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少是杀手-第2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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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夏的闪花,正面击中的话任何人都站不起来了,罗炎就是例子,到现在还躺在旅馆里休息,还喝着药,可他却没事人似得在陪我喝酒聊天。
秋山信告诉我,他那次和血狐的追击战,虽然速度比不上瞬闪,却追得血狐也狼狈不堪,因为他可以连续跑个三天三夜不喘气,累也把血狐给累哭了。
当然,那天先累哭的人是他,因为血狐的跑步同样牛逼,这也是他无比佩服的原因。
“其实什么必杀技都特么是吹牛兼放屁,练出一身钢筋铁骨才是最重要的,现在的城市人,被揍几拳就脑淤血了,就特么内脏破裂了,老子头骨里还镶着弹片呢,屁事没有。”
秋山信大大咧咧的指着脑瓜道,我尴尬的擦着冷汗。
渐渐的,我明白胡夏一看到秋山信就逃走的原因了,当然这是因为他目的达成了,又有了交代,还受了伤,不值得一拼了。
但就算毫发未损,他就敢和秋山信打决死战吗?no,胡夏不敢,或许连锋殇都不敢,因为他们受点伤就痛的死去活来,秋山信被揍得吐血都跟个没事人一样。
就连胡夏和锋殇,被人在肚子上拉一刀,也该痛苦倒地了,秋山信却能把肠子打个结塞回去,站起来继续拼!
差距啊,赤果果的差距啊,这就是所谓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秋山信就是不要命里的典范兼楷模了。
说起来这一点上,我倒是和他距离最短,因为我的伤也极多极重,也最习惯那种以血还血的拼搏,或许我依旧比不上秋山信这种在战场中打滚出来的拼搏精神,但绝不会输给锋殇或是胡夏。
我就算身手比他们还差一点,意志力也该能勉强拼出个平局来了,想到这,我信心再一次浮现,同样笑着解开了衣衫,秀起了那身挽住蛛网的刀伤。
酒吧里,几乎没有一个人敢靠近我们,连那服务小姐送个酒时都满脸惊骇,酒瓶放下就扭头狂奔,看的我和秋山信哈哈大笑。
“小子真不错,和你聊天喝酒确实挺爽的,哈,我开始知道血狐那么喜欢你的原因了。”秋山信赞叹道。
“不光是这原因,其实”我笑着说出了苍狼的秘密,把秋山信唬得一愣一愣的,死了还能重生?
“这本事好牛逼啊,如果我能死而复生的话,我就再也不怕那些军阀了,今天死了明天重生,站起来继续拼,哈!磨也磨死那群王八蛋了。”秋山信满脸憧憬,这货的思维好诡异啊,而且重生是想来就来的吗?
“行了,没什么事情我就回去了,我那边还一群娃娃哭着找妈妈呢。”秋山信叹息道:“小子,有空去非洲坐坐哦,虽然你的事我不想管,我的事你也没兴趣,但交个朋友也好嘛。”
“好。”我连忙站起身相送,今天之后,我又多了个朋友,而且是继立花罂市之后的另一个酒友,也是血狐之后,第二个丝毫不讲利益的朋友,纯粹的交心。
虽然这对未来的战局没有帮助,但却是我最开心的一次,本来嘛,如果什么都讲利益,那朋友交起来就毫无乐趣了。
“对了秋哥,要我顺路捎你一程吗?我下一站会去巴黎,唔倒是可以让私人飞机经过非洲把你丢下再去,话说你连一个部下都没带,怎么来哥伦比亚的?”
“怎么来?偷渡呗,说起来你小子好牛逼啊,私人飞机都有?擦,老子就有几辆快要报废的坦克。”秋山信咧嘴道:“至于部下,老子的部下全是非洲土著人,带来有个毛线用啊!”
“全是非洲土著?”我脑海中浮现了某个非常让人哭笑不得的画面,秋山信闯荡在非洲草原上,身后跟着一群拎着长矛的土著擦,这货原来不是杀手,而是游击队长啊。
而且全是非洲土著的部下,他的消息网怎么来的?他怎么知道安东尼那混蛋把钻石运送到哥伦比亚来的?又怎么知道今晚交易的?
“哦,某个卖葱大婶发短信告诉我的。”秋山信如是说道。
我哑口无言,对于某个毫无节操,整天各种乱入的卖葱大婶,我已经无力吐槽了,同时,我也似乎明白了苍狼能够死而复生的原因。
因为信大婶,得永生,原地复活满状态!
第一卷 第四百一十一章 :等待血狐的日子
秋山信没有直接回非洲,因为他人生地不熟的,偷渡着实不很方便,何况我劝他跟我去一趟拉斯维加斯,把钻石原矿和黄金先兑换成钱再说。
“你若是把那些钻石还给几个孩子,他们也保不住的,还更容易引起人窥视,不如直接换了钱帮他们改善生活。”我劝道。
在美国,钻石原矿想要换钱比较麻烦,但有立花罂市的帮忙就不成问题了,只是这女人会不会颇多怨念呢?毕竟她是让我帮她黑吃黑,可吃来的利益却全部当人情送给了秋山信。
另外,我也想把秋山信介绍给立花罂市认识,毕竟这样一来,某人在非洲的武器装备就有了保证。
“不要,老子痛恨军火商,钻石换钱的事,你帮我弄吧,小子我信你。”秋山信冷着脸道,非洲如今的混乱,可以说有半数是因为各大军火商胡乱把武器往那里卖的缘故,甚至秋山信私下干掉了不少贩卖军火的人渣。
“这个”我尴尬了,连忙把立花罂市不得已而为之的苦衷说了出来,其实女人并不想做这行,另外她的军火生意只针对各大黑道组织和杀手界。
我着实有点怕立花罂市和秋山信一个谈不拢,某人会直接把某人干掉,汗,那军火商的守则对这no4秋山信可是毫无约束力的,而且他也从来不怕追杀,甚至他都不算真正杀手。
然而我的顾虑却在两人见面后,突然的烟消云散了,那天秋山信愣愣的盯着立花罂市许久,突然惊呼道:“她就是传说中的立花罂市?”
“是啊,你认识?”我满脸茫然,按说这俩货是从不打交道的。
“不不认识。”秋山信讪讪道,突然有了些许扭捏,看着立花罂市的眼神也多了几丝暧昧,那表情让我冷汗如雨的同时,猛地明白了什么。
这货该不会是看上立花罂市了吧?
不可否认,立花罂市长得很漂亮,但她的漂亮则帅气偏多,属于英姿飒爽型的,所以很少有男人会真正爱上她,因为大多男人觉得这样的女人无法彻底征服。
之前的苍狼嘛,只是因为酒友的关系,只是因为喜欢对方身体,还有那同出一辙的重口味缘故,追根究底,立花罂市并不太符合我的审美观。
甚至之后的慕一天也是一样,因为慕家的利益而相识,之后他虽然很喜欢和立花罂市**,但却并不会真正爱上女人,他喜欢的是轩凛那种带些冷漠的小娇憨。
而秋山信,不得不说这货的口味很重,又或是整天混迹战场的缘故,立花罂市这种花木兰似得飒爽,居然最容易打动他。
“立立花小姐你好,我是no4秋山信。”
看着秋山信那满脸通红的模样,我直接就喷了,打死也想不到这货喜欢某人后,居然会表现的这么羞涩,果然是杀手界当之无愧的奇葩。
立花罂市却对秋山信好感缺乏,因为这货和军火界仇很深,同时还抢了她的钻石和黄金,唔她感觉那是属于她的。
对了,还有那整整一车的毒品,由于我和立花罂市都不碰那玩意,又不喜欢贩卖,所以把一整车全部送给哥伦比亚的警方邀功去了。
“切,抢了我那么多钱,还有脸打招呼,鄙视他!”立花罂市头都不回的走了,秋山信尴尬挠头,我也尴尬的连忙上前劝说。
“我说姐,你缺钱吗?而且那些东西还不是从炎黄之血手上抢来的,有什么所谓。”我劝慰道:“何况你不是怕锋殇找你麻烦吗?送给他的话,锋殇就没有理由动你了吧?”
立花罂市也知道,但她就是不爽,奈她何?不过当我说出另一个理由,立花罂市就无法拒绝了。
立花罂市一直想和各大军火商翻脸,想依靠她成立的组织独立自保,不再继续做傀儡了,那么或许秋山信可以成为她最大的支持者。
两人都讨厌军火生意,何况秋山信是杀手界唯一敢明目张胆和军火佬敌对的,有这家伙撑腰的话,虽然说不上坚强后盾,但至少多了份保障。
其实我感觉立花罂市和秋山信的组合非常靠谱,秋山信可以帮女人解决部分麻烦,女人则可以利用她的财力支持秋山信的某些理想,合作联盟的话真心完美呢。
当然,两人不能明摆着联盟,至少现在不行,到什么时候呢?到立花罂市把组织的力量扩张到足以自保了,她就可以大张旗鼓和秋山信联盟,因为秋山信和军火佬的仇恨,借此打响反击的第一枪。
反击,并不一定要开战,和敌人的敌人联盟,更能形成一股可怕的威慑力嘛。
甚至,就算立花罂市起义失败了,秋山信的非洲战场也是她容身的最好地方,只要秋山信一天不死,跟着他就绝对不会有危险。
综上所述,关系还是要好好打一下的。
立花罂市由于了,沉默了许久才算点头答应,虽然依旧没有给某人好脸色看,我则笑着拍了拍秋山信的肩膀道:“秋哥,路帮你铺好了,追不追的到就看你本事啦,如果你有实力把我姐拐去非洲做一对神仙眷侣,嘿嘿”
“非洲战场的神仙眷侣”秋山信明显在憧憬未来了,又满脸激动道:“小子,真够朋友,真的多谢你了。”
“客气个毛线。”我摆了摆手道,我这么做也不仅仅是为了他,也是为了立花罂市考虑。
然而我这个决定,却真心促成了一段姻缘,真的成就了某人和某人这对最终定居非洲的神仙眷侣,当然这是后话。
秋山信暂时留下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因为我告诉他血狐快来了。
我几乎可以肯定胡夏会派血狐来和我谈,原因很简单,他和崔妍只要一出现在我面前,那是绝对的一场火拼,就算不杀了这王八蛋,最起码也要绑架来折磨几天的。
不过血狐没有那么快到,因为他的麻烦也不小。
谁能想到我抢了炎黄之血的那些海洛因,居然真的给锋殇造成了巨大麻烦,甚至他主要想抢夺的目标并不是钻石和黄金,而就是那些海洛因。
因为血天使的研究已经迈入最后阶段了,对海洛因的需求量大增,而国内的某些交易是绝对禁止的,金三角最近又开始慢慢漂白,锋殇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哥伦比亚。
可惜啊可惜,他最终还是算盘落空了,庆幸啊庆幸,我最近做的两件事都算无心,却都对锋殇造成了极大的麻烦,这货已经快要恨疯我了。
血狐依旧在负责血天使的研究,虽然锋殇最近对他的信任减低了很多,但仅仅是剥夺了大部分的任务,转由小苍执行,某些内部机密嘛,既然给了血狐,就尽量不会换人了。
“小狼果然还活着!”当血狐知道我的消息后,激动的立刻蹦了起来,却又尴尬挠头道:“不过这小子总是在和我找麻烦呢,哎”
失去了货源,血狐该怎么办?他在来见我之前,必须要想办法解决下血天使需求量的问题了,又或许其实他不用再操心了,因为当我知道某些研究即将完成后,新加坡?我一定会去一趟的。
血天使绝不可以完成,否则对我的打击将无可匹敌,因为这玩意我用不了,除非想再昏迷个三年五载去,可问题是锋殇可以用,胡夏可以用,那么之后的大战
我勒个去,一想到血天使状态下的胡夏和锋殇,我头壳都快炸了,那特么才是逆天吧?就算轩皓霆醒过来了,就算他和席德洛夫联手,面对血天使状态下的锋殇和胡夏,也是绝对稳输没有赢的。
血狐没法立刻来,所以这段等待的时间,我就整天和秋山信混迹在一起了,我想试试他那身钢筋铁骨的真正可怕之处。
“想和我较量?小子,我劝你打消这个念头。”秋山信直接摇头:“我的战斗不是用来切磋的,而是战场上真正的杀敌,所以我一出手就绝对不会留情,就算不想杀你也收不住,何况你想和我拼到两败俱伤,拼到肠子流满地吗?”
我歪着头想了五分钟,想着自己像秋山信哪样把肠子打个结再塞回去,汗我拼命擦汗,拼命摇头,还是算了吧。
“但你若是想磨练身体素质,我倒是可以教你几个方法,其实你身体素质已经很强了,但依旧不如我,依旧可以再提升一些。”秋山信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道。
磨练身体素质的好处是什么?并不像某些强大的必杀技一样吸引人眼球,但却可以在拼斗中将某些必杀技发挥的更出色,更猛!
就像席德洛夫的四重防御,如果我有秋山信的身体素质,那么我防备胡夏的闪花将轻而易举,这货就算把脚脖子轰碎了,我的双手也能毫发无伤。
甚至,秋山信看了看我的绝,突然眯眼道:“这招可以提升后,如果你的身体柔韧性和我一样强,其实就算敌人面对着你,你依旧可以制造出他背对你的局面来,特别是你那些乱七八糟的必杀技,哎,我不能陪你练,干脆帮你想办法彻底融合下吧。”
融合?我怔住了,当绝融合了瞬闪,再融合了樱空舞,甚至融合了猫柳之后,那会是什么?等待血狐的那段日子里,我和秋山信想到了一个非常牛逼,非常完美的融合性绝技。
那个技能是可以将绝,在战斗中发挥到极致的。
第一卷 第四百一十二章 :淫乱的杀手界
这两天,崔妍的心情很糟糕,因为那晚胡夏回来后,身上有一股让她非常不喜欢的味道,香味,而且是很浓厚的香味,甚至是属于年轻女孩子的香味。
其实崔妍并不反对胡夏出去鬼混,但凡做他们这一行的,难保会有些心情压抑,总归要舒缓一下的,只要彼此之间的感情不变,哪怕偶尔换换口味,寻找下刺激,崔妍都不反对。
这并不是大度,而是做这一行的,私生活通常都很混乱,崔妍自己也经常出墙,经常和一些乱七八糟的男人上床,就算此刻,她依旧有一些不清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