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个深吻-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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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吧!你对我根本没有兴趣,对吗?”
“我以为你是来出席商业活动的。”
爱娃冷笑一声,“那种小活动,我的经纪人每天都要接到几十个类似的电话,我不过是因为你要来圣罂市,所以才答应下来。”
“如果是我的言行让你产生了误会,那么我很抱歉。”
“显然是我自作多情了。我不过是在聚会上见到了一个迷人的帅哥,那帅哥正好又跟我多说了几句,我就想入非非了”
她这样勇于自嘲,听得风炳辰忍不住笑起来。
爱娃沉默一下,问道:“那么,你中意那天那个女孩”
“嗯?”
“别装傻了!你拉着她的手不放,跟她调情”
“你误会了!”风炳辰又笑了,“我和她确实见过,只是她不记得了。”
“是吗?”爱娃表示怀疑。
风炳辰笑道:“时间不多了,赶紧换衣服吧,我今天心情不错,可以考虑送你去机场”
“哦~谢谢你的大发慈悲,”爱娃夸张地叫了起来,“但我还不至于沦落至此,只要我愿意,会有一打男人抢着送我去机场。”
说着她就裹着被单走了出去。
风炳辰失笑,跟在她身后叫道:“我完全相信你有此魅力。”
爱娃盛怒之下,自然不予理会。
风炳辰笑着摇了摇头,回头看了看房间,按铃吩咐管家十分钟后进来打扫,然后又叮嘱一句,以后严禁不相干的女人进他的卧房。
然后,他脱掉身上的薄毛衣,拉开衣橱,从五颜六色的衣服里面挑出一件象牙色衬衫,再到旁边的衣柜里,选一件V字领钢蓝色线衣,穿上后,对着镜子照了照,换上皮鞋,拿起钱包和手机,出门去了。
他与一般男人不同。
一般男人的衣柜里,绝大多数颜色都只有黑白灰三种。但他钟情各种色彩,借用一个海派女作家的说法,他对颜色永远饥渴。并且,他有一种强大的气场,能够把各种颜色的衣服都穿得十分妥帖,这种气质几乎是与生俱来的。
他在圣罂市属于短期居留,酒店配送的豪华礼车,他基本上不用,偶尔开方君浩的保时捷,平时出入乘坐普通交通工具,但他与大众始终是隔着一层的,走在街上,人们会忍不住侧目。他的生活正像他自己所说的,有钱,根据个人兴趣做点投资,不需要每日辛苦工作,十分悠闲。
他给方君浩打了一通电话,问清楚摄影棚的地址,准备去观赏一下他的拍摄工作。方君浩当然知道他不是来观赏自己拍摄的,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挂断电话之后,他忍不住又打量那个清瘦的短发女孩。
她穿直筒牛仔裤和浅玫瑰色衬衣,外套一件短外套,不戴耳环手链或戒指。从进入摄影棚开始,便按照要求搬道具背景帮举灯,没有一点儿时尚圈女孩的娇气。她的眼睛特别亮,眼瞳漆黑,专注看某物的时候,有一种穿透力。他拍摄过很多名人,但没有人的眼睛可以像她那样澄澈透亮,偶尔一下子扫过来,像个小型聚光灯。
他想:炳辰一定是被这双眼睛捕获了。
纯洁见他接完电话,就一直看着自己,笑问道:“我的脸上没沾什么东西吧?”
方君浩笑了一下,“没有。”
纯洁指一下化妆间,道:“那我去看看里面好了没有?”
方君浩点点头。
纯洁轻轻推开化妆间的门,只见萧忆山已经做好发型,化妆师正在给他化妆。发型师及助理安静地坐在沙发里看他。
他沉寂五年后再次复出,与当年的青春男孩已不可同日而语,造型师给他重新定位的关键词是成熟、沉稳、性感。他已经不再是昔日的偶像歌手。
如今,他的淡淡的胡须,略显忧郁的气质,沉静的波澜不惊的眼神,不但可以电死无数少女,只怕连少妇们也在劫难逃了。
等他做好造型,走出摄影棚时,众人齐齐惊叹,莉莎和纯洁也都看得目不转睛。拍摄的时候,他出乎意料的配合,沟通比传闻中要顺畅很多。不知是伟大的时光之神起了作用,还是昔日的报道失真,总之他表现得很随和十分配合。
纯洁对摄影所知有限,在旁听命干点体力活,顺便欣赏一下美男的造型。
换景的时候,萧忆山对她说:“要不是这双眼睛,我都不敢认你。我还记得那时候你胖嘟嘟的,头发像西瓜皮,把整个脑门都盖住”
纯洁被他说得窘起来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也变了很多。”
“是吗?”
“是啊,你以前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现在随和多了。”
他牵起嘴角苦笑:“年纪在增,人事在变,心境自然也不同了。”
纯洁听他的语气颇有感慨,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方君浩已经在旁边叫人了。
等到拍摄完成时,已是下午六点。
莉莎提议大家一起去吃顿晚饭,十分期待萧忆山的首肯。但他明天要飞日本,故而婉言拒绝,表示等回来之后再联系。
当然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看的是纯洁。
方君浩收拾好器材,终于想起风炳辰来,于是拨电话过去询问。结果,风大少回复他说迷路了,逛进了一个花鸟市场,然后在里面兴致勃勃地畅游了半天。他被深深地雷到了。
3
莉莎的工作能够得以顺利完成,多亏了方君浩的江湖救急。以他如日中天的国际知名度,肯为他们杂志拍摄,简直是天大的面子。明日上班,这事肯定会轰动整个办公室。光是想一想,她都兴奋,所以这顿晚饭是无论如何都要请的。
于是打电话给酒店订了位子。然后,方君浩驾车带着她俩去接风炳辰。
远远就看见他提着一个鸟笼站在市场门前。
纯洁感觉很颠覆,在她的印象里,这个造型向来都是老爷子们的专利,不合适他这样的贵公子。不过,她也并不觉得突兀,反倒想起在哪里看过的一首小诗,叫提着鸟笼的男人,依稀有一句说什么鸟儿在爱牢中唱歌。
待到车子到跟前停妥,她才看清他提的那只鸟儿十分美丽,令她想起“翠羽黄衫”一词。方君浩打趣他,“你提了这个鸟笼,更像纨绔子弟了。”
风炳辰不理他,坐进车里转头和两位女士打招呼。
莉莎很感兴趣地想看看鸟儿,他便把鸟笼递给她。
“好漂亮!你看它的嘴是红的,身上的羽毛都不一样”莉莎提着鸟笼,邀纯洁一起看。
“这是什么鸟?”纯洁问道。
“相思鸟。”风炳辰转头对她微笑。
纯洁觉得他的眼神实在太具诱惑性了,便又转头去看鸟,“原来这就是相思鸟啊,确实很可爱。”
“送给你的。”
“呃”
纯洁窘到了。
她见过人送宠物猫或狗,还没见过送鸟的,而且她对饲鸟一窍不通,肯定养不活的。她勉强笑了一下道,“嗯,这个,我完全不懂得养鸟,恐怕承担不了这么重大的任务啊,它虽然是一只小鸟,但毕竟也是一条生命”
她的话没说完,方君浩就哈哈大笑了起来。
莉莎在她的肩膀用力拍了一下,道:“这个很简单的啦,你上网查一查饲养方法,每天早上喂它点吃的”
纯洁立刻转向她,“要不你拿回去养吧?”
莉莎干笑了两声,“可惜不是送给我的。”说着用鞋跟猛踩一下她的脚。
纯洁闷哼一声:“嗯,好吧,我想我可以试试看”
考虑到风炳辰帮了很大的忙,即使现在他要送她一个灾难,她也只能接受了。
风炳辰递了一包食料给她,含笑道:“不懂可以问我。”
纯洁无言以对。
于是,当晚她的房间里多了一只相思鸟做伴。
虽然已经很疲惫了,却还是睡不着,坐到电脑跟前,打开搜索引擎,用爱娃和恰克作关键词搜索了一下,但什么也没查到。爱娃的绯闻男友还真不少,有明星、摄影师、富豪,但他们的名字都不叫恰克。她浏览了一会儿,终于扔掉鼠标,自嘲地笑了起来。不知道自己发什么神经,居然去寻找一个陌生人的资料。
上了床也是睡不着。半小时后,忍不住掀掉被子,赤脚去书架上抓了本某阿拉伯作者论灵魂的哲学书,在床头的台灯看,看了一会儿,终于有了睡意。
第三章(1)
过完周末,礼拜一上班,得知Steven为杂志掌镜,众人的反应果然如莉莎预料的那样震动,同事们的表情让她得到了莫大的满足,感觉非常良好。
舒婷羡慕地仰望她,“莉莎,没想到你居然认识Steven,我在杂志上看过他的访问,年轻英俊,风流倜傥”
莉莎笑道:“我们昨晚还一起吃饭了。”
“他看起来怎么样?”
“就像你说的,英俊潇洒!不过,我觉得另一个更性感。”
“另一个?”
“Steven的朋友。”
“奇怪,为什么你以前都没说过啊?”
“我不必什么事都告诉同事。” 莉莎白了她一眼。
舒婷吃了一个钉子,但八卦精神不衰,又兴致勃勃地追问:“那么萧忆山呢?他本人是不是比电视上更帅?”
说到这个,莉莎的话题就更是源源不绝了。她们正聊得热火朝天的时候,纯洁进来了。舒婷立刻叫她:“纯洁,你肯定不相信莉莎她居然”
莉莎抢先道:“纯洁早就知道了,她昨天和我在一起。”
“什么?”
“我叫她去帮忙。”
舒婷不满地叫起来,“莉莎,你居然没有叫我去帮忙?”
纯洁伸手拍她的肩膀,对莉莎笑道:“听见了吧,下次有事就找她。”
莉莎回到自己的办公桌上,定睛看了看纯洁,“你的版块弄好了吗?”
“客户说她又有了一些新的想法”
“反复是他们唯一的共性,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被折磨过”
纯洁苦笑,放下包,先开电脑,再脱外套,刚登陆MSN,屏幕上立刻就冒出一个对话框:“八卦一下。”
她看一下联系人,又抬头看莉莎,疑惑地问道:“什么事?”
“这里说吧,”莉莎头也不抬地继续打字,“昨天一直没机会问你,你和萧忆山是青梅竹马?”
“不是。我们做过一年同学。”纯洁回复她。
“你怎么都没提过?”
“他是大明星,我是小职员,有什么可说的。”
“他约了你一起吃饭”
“那是他平易近人。”
“你们以前有没有发生过什么啊?^_^”
“昨天你也听到了,我在他眼里是一个顶着西瓜头的肥妞。”
“那你肯定喜欢过他吧?”
“”
“被我说中了吧?哈哈哈哈哈”
“”
“我真是嫉妒死你了,有没有你们学生时代的照片,给我看看。”
“我要看稿了。”
“最后一个问题。”
“?”
“你和风炳辰是怎么回事?”
“昨天到处都找不到摄影师,幸亏有他帮忙,你才能顺利完成任务,他分明是你的大恩人。你还好意思问我跟他是怎么回事?”
莉莎被她一通抢白,不再八卦了。
稍后,凯瑟琳进入办公室,闻讯也把莉莎叫进去询问。
她虽然也好奇,但并不像他人那么喜欢刨根问底,也不愿暴露自己的眼界,所以并没有详细询问,只是问了一下预算,得知没有超出,表扬了她几句。
莉莎心情激动地回到办公室,看见埋头看稿的纯洁,便走过去敲一下她的桌面,“中午一起吃饭吧,我知道附近新开了一家餐馆。”
“好啊。”纯洁头也不抬,顺口问了一句,“主编还满意吗?”
“你说呢?”莉莎笑得一脸灿烂,不掩得意之情。
纯洁笑笑,没说话。
莉莎回到电脑跟前,但无心工作。午饭时间一到,立刻拉了纯洁去吃饭,电梯门口遇见人事经理领了一个相貌甜美的姑娘,大厅里又遇见苏珊和安妮。
四人一起吃了午餐。
说起刚遇见的那个女孩,不知道是不是来应聘主编助理的。
凯瑟琳在两个月之前炒掉自己的助理,人事部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很多杂事都推到编辑部来,编辑部的人手本就有限,私底下都颇有怨言,急盼人事部送人来顶上。所以,一听到莉莎的话,苏珊立刻祈祷这姑娘能被凯瑟琳看中。
随后,安妮又问起萧忆山的采访情况。
这个主意是她提出来的,如今萧忆山的呼声如此之高,她很有几分得意洋洋的意思。莉莎便讲了一些他们访谈的内容,打发了午饭时光。
等她们吃好午饭,回到办公室的时候,那女孩已经在主编助理的办公桌后面就坐了。苏珊真的谢天谢地了,进茶水间泡了杯咖啡,躺在椅子上闭目享受起来。
那女孩一头栗色卷发,雪肤明眸,一双大眼睛酷似洋娃娃,清纯又柔美,人也很活泼,主动过来和她们作自我介绍,自称温蒂,全身名牌。
她走后,舒婷和莉莎就开始猜测她那身名牌的真假。
时尚编辑听着风光,可真能做到全身名牌,整个办公室也只有主编凯瑟琳一人。其他人领薪水过日子,偶尔购点打折饰品、仿真A货,忽然看到这个年纪轻轻的同事全身名牌,难免会有点疑惑,当然也不排除她家境富裕。
舒婷是行动派,马上就点开工作群组,和人事部的员工聊了起来。很快就了解到,这女孩是创意总监推荐的,父亲是宏盛百货的老板。
然后大家都没话说了。且不说创意总监在公司里非常强势,基本上她的面子老板也是买的,就是宏盛百货也够她们仰望了,更何况这个温蒂年轻漂亮又时尚。
纯洁平日没事的时候,也会跟着大家八卦几句。这两天,因为卓越的缘故,有些心情欠佳,又有一堆稿件要看,便缄默不语。
MSN上不时有人找她说话。卓越也挂在上面,状态忙碌,永远都是忙碌。他有开不完的会议,忙不完的工作,她都有些不好意思打扰他。
临近下班时,他却突然冒出来约她周末一起吃饭。
许是她一连几天没理他,他觉出了什么,抑或是别的缘故,忽然主动了起来。她看着屏幕上的对话框,怔了片刻,还是答应了。
她这个人还是善于自我反省的,想着仅仅因为一件尚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