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夭-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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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咖啡店一下子热闹了起来。陆漫是个呱噪的人,其人所到之处,方圆十里,必定鸡犬不宁。凭良心讲,我是喜欢这个朋友的,有她在,一切烦恼皆抛在脑后。但是,我最怕她来咖啡屋,她一来,咖啡屋立马变菜市场。
那厢南乔和颜悦色张罗男孩,这厢我小心翼翼迎接陆漫,示意她放慢脚步放轻音调。可尽管如此,那高八度的嗓音还是照样响起。“白闲,来接桃花了。快快,重得很,赶紧接过去。豆豆,快叫白闲阿姨啊,这孩子,越来越没礼貌了。”
豆豆这孩子长得甚是好看,我喜欢得很。就是因为这个漂亮且聪慧的小女孩让我曾经一度非常想要个自己的女儿。只是奈何一个人总是生不出孩子来的。陆漫呸一声说,这年头,就算不结婚,女人独自一人也是生得出孩子的。于是列举了一系列办法,比如说一夜情,比如说试管婴儿,比如说借种。在我表示不能接受这任何一样后,陆漫又呸了一声道,那你丫倒给我老老实实结婚去啊!在我表示我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结婚后,陆漫觉得我是欠缺桃花缘!于是便有了刚刚这一出。
走过去牵了豆豆的手就往角落那餐桌走去。豆豆很适当地甜甜叫了声阿姨好。
我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喜欢,只有对好看的,乖巧的,才表现出亲和的一面。那些个哭闹的,长相一般的,还有笨的,都入不得我的眼,想我牵其手,门都没有。也因此,我挑另一半,先是看皮囊,再看才华,两样缺一不可。你说这男人若没有好的皮囊,焉能生出好看的小孩来,自己的小孩若是个丑的,每天面对,那堪堪是种身与心的折磨啊,我估计只能每天做个后妈了。除皮囊外,才华也是顶紧要的。如若没几分墨水,那简直就是无法沟通的。比如说,以这桃花为例。我看着桃花可能会脱口说出一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对方若有点学识,必会接下去说“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反之,就如陆漫一样,只知道桃花是用来招桃花运的了。
陆漫见我不理她,也不计较,把桃花往吧台上一放,奔我跟豆豆这边来了。边奔边嚷:“早上看到这桃花,我就觉得给你最适合,这不立马给你送来了。你看这朵朵桃花开得多好,这桃花一摆,还怕这桃花运不来,是吧。哈哈。”
从陆漫搬着桃花进来,我就知道她是个什么意思了。只是从心里保佑她可以含蓄一些。有句话说得好,叫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可陆漫其人似乎不知道还有这个成语。所以,一般事情她都是要大声言传一番的。而且一般言传之外还附带一串讪笑。这辈子我听过很多笑声,却从未觉得有哪一种笑是这样蚀骨的。
幸好中午这个时段的客人不多,不然真是丢脸丢到家了。一般客人只是来喝杯咖啡叙叙话,哪个管这店老板是老姑娘还是有几个孩子的妈。但是,今天陆漫演这一出,在店里的人想不晓得也不可能了。我想他们现在肯定是在偷偷发笑。但事实表明是我想得太天真了,根本就不是偷偷地笑,而是明着在笑。在陆漫笑的时候,我分明听见还有一声笑,不是来自陆漫的,陆漫笑不出男声来。追朔声音来源,我猜测是那男孩发出来的。这种猜测在过后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内得到了证实。这半分钟之内的情景是这样的:豆豆说口渴了。我喊南乔去拿饮料。南乔正忙着接待那男孩,说等会吧。然后我想起身去拿。再然后就听到陆漫高八度声音再次响起:“不用了不用了,就喝白闲阿姨这杯白开吧,白闲阿姨的口水最干净了,没被男人吻过的。哈哈哈”蚀骨的笑声再度响起。我看到那男孩跟着笑了出来,露出一排白牙。
天崩地裂了,洪水泛滥了,世界末日了如果这时候地上有地洞,我想立马钻进去。可惜没有。
我自然没法钻洞,就算有洞也没法钻。所以只能恨恨看着陆漫。聪明人是不会接着这个话题说的。譬如说,你怎知我没接吻过,或者说,我当然被人吻过。无论怎么说,都挽不回先前丢失的面子了。这世道,十五岁接吻上床甚至怀孕生子都不稀奇,但三十五岁若是还什么都没经历过,你就只能去浸猪笼了。古时候浸猪笼大都是已婚男女发生婚外情,通俗点就是有私情,所以浸的时候都是成双成对的。而我蓦然发现,我连浸猪笼都不够资格。因为我只有一个人。
私以为,没有老公并不可耻,但我连奸夫也没有一个,这就不得不让广大群众讥笑一番了。
聪明人也不会很突兀很明显地改变话题。我就是这种聪明人,四两拨千金。我慢条斯理地笑着说:“喝吧喝吧,刚好这个茶杯旧了要扔了,喝完了刚好换个新的。”只有我自己知道,说这话的时候还有点咬牙切齿。
“你就洁癖吧。豆豆,来喝,喝了咱把杯子带回家去。”说完这话立马就付诸行动了。可怜豆豆差点没被灌呛着了。
我承认确实洁癖,喝水喝咖啡的杯子是专人专用的,店里的绝不用,虽然每次都是消过毒的。不过还不至于洁癖到这种程度,因为一个小孩子喝了口水要把杯子扔了这地步。又不是妙玉其人。想到妙玉,又叹一声。莫不是此生要像妙玉一样尼姑命,青灯古佛了此一生?
我觉得此生佩服的人不多,陆漫是一位,因其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化腐朽为神奇,亦能化神奇为腐朽。
陆漫在成功蹭了一杯咖啡和一杯哈根达斯外加一块黑森林之后,领着豆豆走了。临走还不忘顺走我的杯子。
陆漫走后,咖啡屋一下子就变得典雅起来。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高雅店面则要装高素养高文化的文人雅士。我并不是说陆漫此人文化低,但高学历的也有掺水严重的;也不是说她素养低,但确实这样高嗓门的笑成那样蚀骨的这素养也确实高不到哪里去。按理说,陆漫跟我是八杆子打不着面的两路人,可命运就是这么神奇,我们竟从幼稚园起一直走到现在,期间虽说嗑嗑碰碰不在少数,可总能化干戈为玉帛,因为陆漫其人没心没肺没记性,前一分钟两人还在争吵,后一分钟她已经厚脸皮地贴过来了。我常想,陆漫这样的人我都能接受,如果也来这样一个男的,应该也能接受。想了一秒钟,我否定了这一想法。原因是,朋友是调剂品,而男人是主食。调剂品吃或不吃无所谓,主食若是不合胃口,几日不吃,那是会要人命的。
我正想着主食和调剂品的区别的时候,咖啡屋里发生了一件令人头疼的事。一位女顾客的手机不翼而飞了。那女子一看就不是一般白领,皮肤白皙,穿着讲究,一头齐腰的黑发显得整个人很是有气质,乍一看有点像那叫范某某的女明星。其容貌可以跟明星媲美,可见这女人的姿色也是很可观的。据这位姿色可观的女子说来,刚刚在十分钟之前她还在接电话,可刚刚想埋单走人的时候,发现手机不见了,这手机是时下最流行的苹果四代。口袋里及LV包包均找不到。而刚刚走出咖啡屋的只有陆漫和她女儿。言外之意,就是她们顺走了她的手机。我立即指天指月发誓,陆漫绝对不会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以陆漫的性格,她怎么会屑于做这些呢,她要做就只会做伤天害理的事。虽然她岂今为止还未做过一件伤天害理的事情。然而这位事主极其武断,说就是陆漫拿的无疑。
正当俩人据理力争的时候,先前那男孩走过来慢条斯理说:“俩位美女,容我插句话。我见刚才那位送桃花的美女是一手牵着小美女,一手拿着一个杯子,肩上还背着个包,若她想再顺你的手机只怕有些许难度。再者,我约莫看见你去过卫生间,会不会是遗落在那里面了?”
这家伙,敢情不是来这里喝咖啡,而是来看美女来了,怎么但凡是女的落他眼里都成美的了,还一口一声美女,绝对不会是好学生。只是这句话提醒了一众人等。王美丽已经一马当先直奔卫生间了。我们也适时提腿跟上。一行人浩浩荡荡奔向卫生间。还未等我们进入,王美丽已经从卫生间奔出来了,头摇得拨浪鼓似的。就她那光速,能看到什么啊。刚提腿迈了进去,背后那男孩的声音响起,“或许是掉马桶里了。”
这或许还真是或许,果真我们在马桶里找到了手机。这真是件很神奇的事,手机掉马桶里这事不稀奇,现代人时有发生这样的事。奇就奇在怎么这么大的手机掉下去,而事主竟然不晓得,并且会在事主不晓得的情况下,还没被水冲到下水道里去,竟然还露出个头让我们发现。若是这手机真被冲下去了,那就真是成陆漫顺的了。这样这事就得闹开,这一闹开,以陆漫的性格,非把这个女的废了不可。
陆漫何许人也,说来略带传奇。此人原本也只是个普通弱女子,说话轻声细语,一副小家璧玉的模样,可嫁了个老公却是个左枪右刀的黑道大哥,耳濡目染之后,性格渐渐被潜移默化,现如今一出现,尽是一副女侠模样。
生活就是这样,只要你活着,处处充满惊喜。当然,我的生活一般喜的成份居少,大多以惊为主。像今天这样的事情,偶有发生,遇上不讲理的顾客,说是服务员拿的有之,说其它顾客顺的有之,要求报警的有之,吵闹不休的有之,有时真是疲于应付此等人。今日这一出,有惊无险,虚惊一场。那女子见手机此等状况,必定已香消玉殒。说了句不要了,便甩手而去。
小小风波过去,南乔对那男孩简直就是奉若神明了,如有神台,她直接就供上去了。我虽未觉得今日这事这男孩有多神明,只是因为他是旁观者罢了。正所谓当局者迷,而旁观者清。不过,觉得还是需要当面道个谢。
面带三分笑,我走向那男孩,尽量把声音放柔和,刚才因为据理力争,音量稍微大了一些,语速稍微快了些,现在努力调转回来。我望着男孩那英俊得不像话的脸道:“这位同学,刚才这事真得谢谢你。”
“老板娘客气了,这不过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再者说也没拔刀,就是动动嘴而已。而这恰好是我的长处。”男孩一脸得意地说,跟破了桩大奇案似的。
这些孩子真是武侠小说看多了,一开口便是江湖口气。不过说话倒是好玩,于是我也接着用江湖口吻说:“哦,还不知英雄尊姓大名?”
那男孩似乎被我这样的问句愣了下,可能没想到我会有如此江湖一问。不过也就愣了一下,随即笑笑说“叫我叶蓁好了。”
“叶铮,铮铮铁骨的铮吧!”南乔不知何时冒出来,估计是听见我套人名字,赶紧蹦哒过来了。
“我看是桃之夭夭,其叶蓁蓁的蓁吧!是吧,叶蓁同学。”我这话虽说是询问,但口气却极其肯定。就这白面书生的样,还铮铮铁骨呢,用蓁那才贴切。抬眼望向对面那男孩,男孩笑容一僵,并不否认。
不否认也就是承认了。
“也确实这个蓁跟你的形象相配一些。”我看我有点得意忘形了,一出口才发现这话有点过了。一般这个蓁大多是女性用。我这样一说,不是说他男生女相了吗。可话已出口,咽不回去了。心里祈祷着这男孩间歇性失聪或者弱智。岂料,这叫叶蓁的男孩也不是省油的灯。
“老板娘当真是学识渊博,一听到蓁字,立马就想到桃之夭夭了。看来这桃花当真是送得好啊!是吧,哈哈。”他的是吧二字,是对着南乔说的,南乔自然不敢笑,哼哼了两声。不知什么意思。那叶蓁笑完,不忘喝一口咖啡。那神情,完全是反击成功的得瑟样。
老天有眼,噎死他;噎不死,至少也呛他两口。可是苍天没眼,他依然一副反败为胜小人得志的模样。
小样,老娘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还怕你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不成。等着接招吧!
我不怒反笑:“我说叶蓁小朋友也不错啊,还知道自己的名字出自何处。可依我看,如果再加上一个蓁字那才叫绝配呢?是吧,叶蓁蓁小朋友。哦,对了,叶蓁蓁小朋友,提醒你一下,这里没有老板娘,只有老板。而我,就是这里的老板。”说完,很漂亮地一个转身,不用再看叶蓁蓁的脸,也知道他现在的表情有多滑稽。
小屁孩,不自量力,不自量力哪!
第3章 念我独兮,忧心京京。
这之后,叶蓁蓁三天两头奔咖啡屋来。这本来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有顾客长期光临对小店来说是件好事。但是,这小子每回来每回问我,怎么知道他的名字有两个蓁的。我每回都莫测高深地说,天机不可泄露。其实哪有什么天机,不过是第一次这小子来店里那天,打烊时周星星捡到一封情书,上写着叶蓁蓁收。之所以知道这是封情书而不是其他书信,那是因为周星星同学打开了这封信并且还阅读了信的内容,而我好奇现在九零后的情书内容究竟是怎样的,所以也一目十行了一下。其实无非是一个女学生说对他怎么怎么膜拜,怎么怎么爱恋,问他如也有意思,等到月上柳梢头,便人约黄昏后。可见无论这时代怎么变,情书都差不多是一个格式。我猜想着这信是那男孩的,但是因为没有联系方式,所以无法告之黄昏之约。想着哪天来了再给吧,便扔在柜台上了。可这两天找这信却怎么也找不到,问其余四人,皆说不知。只是南乔说不知的时候,手捂住鼻子抽了一下,这是她说谎时惯有的动作。因此上,现如今叶蓁蓁小朋友问如何得知,我岂能说出真相,回回含糊了之。可这叶蓁蓁当真是有股倔脾气,回回来问,也不嫌累。
当然这不是最关键的问题,他回回问我回回答便行了,每日跟复读机似的重复着。关键是,他头几次来消费还是可以的,之后过来便只要一杯柠檬水。我已经严禁下了死令,不消费不给喝柠檬水,不但不给喝柠檬水,连白开水也不给喝。可南乔这丫头太不争气了,回回给他开后门。而他悠然自得地当这里是他家的书房,居然在这温起功课来了。可也别说,这小子温书的时候那神情那叫一个好看哪。直看得此等高龄的我,也觉得甚是养眼,更别说南乔这丫头了。自从叶蓁蓁这小子进驻本店之后,南乔在工作之余,两眼就围着他转了。其实即便在工作的时候,眼睛也还时不时地转过去。有证为据,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