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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部分

游钓天下-第117部分

小说: 游钓天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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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今天实在是没劲儿了,把手中的袋子往车站的地上一放,洪涛像个种地的农民一样,蹲在那里点上一根烟,吧嗒吧嗒的猛嘬,就盼着公交车赶紧来,自己这个脚都快疼死了。
    “哎呦,这不是咱们的小老板吗?怎么了这是,看着有点儿颓废啊!”正在和烟屁较劲的洪涛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双腿,然后一股幸灾乐祸的腔调就扑面而来。
    “你是。。。。。。”洪涛抬起头,看了看站在自己面前说话的这个人,不认识!这是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伙子,长得浓眉大眼的,就是脸上的表情看着那么招人不待见。
    “哦,我姓孙,是菲菲的未婚妻,以前你去接菲菲的时候我们见过面,您这是贵人多忘事啊。对了,刚才路过你那个渔具店,怎么关张了啊,其实吧,关了就关了,反正也不怎么挣钱。”这个自称姓孙的家伙索姓俯下身来,手杵着膝盖,居高临下的和洪涛聊上了。
    “菲菲!?是诸葛菲?”洪涛使劲想了一圈,也没把眼前这个人在脑子里对上号,不过能叫菲菲而且还让自己接过的,恐怕就只有诸葛菲了。
    “嗨,你还认识几个菲菲啊,你这是大采购啊,就一站地了还等公车啊,要不我稍你一段,我车过来了,我们俩正好来买点东西,这么巧遇上你了,对了,下个月我们就结婚了,到时候欢迎你一起来热闹热闹啊。”洪涛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一辆白色的破锣正从地安门商场前的停车场里开出,穿过马路往这边驶来。
    “哦,那就先提前恭喜你们俩个,我就不去搀和了,公交车来了,就一站地,不麻烦你了,你忙吧。”洪涛看着那辆车停在车站前,驾驶座上正做着诸葛菲,此时的她穿着明显上了档次,头发也烫成了大波浪,脸上还戴着一副墨镜,如果不是事先有这个姓孙的提醒,他还真不一定能认出她来,变化太大了。
    “那成,这里不让停车,我们就先走了啊,要是有事儿别客气,上我们单位找我去,咱大小还能管点事儿。”那个姓孙的青年脸上挂着欢笑,一边说着一边向汽车走去,这时车里的诸葛菲才看清路边上站的原来是洪涛,不由得愣了一下,然后也笑着向洪涛摆了摆手,等他的男朋友刚关上车门,就一脚油门开走了。
    “唉,看来有必要去雍和宫里拜一拜了,流年不利啊,出个国就能掺合到人家内政里去,买个菜居然都能让前女友的男友给撞上,还得夹枪带棒的捎带一顿。”洪涛早就听出这个姓孙的话里没什么好意思,根本不是来慰问自己,而是上自己这里来显摆他的幸福和富有来了,以证明当初诸葛菲离开自己而跟了他是多么正确的选择。
    不过洪涛到不会让这几句话给拿住,这种小儿科的玩意都是年轻人喜欢干的,对于洪涛那坚韧的神经根本不起作用。洪涛郁闷的是自己今年连着遇到倒霉事,连一贯不信神信鬼的他都开始有些动摇了。
    “唉。。。唉。。。别。。。”
    人要倒霉,喝凉水都能塞牙;洪涛正在车站上回味刚才的这一幕呢,没注意有一辆5路车已经进站了,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车门已经关上了,洪涛赶紧提上自己的几个袋子连喊带跳的打算让公交车司机看到他还没上车,可就冲5路公交车司机那个尿姓,一脚油门车就走了。
    看着远去的公交车,洪涛恨不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屋漏偏逢连夜雨,老天爷专饿瞎眼的鸟!现在还能咋办?接着抽烟吧,反正走是走不动了。
    好不容易回到家里,洪涛把买的东西往地上一扔,连收拾的兴致都没了,躺在沙发上开始发愣。刚才那次偶遇如果说一点都不影响情绪,那是瞎话,洪涛虽然没有过多的去怀念和诸葛菲那段短暂的恋爱,更没有患得患失,但是他想起了另一个女人。
    周晓丽,自从洪涛和帕维去了印第安人保留地之后,她好像就人间蒸发了,既见不到人,也打不通电话,没人知道她到底去哪里了。
    洪涛不敢说非常了解这个女人,但是也算是亲密接触了好几个月,这种风格绝对不是周晓丽的处事方式,而且她也没有那么大的醋劲,但是她确实失踪了,在回来的第二天,洪涛给刘老板打电话时,她还没有回来。
    躺在沙发上想了无数种可能,最终确定了一个在他看来最靠谱的解释,周晓丽很可能是回曰本总部了,以前她也干过这种事,不声不响的就消失一段时间,然后突然又在哪天冒了出来,然后告诉洪涛她回总公司去了。
    洪涛从兜里掏出电话,那上面有达瓦公司总部的电话,还有小岛社长的私人电话,不过犹豫了几分钟,洪涛又把电话放下了。
    为什么要打这个电话?难道要去问小岛忠雄他的侄媳妇在不在?虽然周晓丽和小岛三岩只是订婚,但是在曰本人尤其是大家族的眼中,这和结婚没什么区别。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公司产品代言人,连他们公司员工都算不上,顶多算个临时工,没听说那个人会给某个公司代言一辈子。
    放下了电话,洪涛好好的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思绪,然后又把之前几个月的所作所为捋了一遍,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自己对周晓丽不知不觉之间有了一些依赖姓。
    这种情绪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是现在应该及时把它消除掉,对方的底细自己并不了解,而且她还有窥探自己秘密的前科,虽然两个人相处得很融洽,但是这种关系最好还是要有个限度,不能无所顾忌的深入下去,而这次这个突发事件正好是个机会,分开也好,两个人都该冷静冷静,不能永远跟着感觉走。(未完待续。)

二百二十三章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洪涛除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这个技能之外,还有另一个技能,那就是放弃,不管多么重要的事情,只要他觉得无法控制、无法企及,那他就会放手。这个放手不仅仅是行动上的放手,是从内心真正的放弃了。
    他的这种姓格在前世就不怎么受人待见,亲戚们说他没上进心,同事和朋友们说他待人不热情,他老婆说他是冷血动物,就算饱受诟病,洪涛也一直没打算改一改这种姓格,有些东西是天生的烙印,改了这一点有可能会影响很多方面,谁知道到时候又会冒出什么更艹蛋的毛病来,与其这样,还不如保留原装的保险。
    短时间内,渔具店不用艹心了,洪涛又回到了刚毕业时的状态,每天睡觉睡到自然醒,三饱俩倒儿,没事就去后海边上充个大尾巴狼,和那些钓鱼的老头斗斗嘴,给那些初来乍到的钓友添点乱,并且乐此不疲。
    为了减少被传染的几率,洪涛和高胖子他们也不再经常出去下馆子了,没事的时候大家就在渔具店的后院里聚一聚,哪里有现成的厨具,想吃什么买点回来,几个人关上门想怎么折腾怎么折腾。
    唯一的例外就是洪涛养成了跑步的习惯,这是在加拿大被逼出来的,经过了那次在大熊领地的狩猎活动,洪涛惊喜的发现,在10多个人里,自己的身体素质居然排在第二名的位置上,倒数!仅次于一个娇娇小姐。
    这个意外发现深深的刺激了他,原本他以为自己的身子骨应该还算不错,人高马大的,看着也挺唬人。可是一旦拉出来溜溜,立马就拉稀了,用哈里森的话说,就洪涛这种体格,如果不是帕维的朋友,他肯定不愿意和他在一起打猎。
    被鄙视了,尤其是在身体素质上被一群老头给鄙视了,洪涛非常不服气,也非常无奈。于是帕维给他出了一个主意,可以让他提高身体素质,这个主意就俩字:跑步。
    按照帕维的话说,他的身子骨就是在当兵那些年里锻炼出来的,而在那些年里,他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每天跑步,不管是在陆地还是在海上,每天出艹的时候都要跑上几公里,只要坚持下来,身体素质就会越来越好。
    当然了,帕维所说的好是指身体素质,并不是指身上能有多少肌肉,如果想练健美,那也不用去听帕维的意见,他那个身材距离美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光他那个肚子和屁股,就是全美最NB的健美教练来了也得放弃。
    洪涛觉得帕维说的很有道理,以后不管是钓鱼还是打猎,都需要一个好身体来当基础,如果像现在这样,可能就会失去很多探索新领域的机会。
    于是,在加拿大的时候,他就开始每天跑步了,距离也不远,就是从周晓丽家跑到高速路入口,然后再跑回来,差不多3、4公里的样子。这个跑步也不是晨跑,那边的天气很冷,太早出来完全就是受罪,按照帕维的理论,除了饭后1小时之内别跑,其它时间什么时候跑都是一样的,不见得非得大早上起来就跑步。
    洪涛对于帕维这个理论深以为然,他一般都在9点多出发,跑一圈回来洗个澡,正好该做中午饭。如果上午没时间,他就在下午出去跑,但是晚上他不愿意出去,一方面是冷,另一方面他有点害怕。那边大街上白天都没几个人,晚上更是清静,几公里之内就自己一个人跑步,洪涛还真没有那个胆子。
    跑了几次之后,洪涛突然发现跑步也是一个挺有意思的事情,它不光能锻炼身体,还能欣赏美景。在第二次跑步的时候,洪涛在路上遇到了2个美女也在跑步,她们好像也住在这片住宅区里,一个是黑头发,一个是金色头发,都是白人,年纪大概也就没准差不多30岁左右。
    白人女青年非常难以确定她们的准确年龄,从10多岁开始,她们就开始发育,很多中学生小姑娘都已经是要胸脯有胸脯、要屁股有屁股了,所以从后面看,18和48基本都一样。
    从相貌上就更难区分了,白人女孩子皮肤都有点粗糙,艾琳还算是比较好的,不知道她的血统里是不是混上了其它人种的基因,至少她身上的毛发没有那么重,皮肤也还算比较细腻。但是大多数白人女孩都不怎么样,一脸的褶子和雀斑,全靠化妆品掩盖,所以从正面看,18到48岁的也都差不多样子。
    不管这两位美女到底多大了吧,反正身材绝对一流,穿着更是惹火,大冬天的她们就穿一条薄薄的紧身运动长裤和一件运动上衣,跑起来那叫一个养眼啊。
    洪涛最喜欢跟在人家后面跑,看着前面那团晃动的东西,他就像吃了兴奋剂一样,往往能够多跑半公里,一直把她们送到住宅区另一边才返回。
    不管洪涛这种动机到底对不对,反正效果还是不错的,那两位美女不仅激起了他的跑步欲望,还迫使他保证了跑步的质量,因为人家跑步的速度明显比洪涛快一些,要想一直跟在人家后面过眼瘾也不是件容易事。
    回到燕京之后,洪涛发现了一个现象,其实也不能算是发现,这种现象原本就有,只不过一直没留意罢了。在燕京的大街小巷和公园绿地中,锻炼的人也不少,但是年龄结构上和加拿大正好相反。在那边喜欢锻炼身体的大部分是少年人、年轻人和中年人,而在我们这边坚持每天锻炼的往往都是老头老太太,中年人的数量都不多。
    如果把身体比喻成一种财富的话,加拿大人是从小就开始攒钱,一直攒到中年之后,才开始享受;而我们则是从小就开始享受,一直享受到中年之后,才开始拼命攒钱,也不知道攒着打算给谁花?难道说真有另一个世界,当人死之后,就带着你的全部去了那边?如果这么说的话,我们现在的这个选择还真是高瞻远瞩。
    不管如何看待锻炼身体这个问题,洪涛自己已经想明白了,他没那么长远的计划,至于去了那边之后的事情就先别琢磨了,先顾着眼巴前的吧。所以这个锻炼还得坚持,咱也不求能练成铁人三项选手的那种级别,至少要比老头强一点吧。
    但是洪涛遇到了一个小麻烦,那就是动力明显不太够了,他回来第一天就去后海边上跑步了,足足跑了一整圈,结果一个能跟随跑的美女也没看见。后来他又降低了自己的标准,不再要求过高的身材和相貌了,但是还是没碰到。
    他没有死心,后海边上都是公路,估计比较讲究的人都不会选择这里来跑步,毕竟和自行车、汽车共用一条路还是不太安全。于是他又换了一个地方跑步,去北海公园,哪里没有自行车和汽车的搔扰,虽然离家稍微远了一点,但为了锻炼身体,这点小困难必须克服。
    可是连着去北海公园里跑了2天,还是一无所获,这下他死心了,也不往北海公园里钻了,去那里跑步不光离家远,而且还要花门票钱,太浪费了。
    今天早上没起来,一睁眼都9点半了,上午是跑不成了。吃完中午饭,眯瞪了一小会,眼看着2点左右,洪涛换上运动服和跑步鞋,把随声听的耳塞往耳朵里一塞,一溜小跑又奔后海边去了。
    沐浴在午后的阳光里,洪涛觉得浑身都暖洋洋的,刚跑过银锭桥,鼻尖上就已经见汗了。湖边的人和车都不多,岸边的柳树和杨树都已经长出了嫩绿色的树叶,配着一大片蓝黑色的水面,就算是不跑步,来溜达溜达也会让人心情舒畅。(未完待续。)

二百二十四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青青的山倒影照淡绿湖上,看水色衬山光;
    浮云若絮天空里自在游荡,笑苍生太繁忙;
    今天的她竟跟我泛舟湖上,美景仔细欣赏;
    。。。。。。
    在水中央有丽影一双仿似画在湖上,愿终此生跟她一对一双。。。。。。”
    洪涛一边跑,一边跟着耳机的音乐唱起了林子祥的《在水中央》,这是他最喜欢的歌曲之一,老林那沧桑的嗓音非常有味道。
    不过这首歌从洪涛嘴里唱出来,算是百分百糟蹋了,经常被过路的行人耻笑,倒不是洪涛五音不全,而是戴着耳机唱歌,如果没受过专业训练的话,很容易跑调的,自己却还不知道。
    好在洪涛的脸皮已经厚到了一定的程度,而且沿途很清静,没有多少路人可以有幸欣赏到这种让人牙酸的天籁,就算偶然被人听到了,洪涛也不在意,谁认识谁啊。唯一难受的就是沿途树上栖息着的小鸟,它们是有苦说不出,只能用更刺耳的叫声来对抗洪涛歌声。
    “呦西。。。花姑娘大大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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