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女新婚夜上错床:贴身小女佣-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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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件血衣2
“这一件是我的这一件,是我母亲的”
一大一小,十分触目惊心。
乔小麦不由得后退一步。
易向西为何保存这样的血衣?
那时候,他还那么小!
一个六岁的孩子!
他怎么懂得???
他的脸色苍白得出奇。
“小麦,你很奇怪,我为什么会一直保存这两件血衣是不是?”
她不敢答。
“因为,我看到母亲的血如喷泉一般地出来我从来没有见到人有那么多鲜血过真的是如喷泉涌出来我眼睁睁地看到母亲倒下去,但是,我不敢去搀扶她我以为自己在做梦”
此情此景,铭记心中。成为一生中的梦魇,日日惊惧,夜不能寐。
乔小麦的内心更恐惧不安,下意识地觉得:这事情是不是跟自己的父亲有关?
他的母亲!
她的父亲!!
父亲是四十几岁才结婚生女的,此前那么长一段时间,他在干什么?
难道!
难道!!!
她不敢想下去。
她也不敢直视易向西的目光,别开,看到他手上戴着一枚小小的不起眼的戒指。这戒指如影随形,须臾不离,她怎么看,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银圈子,并不值钱,以前一直狐疑他为何会天天戴着这个东西。
他看到她的目光落在自己的手上,就说:“这个戒指和砍刀,是我母亲留给我的最后的遗物”
她不寒而栗。
哪个母亲会给自己的儿子留下这样一把砍刀?
她屏住呼吸:“你妈妈她是不是精神有什么问题?”
他目光一闪,如刀子似的:“我妈不是疯子,也不是神经病!”
乔小麦再也不敢开口。
“我的母亲对我非常爱护,在这之前,她从未骂过我,更未打过我,生日那天她还用家里最后的一块钱替我买了一个小小的糕点”
他的脸上,浮现出一种久违的过往,神情十分哀戚:“那时候,家里很穷很穷,父亲已经离开了许久,我们不知道他在哪里,也不敢问”
“我记得十分清楚,那天晚上母亲给我点燃了蜡烛,温柔地教我许愿。我知道,她最大的愿望是希望爸爸早点回家。我闭着眼睛,大声地说,我希望爸爸早点回家母亲笑了。我刚要吹熄蜡烛,有人在门外叫她,她就出去了那天晚上,我等了母亲很久很久,直到我睡着了,她也没有回来。我是被她摇醒的,醒来,就看到她拿着刀恨恨地看着我我以为她会杀死我,但是,她却自杀了这伤疤也永远留在我的身上,每到我生日那天就会发作,仿佛遭受了可怕的诅咒”
“”
“我是后来才知道的,原来,那天上午,她被一个悍妇诬陷说她勾引上司,那个悍妇纠结了一帮亲戚朋友到单位上辱骂她,在她的胸前挂上一只破鞋子,拉着她出去游街示众”
乔小麦胆战心惊,那是什么时候?是三十年前?
“她受了那么大的侮辱都没有崩溃,她还记得我的生日,回家的路上还去给我买了小蛋糕
☆、两件血衣3
“她受了那么大的侮辱都没有崩溃,她还记得我的生日,回家的路上还去给我买了小蛋糕但是,晚上那个消息,却让她彻底崩溃了那时候,她一下就疯了”
是什么天大的刺激,让她一下疯狂?
被侮辱被损害的女人,是什么压垮了她最后的一丝意志???
乔小麦这才知道,原来今晚是他的生日。也是他母亲的祭日。
如果一个人有这样一个可怕的生日,年年岁岁,岂不噩梦连连?
屋子里很寂静。
洁净床单上已经染上了他伤口破裂渗出的血迹,一片惨淡。
是怎么弄破的?
是怎么拉伤的?
这么老的伤,难道真是受到了诅咒?
如传说中的咒语,每每到了这一天,便要血流成河??
四周的空气都变得沉闷而冷寂。
她呆愣了半晌,忽然问:“难道你母亲之死跟我父亲有关?”
沉默。
“易向西”
‘“我困了!!”
他的语气非常冷淡。
“易大人”
他闭上眼睛,不耐烦地挥挥手,赶苍蝇一般地让她出去,显然是不想再对她多说半句话了。
乔小麦识趣地出去。
门轻轻带上,易向西才缓缓睁开眼睛。
手腕上的剧疼已经消失,可是,心灵上的痛楚呢?
这么多年来,无论多么炎热,他都从不会穿短袖,也从不会把袖子挽起来。这样的痛苦,谁能知道?
他疲倦到了极点,却又被另一种更强烈的痛苦所折磨——他饿得慌。
一整天,他都沉浸在悲哀里。
他还未进食。
每年的这一天,他都绝食一天。
那么多年都熬过去了,可是今天,为什么饿得如此惨烈??
零点早已过去,快凌晨一点了,又是新的一天了。
半夜三更,现在能吃什么?
罢了罢了,等天明再说。
他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但饥肠辘辘,脑子清醒地出奇,怎么也无法合眼,就更加清晰地感觉到饥饿的痛苦。
鼻端忽然嗅到一股浓郁的香味。
他蓦然睁开眼睛,只见门开了一条缝隙,来不及看到什么人,只看到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面,鲜艳的西红柿、青绿的葱花,金色的鸡蛋色香味俱全。
她搬了小桌子放在床上,把面条摆好,筷子递在他手里:“易大人,吃吧。”
他吃惊地看着她。
“我下了很多耗子药,吃了毒不死你。”
他不假思索,端起碗,几乎一口气把这碗面吃得精光。
末了,但见身边的女人牢牢地盯着自己,他下意识地把碗放下来,声音居然有一丝慌乱:“你乔小麦,你干嘛这样看我?”
“是不是我父亲跟你母亲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仇恨?”
他的眉毛一掀,笑起来,因为之前的嚎啕,声音显得有点嘶哑,“如果是这样,我还会出钱救你父亲?”
乔小麦哑口无言。
的确,如果真是这等滔天仇恨,他岂会真金白银给她父亲出药费?
要知道,那不是天上掉下来的石头,可是大笔大笔的金钱。
有钱人的钱也不是闹着玩的。
更何况是救治仇人!
☆、暗夜亲昵
没可能。
易向西怎么看都不像是这种会以德报怨的大善人。
这家伙,心比煤炭还黑才是真。
但如果不是,他岂会无缘无故找上她来作弄一番?
她转身,手被拉住。
他的声音有点急促的软弱:“乔小麦,今晚你陪我我是说,陪我到天亮”
她吓一跳。
二人尽管天天尽欢,但每每事毕,从来都是各就各位。
她向来住一楼的卧室,他住的是二楼。
就算怎么亲热怎么缠绵过后,也是分开。
易向西,从不和人同床共枕。
她来不及表示拒绝还是同意,双脚已经离开地面,他大手一带,将她捞上床去,随手熄灯,搂着她就呼呼大睡。
乔小麦的身子十分僵硬,虽然二人之间肢体上的接触已经习惯,更亲密的事情也做过,可是,大多时候,是她赌气强他。被人强迫和强迫别人,那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但是,容不得她挣扎,已经听到他的鼾声——真的只是睡觉,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这一夜,辗转难眠。乔小麦好不容易迷迷糊糊睡着,忽然听得一声凄厉之极的叫喊:“别别杀我妈妈,别杀我”
乔小麦被惊醒。
她还来不及反应,已经被人一脚踢下床去。
她揉着眼睛,伸手去推易向西。她以前听人说过,如果有人做噩梦,一定要把他及时叫醒,免得他的魂魄被惊吓走了。
她立即去推他:“易向西易向西”
他惊醒过来,满头大汗。
月光从窗户照射进来。
他的声音比冰还冷酷:“你是谁?你怎会到我的房间里来?滚出去!”
他不认识她。事实上,在这个夜晚,她也不认识自己了。
她默默地出去。刚走到门口,忽然被一只大手死死拉住,月色从窗外照进来,他脸色惨白,神情惊惶,就像一个茫然无措的小孩。
乔小麦心里一震,腰肢忽然一轻,已经被他拦腰抱起来。
“易大人,你”
下一刻,他已经疾风暴雨般将她攻陷,仿佛所有的痛苦悲伤都转变成了一座喷发的火山,急于找到一个突破口。乔小麦完全没有任何反抗的力道,只能承受。
这一次的激情过去得很快,他似乎并不在于昔日的享受,只是紧紧贴着她。乔小麦被那沉重的力量压得喘不过气来,低一呻吟,他立即换了个姿势,还是牢牢地跟她紧密结合在一起。
二人从未试过如此亲昵的姿态,她的脸颊在黑暗中火辣辣的,他却伸出一只手将她的手握住,十指交扣,声音软弱:“小麦别离开我”
她不能动,也动弹不了。
这一夜,他和她一直保持着这样的亲密姿势,很安然地睡去。到乔小麦睁开眼睛时,已经快到中午了,易向西破天荒的还在熟睡之中。也许是梦中放松了警惕,他脸上消失了那种可怕的精明算计,只流露出深深的疲惫之情。
她回想起昨夜发生的一切,也不知是真是假。在易向西的身上,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和爱恨情仇?
☆、暗夜亲昵2
她竭尽全力,想要找到答案,无奈,什么线索都没有。
直到乔小麦做好午饭,易向西才洗漱好下楼。
餐厅里摆着滚烫的鱼片粥,几味清淡小菜。
他一怔。
这是他第一次在家里看到早餐。他之前是从不吃早餐的。
“易大人,尝尝鱼片粥好不好吃?”
她还是穿着他的大衬衣,马尾巴扎得高高的。面孔红彤彤,眼睛亮晶晶。
他低下头,看到她雪白的足踝套在他的大拖鞋里面,十指莹润。
“向西”
他佛开她的手,冷冷道:“我从不吃早饭。”
“这是午饭!”
“!!!”
“易大人,快吃吧。”
他的嘴角浮起一丝残酷而讽刺的笑意:“乔小麦,你这是在讨好我吗?我建议你不要异想天开,免得日后后悔。”
她想说什么,但是一转念,依旧保持沉默。
也许是鱼片粥的滋味太鲜甜,他连吃了两大碗。等他终于放下碗筷的时候,乔小麦才开口,声音很低:“我想经常能够跟我爸通话”
他眼中闪过一抹奇异的色彩,既没同意也没反对,转身就出门了。
这是一间十分雅致的办公室,到处花木扶苏,看起来跟人们印象中那些威严而豪华的老板办公室大相径庭。
就连那把梨花木的椅子也带出几分清冷的古典韵味。
但是,敢于在黄金地段修建这么大一片低密度的大楼,主人身价如何,可以想象。
一个男子施施然地走进来,秘书一看,客气招呼,话未说完,他轻轻摇手,悄无声息地径直往最里面的办公室走去。
门是开着的。
他大摇大摆地进去,主人也没察觉。
看到椅子上的男人时,眉头一掀。这家伙,想什么想得如此专注?几乎快变成化石了。
“当当当”
他在桌上敲了三下。
主人总算还魂。
“喂向西筒子,你到底在想什么?”
他忽然一把抓住他的手,大喝:“宋维朝,我正要找你你是这方面的老手了,快说说你的经验”
维朝急忙抽回自己的手,骇然:“你这家伙,干嘛拉拉扯扯的?我只对美女的拉扯有兴趣,你,一边去”
他身材挺拔,眉目之间十分开朗俊秀,吊儿郎当的,穿一件绿色大T恤,头发弄得非常新潮,如果易向西不是和他认识多年,一定当他是街头的阿飞。
但是,这样一个人,谁能想到是鼎鼎大名的大律师?
宋维朝打量他,戏虐地:“向西,哈,你怎么看起来如此憔悴??我认识你这么多年了,从没见你这样哗熊猫眼老实说;是不是纵欲过度了?”
“胡说,女人才有熊猫眼。”
宋维朝好奇:“你是因为女人?千年铁树也要开花了?记得毕业的最后一次聚会不?我们全寝室打赌,就你一个人是处男。上次同学聚会,你没去,我还跟那班死党说,瞧吧,易大人到现在还是处男,他还没开过荤难道这么快易大人你就破戒了??不会吧?没听说你爱上谁啊”
☆、先攻其身再夺其心1
宋维朝并不认识江一行,也压根不知道乔小麦此人。
“维朝,你说要如何报复敌人才能达到最大程度的打击?”
“报复敌人?当然是一刀砍了”他做了一个卡擦的姿势,“不过,现在不时兴快意恩仇一刀两断了,杀人是要坐牢枪毙的,我们文明人自然该遵守文明社会的法律准则”
“少废话,说点实际的。”
当然不能一刀砍了。
现代社会,再是有钱有势,轻易弄出人命来,也不好交代。
否则,何必耗费如此巨大的周折???
他再一次想起移花宫公主,觉得自己忽然有点了解那个可怜的女人了。
宋维朝的眼光一闪,双手撑在宽大的梨花木桌上,“向西,你有敌人了?”
“!!!”
“仇恨程度如何?”
“”
“杀父之仇夺妻之恨?”
易向西没好气:“差不多。”
“哗,真给我说中了?”
“当然是开玩笑。”
宋维朝以为他真是在开玩笑。老同学多年,易向西不可能一夜之间钻出来什么滔天大敌。
所以,他根本就是开玩笑的语气:“这得分情况,如果你的敌人是男人,那么就用尽绝招将他逼入死角,让他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走投无路,最后在饥寒交迫中乞讨死去”
死去!
记住一定要死去!
千万别给男人活着的机会。
一旦活着,就有报复的可能。
所以,如果仇敌是男人,必定杀之而后快。
千万不能搞移花宫主那一套没用的手段。
“如果是女人呢?”
宋维朝大笑,他有一双招惹桃花的眼睛,这一笑,很有勾魂的效果。
但他对面是个男人,自然不为所动。
“是女人就简单了那就是彻彻底底得到了她的身和心之后,让她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