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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神钥-第13部分

小说: 神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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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算一下。”赶紧从抽屉掏出一个颇像是算盘的东西,不过都是下压式,一样十位进位,只是一个银币的话,就往银币那一栏下压一格,压满个位数进到十位数那一格,以此类推,看上去是一排十格总共七排,换句话说只能计算到九百九十九个金币九十九个银币九十九个铜币。
跟中国的算盘比起来,是逊色许多,不过用在这种小店面也已经足够,学习又简单,连四五岁的孩子都可以轻松了解。
在老板忙碌于计算之间,朔华在身后不远的小书柜里,看到了不少发黄的卷轴,而冷暮显然也注意到了卷轴另一边用黏土雕刻的版书,人已经站在那里看了起来。
打开其中的一份卷轴,很多都是地图,或是深奥难明的文章,不少字句连他都要稍微想一下才能够贯彻。
“这些卷轴跟版书,你们也要吗?”
不愧是生意人,老板马上就发现两人的兴趣,赶紧上前说明。
这两种东西的销路并没有书籍好,但是会买的人颇为固定,因为会用这两种东西来书写资料的人,很多都是因为需要大幅的画面,或是特殊、紧急的状况下才会使用。
因此有时候可能根本是毫无用处的一个联络,有时候却代表著一个秘密。
至于是不是无用的联络或是惊人的秘密,就要由买的人来判断甚至是实现。
“全带走。”
这句话是冷暮说的,他跟朔华最大的差别就在于已经跟佣兵团跑了不少的时间,不但非常了解这些东西的价值跟价格,自己也有著惊人的积蓄可以将东西尽数带回。
在原来的世界里,他可是有能力毁掉一个星球的人物,带来的东西自然不会像朔华那样的生活化。
一听见,书店老板马上笑开了脸,赶快回到柜台,一双手飞快地在计算版上猛按,这大概是他开店以来,按计算版最快的一次了。
“小哥,算整数,您的是一十一个金币四十七个银币。”要是让一个小康人家在这里听到,恐怕会吓掉一双眼睛,因为一个环境不错的小康户口,一年也差不多就是十个金币的收入,朔华这一买,就是别人一年份的收入。
“另外,大人您的是二十四个金币五十七个银币。”这一个就更夸张了,是小富人家一整年的收入。
不过两人付起钱来完全面不改色,数也不数,随手放在书店柜台上就是刚好的数目,让书店老板怀疑两人是不是一开始就已经算好价钱,不过怎么可能,这些书上不见得每本都有标价。
“需要我请人帮你们送到旅店吗?”客人最大,于是将心里的疑惑压到角落。
“不用。”朔华手一放在那些书上,一下子就全收到空间里,冷暮也一样。
可怜的老板,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角落放好奇心,现在又冒出了更大的一个来。
确定两人都没有还要买的东西之后,朔华先一步走出书店大门。
没想到角才刚踏出去,正好就撞上了一个快步走进来的胸膛。
要命,他是撞上了石头族的是不是?
当朔华被前方健壮的胸膛给狠狠弹回去时,心里觉得自己的鼻子有撞歪的可能性,而且要不是冷暮正好在他背后扶著,说不定还会弹到后面的墙壁上。
“臭小子,你走路是不看路喔!”
最前面那个撞倒朔华的大汉还没说话,后面的几个小喽罗状人士倒先骂了出声。
摸摸自己的鼻子,确定他还在原位,没好气的抬头,富必喇警卫队的制服就这么映入眼中。
“闭嘴!”为首的大汉瞪了后面的几个警卫队员一眼,然后很诚恳地看向朔华。“你没事吧?刚刚是我走太快,抱歉。”
眼神、声音是很诚恳没错,但是朔华直觉地就是不太想根这家伙牵扯太多,一张不算英俊的脸上,却有棱有角五官分明,充满著男性特有的阳刚味,长相身材尽管粗犷,不过身上的衣物却干净异常,一身并不高昂却也绝不便宜的衣服彷佛才刚被浆烫过,几乎找不到一丝绉折,这一种男人绝对不是易与之辈,单单是出身就值得人深思。
“没事。”
在那些警备队员眼中看起来是无礼的冷淡,迅速绕过几个人身边,身后的冷暮更别想要他对陌生人说些什么,跟在后面大脚一跨就是擦身而过。
大汉的双眼,突然与冷暮相对,被他眼中那一种冷得可以冻死人的眼光给愣住,眨眼间回神,就只能望见两人一前一后的背影,快速而从容。
“没礼貌的东西!”
“两个臭小子竟然就这样跑了!”像是对大汉的冷淡,就是对他们的无礼一样,警备队员忿忿不平地喊了起来。
“算了,他们并不知道我是谁。”到底是谁泄漏了他的身份,让这一群狗围在他身边乱叫,吵死人了!
“老板。”
一直缩在角落的老板听见大汉叫住自己,终于松了一口气走出来,刚刚他还真怕两方打起来,这些书可不像桌椅一样摔坏了还可以修还可以重买,哪损失可大了。
“请问需要些什么,大人?”
“你卖的卷轴放在哪里,我全都要了。”每年他都会来这里一趟,只是当时并没有被发现身份,因此老板并未认出眼前这带著数位警备队圆的大人,就是过去几年间那个看似落魄的冒险者。
“啊!您是说卷轴吗?抱歉大人,卷轴刚刚全被刚刚那两位大人给买走了。”什么时候冷门的卷轴变得这么好卖了。
“是吗?”浓眉底下的深邃双眼,锐光一闪。
“大人,需要我们把他们两个给追回来吗?”一旁的警备队小队长一发现可以拍马屁的机会,马上上前悄声建议。
“不用。”要你们这群废物去追,那只会打草惊蛇把事情越弄越糟……不过,他们至少有一件事情可以帮他做好。
“你去弄清楚他们从哪里来,今天会在哪里过夜,要往哪里出发,记得,我要这三个答案就好,别的不准多事,否则,你自己知道,当然,事情办得好的话,奖赏自然会等著你。”
“是,我马上去。”狡猾的笑容从嘴边逸开,随手拉过一个警备队队员,立刻想办法赚奖赏去。
大汉怎么不知道他的心思,冷冷在心里一笑。
那两人……看起来不是好惹的对象…会是哪方面的人物?
第二十九节
夜晚,街道上的灯夫刚将等火给熄灭,三个黑影便已经离开了依然热闹的旅店,其中两个黑影根本就是黏在一起飞跃在富必喇的街道民房上,另一道黑影刚跳下旅店窗口,接触到地面,还看不清楚模样,一下子消失在土地上,只留下几件衣物,不过不到几秒钟的时间,又可以看到一只小手伸出地面,抓住刚刚掉落的衣物,然后再度消失。
“今天早上那个人,不是简单人物。”
因为比起他来,冷暮的速度还要灵巧快上许多,所以朔华让风聚集在两人身上减轻重量后,干脆放松身体让冷暮带著跑。
反正他作势一向是以达成目的为重,并不在乎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削弱了自己身为一个男人的面子。这儿又没美人又没观众的,完美达成任务比较实际。
“有人来问了我们的行踪。”他在回来旅店的同时,一直在旅店休息的佣兵团员就已经告诉他们这个消息。
“你想他的目的是什么?”
“书跟卷轴。”
“我也是这么想。”
不然他跟冷暮在这个世界时间并不长久,背后也没有什么多大的利害相关,最吸引人注意的能力一直没真正的在人前显现过,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在书店的那依段时间可能碰触到什么别人认为不该碰的界线。
“看那些警备队员对他的态度,我想必然是属于菲嘉上层的人,和这个世界的官方人员对著干,于我们来说没多大的好处。”
冷暮点点头,一边注意下方是不是有人出现,一边注意脚边不要踏到了什么会惊动屋内人的碎片,身上扛著朔华对他来说,并不是太难的一件事,尤其他很满意身边围绕著风的感觉。
“你能速记吗?”
冷暮摇摇头。
“那把你身上的卷轴跟书都先给我,我先背起来,免得到时候那些人硬要出手。”他不会那么容易就妥协,不过为了避免将来麻烦,逼不得已他还是会把这些东西扔给那位到目前依然不晓得身份的大汉。
冷暮点头。“到了。”
“你们动作也挺快的。”小小的个子像鬼一样从泥地里钻了出来,然后开始穿起麻烦的衣服。
他们来到的是矿坑的主要通道,外面的守矿人还不少,四人一组来回巡逻,洞口摇曳的风灯不是很明亮,所以周遭的景物并没有办法看得很清楚。
“你知道布置吗?”他相信今天傍晚的时候,树海并不是单纯的在和一棵树搭讪。
“守在洞口左右各两组人,每两个小时换班一次,周围巡逻一共六组,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去是最好,不然的话就是要把八组人马全解决到,否则我们没办法玩到天亮开工。”
“你能钻进矿坑吗?”
“不能,这里是岩矿区,我是树,不是铁锄。”
“门口总行吧?”
“是没问题。”
“那你移动到门口其中一组旁……”凑到树海的耳边,很快地将简单的计画给说出。
“这样成吗?”树海严重怀疑这个战术的可能性。
“好玩而已。”不成的话他早打算好,干脆通通把人打昏绑起来最快。
“你难道不反对吗?”树海看了一直没说话的冷暮一眼。
也许看在将来有可能成为长久伙伴的关系,冷暮开口回答。“你要问我的话,通通杀光最快。”
树海的脸一下变成枯萎状态。“我早该知道答案的,天知道那时候我为什么会觉得你们两个会是好伙伴,我那时候一定是疯了,要是……”
“去不去?”闯一个矿坑对他们来说一点都不难,难度是在于怎样在不让人发现的状况下完成。
所以他也没真正去动脑子想,也许是因为钥石成为他,他成为钥石一部份的关系,对于那些没有钥石的人,他缺乏一种同类的感受。
“去!去!既然又要钻地,那我刚刚干嘛穿衣服,你们这些人形生物就是奇怪,没事发明这么累赘的东西干啥?”
抱怨归抱怨,乖乖又脱了一次衣服之后,再度钻入土壤中消失。
看著消失无踪的地面,朔华突然很感慨地转头看向冷暮。
“你会不会觉得我这样指使一个老人家,是很不道德的行为?”说起来,树海也六百岁有了。
“你已经做了不是?”
真是直接的答案,抬手摸摸胸口良心可能所在地………
“我刚刚应该顺便叫他帮我预测一下明天天气,听说植物对大自然的变化比之我们来得敏感……”
第三十节
守夜,是一种最无聊的工作,你必须睁大眼睛盯著乌漆摸黑什么都没有的前方,然后在别人全在睡觉的时间打起精神,然后因为是工作,所以不能喝酒聊天打屁。
最可怜的是,这不是一个进步的时代,没有电视可以陪伴渡过这漫长的时间。
崎松做这份工作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勉强还可以算是一个尽责的守夜人,至少他听说过有同伴会趁机聚赌聊天,或是喝点小酒,他则会选择乖乖待在原地直到交接的人来为止。
没办法,虽然这份工作无聊得很,但是薪水还勉强可以维持一家生计,若是不好好做,他一家人恐怕就得要喝西北风了。
通常他这一类的人,最常常向上天乞求的愿望,莫过于掉下一笔意外之财,而且平均每天都至少会想上一次。
所以当他看见离脚边不是很远的地方有一点金光闪烁时,他用力吞了一口口水。
虽然夜晚的风灯很暗,不过他确定自己没看错那一半在泥土里,一半在外头的圆弧状金属物是什么东西。
一枚金币。
他工作这么多年的时间,从来没有机会真正拥有一个金币,一个月的薪水也不过是二十来个银币,如果他从土里取出这个金币的话,等于获得了四个月的薪水还多。
看看一旁眼部接近痴呆同伴,他伸脚踩住了那金色的凸起物,感觉圆弧状硬硬的处赶抵在脚掌心。
“这是什么年头啊!连一双好鞋也买不到,破!”像是在埋怨自己那双已经穿了一年多的鞋子不够坚固,蹲下身在鞋沿地方东扯一下西拉一会儿,偷偷将手指伸到下头,然后从泥土中取出那一没金币,握在掌心。
当他站起身,轻轻地将金币放到口袋里,心中激动的几乎要较出来时,身边的同伴也突然骂了一声脏话,蹲下身去搔自己的脚丫底。
一个人蹲身拉鞋子不奇怪,两个人做就有点巧合,如果一组四人都做出同样的动作时,那就真的有问题了。
于是心中有鬼的四人,摸摸口袋里的金币,眼中游移不定地看著同伴,不知道该说什么时,
崎松竟然在瞥眼间发现矿坑洞口前又是一个金光闪烁。
娘的!今天是什么日子?难道是早上那个贵族来巡察的时候,钱袋破了吗?
他目光定住么模样实在是太过明显,另外山个守夜人也发现了那一到金光,彼此看了一眼,然后又看向另一头的那组人马。
钱这东西,理所当然事先抢的先赢,反正大家都知道怎么一回事了,在瞒也没用。
四个人同时跨步出去,争先恐后地趴向地面,终于还是先看到的崎松率先将地面上的金币给挖了出来。
“你们在干什……”另外一组守夜人,奇怪地看他们发疯一般的样子,接著又瞧见崎松手中的金币,八只眼睛马上瞪得跟牛铃一样大。
“那从哪里来的!”
崎松怎么可能让他们有机会抢过去,第二枚金币赶紧死死地捂在口袋中。“捡到的怎样,这东西本来就是谁捡到就是谁的。”
和他同一组的三个同伴尽管不甘心,不过想起口袋里的那一枚金币,只好跟著赞同点头。
有总比像他们一样都没有好。
看他们四人如此“团结”,另外一组的守夜人这才想起刚刚他们一起蹲下的奇怪举动,因此不甘与妒忌跟随著怒火上升,正想大骂出口,却看到崎松旁边的那一个队员猛然冲到他们身后,其他三个人也跟著扑过去,下一刻又一枚金币在手。
这下子说什么都不能让那枚金币再让他们几个给收走,因此一枚金币都没得到的四人,也跟著离开原位冲了上去,跟他们抢起那一没可以抵过四个月薪水的圆形金属来,完全忘记刚刚还守著的洞口,此刻外头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恩……也不能说是一个人也没有……
在几个人没注意的小角落,一棵小小的树在风中摇曳,如果耳朵够尖,就可以听见那棵树还会喃喃自语。
“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这么烂的方法居然也能够成功?难道这些人形生物的贪念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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