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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的电脑程序员-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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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的电脑程序员》
作者:冲锋剑客
第一卷 可怜的程序员
第一章 可怜的程序员
又是无聊的一天,工作3年了,已经有当初对程序员这行的喜爱变成了麻木,好象有个高人说过:“当爱好变成工作,就不在是爱好了。”此话正解啊!我叫田天,是一个为了生活而忙碌的程序员。这年头,写程序累的要死要活,天天熬夜,还不如拣破烂赚的钱多。关键it这东西更新太快,总得不停的学新东西才能不被老板炒鱿鱼。上学的时候还流行PB呢,现在公司却用了,好不容易弄了几个月熟悉点了,老板又要用J2EE平台了,靠!没法活了。。。看着老板的淫秽的嘴脸,我真想端起一杆AK47把他扫成筛子!!可是我有钱买AK47吗?没有,所以下班后我直奔书店买了本J2EE的书打算回家看,生活啊T_T …。。想到这,右手又不自觉的摸了摸脖子上的项链。那是我8岁的时候,一次和老妈去市场买菜,遇到一个坐在路边的老乞丐,来来去去的那么多人,都没有一个人搭理他,我见他好可怜,就把我妈买的白菜给了他一棵(吼吼,好傻啊,还有给白菜的)。好不容易有人肯救济他,这老乞丐可激动的不得了,眼睛盯着妈妈手中刚买的馒头,问能不能给他一些。见这个人有些得寸进尺,我妈就有些不高兴。这乞丐人很机灵,看见我妈妈脸色转阴,就有些着急起来。好象下了很大的决心,从身上掏出了一条项链。要用它换我们的馒头。这项链很古怪,看起来很旧,是用一个不知道什么材料的绳子,把5个形状奇特的竹子穿了起来,左右各2个柱子刻这几个小动物(小动物?),中间的刻了一个太阳,5颗珠子颜色各不相同,样式很独特。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眼看去就非常喜欢,抢在手里玩起来,说什么也不肯放开。妈妈见儿子这么喜欢,也很爽快的就和他做了交换。之后,着项链就一直戴在身上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戴上了它以后,总是感觉胸口暖暖的,很舒服,而且我好象变聪明了好多,原来我连汉语拼音都学不会,把我家里急坏了,可是那年的期末考试我破天荒的考了双百,那时候我虽然很小,不过也知道我的变化肯定和这项链有关,就把它当作我的幸运护身符,洗澡都不离身。后来我学业一帆风顺,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名牌大学。本来我最感兴趣的是物理,高考的时候考了将近140分,抱志愿的时候,家里帮我托关系,联系到天津一所大学的研究航空发动机专业。当时也不知道怎么的,自己迷上了电脑游戏,迷的无法自拔。所以不顾家人反对,选择了当时很热门的计算机专业,考上了本地的一所大学。接着是很平淡的四年大学生活,翘课、玩游戏、打扑克,有惊无险的通过了英语四级考试,就毕业了。现在的工作不好找,费了不少时间,才找到了现在的这家公司,专门做一些办公软件。开始什么都不会,大家都知道学校学的都是些什么东西,不过经过自己的努力,慢慢的积累了不少经验,伴随着同事们的不断跳槽,我也从新手熬到了部门的元老。转眼几年过去了,我在这家公司一直做到现在。本来生活是美好的,不过时间长了,发现这个计算机行业真的很累,知识更新换代又快的吓人,当初的爱好已经被忙碌的工作消磨的差不多了,真不知道选择这个行业对还是不对,那句古语怎么说来着?好象是“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路上我浮想联篇:前几天在网上看见一篇文章,说一个PB程序高手,在公司呼风唤雨,跟班徒弟无数,公司里50%的利润几乎是他一人创造的,连老板都和其称兄道弟,然而好景不常,PB逐渐没落,学习新的编程语言的时候,由于年纪的关系,他比刚进公司的毕业生吃力很多,慢慢的没有人再崇拜他,后来他辞了职,消失不见了。2点后,一同事看见他在捡破烂,十分惊讶。他却很坦然的说,拣破烂不用看老板脸色,不用天天动脑烂的半死,日子舒坦着呢。同事无语。。。。唉,同为程序员,本人也是感慨万千啊!边感慨边走路,我一心多用,我脚步如飞,我身轻如燕,我步法飘渺。。。。。“扑通!!啊。。。。。。。。。。。。。!”话说现在缺德的人真多,偷什么不好,却去偷井盖。偷了也就算了,还“好心”的弄快纸板把井口盖住了,大雪天的,盖上厚厚的雪根本很难被人发觉。要是平时,凭本人玉树临风潇洒不群智商高绝的绝世英明绝对不会被这点小把戏所算计。可是今天我罕有的进入了什么道家所谓的可遇而不可求的“冥想”状态,鬼使神差的踏了上去。。。。。。“啊,谁怎么缺德啊??我还没娶媳妇儿就这样英年早逝吗?”然后脑袋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二章 运气来了,掉进下水道也挡不住
本来呢,一条年轻的、前途一片光明的有为青年,也就这么挂了。可是我要是挂了,这个故事还怎么继续啊?所以我没有被淹死。那条自小相伴的项链救了我。那几个珠子发出了若有若无的微光,覆盖住了我的全身,把我的身体和水隔离了开来。此时的我,就好象是小说里绝世高人在薜古一样,全身的机能都降低到了最低,连呼吸都微弱的难以察觉。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个山洞里,身后是一个水潭,估计我就是从这个水潭被冲过来的。浑身都湿透了。后来我修为有所小成时,再回来勘察,原来那下水道直接把污水排到河里,我当时顺着河水被冲进了一个地下水道中,然后被冲到这个山洞里。而我之所以没有在水里窒息而忘,全靠那乞丐送我的项链有护身的功能,牢牢的护住我的心脉。因为在水里无法呼吸,所以项链上的珠子为了救我,将一种类似于先天真气的能量不断的送入我的体内,因此我不但没有什么损伤,反而因祸得福,将身体里的经络好好的洗涤了一遍。我从地上爬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帅哥总要注意形象的是不),开始打量这个山洞。说实话我从来没见过这个大的山洞,向上看,高有100多米,估计我们城市最高的大厦都能装下。洞里的石头也很奇怪,都非常光华,好象经过打磨似的,明明应该是漆黑的山洞里却因为墙壁上的反光而显得并不黑暗,奇怪了,这里也没有月亮啊,哪来的反光,难道是墙壁自己发亮不成?一阵阵的风从洞顶透了下来,倒是不觉得憋闷。水潭的一面是墙壁,我向着水潭相反的方向走,感觉自己好象是到了巨人的世界,在这个巨大的山洞里,我的体积像蚂蚁一样小,几乎看不出我在移动。走啊走,山洞左拐有拐好象没有尽头。走了2个多小时(在路边的小店花110元买的假劳力士手表,居然真的防水,那个瘦的像木乃伊一样的老板娘居然没有骗我),发现山洞在逐渐变小,看来是快到头了,我加快了脚步,终于体力快消耗干净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小石门。石门看起来很久远,上面刻满了图案。“啊,这些图案怎么这么眼熟啊?”由于大脑经过地下水的洗涤有些不大灵便,思考了良久,才发现,这不就是我项链上的五个珠子上的图案吗!“哈哈,难道这就是N部YY小说里都提到过的神仙洞府?看来我也能当一次主人公,靠着神仙留下的秘籍,修成绝世神功,不对,应该是绝世仙法,再找个美丽的神仙姐姐来一段跨越人仙的经典恋情,然后叱刹天下,打倒美国佬,干垮小日本,and so on? 难怪子曰:“好运幸运,不如狗屎运。”佛也曰:“好运突现,心想事成。”连那个上帝都说:“你的心里说,要走好运,于是便走了好运”。连掉下水道里都能这样,难道我真是哪个神仙转世,到了发达的时辰了?想的正high,突然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才想起来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肚子已经在抗议,身上也没几分力气了,我可不想挂在这个地方,赶快使劲甩了甩头,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都甩一边。仔细的打量这扇石门,打量了半天,什么也没看出来,晕,直接一推,开了。走进了石门,是意见很小的屋子。我打量着这个小屋子,墙上满是一道道深不见底的划痕,看来是这墙角死去的人生前一定是一位绝世高人,否则这墙上的划痕就不好解释了。这里石头的硬度估计用ak47冲一个位置点射30发子弹,也没这些划痕深啊!何况这么长的划痕,得是多高的功力啊,头脑中想象着绝世高人潇洒的挥动的双臂,从他那幽雅的水袖中散发出一道道的气劲,转眼间,沙石横飞,乌烟瘴气,一片狼藉啊!越想越对,这里是高人住的地方,一定有好东西!继续的打量,这里面的东西不多,一个石床,一个石桌,一个石柜,简直一个石头记啊!除了这些,居然就什么都没有了。“不会吧,我运气怎么就这么差呢,武侠小说里的秘籍灵药难道都是杜撰的吗T_T ?”我不甘心的仔细寻找,寻觅啊寻觅,不是在寻觅中找到宝贝,就是在寻觅中彻底绝望。。。。我拿出香港电视剧里阿sir搜查罪证现场的派头,凭着媲美交警叔叔每年大干300天的毅力,找寻1小时后,终于绝望的发现,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石室,不存在任何宝贝。郁闷了20分钟以后,良好的心理素质让我振作了起来,既然没有那种运气,还是想想怎么离开这里才是目前最要紧的事。墙角的骨架还在那靠着,既然我遇到了,也不能让他就这么放在那。人死了总要入土为安吧,更何况他生前一定是一个风光无限的大人物,死后这么凄惨也太可怜了。想到这,我走了过去把骨架拉了起来,打算找个地面松软的地方把他卖了。就在这时,我发现地上好象有什么东西,蹲下一看,原来是一个外型很奇怪的戒指。突然,我脖子想的项链亮了起来,光亮照射到了手中的戒指上,迸发出了更强烈的光芒,光的亮度让我的眼睛一片花白,什么都看不见。“靠,死了还作恶,我可是好心帮你啊!”正胡思乱想着,白茫茫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人,浑身发着金黄的光芒,好象小说里常提到的神人一样。相貌吗,用著名的评书表演艺术家单田芳的话来形容就是:‘此人身高三尺八丈,虎背蜂腰,面似银盆,头戴穿云帽,脚踏追风靴,身着锦纱紫金袍,斜背丈八宝剑,仪表堂堂,端的是一表人才,青年俊杰啊!‘我正在打量着这个人,他却先开了口:“等了几万年,终于有人来了!”“啊?普通话?”我楞住了:“看他这样子怎么说也应该算是个古人吧,怎么开口就是标准的普通话啊,跟新闻联播的罗京有一拼了。”我小心翼翼的问:“你。。。你是什么人,怎么会说现在的话?”那人得意道:“我刚才用意识扫描了你的大脑,获取到了现在世界的不少信息,包括语言,想不到吧?”我心中一跳“这人一定是神仙了,要不然怎么能知道我脑子里的东西啊?他自己说等了几万年,大禹治水是啥时候的事啊?那岂不是充满神话的年代吗?盘古开天辟地,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太夸张了吧?照这么说,那墙角的骨架应该是有着几万年历史的化石了啊 ?要是捐给国家,我能拿到多少奖励啊?”这边我在幻想中,那人却不停的和我说着他的故事,应该是太久没有和人说话了,说起来没个完。听了很久,我终于弄明白了他的来历,非常的令人难以想象。
第三章 难以想象的历史
/*这章写的比较无聊,自己都快写不下去了,大家将就一下吧*/原来,这个宇宙中,有很多生物,生活在不同的星球。宇宙的核心是一颗散发着无尽热量的形体……太阳,围绕着它,旋转着很多星球。这些星球上有着形形色色的生命。经过漫长的岁月,其中的3个种族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逐渐强大起来,超越里其他的种族,建立起了发达的文明,他们分别是华夏,欧宁和黑金。面前的这个人便是来自华夏的种族。这个种族住在里太阳最近的一颗行星上。他们的星球上有一只叫做巨龙的生物栖息。这只巨龙传闻自宇宙诞生时就一直存在。身长万丈,浑身布满了坚硬里鳞片,发怒的时候口喷烈火,百里之内不留活物。兴起之时遨游天空,疲惫之时在水底休憩。飞翔时太阳被起遮挡,发怒时天地为之变色。巨龙和他们生活在一个星球上不知道多少年,人们对它一直是敬而远之,生怕惹恼了它,招来杀身之货。直到有一天。。。宇宙中充满了危险,足以使弱小的生物灭亡,比如。。。陨石。一颗巨大的陨石向着这颗星球飞来,当太阳都被这颗巨大的陨石遮住的时候,所有的人都绝望了。这个危机的时候,星球上所有的人都听见了巨龙的怒吼,那是一种强者因为自己的领地被侵犯的愤怒,巨龙向着巨石飞去,一往无前,气势如虹,所有的人都看见巨龙化成的红芒撞击着陨石,石碎,巨龙也消失的无硬无踪,人们逃过了一劫。所有的人都无法忘记聚拢冲击陨石的那惨烈而壮观的一幕。为了纪念救了所有人的巨龙,这个星球上的人自称为……龙的传人。经历里陨石的事件,华夏人知道了自己的渺小,他们不甘心自己只能听天由命,他们要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于是其中的级少数聪明的人开始想办法增强自己的体质。使身体向着违背自然规律的方向变化,这个过程叫修真。通过修真,不但可以使人延长寿命,还可以发挥出惊人的力量。几万年过去,修真的方法越来越完善,越来越系统化,修真的人也越来越多。随着人们能力的提高,生活质量有了根本性的提高。华夏人建立了巨大的城市,楼阁林立,道路在空中穿梭。人们选举最有智慧的人为领袖,建立的完善的修真体系。修真者的修为境界共分为十种,计有:开光、凝神、化丹、金丹、元婴、出窍、分神、合体、渡劫、大乘。每种都有上下之别。小孩子长到25岁,身体发育到顶峰,此时抵抗能力最强,便由长者为其疏通经络,输入真气,洗经伐髓,是孩子体内的 气息有后天转为先天,打下修真的基础,这个步骤称为“开光”。此后小孩子就按照修真的方法修行,逐渐的吸收自然界的真气,并聚集体内。一般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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