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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一千个深吻-第26部分

小说: 一千个深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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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里收到风炳辰的简讯说:有事要回伦敦几天。
  如此一来,就不用再去做那个无所事事的助理了。她愉快地打开音响,播放U2乐队的歌曲,然后进卫生间洗漱完毕,把脏衣以扔进洗衣机,戴上手套开始做清洁。
  一切搞定,觉得肚子有点饿,打开冰箱一看,是昨晚的剩菜,端出来全部倒进垃圾桶,然后出去吃午餐。换了条黑白条纹裙,拿了一把遮阳伞,去最近的购物广场。附近有几家不错的餐馆,还有一家超级市场,正好消磨时间。
  如此无所事事、晨昏颠倒地过了三日,不免无聊了起来。
  想到风炳辰去伦敦之后连电话也不打一通,简讯也不传一条,便不由自主地怀疑起他的诚意。虽然她并没有接受他的表白,但倘若他的表白不是出于真心,而是虚情假意,她无疑会觉得受了愚弄,感觉不舒服。
  更危险的是,她发现自己有点不适应他的离开。
  她从未有过对人产生过依赖感。即便是和卓越最热烈时,她也不曾有过这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感。以前他出差十天半个月是常事,她也不觉得时间难熬,现在风炳辰不过离开了两天,她就已经不习惯了。
  这可真要不得。
  她为他的丽色诱惑,饮鸩止渴,终于把给自己陷了进去。但是,她对开始这段情感缺乏信心和安全感,所以尽量回避这个问题,不去想它。
  在这座著名的繁华之都,她有一个已经分了手的恋人,几了相交泛泛的同学和同事。她唯一的亲人就是她的父亲,但他们的个性太像,所以关系不是太好。他永远拿捏着父亲的威严,而她却自命已经看透了他。他在离此不远的T市拥有一个完整的家,但家里没有她的地位。
  她的生活就像一位已故女歌手曾经唱过的那样: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
  她喜欢一个人生活,有时也难免觉得孤单寂寞,需要非常强大的意志来抵抗这种寂寞,用一切有趣有效的方式转移情绪。一旦抵抗失败,就会产生自暴自弃的念头。然而,即便是悲伤如潮,找不出一个活下去的理由,只要第二天的太阳照常升起,就必须打起精神,投入到阳光里去。
  她是这样的,很多人也是这样的。这座城里有成千上万的男女,他们的人生寂寞如雪。借用玛格丽特·杜拉斯的句式就是,他们依靠这座城分泌出来的绝望生活,因此他们的死,就像被这座城毒死。
  她坐在窗口,吹着冷气,喝着香茗,翻一本过期刊物,眼睛却望着窗外出神。从她的角度可以看见对面的健身馆,有几个男人正在跑步机上运动。她也曾在那里练过半年的瑜伽,后来因为工作太忙,就半途而废了。
  这个夏天,她失去了一段感情,又陷入一段纠结的关系,实在很有借口和理由放纵一下自己。不过,职场专家的说法是,那些刚毕业的职场新人,通常都会在开始的两年内经历一个倦怠期,各方面的压力都可能会让他们产生挫败感。
  她这个情况,大概也可以归入其中吧。即便努力百倍,依然敌不过那些有关系、有背景的人。那些经常拍马屁,围着上司谄媚的人,稿子也更好发,各行各业都得经营关系,都有人际往来。她不善逢迎,不啻拍马,这种超然物外、流水山高式的情怀,在如今这个社会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因为幼年的经历,她对人性失望,仿佛把世事看透了,但是,这种看透相对于漫长的人生来说,还是相当肤浅的。她的内心深处对人情世事依然怀有期待,略显天真的期待。她也因为这点天真的世故,而显得可爱。
  也不知是浪漫电影看多了,还是什么缘故,对于情感方面,她显得过于理想化了,期望那种心有灵犀、不点即通的情感交流。可惜现代人都太忙、太累了,没有太多精力去探索钻研另一个人的心灵世界。蔷薇曾开玩笑地刻薄过她,说她应该找一个,吸血鬼情人。
  吸血鬼永远青春貌美,学识渊博,又能窥测到别人的思想,很适合她。
  如今,出现了一个风炳辰,虽然没有吸血鬼那种窥见人心的本领,其他各方面却完美得不像话,风趣,幽默,贴心,成熟,脚又不失童真。真是今夕何夕,见此良人。这等美事,像在做梦。她简直需要一点坏消息,来唤醒自己。
  如此一想,风炳辰不给她消息,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有助于她早日梦醒解脱。
  但是,她又控制不住要去猜测他的行踪,总不至于忙到连打个电话、发个信息的时间都没有吧。
  她想不通,心里烦躁。在电脑跟前坐了一下午,只写了寥寥得几十个字,干脆关了文档,到书架随手抓了一本西德尼·谢尔顿的小说。翻了两页之后,又烦躁起来。书页之间仿佛另有一行虚幻的字在浮动,全都是风炳辰这三个字。
  她的整个心神都被他牵引着,没有办法不去想他。
  读书一向都是她平静心情、转换情绪的法宝,现在也不灵了。无奈只得从柜子里翻出一块垫布,开始练习瑜伽。
  就在这时候,门铃忽然响了。
  这一瞬间,她的心跳仿佛停止了。起身去开门,走了两步又转回来,对着衣橱上的梳妆镜整理一下仪容,然后才走出去开门。
  门外站着身穿职业制服的快递员。
  她顿时泄了气,并且无法控制地把失望之情全部写在了脸上,甚至都懒得问是哪里来的快递,就签收了下来。
  拆开来一看,居然是一套粉蓝色礼服,比天蓝色稍浅,偏亮。还有一只鞋盒,里面躺着一双同色系皮鞋,细带,高跟,尖口,无缀饰。
  她把衣服提出来看看,长袖圆领,胸前缀了一朵珠花,裙子的长度刚刚过膝,很简约的款式,没有繁复花哨的手笔,是她中意的款型。无论是衣服的材料质地,还是剪裁做工都是超一流的,却没有商标,不知道是哪个品牌。
  在她认识的人里面,有谁会寄这服饰给她呢?
  她微笑起来,蒙在心头的那层阴霾一扫而空,忍不住想要把脚伸进鞋子里去感受一下。这时候,她忽然发现鞋帮内侧有一行白色字母。仔细辨别一下,是她的名字拼音,CHUNJIE。如此看来,这双鞋子应该也是特别定制的。
  又把衣服拿进卧室试穿,再贴身不过了,他将她的尺寸掌握得如此精准,不禁令她的脸皮微微发热。
  不过,他寄这两件东西来是想要表达什么呢?这几天连电话也不打一个,她真应该把这些东西全都扔出去的。但是,这样美轮美奂,精致漂亮的衣服,怎么舍得往外扔呢?亏得她平时也有脸说自己不爱靓服的。
  镜子里那一抹浅浅的粉蓝色,极素净的颜色,像晴日午后的天空,纯净,沉稳,很衬她的气质,有一种深邃的冷静,又不失典雅大方。而且,据说在伊斯兰教中,蓝色是纯洁的颜色。
  纯洁实在没有理由不喜欢这套衣服和鞋子。她足足高兴了两个钟头,然后才渐渐平静下来,开始反省自己的高兴。但反省是一种很不愉快的体验,没一会儿就被她抛之脑后,继续高兴去了。
  风炳辰的电话一直到凌晨才打来。
  纯洁刚洗好脸,贴了一张补水面膜,躺在床上看新闻。看到手机屏幕上跳出的名字,心里顿时有一种悸动的感觉。深深吸了一口气,稳了稳情绪,然后才按下接听键。他的声音自电波中传来,隐约有一丝淡淡的倦意。
  “有没有打扰到你?”
  “你说呢?”纯洁反问。
  “知道你可能已经睡了,但是,还是忍不住想要打给你”
  “是么,可你都已经忍了这么多天了”
  “噫,你在生我的气吗?”
  “哪敢啊?”
  “呵呵,”他笑出声来,“抱歉,这几天有点忙。”顿一下又问,“我不在的这几天你都干什么了?”
  “无所事事。”
  “有什么新闻吗?”
  “持续高温算不算。”
  “呵呵”
  “你为什么要送我衣服?”
  “难道我非得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才可以送衣服给你吗?”
  “我无以回报”
  “对我来说,能够找到一个让自己真心去付出的人,比付出本身要重要。你懂我的意思吗?”
  纯洁当然懂他的意思。茫茫人海,能够遇见那个让你发自肺腑地说出那三个字的人,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倘若那个人对你也有同感,那简直是从上帝那儿偷来的礼物,太奢侈了。是的,她明白他的意思。但她却要用极度的自卑和自尊对他筑起高墙,于人于己,都是一件很残忍的事。
  她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便问道:“你在哪里?”
  “在路上,快到酒店了。”
  “刚下飞机吗?”
  “嗯。”风炳辰应了一声,道:“太晚了,你休息吧。”
  “好的。”
  “明晚六点我来接你。”
  纯洁待要问为什么,转念一想,又咽了回去,乖乖地答应了一声。俩人已经有好几天没见了,见个面还要找理由,未免也太不人道了。
  挂上电话之后,原本的一些睡意全都跑光光了,大脑皮层太兴奋,难以入眠。直到凌晨才朦朦胧胧地睡了过去。
  翌日醒来也觉得饿,立刻便进卫生间沐浴、梳洗、吹头发,然后坐到镜子跟前,一边听音乐,一边妆扮自己,将平日罕用的一套化妆品都摆出来,结果发现派上用场的甚少。
  她的皮肤细白无斑点,肤色均匀,基本用不着遮瑕膏。眼睛是她脸上最漂亮的地方,除了隐形眼镜之外,完全不用修饰。但没有女人会对自己的相貌百分百满意,所以,她还是一遍遍地刷眼影腮红,怎样也不甚满意,浪费了好多化妆棉。
  这种雀跃含羞的心情是少女时代亦未曾有过的,简直是狂热。一直至午后三点多,终于觉得肚子有点空,便去厨房的冰箱拿点牛奶和面包来吃,又啃了一只苹果,然后打开笔记本,上网消磨时间。
  MSN的工作群里讨论得热火朝天,她刚一冒头,莉莎便去了一条网址过来:“豪门公子唐迦南今日大婚”
  纯洁看到这条消息,顿时打了一个激灵,坐直了身体,瞪圆了眼睛,十指如飞地敲打键盘,问道:“今天是礼拜五?”
  莉莎发了一个嘲笑的表情,道:“你真是过糊涂了?礼拜几都不知道了。”
  纯洁一下子有点慌了。
  今天是唐迦南和风萍结婚的日子。风炳辰却说晚上六点来接她,该不会是难道郡套衣服和鞋子就是为了今晚?这才真正叫出乎意料。她倒吸一口凉气,接连打出了两个英文缩写:“OMG!OMG!”
  苏珊紧接着发了两个问号。
  莉步也问:“怎么了?”
  纯洁也顾不上她们了,赶紧打开网址,去看那个婚礼的八卦帖子。尽管这场婚礼早就被外界传得沸沸扬扬,但并没有高调操办,反而一切从简。除了双方的亲友,未邀请其他宾客。商界人士,仅有时光酒店的董事长方伯韬及其子方君浩出席。著名时装设计师易尔阳作为新郎新娘的好友,于上午十点钟驱车抵达别墅。
  婚礼仪式在位于海岛区的豪华别墅举行,几十名保镖轮岗。即便如此,依然难挡八卦从业者们的热情,别墅外面聚集了若干媒体记者。由于新娘风萍的身份一直扑朔迷离,他们对出席婚礼的女方亲友格外关注。
  纯洁知道风炳辰是亲友之一,但网上没有他的图片,反倒是方君浩的照片有好几张,底下有不少人对他发花痴,呼之为型男。易尔阳也是极难得的十貌双全的男士。这两人分去了新郎新娘不少光彩。这也是正常现象,钻石王老五结婚了,一众花痴女总得另找替代品,就像传统婚礼上倍受男士青睐的总是伴娘一样。
  帖子里的图片多是别墅外观的装饰,鲜花彩带,同心结,心型彩球等布置得非常唯美,极为喜庆。新娘身穿洁白婚纱,美若天仙;新郎面如冠玉,风姿潇洒。珠联璧合的一对。
  新娘的婚纱,因为此前已经通过《FEEL》杂志做了非常详细的报道,大家都把焦点集中在风萍的首饰和亲友上。她上一次举办的派对轰动全城,众人都是记忆犹新。这一次是自己的婚礼,生命中最隆重的时刻,想必贵宾如云。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并没有什么大腕光临,不免让众人感到失望。
  纯洁看完这则八卦帖,就不再期待晚上的约会了。
  她让自己平静了两分钟,然后拿起手机,给风炳辰打电话。
  接电话的是一个男人,中文讲得略微有些别扭:“我是风先生的助理,他现在不方便接听您的电话,您有什么事可以跟我说。”
  “呃”纯洁略为犹豫了一下,道,“那么请您转告他,我今晚忽然临时有事,不能”
  “您是甄小姐吗?”对方反应十分迅速。
  “是的。我”
  “请您稍等!”
  纯洁等了片刻,风炳辰的声音自电波中传了过来,有些不正经地笑道:“等不及要见我了吗?”
  “别开玩笑了,”纯洁单刀直入道,“你是要我今晚和你一起出席晚宴吗?”
  “不要拒绝我。”
  “你疯了吗?我怎么能出席呢,我算什么人?”
  “就算我女朋友好了。”
  “就算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也不会出席这种场合的。”
  “为什么?”
  “因为”她静默了两秒,换了一种较为心平气和的语气道,“因为我不习惯被人关注,不习惯成为焦点,如果我和你站在一起,势必要面对众人的目光,那样我会感到不自在”
  “但是,你知道吗?”风炳辰的声音忽然变得轻柔起来,深情款款道,“你手足无措,坐立不安的时候,有一种特别的美。”
  纯洁失声笑了出来,“天啦!你为了达到目的,真是什么恶心的话都说得出来”
  风炳辰闻言叹了口气,道:“这不是对你的恭维。只有那个时候,你才更需要我站在你身边。相信我纯洁,有些事不需要思考得太多,只需要听从你内心的真实想法”
  纯洁沉默顷刻,道:“这事太突然了,我一点准备都没有,我”
  风炳辰语音清坚地打断她:“你什么都不用准备,你只需要站在我身边,不需要敷衍或应付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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