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诈骗生涯-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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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空气中飘浮着大麻的气味。
我看到一个招牌上写着伦勃朗旅馆,便走进去。用一张属于想象公司某个二十二岁客户的信用卡登记入住。房间狭小脏乱,但我无暇顾及,推开窗户,探出身子俯视那条街道。下面有几个人猛地抬起头来,我才意识到,我在兴奋中大叫了什么。“对不起!”我喊道,他们报以微笑,其中一个还举起瓶子向我致意。我回到房间,掏出那些卡,在小床头桌上一字排开,然后随便抓起一张,一跃而起,走出房间。
1999年那个夏天,头几个星期有点雾霭迷蒙。我住在伦勃朗旅馆,但只有睡觉时才在房间里。白天我会到曼彻斯特市中心,逛逛服装商店和唱片店什么的,一连几个钟头用顾客试听的头戴式耳唛听音乐。午饭场所视心情而定,小到咖啡馆,大到豪华餐馆我都会光顾。在后一种情况下,服务生会带着不加掩饰的蔑视神情,看这个身穿体恤衫的毛头小子大口嚼龙虾,要不就往鱼片上挤调味蕃茄酱。
晚上,我会独自到酒吧溜哒,在里面来回走,尽力吸引人们注意。我会像吸血鬼一样钉住出于礼貌而让我跟他们呆在一起的任何人,疯狂地点许多饮料,以此来巩固自己的位置。鸡尾酒、加味浓缩咖啡、香槟酒、一扎扎啤酒——我在这些新朋友还没来得及打发我开路之前,一瞬间就把这些统统点来。让侍者端酒我没有遇到过任何问题。到这时,我已经长大,一张脸也比年轻时更硬朗了。除此以外,我是常客,挥金如土如同发疯。但凡敬业向上的酒吧,没有傻到把我拒之门外的。
曼彻斯特看起来大而无当。我从凯诺街向不同的地区拓展——丁斯盖特、卡斯尔菲尔德、雅普街。我满怀热情投入全新的生活,甭管跟谁都能聊,青春少女、家庭主妇、生意人、退休老人,来者不拒。关于我的身世和显而易见的财富,他们各人会听到不同的版本,但没有人会打破砂锅(纹)问到底。似乎每个人对彼此所需都心领神会——只要我源源不断提供饮品,他们就让我滔滔不绝讲下去。
一张接一张,卡没法用了。刚开始,还不致造成太大问题,我只是做疑惑不解状,然后说得赶紧出去,给银行打个电话问问怎么回事儿。无非能去的酒吧少一家,床头桌上的卡少一张而已。然而很快,能用的卡就只剩两张了,我担心起来。一天,路过旅馆附近一家酒吧时,一张招贴映入眼帘:招聘吧台员工。我走进去,告诉他们我十九岁了,在格拉斯哥干过一家酒吧。他们问我会调制哪种鸡尾酒,我一口气举出一大堆,喝过的、听说过的全列出来,当下就把这帮人给镇住了。工作到手,当晚就上班。
接下来两星期,我大多数晚上都在这家酒吧干活,收酒杯、倒烟灰缸忙得不亦乐乎,只求没人找我调酒。这活儿挺新鲜,我把自个儿强加给同事们,他们不乐意跟我做伴也没办法。当然,我有一肚子问题向他们请教,而他们呢,一定对这个苏格兰年轻人迷惑不解,这家伙在酒吧倒班挣那点钱,连酒店每晚的住宿费都抵不上啊。他们不知道,我在意的可不光是钱:我需要有人做伴,还想瞅空看看刷卡机。
就在一两年前,酒吧开始可以提供现金返还服务了,也就是说,用卡付款的顾客,待店方刷过卡后,除了支付购物款项外,还可支取现金。当我需要现金时,有几次偶尔也用过这种方式,不过我还是宁可无论什么都用卡付账。这些机器不大让人放心,跟常规交易相比,取现能否完成不大有谱。
卡只剩最后一张,我终于醒过神来,得寻找新的资金来源了,笔记本的光辉时代已经终结。此时我已经弄到一个免费住处,是“魔力弗朗西丝科”酒吧里的一间空房,弗兰吉帮我弄的。他是个卡拉OK DJ,曾在好几个位于市中心的酒吧支持过节目。有天晚上我语焉不详地跟他讲了自己的经历,暗示童年不幸,从此他便把我收留到羽翼之下。
我们是奇怪的一对。尽管他也是同性恋者(看他的艺名,您也许已经猜到一二),但我们之间从来没发生过什么浪漫故事。我想我们只是对彼此略有兴趣而已。对我来说,他是个好小伙子,有些旅行经历,可以提供黄色故事和一个睡觉的房间。对他来说,我只是个伴儿,愿意喝酒熬夜到凌晨,彼此吹牛说大话。当最后一张卡也无法再用时,我感到很没面子,因为我吃着弗兰吉的东西,喝着他的酒,却没钱为自己的一份买单。
我清醒地意识到,所有卡都被注销了,并且可能引发连锁事件,最终导致我被抓住。我有意识地不去想这些,毕竟还有更紧迫的事情要处理。此时我已经被两个酒吧解雇过了,他们先后慢慢发现我对要干的活儿一无所知。口袋里只剩下最后几英镑了。
我想到过返回格拉斯哥,再找一份电话中心工作,设法用跟以前类似的手法弄到信用卡详情。然而我知道,那样做风险很大,我还不准备马上杀回去。在曼彻斯特,即使起先随身携带的那些摇钱树已经不复存在,我还是有自由,有机会。我暗下决心,就要在这里达到目标,只要再多弄到几张卡就行了。
奇怪的是,我起初并没有将燃眉之急和下手偷窃两件事联系起来。我以前偷过一次,不过那是在酒精作用下一时糊涂产生的反应。此时我想的仍然是通过其他方式得到他人的个人详情和保密信息。凭这个我已经无忧无虑地过了一个多月,肯定还能找到法子再来这么一两下。
那天我坐在市中心一家酒吧里,满脑子正在盘算的大概就是这些事情。隔几张凳子坐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他脱下上装,放在椅背上。他这些举动我都看在眼里,但直到现在我还是不觉得当时自己决定了要采取什么行动。我一定走火入魔,否则绝不会干这种事情,光天化日之下在一家酒吧里,四周任谁都可以一把抓住我。我一向不算莽撞,而当时更是胆小如鼠。尽管如此,那个男人起身上厕所时,我走过去,一只手溜进他的上装口袋。摸到一样冷冷的皮革东西,抓出来,头也不回走出了酒吧。
回到弗兰吉的公寓,我把钱包里的东西都倒在床上。现金有三十英镑,然后是各种各样的会员卡,还有国民西敏寺银行的一张信用卡。那天是星期四,商店开门会到很晚,于是我把钱和卡装进口袋,返回城里。从走下公共汽车那一刻起,我就感到非常不自在,大汗淋漓,惊慌失措。这是我紧张性干咳初次发作,后来无论我在世界上哪个地方,这种激动的干咳会持续不断,咳得我口干舌燥。
过去,怀揣通过笔记本信息得来的那些卡,不管走到哪里,我都觉得格外有劲,可不像现在这种感觉。那些卡曾属于我。卡上是陌生人的名字,但这无关紧要,卡送到我家时簇新干净,是专供我享用的。而此刻手里这张偷来的卡,显得肮脏、二手。它与我格格不入,充满危险,像塞在牛仔裤口袋里的手榴弹。此时我本应回家,洗个冷水澡,好好想想是否还要在这条路上走到黑。但我不管不顾,还是走进了一家精品时装店赌一把运气。
我不是一个很相信命运的人,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真是个无情的大逆转。就在我镇静下来,试完几件衣服拿到柜台时,两件事情几乎同时发生。我把卡递给售货员,他拿起来查看。恰恰就在这时,在曼彻斯特知道我名字的总共二十个人(最多也就二十个)之一突然出现在我身旁,跟我招呼:“嘿,艾略特。”我看一眼我的朋友,然后转回去看售货员,他看一眼我的朋友,然后又看那张卡。我转身,夺门而出,迎面撞上警察。说实话,这是我万万没有料到的。现在我可以笑谈这些了,但对于那可怕的几个钟头,这个句号来得可真有点痛苦。
警察通过无线传呼叫来警车,我的朋友一脸狐疑走出商店。
“你还好吗,艾略特?”他问。
“还行,只是出了点乱子。”我说,警察抓着我胳膊把我带走,我尽量做泰然自若状。
回到警署,我就软了下来,解释说,我是从格拉斯哥离家出走的,做这样荒唐的事只是为了筹钱买火车票回家。怪就怪在警察好像并未想到,在服装店筹钱买火车票是说不通的。他们挺可怜我,其实我心知肚明,自己并不值得他们同情。警察给了我个警告,但又说假如只有这件事,我多半不会触更大的霉头,然后建议我乘晚班火车回格拉斯哥。我忙不迭答应了,一放出来便直奔弗兰吉家收拾行李。他不在,我留了张便条。
哥们儿,我要回格拉斯哥一趟,很快和你联络,谢谢一切。艾略特。
打那以后我再没有和他联系过。对不起了,弗兰吉。
第四章 小偷生涯(1)
诈骗,如果实施得当,是一种令人着魔,能使你出人头地的职业。它是对智力、决心和精力的考验,需要对自我提升的热爱——需要有变得更好的愿望,因为如果没有这样的愿望,你就会停止学习,而一旦停步不前,就该大难临头了。你一天二十四小时脑中都会感觉到现实与虚幻交融混杂,漂浮不定;你还必须把这一点融会贯通于你的服饰、言语和走路的姿势中;它还涉及到永远不能写下来的人物、地点和名称;它可以用来使梦想成真,把你变成想要成为的任何人。它非常、非常困难,但也极其值得。
您也许已经从上一章的伦敦之行、笔记本等等体会到这一切的潜在价值,但您也看得出来,我并没有如愿以偿。我不知道如何达到目的。很多条件不具备,当我返回格拉斯哥时,我发现没有时间、没有场地来找出解决办法。您瞧,我没有钱,没有工作。家里有死盯着我的爸妈,这就决定了我不得不想方设法躲开他们,躲开他们的询问。所以我必须离开家,必须弄到钱,于是我成了一个小偷。做小偷和诈骗水火不容,偷东西是野蛮、低俗、恐怖的代名词,但我别无选择。我成了小偷。
*
一个小偷的十大窃案
1我住在格拉斯哥大学一所大而破败的学生公寓里,一个个小房间令人压抑,但我觉得它对这时的我却挺合适。如果你不是学生,只要按月支付很便宜的租金就可以住进去,任何银行卡几乎不加审查就接受。城中心还有便利的小酒店,附带停车场,十分适合我每天的日程安排。简而言之,我的日程安排就是:起床,吃点东西,然后一整天做两件事——偷银行卡,取现,然后回去睡觉。为了弄到卡,我会搭乘巡回地铁或公车,在咖啡馆、酒吧和夜总会附近徘徊;至于取现,我会耐心物色管理比较松散的酒吧,员工忙这忙那无暇他顾的酒吧,那些地方人们不太在意签名,也不会在意一个邋里邋遢、买什么都刷卡的十七岁小伙子。
这种生存状态和捡破烂的差不多。每天早上一睁开眼,我头一件事就是想上哪儿多弄一些卡,手边的卡是否还能用。一整天我都紧张得要崩溃,在格拉斯哥城里满世界小跑,躲避假想的追兵。晚上躺在床上,使劲回想在哪些酒吧里,刷卡不顺时员工会尴尬地道歉,而不是赶紧给银行打电话。
一天早上有人敲门,我断定是警察。还真是。我就傻站在那个阴湿寒冷的小房间里束手就擒,衣服撒了一地。我被带回警署,提起控罪,然后就放了。临出门,做笔录的警官说他肯定还会见到我。不知为什么,我感觉好像赢了个彩头似的。
2眼看要到圣诞节;我好久没回家,爸妈那边我的说法是在这里找了个临时工作。我在格拉斯哥周围专找廉价酒店过夜,但即便如此,每天也得弄到大约100英镑才能勉强度日。这几个星期的日子很不好过,但是我逐渐摸到了返款系统的门道。口袋里还有些钱,有几张信用卡还好使。我并不急于见到爸妈,因为很清楚警察这会儿一定对我近期的恶作剧有所察觉,大概正守株待兔呢。
我断定最好的办法是设法转移一点注意力,想出的主意却很馊。我用一张还能用的信用卡租了一辆带司机的宾利。早上8点,一个司机驾着一辆闪闪发光的靓车来到格拉斯哥市中心一个小酒店接我,竭力掩饰满脸困惑却效果甚微。车后座宽敞无比,我拉下椅背上的餐板,摊开报纸,一边指示他往爱丁堡开。到地方后我让司机绕城兜了几圈,然后停在几家高档服装店门口,胡乱买了一堆东西。
给每个人买好昂贵礼物后,就该衣锦荣归了,于是我们又开回格拉斯哥。司机对巴特尔菲尔德不怎么熟悉,我指点他穿过大街小巷,一路上,当地居民看到我们,无不惊诧莫名。司机好不费劲才挤过不断聚集起来的人群。到家了,我让司机不停按喇叭,直到妈妈出现在窗前。我钻出车子,傻乎乎咧嘴笑着,高举购物袋给她看。她看看袋子,看看车,再看看我,然后摇摇头,拉上窗帘。
3我站在格拉斯哥城南一座公交站,想着晚上去哪里住。公交车开来,我上车买票,捡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车上只有一个身穿羊皮夹克的乘客,看我在他对面坐下,还翘起拇指向我致意。他头戴凯尔特队围巾,浑身啤酒味。不一会儿,他的头慢慢斜向肩膀,一两分钟后我再看他,人已经睡着了。羊皮夹克的侧边口袋中,一只钱包清晰可见。我从椅子上起身,不着痕迹地夹出钱包,快步走向车门。眼看着车站越来越近,30米、20米、10米,这时他叫了起来,
“嘿!”
我观察安全镜中司机的脸,他没有反应。5米。公交车减速,停了下来。
“嘿,你!”
司机转过头来,不明白是谁在叫,我站在他座椅一侧,挡住身后的视线。
“谢谢”,我对司机说。
“没事儿”,他边说边打开车门。
我跳下车门,一路小跑,耳边传来刹车松开、车子开动的声音。我停下步子看车。车驶过身边,那人了起来,拳头敲打着窗户,嘴不停地动,但脸上并没有愤怒的样子。他就那样站在车窗后驶过我身旁,看上去有些失落,还有些受伤。
4a清早6点,我在城郊结合处一个派对上偷了一张信用卡,叫了辆出租车径直开到格拉斯哥皇后大街火车站,搭最早一班车去了爱丁堡。我走上威福利车站台阶,来到巴莫拉尔酒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