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乱志 作者:深圳铁板烧-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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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喃喃道:「这流离域兆四字,恐怕只有我自知其意了!」用三根手指捏了支烟叼在口中,噼里啪啦地码起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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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烧烧。你这样子像是写小说,不像讲故事哎!人家要听的是故事嘛!」
「这样啊!那好,我换个说法!谢谢大家凑得这么近、站得这么直听我说书,真是太给我面子啦」
「哎哎,不要过分哦!」
「好好,嘿嘿。肉肉姐喜闻乐见的,就是我甘于奉献的!且听我慢慢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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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故事,要从风慎惊醒码字的十七年前说起!
那日摔下山之后,风慎便来到了现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这里的原住民看他疯疯癫癫、不太正常,怕他影响社会的和谐,于是上报了街道;再于是,他就被霸气威武的居委会大妈扭送了公安局;又于是,英伟非凡的公安干警扭送他去了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中,他历尽重重磨难、九死一生,终于逃了出来,随着民工流买票南下到了现在居住的这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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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
「干吗?」
「干!」
「滚!到底什么事?」
「你太短,没到过底!」
「尼玛,肉肉姐,不带这么玩的啊!你又没试过,怎么知道我不能探你的底?再说,我讲的好好地为什么喊停?」
「他哪里来的钱买票?你这故事不合理!」
「咳咳~ 精神病院的男女比例和理工科大学差不多,于是也会产生一种很微妙的感情。如果你不介意天天换新郎,那么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懂得别打岔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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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风慎来到了这个城市。开始的时候,他试图凭着自己出色的填词能力吃饭。可很快他就发现,这并不是个向往文化的时代,会写词只能让你从一个普通盲流变成一个文雅的盲流。后来,他注意到自己被精神病院护士割剩须根的小胡子与街边铺黄布算命的老头很像。于是他就拣了条当地最繁华的马路蹲好,见了看上去似乎很容易受骗的女人就大喊一声:「姑娘,老夫看你身上带有凶兆!要解开才行,不然每月都会有血光之灾!」
有那么特别特别小的一部分女人特傻,就信了,让他骗走些吃饭钱。但受饮食习惯所限,胸大的女人实在是太少了,所以就经常有人丢东西来砸他。一般来说,丢过来的都是纸团、板砖、高跟鞋、月光宝盒什么的,陪着笑躲一躲也就没事了。可有一天,那个女人丢过来的竟然是一支精钢的洞箫,直砸的风慎头破血流。
风慎自幼吹得一口好箫,每当重九之时,必然会作为压轴节目在节日庆典上演出,平日里更是箫不离身,闲暇时便会吹上一曲。可惜,自逃难时起,失了最亲近的那支玉伙伴,也就再未曾吹过。此时见了这支精钢的,当下亲切的什么也似,不顾头上伤势,拾起箫呜呜咽咽的来了曲《泛沧浪》。女子被曲调打动,哭的泪人一般,当即留了两千块让他看医生。自此以后,每天都来寻他。二人谈谈音律,聊聊人生,颇为相得。不久,在风慎为女子吟了一首自填的《蝶恋花》之后,二人惺惺相惜、情不自禁,滚到了一张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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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
「姐,又什么事啊?」
「嘻嘻你太坏了!这么一个以箫结缘的好故事让你讲的如此淫荡!不要问,之后肯定是要讲肉戏了呗!」
「你一个小女人,思想怎么这么龌龊?滚到床上就是要ooxx吗?就不能打打扑克,下下象棋,研究研究被子的十四种叠法吗?」
「你真讨厌!你接着讲,我倒要看看你怎么个不龌龊法!」
「嘿嘿,炸死特勒森吐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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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两个人也算是不打不相识,所以他们决定在武艺上一较高下。没有合适的垫子,所以选择用床作为比试场地。那一日风云际会、天地变色,走兽不敢乱窜、飞鸟只得噤声。二人上床行礼,先用嘴巴做了一番沟通、使舌头互相挑衅,待达成一致,便出手在对方身上乱搓乱揉,以激起对方的怒火。功力较强的一方,会率先将较差一方的衣物搓揉的不见踪影,而较差的一方一般都会用一招如封似闭假装自己的皮肤才是最后一层防御。直到双方将最后一层防御搓的潮红难耐,拳脚的比试才会宣告结束,从而进入下一个阶段的兵器比拼。风慎那日使的是一根齐眉棍不是不是,太长了些是峨嵋刺不是不是,太细了些啊!我想起来了!那日二人商定点到即止,所以弃兵器改用食材!风慎使的是一条无花无刺的黄瓜,女子使的是一只粉嫩娇美的鲍鱼。双方你来我往,交招换式,大战了数百回合。一个粗喘难止,一个香汗淋漓,杀的是难分伯仲。最后,女子使出玉女心经中最狠辣的玄蝉附,风慎不敌,只得喷白浆不是,是摇白旗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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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讨厌,你讨厌,你讨厌,你讨厌!我不听你这流氓讲了!」
「哎,肉肉姐别走啊!哎哎真走啊?复读机再见。你不听算了,我这还有一群听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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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接着说。
那天之后,两人的感情进境是,一日、千里。可风慎是个花花性子,过不得与一个女人长相厮守的生活。又日了数十次,也便腻了。每日里又去摆摊算命的路旁操持旧勾当,若遇上放荡的便骗吃骗喝骗上床。几个月后的一天,因为没有女人上当,所以他又想到那持箫女子家寻些快活。谁知却发现女子住处已是大门紧闭,人去楼空。只门上贴着张字条,写着「本以为与你相识是缘,谁知竟是孽。我有了你的骨肉,却也认出你的风流面目。我知道是自己聚了九州之铁,故此今日与你恩断情绝,孩子我会处理,勿念勿寻,就此诀别。」
风慎大惊,四处遍寻无果,心内难安。从那天开始,许是因情绪激荡、愧疚难消,旧时曾历的诸葛砦与娜娜开始夜夜于梦中惊扰,无一夜安稳。风慎白日寻人、夜晚征战、身心分处、渐渐两疲,连精神都有些恍惚,再分不清哪个才是现实。他为知晓诸葛砦故事后来走向,去图书馆翻查史料,却发现关于金人走阴平路之事,书上记载寥寥,至「白龙江涨水,金人无奈退军」处便再无下文。又查看靖康之变,愕然发现当代史料与自己来此前的所闻所见竟大不相同。
风慎被这个发现震惊,一连数月泡在图书馆中,将宋前的史书翻了个遍,竟然只有寥寥数本与宋时典籍相同。惊骇之下,风慎既释然于阴平路无有记载,又觉得历史若饰之事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回到家中,奋笔疾书,一挥而就了《贵妃醉酒》、《大胡子传》、《我的邻居西施》三篇文章。
文章上传,广受好评。风慎重获夜深挑灯上樊楼时的感觉,于是再接再厉,写了许多无色文章传上正规网站。文章阅读者众、润笔颇丰,所得资财都被他用来寻人。他写上三个月,便对众读者称入山闭关,自己出门找三个月,想将那箫女寻回。如此循环往复,一找就是十六年,可那女子却始终杳无音信。
这十六年中,风慎上了无数个崇拜他的妞,却再也没有闹出人命。也许是因为他知道了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避孕套,也许是因为他心中住了个女人。谁又知道!他还交了五个好朋友。其中四个分别是梅安史刁,他们经常一起鬼混,也经常将自己过去的故事讲给彼此听。风慎根据他们的故事,又写了四篇色文,分别是《都是谁在偷情》、《呸!你不要脸》、《贼心不死》和《青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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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不是说五个朋友么?肿么只讲四个?」
「我勒个去!肉肉姐你不是不听了么?怎么还没走?」
「我愿意听,你管我!」
「嘿嘿,肉肉姐别走了,晚上我请你吃饭,然后咱俩去较量一下武艺如何?」
「听听你后面的故事精不精彩再说!死样儿!嘻嘻这段都讲成流水账啦!」
「一定改正!为了晚上和肉肉姐的比武,我也要讲的跌宕起伏,哈哈哈哈!」
「讨厌!你还没回答为什么只讲四个朋友呢!」
「唉,风慎的那个朋友已经去世,实在太惨了!我讲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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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对死者的尊重,我不想再提那朋友的名字。他生前是一个商人,光头,很猥琐,勾搭了一个人妻。那人妻明纯暗骚,背着家中女儿和当医生的丈夫,被他带着供不少人玩弄,一度成了他贿赂官员的工具。风慎他们几个知道这事眼馋,就和那朋友说也想和人妻玩玩。那朋友答应第二天带他们一起去群p那个人妻,谁知道当天一进小区就被撞死了!哎呀,一地的血啊!风慎他们几个狐朋狗友吓坏了!尤其是风慎,本来就被白天黑夜的折磨了十六年,刚刚有点缓和,这下又神经衰弱了。那四个朋友看他半死不活的,就约他到常去的pop酒吧泡妞,想着用一具美轮美奂的胴体来释放他苦难的灵魂。不料在酒吧一碰头,四人却发现风慎蔫头耷拉脑,那无精打采的样子让人不揍不舒服斯基,于是赶忙询问缘由。风慎坐定,听四人关切,心中一暖,叹道:「今天见了个小孩子,他说在公园里见过一个持铁箫的女子,还听女子亲述那箫名为聚铁九州。我发了疯似的去找,却无功而返。她竟从未搬离这个城市,莫非我与她真是有缘无份?」说到这里,忽然浑身一震,喃喃道:「那孩子眉眼之间颇有我的神采,难道难道」
梅拍了拍风慎肩膀:「此事我觉无可能!」
安摇摇头:「瞎想胡猜可不成。」
史叹口气:「为儿怎会不识母?」
刁咽下嘴里的面包:「赞同!」
风慎听罢,颔首无语,闷闷不乐。四人见他兴致全无,便一同指点美女、插科打诨、分他精神。风慎不愿拂众人之意,想想忧愁亦是于事无补,便也放开怀抱,加入众人欢乐。聊得半酣,忽有一女袅袅婷婷行来,独自坐在隔邻桌边。四友见那女子眉清目秀、身段婀娜,着一身白色连衣裙,神情恬静,在一片喧闹中颇有绝世独立、清幽出尘之感,个个涎水三尺,面面相觑的眼中皆是淫色。
梅捅了捅身边的风慎:「隔桌独坐一小妞。」
安擦擦下巴:「若得同床忧尽丢。」
史嘿嘿一笑:「风哥大才去搭讪。」
刁嚼着花生含混不清:「要q!」
风慎哈哈一笑,也不谦让,起身端了杯酒来在清秀女身旁,倚桌洒然道:「美女,可以请你喝一杯么?」
清秀女闻言面红,微不可察的点了点头,垂首抿唇,起手将垂下的一绺秀发别回耳后。风慎平日里最喜娇俏温和的女子,此刻见面前女子素手柔白、态约行婉,不由心中暗喜,凑在女子耳边轻声道:「不知风某有没有这个荣幸,可以请你喝一杯浪兰德爱死替呢?」
清秀女闻言面色更加蕴红,连颈间白皙皮肤上亦起了层淡淡的胭脂色。风慎见她情状,知她亦通酒语,呵呵一笑,坐在桌前,试探着去捉她柔荑。清秀女略挣了挣,也就由他握着,声如蚊呐道:「别这样嘛!早知你如此大胆,人家才不会巴巴的赶到你隔邻找你!」
风慎一怔,继而大乐。心道:原来这姑娘早已属意于我,这下得了个水到渠成!思罢,又放眼在女子身上细细打量,见她娇羞无限、身子软腻,更是美不自胜,遂色授魂与道:「哎呀,都怪风某有眼无珠,未识美女抬举!不如弃了杯中酒,来风某家中,也好让风某好好补偿你一番,如何?」
清秀女抬眼看了风慎一眼,复转垂首,悠悠道:「不如去我那里。」
风慎闻言,只觉胸中色欲如火,几欲焚化五内,哪里还舍得耽搁一时半刻。牵了女子起身,得意地向四友打了个眼色,出门打车去也。
四友得了眼色,个个惊诧艳羡。半响,梅吸了口气,轻拍桌角:「许是前生福德积。」
安收了送风慎离去的目光:「亦或彼女智商低。」
史啧啧赞叹:「得此美人为床伴。」
刁把最后一段火腿肠送入口中:「扒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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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段故事讲的不好,文邹邹的好像丧乱志,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背古文呢!」
「肉肉姐你也看过丧乱志啊?觉得好看不?」
「一般般吧!演员演戏的痕迹太重,表情做作、略显浮夸。最可气的是那作者,前后风格不一,差距极大」
「咳咳~ 肉肉姐别闹,这故事就要到戏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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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墙体、装饰俱是粉红。眼前玉人已脱的只剩了内衣小裤,竟然亦是粉红。一进屋就被推坐在床上的风慎见美人肌如凝脂,感气氛靡靡,裤裆早已变作鼓囊囊一大坨。清秀女自进了房门,便一改酒吧中羞赧模样,主动舞动除衣。此时见风慎情状,举止更加浪荡。将胸罩解下,直直丢在风慎脸上,跨坐其身,与他深深一吻。吻中,探手取了床头柜上红酒;唇分,将酒沿着自己乳房倒下,媚声说道:「人家也请你喝一杯,看看你酒量如何!」
风慎见撞上了万中无一的秀女淫娃,心中美的什么也似,俯下头去,伸舌头将女子身上流下的红酒啜饮入喉。舌尖在女子身上舔舐,一点点向上游走,攀上鼓胀双峰,含了红豆在口,只觉得酒乳交香,醺醺欲醉,女子娇吟之声,渐渐朦胧远去,终不可闻。再睁眼时,屋中粉嫩依旧,己身却已赤裸在床,试着活动手脚,皆被捆缚于床头床角,不得稍动。
清秀女端坐床边,见风慎睁眼,咯咯笑道:「姐姐快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