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科幻世界电子书 > 最终防线 >

第138部分

最终防线-第138部分

小说: 最终防线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想,就算修亚先生不感兴趣,在场的各位分部负责人也定然会蠢蠢欲动吧……只要听了我所推断出的秘宝内容,应该没有人会罢手……除非他没有过后悔。”

“别卖关子了,我们没这个耐心。”

“呵——其一,传说中近神者量产人型兵器方案,俗称血族培养方案,不过,都是初代血族那一级别的……”朱雀第一发重磅炸弹扔出,着实把一些人吓得不轻,不过同样异常的还是北美部的那个女人,她的惊讶显得有些做作,明显比旁人慢了半拍。

“其二,通往天人三境的秘法,不,应该是‘通法’——像剑皇谢羽尧那样的半只脚踏进破虚境的人不在少数,若是真的得到了这个通法并将之普及,那么,全人类的战力都会提升一个档次。”

海洋分部的部长就是和谢羽尧处于同样尴尬境地的超能力者,因此,他听到这个消息时都快把持不住要去参加寻宝了,幸好澳洲分部的部长及时提醒他现在还在开会。

朱雀又一次停顿,首领看朱雀的表情是不想说下去,便主动帮他说完:“第三个,‘祈愿’。”

全场鸦雀无声……

而正是首领的一声“祈愿”,将朱德牡的思绪扯入红尘旧事,带回到银魅沉睡之前,排位赛以前,甚至更久远的从前……

※※

朱德牡和“神腿”是一对好基友,神腿这个名号是得来于那个人跑步速度非常快。而神腿其实每天都要跑步,不停地去跑,仿佛奔跑就是他的生命,就是他的一切。

终于有一天,神腿在奔跑中觉醒了超能力,他可以无限制的跑下去,仿佛永远都不会累。这是上天给他的恩赐,神腿的生活哲学就是跑,而老天让他可以不停地跑,这等于赋予了他无限的生活情趣与至尊享受。

没错,神腿就是这样单纯的一个男子。这也是为什么出生于超能力世家、高高在上的朱德牡会交他这样一个朋友。

然而事实上,朱德牡并非高高在上,神腿觉醒能力的那一天,也是朱德牡最痛苦的一天——朱德牡,成为了他妹妹的“影子”……

“为何还是无法操控好?为何觉醒过后就只能控制火柴大小的火焰?你还是我们家生的吗!?”诸如此类的责骂不绝于耳。

长久以来的信念崩塌,朱德牡被家族所唾弃,遭到众星拱月一般对待的是比他小四岁的妹妹——银魅。

说到“影子”,这时就不得不提起卢易了,他和朱雀,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颇有渊源。

第210章 朱门狗肉(上)

『刑警,这是一份帮死人忙以及送人去死的工作。干这一行的第一点要求就是绝不能放过一点线索,细节往往最为关键,第二点便是“善不从警”,因为作恶的人远比躺在正义光辉之下晒太阳的你更加险恶,你若是不去用更险恶的心理去揣度他们,那么在繁杂线索的指引下,只会和真凶越离越远。』

卢易就是一名优秀的刑警,虽然他自认为不是一个好人,否则也不会杀妻屠女。当然,这都是他话,今晚卢易接手了一个最不像凶杀案的案子,死者被疯狗给撕咬的不像样子。

警笛响彻了整个公园,安阳郊区的公园向来以大著称,林子深得很,若是路灯不够给力,进去了就两眼一抹黑。

“怎么样,看出什么端倪了没?”卢易披着外套,时值十月中旬,秋风瑟瑟,在这树林深处他自顾自地烧起了火,吞云吐雾。

张明作为卢易的助手也有不少年头,晓得卢易的怪脾气,便只挑重点跟他说:“死者的尸骸被这条疯狗给吞了三分之一,面目全非,周边的碎肉大部分都是死者的;虽然尸体破坏的较为严重,但所幸的是,他的家人已经认过,是一个名叫朱川的四十多岁男人,在金融街工作。”

卢易朝着尸体那儿瞅了几眼,发现实在太过不堪入目,便收回了视线,转而问道:“家人 ?'…'谁来了?”

张明指着另一边,被几个刑警围住的、约莫三十八九的、衣着光鲜的男人。

“他是死者的弟弟,朱程。”

“亲的?”

“应该是,不过老大你也知道,那个时候的户籍……”

卢易点了点头,示意张明不必再说。

“张明,貌似这次的案子……我们来得太晚了呢。”他的眉头突然皱起,眼角闪过一丝火光——那是烟头火芒的映射。

“确实,不过,当初第一个发现的人,也就是这旁边的包子铺老板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伤害事件,死者是被疯狗给咬死的,不牵扯谋杀。公安来的也算及时,若不是后来抓到的那个持刀的贼,我们也不会过来掺和这档子事。”张明耸了耸肩。

“包子铺?卖小吃的?”

“狗不理包子,推车买卖。”

卢易突然将眼睛斜过去,盯着死者手里拎着的那袋名为狗不理包子的小吃。沉思了一分多钟后才罢休。

“走,我们去拜访一下第一嫌疑人。顺便让法医帮狗给解剖了……”

往往,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最有嫌疑,包子铺老板更是浑身上下处处透着诡异。

事发地点离包子铺没多远,推车买卖很是灵活,转移卖点十分方便。鉴于此,卢易先是用“去检查一下轱辘的痕迹”为理由支开了张明,随后单刀直入地问老板。

“你第一次看见被害人是什么时候你还记得吗?”

老板无奈地笑了一下,“我这里也没个钟表,而且黑灯瞎火的谁知道啊……手机我也不可能在做买卖的时候老是打开来看时间吧?”

卢易环顾了一下四周,公园的路灯分布比较稀疏,若是不在路灯底下做买卖,确实恼火。

“怎么不去路灯底下?”

“我当时打算收摊了,谁知道最后一个顾客赶着来买。”老板的表情很是无辜,非常适合去演戏。

当然,适合演戏这是卢易的想法,他很喜欢观察嫌疑人的举止神态,他在上警校的时候,最喜欢的课程便是犯罪心理学和变态心理学。

“能跟我说一下你是怎么发现死者的吗?我需要你尽可能地讲详细一些。”卢易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嘴角勾起了一个诡异的弧度。

“成。”

※※老板的陈述※※

或许是入秋了,今天天晚的特别快,平日里还能呆上个把钟头,一到今天就全没戏了。路灯不知道为什么还没亮,既然没亮,黑布隆冬的谁愿意在这“荒郊野岭”的地方摆摊?于是我打算早点收摊回家。

半路上,突然迎面走来一位西装革履的成熟男人,不过看不清相貌,只是觉得他说话的语调和语气都有些不自然,仿佛是在克制着什么、忍受着什么。

他要了我这里所有的包子,我跟他说剩下的都差不多凉了,生意不做了。

他却说不是自己吃小吃,而是要喂狗。

嘿,我这就乐呵了,拿狗不理包子去喂狗,这人是不是在演情景喜剧啊?

想归想,做归做。三笼包子全给他用塑料袋装好,装了两层,怕喂的狗直接上来抢,到时候他架不住。

毕竟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他可别真以为狗不理包子狗就不理了。

买卖结束,我这边货也清了,回家别提多爽快。但不知道怎么的,我就是爱操心的命。总觉得那个男的精神有些不正常,想回头瞅瞅。哟!这一回头可把我吓惨了。

回去的路上一个人影都没有,恰好路灯全部亮了起来,就像是打开了一条通往阴间地府的通道一般,渗人的紧。

这恐吓还接连不断,刚起了鸡皮疙瘩又被一声犬吠给惊得汗毛倒竖……之后,也就是报警那档子事了。

※※

卢易眯着眼睛,补问了他一句:“你平时呆到几点?”

“大概七点左右吧,晚上七点左右。”老板很是确定地点头。

这时张明回来了,告诉卢易车轨的大致移动方向,和老板说的分毫不差。

“但是这里一到六点灯就亮了……”卢易笑着拍了拍他的肩,又去“拜访”下一位——贼。

“老板报警后,警察来了,你还是没跑出去,就这么一直呆在公园里啊?我要是你,我早撒丫子跑路了!”卢易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望着他。

贼是一名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不知是在被捕的时候由于挣扎的原因还是其他,他的身上全是烂泥,脏兮兮的。

贼紧紧抿着嘴不说话,就这么干巴巴地瞪着卢易,似乎是在无声地反抗着。

“对我用冷暴力是没有用的,回到警局里,有法子让你开口!”卢易狠声说。

“我不是贼,我是证人。”小伙子的眼神非常坚定。

“一千起案件中,至少有四百多起的罪犯是没有来得及逃离抓捕的,而其中又有一百多起的罪犯很有想象力,说自己是死者托付的证人。你说……我该不该相信你呢?”卢易带着笑意说。

“我不是贼,我是证人。”

他重复的这句话惹恼了张明,张明正想上去给他来一拳让他清醒清醒,却被卢易拉住了。

“别急,我们也有证据证明你有很大的嫌疑:第一,你在公安搜索的途中夺路而逃,行为上很可疑;第二,你口袋里装有水果刀,刀上有血迹;第三,你拿走了尸体身上的贵重物品,比如钱包和手机。而那些干警搜索的途中,恰巧你‘顺’来的手机响了……”卢易喜欢把话说一半,留下的飞白往往会促使对方钻入话里设置的情景,变成被动的一方。

小伙子舔了舔上嘴唇,看他这个样子是有话想说。

第211章 朱门狗肉(中)

卢易示意他可以为自己辩护。

※※小伙子的自我辩护※※

我家里很穷,一个人跑到陌生的城市里来,简直就是荒野求生。而前几个月,我住的地方一直都是荒野——公园的长椅,盖上几份报纸便是我的卧室。

白天去求职、打临时工卖力气,晚上就在公园里睡觉。不过,前几个月是夏天,现在已经是十月份了,天寒地冻的,再这样下去我可不敢保证自己能活到熬出头的那一天。

因此,我想放下无谓的自尊,去乞讨。

【这样真的很像一条狗呢……】我不敢想象自己乞讨时的那副模样,只是把注意力放在目标身上——想要乞讨成功,必须要找心善、单纯的人。

只是很奇怪,以往这个时间天都是亮的,今天却黑的挺早。以至于我压根看不到路人,渐渐地也就心灰意冷了起来。

我把身子蜷缩在长椅中,以图用长椅的椅背来抵御些许寒风,我竭力去搂紧报纸,不让它们被风吹走。一旦在夜里它们离我而去,我第二天就会伤寒,可能因此而死掉也说不定。

家里人都说我聪明,只可惜没钱供我接着读完高中……

突然,远处走来一名上班族,看他那微微佝偻着背、拎着小吃的样子给人以一种很顾家的感觉。

【顾家的男人,一般都有颗善于感动、悲天悯人的心。】我就这么想着,然后悄悄接近他,不知不觉间也开始一瘸一拐,似乎是身体在告诉我该怎么博取同情。

然而,就在我离他还有几十米的时候,他被一条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的疯狗扑倒在地。一塑料袋的包子都撒在地上。

而那条狗还特地朝着男人的脸咬,简直就是要置他于死地!

我不觉得自己有多高尚,但好歹也是个年轻人,不能见死不救。

于是乎我便冲上去一脚踢开疯狗,却没想到那条狗不来追着咬我,反而跟刚才一样朝着那个男人的头咬。

就这样我护着他大概持续了一分多钟,男人将一把带血的水果刀和钱包、手机交给了我,嘴里还说:“包子不是给狗吃的……”

我正纳闷,那个男的就把头伸向狗的嘴里……

我实在看不下去,就把狗给杀了。

※※

“我在想,那个男的一定是在托我传达什么信息,我记得他给我这把水果刀的时候,刀刃上已经有血迹了。”小伙子一口气说完,觉得无比畅快。

卢易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恭喜你,今晚不必担心着凉,警局比公园好,特别是在秋冬季节。”

“张明,我们去拜访一下死者的弟弟吧。”卢易又擦着了火柴,这是他的怪癖,似乎无论如何都要用最接近原始的方法去点烟。

他们见到了被害人的弟弟朱程,只是他却很不耐烦。问东问西都只得到一个答案:“哥哥的死,是咎由自取,那条疯狗是他养的,若不是他把疯狗放出来,也不会死。”

对于被害人的亲戚,警方没有权力去强迫追问,今天的工作便到了收尾阶段。

※※现场已经进行了清理,卢易和张明仍逗留于此※※

“狗的尸体上确实有刀口,但奇怪的是不止一个。所以,前两个嫌疑人中肯定有一个说了假话,至于他的弟弟朱程,我总觉得需要进一步接触。他在说那句‘咎由自取’时的表情不像是作假,但居然能对逝去的哥哥露出那样狰狞的面目,还是三十多岁快四十岁的男人了……总觉得不可思议啊。”卢易吐了一个烟圈,烟圈和月亮一样圆。

“等等……”

卢易突然皱起了眉头,凝视着苍穹之上的蟾宫。

张明诧异地问:“等什么?人都走光了。”

“他们都不清楚今晚是什么日子啊……”

“今晚不是什么节日,既非中国的,也非世界的,难不成你要过哪个小国家的宗教祭典?”由于卢易很少这么一惊一乍,张明也乐于对他难得的不淡定进行嘲讽。

而卢易的回答则是相当劲爆:“对,就是宗教!”

“哈!?”

“今天的天气是多云转阴,所以天色变暗是很正常,但是——暗到他们两个人都没有看清楚死者的行装打扮,连插到死者腹部的刀都没能注意到,你不觉得这也太过蹊跷吗?!不光如此,包子不是拿来喂自己养的狗的,那买来作甚?这从买到被咬死中间的时间差根本不足以行凶和逃逸。那个老板也说,回头望听到狗叫的声音时,路灯刚好已经亮了,说明是晚上六点整。”卢易一边踱着步,一边绕着张明行走,都快把张助手给绕晕了。而事实上,卢易的推理确实是让张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今天有‘月全食’!狗不理包子,是因为天狗要吃月亮啊!”卢易的情绪有些激动。

“这只能说明天色为何这么暗。”张明摊着手说。

卢易摇头:“不,这是非常关键的线索,因为他是由死者亲自‘说的’。尸体不会说话,但他们能传达给我们许多信息。有的时候,死者的视网膜会残留凶手的相貌,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