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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近身保镖-第111部分

小说: 近身保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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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胡说。我怎么可能那么下贱?”宋寓言气的眼泪都出来了。
    “这无关下贱。只是情欲。如若我当时将你的神态举止给拍了下来。想必会更有说服力一些吧?”
    叶秋又将视线转移到宋寓书身上,说道:“至于你,这只能算是我们再一次熟悉对方的身体。后果会这么严重?”
    叶秋说完这些话,也没有心思考虑两姐妹的心情如何,抬腕看了看表,说道:“上课时间到了。我要先回去了。我想你们这么大早地跑来兴师问罪,肯定没有吃过早餐吧?”
    叶秋将手里啃了一半的烤红薯塞到宋寓书手里,说道:“味道不错。你们可以尝尝。”
    向两女摆摆手,叶秋向学校大门走过去。
    “太过份了。太过份了——我想杀人了——”宋寓言抓着头发大声喊道。看到姐姐手里还捏着半只烤红薯,就伸手抢过来。说道:“给我,我要砸死他。”
    “寓言,不要——”宋寓书阻止道。
    宋寓言不听姐姐的劝告,狠狠地将手里的半只烤红薯朝叶秋后背砸过去。
    叶秋像是身后长了眼睛似的,身体微微一侧,那烤红薯就从他旁边穿了过去。戴着红袖章负责维护学校大门卫生的大妈正好看到这边地情况。小脚敏捷地跑了过来。一边撕票一边说道:“学校门口不许乱丢垃圾,违者罚款五元。”
    “你怎么不去抢?我偏不给。”宋寓言没想到丢只红薯也会被人找上门来,怒气攻心,也顾不得什么脸面,气冲冲地吼道。
    “哎,你这人怎么这么说话?要是那些个体户都是罚十块呢,这是有规定的。我还给你撕票,是平白要收你的钱吗?我怎么不去收别人的钱?”大妈也怒了。指着宋寓言训斥道。
    “大姐。对不起。我妹妹心情不好。这钱我们付。”宋寓书拉开车门,从提包里取出一百块钱递了过去。
    大妈接过钱正要找零时。见到这对漂亮的姐妹却钻进了车里,喊道:“喂,还没找钱呢。”
    宋寓书笑着摇头,将车门砰地一声关了起来。
    “气死我了。我们就这么算了?被那色狼占了便宜,还被他这样侮辱?”宋寓言狠狠地踹着车门。
    “今天我们不应该来的。”宋寓书取了瓶矿泉水,拧开瓶盖小口地喝了一口。
    “为什么不来?处*女膜没了,跑来骂他几句都不行?”
    宋寓书笑着摇头:“难道你没发现吗?他根本就没有犯错地觉悟。而且,他一直都把自己摆在了施惠者地位置。对于这样的人,几句话就能伤害的了他?或者说,几句话就能弥补我们受到的伤害?”
    这次来找叶秋,是宋寓言强烈要求的。宋寓书撇不过妹妹,也怕她做出什么冲动地事儿。就答应着陪她一起过来,没想到无端地受到叶秋的一番羞辱。
    “真恨不得杀了他。”宋寓言气呼呼地骂道。“韩幼凌那个废物,被人打断了腿还有脸在苏杭混。连锋锐那些蠢货整天在苏杭作威作福,被人家欺负到家了也没见到他放个屁出来?什么苏杭四大公子?苏杭四大河鳖还差不多。”
    女人的心思是很古怪的,自己没能将叶秋怎么样,又将这份怒火转移到了同样和叶秋结仇地韩幼凌连锋锐等人身上。谁让他们不找叶秋报复地?
    “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筹备着动手?韩幼凌现在恐怕是恨叶秋入骨了吧。”宋寓书将身体靠在座椅上说道。也不知道昨天自己到底有多疯狂,直到现在身体还疲惫的很。
    “他们动手了?我也要加入。”宋寓言阴沉着小脸说道。
    “不行。我们是要报复。但是绝对不能和他们掺合在一起。这不符合我们地利益,也不符合家族的利益。走吧,去找沈墨浓。她说林家会给我们适当的赔偿——林家?到底是哪个林家?”
    宋寓书发动车子,再次向蓝色公寓驶去。不远处一辆宝马车也缓缓地跟在了后面。
    叶秋来到教室时,又一次迟到了。教《考古史》的李老师穿着一身裁减合身的黑色套裙,外面的黑色小外套稍微有些紧身,将她的腰肢勾勒的更加细致的时候,那熟透了的胸部也更加的翘挺。脚下是一双黑色的高跟皮鞋,没有穿袜子。脖颈修长,扎着一条粉红色的丝巾。这样的打扮对一些阅历比较丰富的学生,总是能想起著名影视明星小泽女士的一部作品:《老师与学生在教室》。
    当然,这部电影的名字取的实在是没什么艺术性,可内容相当的艺术。
    李韵正在黑板上板书,见到叶秋又一次来晚了,就转过身说道:“同学,下次尽量不要迟到。”
    叶秋点点头,说道:“李老师,我已经尽力了。要是其它人的课,我就不会着急赶来了。”
    李韵想保持为人师表的形象,努力地使自己憋住笑,但是见到其它的学生已经在下面笑成一团,也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正文 第198节、三分王子
     更新时间:2009…12…12 18:34:36 本章字数:4229
    叶秋这段时间都没有见过唐果和林宝儿,心里怅然若失。和她们在一起生活几个月,也一起经历了不少事儿。突然间离开,心里难免有些不舍。沈墨浓是叶秋很欣赏的女人,还有那稍一接近就能让人沉醉半天的体香,这些美好的事物都离他远去。
    还好,他在学校里有杨乐和李大壮地陪伴。叶秋突然间搬回学校里住,虽然他没说什么,杨乐和李大壮还是猜测他可能出了些什么事儿。所以只要有时间,他们俩人都会陪在叶秋身边。有几次还拖着叶秋去打篮球,结果总是杀的对手铩羽而归。因为球只要到了叶秋手里,他就能保证得分。
    据有心人的统计,叶秋的投篮命中率是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而且这还是他怕太惊世骇俗引起别人注意而故意放水的情况下。叶秋也就去打了四五次篮球,名声却极大,还积累了一群女粉丝,得了个三分王子的称号。
    他这人太懒,站在球场上就不太喜欢动。接到球就顺手丢了下去,所以投的全部是三分。这种技巧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小儿科了,他能拿只石头把树上的鸟打下来,更何况是那么大还无法移动的篮球框了。
    其实叶秋本来是对篮球没什么兴趣的,可是李大壮却极其狂热地爱着这项运动。又因为身高和体重地原因。一直在球场上是被人嫌弃的角色。好不容易有机会上次场,跟着队友屁股后面跑了半天,人家根本就不愿意给他传球。
    杨乐也是NBA的追随者,球技虽然比李大壮好些,但是在一些高手面前也只有缴械地份。所以两人在发现叶秋的篮球天赋时,就像是找到了自己坚强的后盾。从原来的每周打一次篮球变成每天都要去次球场。
    他们的这种心理很容易理解。如果一个女人买了件漂亮地衣服,你却非要把她关了屋内不许出门。她不和你拼命才怪。
    叶秋厉害,他们跟在身后也沾光啊。现在李大壮每次进了球场就昂首挺胸满面红光,根本没有了以前坐冷板凳时的落魄。而且,叶秋打球只会和杨乐李大壮两人一伙,这更让两人心里有一股无法抑制的骄傲感。
    每次叶秋拒绝两人去球场时,两人就软泡硬磨,施展出浑身解数的想把叶秋拖出去。叶秋不去,他们哪还能风光的起来?哪些女人哪还会对着他们尖叫?
    “大哥,我知道你不喜欢打篮球……………高手嘛,都有隐藏自己身手的癖好。可这真是最后一次了。我李大壮以我的人品向天发誓………………”
    杨乐一脚踹过去。骂道:“你昨天就是以你的人品发誓的,已经说过那是最后一次。”
    “说过了?”李大壮摸摸自己有些瘦小的脑袋,说道:“好。今天我以我老婆地人品发誓,真的是最后一次了。大哥,你就帮帮忙吧。刚才我下楼去给你老人家打水的时候,还有女生问我嘿。那个谁,你们寝室的叶秋今天还去球场打球不。大哥,你看那么多人都期待着你。三分王子。多么动听的称号啊。想想就让那些小女生流口水。”
    叶秋躺在床上看那本他从图书馆借来的《遗失地宝藏》。这几天要么被杨乐和李大壮拉出去打篮球,要么和蓝可心一起去逛浅水湖,很少有时间安静下来看书。这本书借来也只是翻了几页。让叶秋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杨乐在旁边大笑,拍着李大壮的肩膀说道:“你是不是又告诉她们,就算叶秋不去,你也会把我拉过去?”
    李大壮已经不是第一次干这事了,而且这孩子缺心眼,为了不在那些叶秋的女粉丝面前失信,他每次都是把吃奶地力气拿出来逼叶秋出去。
    “嘿嘿,这不是为了表示咱和大哥的关系非等寻常嘛。大哥。给小弟次面子吧。大不了今天咱不让你上场。你就在球场四周转几圈让那些女人见到你来过就成了。”李大壮见自己攻不下叶秋,恼怒地把矛头转移到了杨乐身上。
    “杨乐。你这混蛋怎么一句话不说?刚才打水回来的路上不是你鼓动我来劝叶秋地?现在倒好,你在旁边假惺惺地做好人。”
    杨乐笑着说道:“这不是你口才比我好嘛。所以才把这项重任交给你了。”
    李大壮鄙视地看了他一眼,抓着叶秋的床栏杆就想往上面爬,说道:“大哥,帮小弟一次吧。大不了我上来让你潜规则一次。”
    叶秋惊慌失措,一脚将李大壮踢下去,说道:“好了。去球场。”
    叶秋不喜欢被人围观的感觉,可是李大壮和杨乐却非常享受这种滋味。三分王子的称号已经在水木大学名声远扬,一些喜欢篮球的男生想看看这家伙是何方神圣,有机会的话还可以和他切磋一下。如果一不小心把王子干掉了,自己难道不就成了国王?
    而女生们的心思就单纯的多了,她们只是听闻有一个男生打篮球特别帅,投蓝时懒洋洋地,却没有人能够阻挡地了他得分,于是抱着好奇的心理过来看看。
    原本三三两两散落在下篮球场地女生在见到叶秋三人组到来时,立即很快的向他们身边聚集。有女生对着走在最前面的叶秋指指点点,杨乐和李大壮很有默契地稍后一步跟在叶秋两侧。两人一脸受用的享受着众多女生的围观,还时不时很有范儿地向那些漂亮地女生点头示意。
    “看到了吗?走在最前面地就是叶秋。”
    “他就是三分王子吗?长地倒是挺有气质。可这么瘦也能打篮球?”
    “你这人是怎么说话地?说,你是不是奸细,故意来诋毁我们叶秋的名声?瘦就不能打篮球了?学校的教导主任倒是很胖,两三百斤呢,你让他来打球?”
    “谁是奸细了?我只是说说而已……………”
    “说说也不行。反正不能诋毁我们的王子殿。”
    “喂,你都是大学生了,别这么弱智好不好?”
    “喜欢一个人是弱智吗?好。那我就当个幸福的弱智好了。……………王子殿,我爱你。”
    李大壮又一次激动地脸色绯红,昂首挺胸,龙行虎步,双眼直视眼光,说道:“大哥,这感觉怎么样?爽吧?你和冬儿商量一下,也去做明星得了。到时候来围观的女生更多,我毕业后就去做你的保镖。”
    杨乐扫了一眼在他和叶秋面前矮了一大截地李大壮,笑着说道:“就你这身高也能当人家保镖?到底是谁保护谁啊?”
    “你这王八蛋。少打击我几次会死人啊?董存瑞个不高,关键能顶炸药包。要是有危险,我愿意用身体替老大挡子弹。这样总比那些会两招花拳秀腿的强多了吧?”
    杨乐笑着不回他,对叶秋说道:“不下场练习练习?我可喜欢你在球场上虐人呢。那些家伙平时一个个的牛逼地不得了。等到和咱们打出了个十比零的时候,一个个都快要哭了。”
    “我不下去了。你们要是想玩就下去吧。我在旁边看着。”叶秋笑着摇头。扫了一眼,没有在人群中看到蓝可心。以前叶秋每次来打球。她也会跟着过来。今天可能是不知道自己来或者有其它的事在忙吧。
    杨乐和李大壮稍一商量,就跑到一场三对三斗牛的球架下面,又选了一个高个子进来。三人也临时地组成了一个小组。水木大学有室内篮球馆,但是平时一般不对外人开放,只有校队的人可以进去训练。
    室外篮球场有几十个球架。无奈学校人多,还是远远不够学生使用。所以,大家只能采用这种三对三斗牛,谁输了谁下场,换另外一组上的比赛模式。
    这样的比赛就对队友的要求极为苛刻,一般组织地队伍都是固定的。而李大壮他们这种互相不认识的人临时组队,在配合上会逊色的多。
    杨乐和李大壮这几天球技没有进步,信心便是爆涨了半倍。跟在超人身边。总算得上半个超人吧?
    没想到轮到他们上场的时候。三分钟不到,就被人家连灌三球。三比零。刷了个光头下场。
    “切,就这水准还有脸出来打球?我还当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呢。”一个身高在一米九以上,身体壮实,穿着套黑色NIKE运动服地男生站在旁边不屑地说道。站在他们身边的还有几个同样身高在一米九以上的男生,也是满脸鄙夷地看着杨乐和李大壮。在这群人中最耀眼地是一个女人,一个身高在一米八左右的漂亮女人。
    按照华夏国的身高比例来算,女人身高在一米七就已经算是高个头了。而一米八几地女人,一眼看过去,比那身高一米九的男生还要高些,倒是和身高两米多的人不相上下了。
    女生面相很精致,上身穿着一条红色的运动长衫,下身却是一条白色运动短裤,PUMA的运动鞋。身长腿长,身材丰满,双手插些外套口袋里,一脸冷漠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事儿。
    李大壮虽然身材瘦小,性子却非常暴烈。天王老子来了他也敢顶上几句,更何况是这几个家伙主动出言讽刺。破口骂道:“我们什么水平关你鸟事儿?别他妈吃饱了撑着没事干。”
    “哟,这小家伙还挺冲嘛。”最先说话的男生笑哈哈地和同伴说道,他们根本就没有把李大壮放在眼里。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忌讳,而李大壮最讨厌地就是别人说他小。这些家伙摆明了是拿他地身高在打趣。气冲冲地就想冲上去。却被旁边的杨乐一把给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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