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潜了窝边草 作者:日上三竿-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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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茶水间泡上一杯香浓的奶茶,悠闲的往座位上走,却听到后面传来的几句对话。声音低沉,应该是男人的。
“今晚有什么安排吗?”
“因为珠宝合作事宜约好了龙凤呈祥的李董吃饭,是晚上七点。”
这么多年来一直筑起的心墙就在两句简短对话里轰然倒塌,夏莎没骗我A&E是凌殊名下产业的心脏中心,他平时再忙,一个月里总会抽出几天会公司解决一切事宜的。
可是,他回来了,我怎么开口去求他帮忙呢?
等我急忙转身寻找他的身影的时候,看见的只是一扇关闭的电梯,冰凉的金属外壳散发着冰冷刺骨的银色光满,照亮我一颗满目疮痍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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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眨了眨干涩的眼睛,转身回到办公桌上继续工作。我虽是南大的学生,却重在没有毕业,更没有实践的经验,所以成功的进入A&e也多亏了夏莎的帮忙,却仍旧只得了个设计部的一个小员工。
到珠宝设计部是我的意愿,混迹娱乐圈见识多了那些个大牌明星华丽珠宝,所谓设置也未必那么吃力。
夏莎的手段我很早以前就见识过,年纪轻轻经营着一家私人会所,她懂得运用周身一切的人际关系,懂得什么该做,该做到什么程度。所以,夏莎在我的眼里一直就是一个成功的女人,当然,她背后站了多少个男人,仍旧是她的手段。
内线电话响了起来,我伸手去接,夏莎得意的声音就传了过来,我忍不住扯着嘴角笑:“夏总,有事要交代?”
是的,夏莎是A&e公司的一级元老,从凌殊动手打拼的时候她就一直跟着他,用夏莎的话来说,就是跟着凌殊前途一片光明。
确实光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薪水高的令人发指,还拥有A&E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羡慕的我真想一把掐死她!
正当我意淫虏获了她的大笔财产的时候,夏莎风凉的声音传了过来:“凌殊回来了,你是直接上来见,还是要我帮你安排?”
我的脑袋空白了几秒,缓过神来就直觉的摇头:“等等吧,我还没想好该怎么跟他说孟绍远的事情。”
“孟绍远?”
夏莎带着疑惑的音调问,随即冲着电话就对我吼了起来:“米乐,我帮你进公司压根就是自掘坟墓!你最好给我安分点,不然我第一个掐死你!”
这厮嗓门怎么那么大,惹得整个设计部人目光全吸引来了,我忍不住蹙了蹙眉头:“掐吧,掐吧,只要帮我解决了孟绍远的事情你就是把我先煎后杀都没问题。至于凌殊,还是等等吧”
“你等的起可有的人等不起!”
夏莎说完这句就挂了电话,我猜想着她肯定在办公室里暴跳如雷,如果可以她恐怕真的会掐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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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部经理是个三十岁的剩女,暗恋凌殊已久,最长挂在嘴边的那句话就是宁可高傲的孤独,不可卑微的恋爱。
她确实做到了,不过是前者。她够高傲,整个设计部她瞧不上任何一个人,谁要是稍稍犯了错,定会被训斥的狗血淋头,所以她的人际关系特别的差。
旁边的小王凑过来抱怨了一句:“像她这种阴晴不定的人,一个月肯定来四次大姨妈,一次来一个星期。”
“噗”刚喝进嘴里的奶茶全被喷了出来,我看了一眼到处溅上液体的稿子,一边忙着找纸巾擦拭,一边忍不住笑骂:“小王,你那张嘴太缺德了。”
一张纸巾横空出现在了眼前,那骨节分明的手没有女人的细致,我惊愕的回头,撞上某人含笑的目光。
我呐呐的接过纸巾擦了一下文件,然后站起来问好:“总、总裁好。”
我算是终于明白夏莎的那家有人等不起是什么意思了,只是我没想到第一次见面会这么狼狈。
身边的气压骤然降低,凌殊的脸色阴沉的很,原本还凑着脑袋说笑话的小王不知道什么时候规规矩矩的工作了起来。
“什么时候回来的?我以为你会先回家。”
我抹了把嘴角残留的奶茶,淡淡的回答:“刚回来的。”
这根本不是我心里想说的话,其实在打算回来的时候,我就开始天天的对着镜子演练,希望可以在见到凌殊的时候笑的矜持淡漠,往事如风般消散而去,然后客气礼貌的问一句这么多年过的怎么样。
可是,做了这么久的心理在一瞬间溃不成军,只差失声痛哭的扑进他的怀里,嚎啕着告诉他这些年我过得一点都不好,宝宝死了,我们的孩子死了。
可是我不能,我不能把现在的关系平衡打乱,否则,大家都会跟着难过。
设计部经理黎阳恬着脸巴巴的跑了过来,左一句有一句的询问是不是我犯了错惹着他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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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殊冷着脸没有搭理,倒是在我位置上坐了下来,拿着我刚刚画的几张戒指样图看了起来。
我喜欢戒指,喜欢一个小小的简单雅致的圈将两个人的心绑在一起牢牢不分,所以没事的时候就会画着戒指的草图,希望每一对带着戒指的恋人都会厮守到老。
我侧着脸,趁着凌殊分神之际悄悄的打量起了他。七年的岁月没在他的脸上留下印痕,只是眉宇间成熟稳重的气息确实自己极陌生。低敛的锋芒掩盖了当初青春里的和煦飞扬,在瞄到他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的时候,瞳孔猛的收缩。
我吸了口气,将目光移向别处。
凌殊坐了两分钟,说了一句好好工作就走了。黎阳在临走前深深的看了我一眼,那不善的目光我可以预想到以后的日子不会很好过。
待他的身影从视线消失,我浑身被抽了力气似的瘫软在椅子里,疲惫的揉了揉有些发胀的脑袋,难过的想要逃离这里的一切。
这么多年,我还是没有勇气面对他,只要感觉到他在自己的身边,空气就像被抽干让人慢慢的窒息。
小王凑了过来,神秘兮兮的问:“你和总裁认识?你们很熟吗?为什么我觉得你们两人之间流动的气息那么的不同寻常呢?难道你是我们总裁见不得人的地下情妇?”
小王最后的音调飚的太高,把周围的同事的目光都吸引的过来,那一双双如狼似虎泛着绿幽幽光芒的眼睛恨不得化身成狼吃了我。
我一掌拍过去贴的极近的小王,伸出左手亮出套在无名指上的戒指给她看:“看清楚了,我是个有夫之妇,和你们的宝贝总裁没有见不得人的关系!我们只不过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而已,明白没?”
小王是个年轻的小姑娘,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不对,我们总裁手上也有个戒指,可是也没听到他有未婚妻或者老婆的消息啊,难道你们暗度陈仓!”
我败给她了,这样一个精英怎么面对八卦脑子这么不好使呢。我无奈的叹了口气:“今晚我老公来接我,你们可看仔细了,是不是你们所谓的凌大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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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上这么说,还是偷偷摸摸的跑进了卫生间里孟绍远拨了个电话,让他晚上来接我,最好带束花。
孟绍远笑我死要面子,倒也答应了下来。
我松了一口气瘫坐在马桶上,看了一眼左手上的戒指,确实觉得自己死要面子。我哪里来的老公,只不过是戴在手上避免那些扰人的蜜蜂而已。
至于凌殊,他手上的戒指应该在七年前就带上了吧
夕阳映着余辉,浩浩荡荡的洒满了整个天际。孟绍远侧靠在银灰色的跑车旁,点上一支烟,风将他的发吹乱,空气里都弥漫着潇洒不羁的味道。
我走上前去,第一件事就是柔软他的头发,将他潇洒的形象破坏的彻底。孟绍远连连阻止,最终只能后退一步以逃脱我的魔爪。
在众同事艳羡的目光中我坐进了孟绍远的车,然后告诉了他一个地址,车内的就沉默了下来。
阳光很好。
风也很大。
我与他沉默的站在一块小小的墓碑前。
风吹起了我们的发,也遮了我都有些痛的眼。
“7岁了。”
伸出手,用指腹细细的摸着墓碑上的照片。一个一岁多的宝宝咧着嘴留着口水笑的格外的开心。
“恩。”
他拍了拍我的肩,“回吧。”
我和他慢慢的远去,近晚的阳光将我们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像那七年的光阴。小小的墓碑上放了一张照片,字也很简单:“这里安眠着最美丽最可爱的宝宝”下署:爱你的妈妈:米乐。
鼻子酸涩的厉害,在宝宝有生之年都没有看到过爸爸一眼,都不知道自己有一个爸爸,而自己的爸爸又是个怎样的人。到最后,小小的墓碑上都少了父亲的名字。
这都是我这个母亲欠下的,这辈子都还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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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圣诞节在恋人隐隐的期盼中到来,而我,带着浓的化不开的悲哀,日日一蹶不振。宝宝是在圣诞节出声,小脸红扑扑的像极了圣诞老人,记得当时孟绍远还特地买了一套火红的衣服回来,从上到下把宝宝装饰成了圣诞娃娃。
那是我这一辈子过的最快乐的节日,含辛茹苦的十月怀胎,换来宝宝哇哇落地的啼哭声。即使没有了亲人的陪伴,儿时的玩伴,我却拥有世上最珍贵的宝贝——我的宝宝。
“米姐,你到底有没有听到我说话?”
小王不满的推了我一把,也把我的魂给招了回来。我愣愣的看着她,回过神问:“你刚刚说什么?”
“天啊,米姐,你年纪轻轻的怎么就有老年痴呆症了啊!”
小王拿着脑袋重重的磕着桌面,感觉再看我一眼她就会崩溃的样子。
我扯着嘴角笑,伸手阻止她的自残行为:“岁数大了都这样,你年纪轻轻的就多体谅下老人家呗。”
“你哪里岁数大,你才27岁!疯了疯了,我怎么会认识你这个女人。”
小王抓狂的挠着头发,那夸张的表情看的人啼笑皆非。
“啊!我的话题都被你扰乱了!”
“嗯,你说,我听着。”
A&E公司的办公楼很高,设计部更是安在了四十九层,都说站的高风景好,可是我却怎么也不敢触及窗前,俯瞰下面的车水马龙。仅仅一瞥,我就将目光从窗户处收了回来。
我恐高,而且很严重。
“总裁安排今年的圣诞大聚餐,举办圣诞舞会迎接新人,顺便将各自的情侣带上,办一个浓情蜜意的恋人派对。”
小王的表情很兴奋,原本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都弯成一条月牙了,嘴角的笑容勾勒出了一个浅浅的酒窝。
我伸手戳了戳那个可爱的酒窝,忍不住提醒:“可是小王啊,你应该告诉我,你男朋友在哪呢?”
小王顿时成了泄了气的皮球,软软的飘到了椅子上,表情很惆怅:“是哦,我还没男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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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噗嗤”笑出声来,伸手揉了揉某人简短凌乱的头发:“我不介意当回你临时的男友啊。”
“可我介意啊,要是让你老公知道我霸占着你,他非得把我杀了。对了,你家孟绍远今晚来不来?貌似总裁也会带着女伴出席,你们两个搞双宿双飞就太不够意思了吧。”
那次孟绍远在我的特地恳求下接我下班后,再加上我手上的戒指,我就成了公司里公认的有夫之妇。从总裁的青梅竹马的危险地段降到恋爱绝缘体的妇女,那位置可是百分百的安全啊!小王还在喋喋不休的说着,可是我犯难了,原本是准备买个蛋糕去给宝宝过生日的,可是如今怎么办?
况且,我貌似忘了跟孟绍远说圣诞聚餐这件事了,真真是悲哀啊
圣诞节,如此浓情蜜意的时刻老公不在身边陪伴应该是不正常的吧。可是一想到凌殊和孟绍远碰到一起,我头皮就一阵阵的发麻。
圣诞节的下午公司提前下班,让各位男士女士回家打扮各自带伴,最好每一个人可以惊艳别人的眼球。
用凌殊的意思来说,就是舞会大家随意,可到可不到。可到了我们经理黎阳的口里就变成,势必要人人到场,否则扣除这个月的奖金。
我暗暗咬牙,回家穿了一件鹅黄色的吊带裙雪纺纱裙,把黑框大眼镜换成了红色细边框的眼镜,极力做到没有变化,能够更普通就不要张扬。
公司的舞会不能不给面子穿工作装,又不能暴露身份的将自己打扮艳丽,最后一站的演唱会海报挂的到处都是,如果没了那副眼镜的遮挡,我真不知道自己还能掩藏到什么时候。
我想,今晚是时候找凌殊好好谈一谈了。
打车到了宴会的地点,刚进门口,手腕传来一道力量,我就被人拽到了一间隐蔽的化妆间里。这个房间里的化妆用具随处可见,一件件的晚礼服和化妆台,再加上琳琅满目的的化妆品,我想我整个脑袋都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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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莎似笑非笑的倚着门栏看着我,时不时的将我转个身看看:“米乐,你有种,今天这么隆重的迎新晚会你竟然穿的这么低调。”
她伸手将我鼻梁上的眼镜取掉:“啧啧,我真怀疑你回来是干什么的。”
心里郁闷的难受,我从她手里夺过眼镜:“你这样我会被人发现的。”
“发现就发现,有什么了不起的,最后一场演唱会是在元旦那天吧?只不过隔了几天就退出舞台了,暴露在人前又怎样。”
“夏莎!”
我忍不住朝她吼:“我的事情我自己解决。”
“我不想跟你吵,赶紧把衣服换上,我在外面等你。我警告你,要么穿我准备的礼服参加舞会,要么就赤身裸地面对众人,如果你胆敢穿别的衣服,我一定会当众撕烂。”
夏莎语气的威胁不言而喻,可也霸道的让人厌恶。
我试着拒绝夏莎的意图,随意的挑了一件化妆间里的礼服,结果被她看见,果然言出必行的把我身上的衣服撕了个粉碎,那样子像极了残暴不仁的暴君。
结果屡试屡败,在夏莎不厌其烦的撕了我身上第三套晚礼服的时候,我只能理智的选择了前者——换上她给我准备的衣服。
这厮的力气特别的大,而且碍于她怀了宝宝,我压根不敢跟她有行动上争执,最后只能乖乖就范。从更衣室出来,我从夏莎的眼里看到了惊艳,我觉得任谁穿上这套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