声道:“爹,我还不知道要睡哪呢。”
  格雷恍然大悟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道:“对,今天顾着高兴,没给你安排房间。走,我带你去新房间。”说着,拉着丹尼尔的手,穿过庭院,来到一间房门前,推开门,道:“这就是你的房间,你以后就睡这里吧。”
  丹尼尔原本以为会和以前当奴隶的时候一样,和大堆奴隶紧密得睡在一个小房间里面。哪知道,映入眼帘的是一间宽敞的房间,里面应有尽有。
  他不信这些高贵而华丽的东西是属于自己,愣了好一会儿,问道:“爹,这些东西真的是我的吗?我真的能睡在这间高贵的房间里?”
  格雷笑了笑,拍了他的肩膀,道:“傻孩子,当然是你的房间。去睡吧,明天还要读书练字呢。”
  丹尼尔走进去,看见这些从未见过的东西,以为自己摇身一变,就变成了小财主。扑到床边,摸了摸那柔软顺滑的被子,又摸了摸舒适的大床,他还不相信自己真的拥有这一切。
  跳到床上,那感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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