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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部分

我和大神有个约会-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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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赠送三百字。

  ☆、第73章 老子冤枉啊

  第七十三章:女王受追攻记!= =
  说到这里;我觉得我有必要介绍一下小唐。
  这家伙年方二八(真的是二十八= =);身高一米六二;还习惯踩七寸高根,身材极是不错,长发;发型因多变,故略过不述。
  此君本是原画出身;以前在耀美实业萤火时代只是一个普通的原画师,因不满编导欣赏水准;屡起争执,人缘一向很坏。= =
  又因当时从业不久,锋芒太盛,凡有风浪;必撞枪口。
  但为人豪爽,性情那是不输男儿的。故这两年与老子相处却是甚为和睦。
  曾有丰功伟绩数条,简述如下:
  一、X日下班,遇猥琐男甲抢包,此君仅凭一人一包打得该男抱头鼠窜而去;
  二、X日挤公车,遇猥琐男乙于身后揩油,此君趁刹车之际以七寸鞋根后退一步猛跺上其足,惨叫震天,同车者谓之曰:“妇人心,毒矣!!”
  三、X年有小正太丙纠缠不休,被丫于大庭广众之下指着鼻子一通数落,N年未再出现一次。
  以下种种,不一一赘述。
  话说第二天上午九点半,小唐揪着老子陪她去比毛店里准备纹身,路上反复交待等时机成熟,令老子立刻离开,以免扰其计划。
  老子怒:“那你干嘛不自己去啊?!”
  她很是自得:“他现在的心思还在你心上,看见你不去,肯定特失望。失望的心情之下,怎么能瞧得见臣妾的万种风情呢?大王你就行行好嘛”
  于是老子就做了那千万炮灰中的一个。= =
  去到比毛店里,他开始准备纹身针,老子很好奇:“话说你们不是要先在纸上画个轮廓啥的,然后拓背上么?”
  他抬眼瞄老子:“三四年前,我这么做过。”
  = =
  这纹身要纹背上,当然就要脱衣服啦。虽然只是趴在椅子身,但是前面也是会透光的嘛,小唐很是为难,红着脸问比毛怎么办,比毛很是淡定:“随便。”
  最后却还是找了件自己的拉链的衣服,给她反穿上。
  然后换针头,调颜料。
  纹身开始时,小唐频频呼痛,老子也有些忐忑,以前都说岳飞同志在背上刺精忠报国如何如何,其实比起这些在背上刺上一对大翅膀之类的娃,我们的民族英雄情何以堪。= =
  比毛轻声安抚小唐,他的手不知道洗过多少次,嗯,又白又莹亮。老子搭了凳子在旁边观望,半晌他抬起头:“那边有杂志,有报纸,电脑里面有游戏,你随意。”
  老子点头,但没动。
  半晌他又重复了一次,老子不耐烦:“你刺你的,我看我的啊!”
  他的声音依然很轻:“你在这里,我会分心。”
  老子竖中指:“还宣扬自己得过什么什么奖呢,有个人在旁边看着就紧张了!!见过矬的,没见过你这么矬的!”
  他抿着唇笑,不说话。
  话是如此说,但小唐的纹身还是顶要紧的,这东西一旦纹坏了,洗都洗不干净。老子去了旁边椅子上,店里有书架,老子随手取了一本,是《源氏物语》,再取了一本,是《日本浮世绘图册》,再取一本,是《日本纹身艺术经典图集》。
  GM,我特么地还是继续看报纸吧。= =
  一个多小时以后,觉得时机差不多了吧?
  于是望小唐,她微微点头,于是依计行事,老子起身:“比毛,还要多久啊?”
  天气比较热,室内虽然有空调,他额间还是出了细密的汗珠,身上的T恤背后已经被汗湿了,声音倒是和他的手一样沉稳:“五个多小时吧。”
  “那么久?”老子起身:“那我先回去了,你们慢慢纹吧。”
  他颇意外地抬头看了老子一眼,又低头看了看小唐,这家伙心思何其敏锐,老子怕他猜到他即将被转手的坷坎命运,再不多说,起身拿了包走了。
  这场刺青真的用了近八个小时,比毛居然还过来接老子下班,他换了一件天蓝色斜纹的T恤,依然是牛仔裤,白色板鞋。
  老子很迷惑:“小唐呢?”
  他不说话,拿了一次性杯子倒了水,右手估计是拿纹身机太久了,有些抖。
  依然是两个人回家,任老子怎么问,他一声不吭,老子有些暗惊不会小唐把他那啥啥了吧?
  一直到家,他也不说话,跟着老子进门。
  一个人的时候老子都是饿了再做饭,但有客人在还是不好意思的,我去下厨,他躺沙发上,连电视也没开。
  老子去厨房偷偷给小唐打电话,小唐安然无恙,表示明天早上见面再说。
  等老子端菜上桌的时候,那家伙竟然躺沙发上睡着了。= =
  老子拿手指戳了他两下,他把老子的手扯开:“我很累,别闹。”然后趴下继续睡。
  个小样儿
  其实这时候他单手枕着头,皮肤微微地泛着古铜色,肌肉鼓鼓很有力量感,闭上眼睛的时候显得很安静,人畜无害的模样。
  要是再回到苏如是十八岁的时候,或许老子就直接扑上去,摁住丫嗯,那啥啥了。
  而这时候的老子,只是返回卧室,抱了一床夏凉被过来,扔他身上。
  早上就讨厌了,六点半的时候丫敲门把老子吵醒,无视老子的勃然大怒,要老子和他一起出去跑步。
  老子没去,他于是也没去——为了不让老子继续睡。
  老子就不明白了,我说比毛,老子是不是上辈子跟你丫的有仇啊
  因为起得太早,去公司也早。
  比毛的刺青店一般是九点多钟开门,以至于他还有时间把老子送到公司楼下,兼附送了早餐。
  老子接了——不接白不接!
  ヽ(ˋ▽ˊ)ノ
  上楼,半晌,小唐进门,神色不善地打量老子半晌,啪地一声拍在老子桌上,将水晶镇纸都吓得一蹦:“苏如是,你这个家伙太不像话了啊!”
  老子心肝也跟着一蹦:“干嘛?”
  那家伙的表情痛心疾首:“我们小东,多好的一个人呐,人每天早送你上班、晚接你下班,天天心心念念全都是你,你说我和你共事了也快五年了吧?我怎么看没看出来你竟然是这么一禽兽呢?!”
  老子满脸黑线。
  丫却还愤愤不平:“小东昨天把你们的事都跟我说了,你说你也真是的,这么大年纪了,好好的老公不找,还玩弄人家感情。难怪上次让我给做婚纱呢,怎么,现在到手的肉又吃腻歪了?”
  老子一头雾水:“这都哪跟哪?我和他有什么事?我玩弄谁了?”
  “还敢给我装糊涂!”她伸手敲老子头:“他都跟我说了,你在酒吧里把他扶回去,趁醉劫色,将人吃干抹净。人一提结婚,你却跑了。人家追来了你却这态度!”
  老子还没消化过来,她继续敲打老子的头:“我说姓苏的,特么的你吃干抹净了还把人往我身上推,忒不厚道了你!”
  老子挠头——GM,你确定老子不是穿越、重生或者失忆了咩?
  “得了得了,反正我也不想跟你一般见识了。这人啊,我完璧归赵,你可好好揣好了,别东送西送的,这家伙女人缘好着呢。多大个人了,结婚有啥好怕的。嗯?”
  老子挠破了头也没想明白,特么地这哪跟哪儿啊!= =
  后来呢,公司里面就逐渐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某天他们的老大去X城市相亲,岂料对方是个侏儒,该君郁闷之下前往当地一酒吧借酒浇愁,不想拾回醉酒美男一只。
  此君色/欲熏心之下,将醉酒美男扒了个精光、吃干抹净。后拍拍屁股,一走了之。
  N久后醉酒美男寻来,此君竟然拒不相认,任其受尽凌/辱(?)
  整个过程中,老子就是抛夫弃子(怒:子哪来的?!)的陈世美,比毛就是那带子千里寻夫的潘金莲(某君吐血:特么地带子千里寻夫的那是秦香莲)
  老子仰头望天、捶胸长啸——包大人,出来为老子作主啊老子冤枉啊
  自那以后,比毛的地位在老子周围迅速奠定,丫的死缠烂打,被看作我们的出双入对。来这边找老子更是理所当然的事,公司里的猪们一致承认了丫压寨夫人的身份。
  老子百般解释,徒费口舌。
  比毛依旧每天早上来送老子上班,下午接老子下班,老子懒得跟丫再扯,便由得他去了。
  他的刺青店生意如何,我不大清楚,但他每天下午或早或晚都会过公司这边,在画室里画画,公司里几个做原画的喜欢绕着他转,偶尔也会有画稿让他给改改,他也不介意,拿着红蓝铅笔一改便是一下午。
  某日需要一个素材,他让人加他QQ,在QQ空间里找,老子甚是惊讶——就你那个风吹比毛两边倒的QQ,还好意思加人好友?
  然而加过去的Q号却非那猥琐昵称,上面就简简单单的三个字——琉璃仙。
  事后老子问起,他不甚在意,手中画笔不停,在画板上灵巧地轻勾细描,淡淡地道:“拜托,我明知道那号很麻烦,难道还要用常用QQ加你,让你天天找我么?”
  老子黑线,他唇角轻勾,笑得有些痞:“昵称猥琐一点,反正你一眼一看也知道我不是好人了,出了事自然也不会找我啊。”
  老子抓了盒子里的一支颜料,面无表情地将他画了四个小时的那张画给涂了。

  及至后来,有人问老子为毛叫陆小东作比毛呢?
  老子坦然答:“他小名儿。”
  于是此后,他们都叫他——毛哥。= =
  比毛听闻,不置可否。
  作者有话要说:特么地;剧情君;把腿伸出来哥给你锯了!!!
  此章五百字赠送。

  ☆、第74章 老子又不姓柳

  第七十四章:老子又不姓柳
  话说这天;公司组织去爬梧桐山;梧桐山分大梧桐和小梧桐;大伙齐约定分成两队,先到大梧桐为胜,输了的一方队长请吃饭。
  老子一听这个提议的时候;就很自觉地带好了钱。= =
  比毛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没事,反正那天他也来了;来了当然就是和老子一组了,老子本待不应;他淡淡地道:“如果这队输了,我请吃饭吧。”
  于是老子就应了。
  ヽ(ˋ▽ˊ)ノ
  那一天,老子把头发高高的扎起来,穿了一件白色纯棉的大T恤;下面是一条牛仔短裤,白色胶底的布鞋,背了一个咖啡色的帆布包,头上还戴了一顶鸭舌帽。
  他颇为玩味地看了老子一阵:“这样穿漂亮多了,十八岁一样。”
  我只是瞪了他一眼,大伙都在,要注意形象啊形象
  梧桐山,是S市的景区之一。上去的时候是盘山公路,但极少有人开车上去,一是因为爬山嘛,爬是乐趣所在撒。
  至于二嘛山顶的停车场可是顶小顶小的= =
  因为要比赛谁先到,老走大道就太绕了,所以更多的时候,我们也从大道的山坡上直接爬上去。(好孩子表学啊= =)
  比毛一直跟在老子身边,爬上去的时候小刘和他拉我们这一队的女孩子,他最后才伸手把老子拉上去。
  那是我第一次触到他的手,那手掌并不是特别漂亮,而这个炎夏,自然也称不上温暧,只是很有力,保险绳一样的安全。被他拉上来的时候我另一只手甚至没有试图扶一下旁边的草木。
  突然地就想起鸭子,在L市小河区的某小桥上,他牵着我的手说要把这种恋爱的感觉维持到八十岁。
  这一想就走了神,以至于他放开手的时候老子还在发呆,他于是又伸手过来握着,好似做了很大牺牲一般道:“不想放手就牵着好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脸红了用力甩开他,吼了一句滚!他的神色又从玩味变得郑重:“苏如是,给我一个机会吧。”
  那时候是早上八点四十多分,太阳还未能照进山林,周围是一众杂木,无一名贵。枝叶上面还覆着薄薄的尘土,地上有落叶,更多的是被众人踩踏之后留下的各式各样的泥坑,这实在是算不得浪漫的一个场景。
  他的手掳过我额前的流海:“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如果不把腐坏了的那一部分切除,新的肌体,怎么长出来呢?”
  我依稀还记得这句话,这是当初一直想对鸭子说的话,其实我和他都是一样的人,拿得起,却放不下去。
  而到了最后,我们、都已经没有十年时间再去忘记一个人了啊
  比毛这家伙,要论起来实在是一个非常懂得打蛇随棍上的人,老子心有所动,再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丫搂在怀里了。
  _||||
  那时候山间的气温不高,没有出汗,他身上只有淡淡的颜料味道,双手温柔地环过老子的腰,我伏在他的肩头。
  其实我并不是个轻易妥协的人,可是那么一瞬,我不想再选了。
  “比毛。”
  “嗯?”
  “我是不是老了?”
  他将我环得更紧一些,语声低沉而温柔:“你只是累了。”
  我想也许是吧,所以我没有挣开他。梧桐山的早晨,清露犹沾叶,飞鸟脆鸣,隔却凡世喧嚣。
  他并没有得寸近尺地试图进一步地动作,比如吻老子,比如占得便宜啥的。
  这家伙的耐性,着实是非常好的。
  拥了一阵,他松开手牵着老子:“先上去吧,不然他们会以为我们潜逃了呢。”
  也许你也曾这样,和一个人分开后,觉得要接受另一个人很难。
  其实那只是因为我们固执着过往,不肯退让罢了。
  但这一步退开来,其实新的开始,并没有所想的那般艰难。
  他牵着我的手,走得却是不快,显然是并没有让杨叔和小唐请客的打算。
  “比毛。”
  “嗯?”
  “我还是觉得很不放心。”
  “说。”
  “你为什么喜欢我呢?”
  “你给青荇不语的一百金,一金一年,我卖给你一百年。”
  “啊?”老子扬头看他,他却抿着唇,再不说话。
  我们一路磨蹭着到了大梧桐,山顶处有一排石阶,呈七十度向上,极为陡峭。
  老子在下面看着就心惊胆颤,比毛拉着我的手:“来。”
  我跟着他爬上去,那七十度的倾斜度让老子有些恐高。他几乎是半抱着老子,低声道:“不怕,不怕。”
  其实怕我倒是不怕,若是真要上去,就算是九十度直角,不也一样得爬上去么?
  可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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