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雕刻的时光-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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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中棠”
这个声音在空旷的石洞中一直回旋,但没有人出来反驳。那位沉默寡言、冷面热血的少年英雄是不是再一次震撼了众人的心灵?一位昔日的仇敌提起这个名字的时候,露出的竟不是憎恨的目光,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敬仰。这又会是一种怎样的魅力呢?
我无从考究,伴酒江湖行的古龙是在怎样的情境下想起了这位传世的英雄。可那时,古龙正年轻,一腔的热血正沸腾,就算没有了酒,他仍旧没有熄灭心中的朝气。也许正因为这样,他笔下的这位铁血男儿并没有丝毫颓废的气息,在纷乱的江湖中,铁中棠用自己的人格走出了一条灿烂的光明大道。
仍记得,他为了兄弟的情谊,也为了保存师门的实力,甘冒五马分尸的危险而以巧智救下触犯门规的云铿。仍记得,他毫不在乎云铮对他的因误解而产生的仇恨,处处维护云铮的安危,以宽广的胸怀容纳被误解的苦涩。仍记得,他为了救云铮于危难之中,忍受巨大的屈辱向师门的大敌下跪,只为了能救一“处处为难自己”的同门师弟。至此,武林人物中为他人牺牲者无有出其右者。
正所谓“士可杀,不可辱”,又有言“男儿膝下有黄金”,在铁血的江湖中,为了逃过一死而下跪者众多,为了达到自己目的而下跪者也多,为了救至亲之人而下跪者也不乏其人,但为了一鲁莽成性、不辨是非的同门师弟而下跪者唯有铁中棠一人而已。所谓“仁”者,非为能不危及自己利益下而做善事者,亦非为自己至亲之人而甘心抛弃一切者。若能只是为了救助一素不相识或是并不十分交好之人而宁愿放弃自己的尊严,方可称至仁至义也。
可若是“过于仁义”,却又陷入了迂腐之类,若不知变通,以礼仪教条为行事准则,不但害己,终也将害人,故而仁义之人决不能缺少变通之智。铁中棠以巧计救云铮,尽显其应变之能,此智是为“小智”,而在洛阳城中“运筹于帷幄之中”,又尽显其布局之能,此智是为“大智”。若空有小智而无大智则不能成惊世之业,若徒有大智而无小智,则也难以在险恶的江湖生存。要知道江湖终究以人为本,并不比两军对垒,其中切身之事众多,有时未及思量,已有燃眉之急,此时,灵机若是未动,就只有“静静等候”,任人宰割。铁中棠两者皆备,真不愧是当世英雄!
往往具大智慧者,必具大勇,而勇者,非为有匹夫之气,冲动之举,亦非能入得刀山,下得火海。若是能辨清时机,切中要害,一击功成而身退,便具勇者之气,若是更能“有所为,有所不为”,就是大勇之才。铁中棠被逼要自断双腕才能救得水灵光时,其中所表现出来的“优柔”和决断,无一不对他的大勇做了一个极好的诠释。
劝人之法,攻心为上,对于劝说被爱情蒙蔽双眼的少年,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让他认清对方的本质,铁中棠用利益诱使温黛黛在云铮眼皮底下显露其真实的目的,真可说是已入劝人之道。而看透艾天蝠刚烈本性,为劝其不为区区声名而自杀,不惜已自身为赌注,其中仁、义、智、勇兼备,则可说已是深谙劝说之道。
而破七仙女阵之妙法,虽未免有赖皮之嫌,但也不失为一个妙法,正所谓“致之死地而后生”、“破阵之法,以本为先”亦大抵如是。而其中过程不为美色、财帛所动,是为义之所在、情之所趋,真男儿本色矣!
纵览全文,其先与艾天蝠英雄相交,后又与朱藻义结金兰,虽可说只是其喜交友而已,但是及至其与盛存孝惺惺相惜,却已不是一个“义”字可以涵括了,上辈的恩仇又岂能毫无保留的复制给下一代了?怨怨相报又岂能用代代了呢?其与盛存孝同存此念,是为志同道合也,而其人格的魅力至此已又入一崭新的台阶。
然岁月流转,昔日英雄或已成白骨,但岁月的年轮又怎能抹去英雄的事迹呢?在那个传奇的年代,大旗门的那位铁血英雄终在武林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古龙笔下一百零八将--阿飞
看古龙的小说,看的是一种豪迈,他能将一切善和恶的事物推到极限。
古龙善于写情,他写的情,能惊天地,泣鬼神。
但是这情,多是友情,而不是爱情。因为爱情是细腻的,他的文风决定他写不好爱情。
《多情剑客无情剑》写的也是友情,李寻欢有他的蒸笼和枷锁,那就是友情,阿飞又何尝不是这样。为了友情,他们什么都可以抛弃,但爱情呢?
爱情和生命一样,是古龙看不起的东西,所以当友情和爱情矛盾的时候,爱情就被抛弃了。因此李寻欢离开了诗音,他的悲剧都是他自己造成的。看到这里,我感觉到了一种虚伪。一个不忠于爱情的人,怎么可能忠于友情呢?今天他背叛了爱人,明天他一定会背叛朋友。
对不起,我跑题了,我写的应该是阿飞。
《多情剑客无情剑》,李寻欢用的是飞刀,所以书中的主人公不是李寻欢,而是阿飞。
林仙儿给阿飞的汤里下了迷药,因此阿飞每天都睡得很熟。但是如果下药的不是林仙儿,他会喝么?如果林仙儿的汤里没有下药,他又会醒么?所以迷倒阿飞的,不是迷药。那是什么呢?有人说是爱情,但我不这么认为。如果非要说是爱情的话,也是畸形的爱情。古龙把一个美丽娇柔的肉体送到阿飞的面前,他就被迷惑了。这种所谓爱情不是心灵的沟通,而只不过是一个肉体。这样的爱情不能引发我们的共鸣…
因此当我看到阿飞摆脱了林仙儿的时候,我感觉到的不是高兴,而是鄙夷。今天阿飞会被一个肉体迷惑,明天他就会被其他东西迷惑,他没有一个坚定的心。要弥补他武功中的缺陷,十年不行,二十年也不行,也许永远不行。
古龙笔下一百零八将李坏
《飞刀·又见飞刀》是一部我一直都很喜欢的作品。它的篇幅很短,但是其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悲天悯人的无可奈何,是其他作品所没有达到的。
虽然说名字叫李坏的人,并不一定真的坏,但是谁也不会给自己的孩子取这样的名字。所以说这个名字当然是李坏自己取的了。
李坏本来的名字叫李善,可是他偏偏认为自己应该叫李坏,因为他的的命运实在是太坏了。
他父亲的父亲杀死了他母亲的父亲,他们虽然相爱,最终却无法结合。结果他的父亲一蹶不振,母亲郁郁而终。
这本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李坏却偏偏不能理解他的父亲,始终对曼青老人和李家抱有敌意。宁愿饥寒交迫,浪迹边城,也不肯回到名满天下的李园。于是这件事情就变得更加无奈了。
不过父子终究是父子,血毕竟是浓于水的。李家名誉出现危机的时候,李坏还是得挺身而出。然而最无奈的是,这个威胁李家名誉和他父亲生命的人,偏偏又是李坏的一生最爱。而且他没有任何办法改变这个局面,因为他的父亲杀死了她的父亲。
故事写到这里就没有再写下去了,作者所要表现的无奈已达顶点,在这里收笔恰到好处。至于这件事情将会如何解决,只怕连他自己也拿不定主意。
李坏当然不坏,可是他也算不上什么侠士。李坏任性,李坏多情。他不知道如何面对自己的父亲,他选择了逃避,这逃避也是一种折磨,即折磨自己,也折磨他的父亲。
李坏正一步一步走上他父亲的道路,只不过走得更糟糕。他一直责备曼青老人不够负责,可是他对可可的感情又岂能称得上是负责,他不肯站在父亲的角度考虑,结果自己也遇上了同样的难题,慢慢去体会那种痛苦。
李坏是一个无奈的人,一个失败的人,也是一个可爱的、活生生的人。他不象楚留香那样潇洒机智,不象西门吹雪那样出尘拔俗,也不象它的祖父小李飞刀那样心怀宽广,可是他却更真实,更贴近生活。他有他得意的时候,也有他痛苦的时候他有他的骄傲,也有他的苦恼,让人同情,让人惋叹。
古龙笔下一百零八将--中原一点红
在传说中,一点红是天下锁价最高,出手最恨,最有信用的杀手。但是看过《楚留香》的人都知道,一点红并不是什么绝顶高手,他的武功只不过与姬冰雁、南宫灵这样的人在伯仲之间;无花已在他之上,楚流香就算不还手,一点红也动不了他一根指头;至于水母阴姬,血衣人这样的角色,根本就跟他不在一个数量级。可以这样说,一点红从来就没有真真正正的赢过一次。可是一点红却偏偏又是极为抢眼的角色,其亮度绝对不在主角楚流香之下,这是因为他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
一点红是个地道的,极为出色的杀手。合约一定,他要杀的对象就已等于是个死人,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只有一次失手的案例,这一次他遇上了一个他杀不了也不愿杀的好朋友,这个人当然就是楚流香。一点红与一般杀手又有不同,首先他名声太大,名满天下这个词用在杀手身上,恐怕也就只有一点红了。另外他也很懂得杀人的艺术,“杀人不见血,剑下一点红”,一剑就已结果了别人的性命,又何必搞得那么血腥呢。
一点红出身黑道,但是他本身却是条铁铮铮的汉子。他虽是杀手,却不用卑鄙手段,遇到好男儿便忍不住惺惺相吸,与姬冰雁一战尤其精彩;他被胡铁花一刀砍去使出中原第一快剑手臂,却没有一句怨言;他得知楚流香有险,便挺身而出,自己和曲无容被逼至绝境,却不肯把麻烦带给朋友。这样的男人真是有种。
一点红与曲无容的爱情算不上浪漫,但却够坚定,够纯粹。一点红不会因为曲无容的容貌被毁而心生厌恶,曲无容也不会因为一点红失掉手臂而离他远去,因为他们是真正爱对方的灵魂。两人在危难中相遇相爱,在逃亡中度过余生,没有一句怨言,也永远不悔,因为他们已找到了真爱,为了这份爱,他们可以放弃一切。
书中没有一点红的结局,最后一次出现时,他和曲无容仍被追杀,但是薛宝宝死后,杀手组织必破,相信他们能够找到自己的桃源。
古龙笔下一百零八将之——熊猫儿
天色险霾,风冷,僻道之旁荒词中,燃着堆火,十六八条大汉,围坐在火堆旁,四下空樽零乱,大汉们拍手而歌:“熊猫儿,熊猫儿,江湖第一游侠儿,比美妙手空空儿,劫了富家救贫儿,四海齐夸无双儿……”
其实我虽然把古龙的书都看过一遍,却并不是很喜欢他所描写的人物,老觉得这家伙写人总要写极端,就算写人性冲突也要放到极端的情况下来说,看得人抓狂不已,唯有猫儿能给我觉得舒坦,为人可爱大方,不拘世俗,出场时大喝一声:说他是四海无双儿,倒不如说是醉猫儿。真是可爱得很。觉察偷鸡不成倒赊一把的时候当众坦言,毫不避讳,至于后来对着沈浪大耍无赖不成后,即笑道:“好,好,我偷也偷不过你,骗也骗不过你,算我服了你,好么?”真是让我当即faint到家了,真是奇怪啊,要是别人那样子大耍无赖,我老早就觉得恶心不已,但是同样的话,自猫儿口中说出来,偏偏就让人觉得理所当然,许久以后我才能明白,那是因为猫儿生平所作所为,光明磊落,而且为人处事多为他人着想,是以对他推重爱护,别人耍赖无不是为着一己私利,而猫儿所为,不过像一个天真的孩子,纵然顽皮一些,但是心地却是善良的,不过为博大家一笑而已。大家能生气么?faint也只有认了,哈哈,痛快痛快,交友当如熊猫儿!
古龙笔下一百零八将原随云
一个瞎眼的人能有如此本事,只怕只有在古龙笔下才能见得到。而能与原随云相提并论的瞎眼之人只怕也只有古龙笔下的另一个绝顶人物——花满楼了。只不过前者是邪,后者是正罢了。
原随云无疑是古龙笔下相当出色的一个人物,“蝙蝠公子”的名号也是颇具威慑力。《蝙蝠传奇》是《楚留香传奇》系列中的一篇,个人认为这是楚留香系列中最为出色的一部,其文字、布局、构思、人物塑造都是达到了上乘的水平。尤其是表现在人物塑造上,纵观全书,无论是主要人物,还是次要人物,甚至是小人物都被描述的活隐活现。古龙的才华在这本书上体现的十分出色了。
而原随云虽然是全书的最大的反面角色,但丝毫却不让人觉得可憎,其面目也是十分儒雅的很。和古龙笔下的另一人物——无花可以称得上是反面角色的一时喻亮。且看他是如何出场的:
“ 只不过这条船的主人,比他想象中还要年轻些,是个很秀气,很斯文的少年,穿著虽华丽,但却不过火。甲板上飘扬著清韵的琴声。
楚留香他们远远就已从窗中看到少年本在抚琴。自从“无花”故世之后,楚留香己有很久没有听到过如此悦耳的琴声了。 ”
如此人物居然是罪恶滔天之人,实在是让人难以置信。
但其才华确实也非同一般,利用江湖人为名为利为仇等各种心态,出卖情报或者武功秘籍或者活人,一可以牟取暴利,二可以掌握这所有买家的这些秘密,从而进一步可以作为要挟的资本,要知道这些秘密一旦被发现是可以让这些江湖人身败名裂的。而再进一步原随云即可称霸整个武林。而其“基地”蝙蝠岛也是隐秘的很,更是机关重重,一般人想踏入已是不易,也就更别说能够攻破其巢穴。而这一切都将原随云的才华表现得淋漓尽致。如此人物,也就难怪金灵芝会迷恋上他。而这种迷恋不同于她对胡铁花的爱情,这种迷恋是可以让一切都毁灭的。
所以就有最后的金灵芝与原随云同葬大海。而这件事是在楚留香等人已陷入绝境中发生的,这也就正应证了一句话:凡事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种下恶果,必有恶报。而此主题在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