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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无名的裘德-第3部分

小说: 无名的裘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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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观赏者一直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到后来窗户和风信旗几乎像烛光熄灭一样骤然失去了光亮。迷茫的城市宛如披上了轻薄的雾毅。他转向西方,太阳早已西沉了。画面的前景变得阴森可怖,近处无一不是开米拉①般妖物的奇形怪状,五颜六色。

①参看15页注。

他慌慌张张从梯子上溜下来,开始往家里跑,哪儿还敢再想什么巨人呀、猎手赫恩呀、伺机杀害克里斯梯安的恶魔亚坡伦呀、在闹鬼的船上脑门有个窟窿一直往外冒血的船长和夜夜围着他翻来覆去地造反的尸体呀。他也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不该再信什么妖魔鬼怪了,可是他还是直到看见了教堂塔楼和自家窗户里的灯光,才定下心,高兴起来,哪怕这并不是他呱呱堕地的地方,他站婆待他也不怎么样。

老太婆的“店”的窗户装着二十四块嵌在铅条框子里的小玻璃,年深日久,有些经过氧化,已经模糊,所以你休想隔着玻璃看清楚屋里陈列着的那些可怜巴巴的只值一便士的食品,它们是整个货仓的一部分,其实只要一个壮汉一拎,就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都拿走了。裘德就在这个窗户里边和窗户这头那头呆着,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他外表安详,似乎心无所动。但是他所处的环境是那么委琐不堪,相比之下,他所抱的理想实在是大而无当。

他老是没完没了地透过寒冷的白垩质高地构成的坚固屏障,神往于那座熠熠生辉的城市——他在想象中把它比做新耶路撒冷的地方,不过他这份想象可跟《启示录》作者的构思大不相同,因为其中多的是画家的精思妙诣,少的是珠宝商人的痴心妄想①。对他的生命来说,那个城市形成了具体的事物、永恒的存在和无上的权威,而究其起因,不能不主要归之于一件事的深远影响,就是那个在学识与志向方面使他深为敬仰的人确实住到了那个地方;非但如此,他还生活在思想更为深刻,才智更为卓越的人们中间。

①《旧约·但以理书》中说,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把三个壮士放在窑中烧死,岂知他们从火中出来好好的。

在凄凉多雨的季节,他虽然知道基督堂那边也下雨,但是他不肯信那儿的雨会也下得那么叫人意绪消沉。只要他能够得闲,把小村子摆脱一两个钟头(机会是难得的),他就偷偷溜到小山上的棕房子,一直眼睛睁得大大的,有时候碰运气能瞧见一个圆屋顶或塔尖,这在他就算不虚此行了;也间或瞧见一缕轻烟,就猜想大概是因为烧香引来了神启吧。

其后有那么一天,他突然想到,要是天黑以后登上那个能眺望的地方,要么再多走上一两英里,准能看得到城市夜晚的灯光。不过回家路上就会只剩他一个人了。但是即使这样的顾虑也没吓住他,因为毫无疑问,在他身上是不难拿出几分大丈夫气概的。

计划当下就实行了。他到达纵览景色的地方还不算晚,刚过了黄昏时分;不过东北方上空已经完全暗下来,加上从同一方向吹过来的一阵风,此时此刻也真够暗了。功夫不负苦心人哪;可惜他所看到的不是一行行灯光,像他期望的那样;没有一盏灯光灼然可辨,极目所至,只有一片光晕或是闪亮的薄雾在黑暗的夜空中笼罩着那地方,使灯光和城市显得离他只有一英里左右。

他仔细琢磨起来:在这片亮光中间,老师究竟住在什么地方——他到现在也没跟马利格林哪个人联络过,对那儿的人来说,他就跟死了一样。他好像看见费乐生先生正在亮光中悠然自得地散步,好比是尼布甲尼撒的窑里烧不死的人里头的一个。①

①《旧约·创世记》中说,诺亚后裔东迁后造巴别城和塔,上帝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彼此语言不通。“巴别”即变乱之意。

他以前就听说过微风按一小时十英里速度吹拂;他这样一想,就面朝东北,张开嘴,在风中大口呼吸,如饮琼浆。

“你啊,”他满怀柔情向风倾诉,“一两个钟头之前,你还在基督堂哪,你飘过长街,绕着风信旗转悠,轻轻抚摸费乐生先生的脸,让他呼吸过,你这会儿上这儿来啦,让我呼吸啦——你啊,就是这样啊。”

突然间,随着风吹,好像有什么信息向他传过来了——从那儿,好像由住在那儿的某个精灵把信息传过来了。对啦,那是钟声,是那座城市的声音,轻微而悦耳,向他发出了呼唤:“我们这儿多快活啊!”

他心骛神驰,看人了迷,到了浑然忘我的地步,幸亏像梦中一样一阵极力挣扎,才清醒过来。只见离他站的高冈下面几码远的地方,冒出一队车马,它们是从极其陡峻的坡子底下,在曲里拐弯的路上转了半个钟头,才到这地方的。马车拉的是煤,是高地绝不可少的燃料,也只有靠这条路才好运进去。随车的有车把式,还有个伙计跟男孩儿。那孩子直往前端一块大石头,要用它顶住一个车轮,好让喘吁吁的畜牲多歇息一阵子。两个运货的打煤堆里取出个大肚子酒瓶,轮流喝起来。

那两人都上了年纪,说话声音听着挺和气的。裘德就走过去,跟他们搭话,打听他们是不是从基督堂来的。

“没影儿的事,怎么好带这样的货去!”他们说。

“我是说那边儿的那个。”他对基督堂一往情深,如同年轻的恋人暗自提起意中人名字时候,深恐再说一遍就唐突伊人似的。他指着半天空的灯光,不过他们的老花眼看不大清楚。

“是喽,东北边儿上是有个地方,仿佛比别处亮点,我先例没注意呢,不错,就是基督堂啦。”

裘德腋下本来夹着一本小本子故事书,留着天黑之前在路上看,这会儿滑到了地上。车把式在他把书拣起来抹抹好的时候,直盯着看他。

“哎,小子,”他认真地说,“你要是想念他们念的书,可先得想法子换个脑筋才行哪。”

“干吗呀?”裘德问。

“哎,咱们这号人懂得的东西,他们向来是正眼不看哪。”车把式接着往下说,借此消磨消磨时间。“只有巴别塔那个时代的外国话才用得上哪,那会儿连两家说一样话的都没有①。他们念那种东西就跟夜鹰扇翅膀一样快。那儿到处是学问——没别的,除了学问还是学问,还不算宗教,可那也是学问呀,反正我根本就不懂。是喽,是个思想纯得很的地方喽。可别怪,到夜里,街上一样有坏娘儿们转悠呢。我看你也知道他们那边造就办教的吧?好比菜地种萝卜。虽说他们得花上——多少年呀,鲍勃?——五年,才把一个整天啥事没干、蠢头蠢脑的家伙变成一个满脸正经、没邪念头的讲道的,可他们还是非这么干不行,只要干得成就干嘛,再说还得把他打磨一番,让他样儿又文雅又能干,够得上要当的那号人,然后就让他出师啦,脸拉得老长老长的,黑袍子黑背心也是老长老长的,戴着出家人的领子跟帽子,跟《圣经》里那些人穿戴得没两样,这一来连他妈也认不得这家伙啦……哪,这就是他们做的生意,反正谁都得有自个儿的生意嘛。”

①“知识之树”是指伊甸园中分别善恶的树,见《旧约·创世记》。

“可你居然知道——”

“别打岔,孩子,大人说话,不许打岔。鲍勃,把前头马往边儿上拉拉,什么东西过来啦。你可要注意,我要讲讲学院生活啦。他们过的日子才高尚呢,这没什么好议论的,不过我本人不大瞧得起他们。要是说咱们是身子站在这高处,那他们就是思想站在高处——十足的思想高尚的人嘛,这可没什么好怀疑的。他们里头有些人只要把脑子里的东西说出来,一挣就好几百呢。还有些家伙,年轻力壮,赚的钱跟银杯里盛的一样多呀。要说音乐嘛,基督堂到处有刮刮叫的音乐。你信教也好,不信教也好,可你免不了也跟大伙儿一块儿唱那家喻户晓的调子。那儿有条街——是条主要街道——世界难有其匹哪。我自间知道点基督堂的名堂就是了。”

这时候马匹歇过来了,重新驾好辕。裘德最后一次怀着敬畏的心情,向远处的光晕望了一回,然后傍着那位消息极为灵通的朋友一块儿离开了,那人路上也没拒绝再跟裘德聊聊那座城市——它的塔楼、会堂和教堂。运货马车到了岔路口,裘德因为车把式给他讲了那么多,对他千恩万谢,还说但愿他自己也能像他一样说基督堂,哪怕能讲出一半也就行了。

“我这也不过偶尔听说的。”车把式说,没一点自吹自擂的样子。“那儿我压根儿没去过,跟你一样,不过我东听点,西听点,也就知道个大概啦。你爱听,这就挺好嘛。我这人到处闯荡,跟社会上哪个路道的都有来往,就算不想听也听了。我一个朋友年轻力壮那阵子,常在基督堂的权杖旅馆擦皮鞋,哎哎,他上了年纪以后,我待他就跟亲哥儿俩一样哪。”

裘德一个人继续往家走,一路上仔细想个没完,这一来反倒一点顾不上害怕了。他一直心向往之的是一个身心得以完全托庇,精神得以信守不渝的对象——一个他自以为令人崇敬的地方。如果他能在那座城市找到这样的地方,那他究竟是去得成呢,还是去不成?在那儿,用不着害怕庄稼汉的骄横,用不着害怕有人对他横加阻挠,用不着害怕别人讥笑嘲骂,他能不能像他以前听说的古人那样,静观慎守,把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一项伟大事业中呢?正如一刻钟前他凝视着的光晕对他的眼睛发生的作用,这会儿摸黑赶路,那地方对他的心灵也有了启示。

“那是光明之城。”他自言自语。

“知识之树①在那儿生长。”他往前走了几步又说。

①旧制英币一几尼换二十七个先令。

“那儿既造就也延揽学问精深的人类导师。”

“你可以叫它是由学问和宗教守护的城堡。”

说过这个比喻,他沉默良久,然后说出了一句:

“那是个对我完全合适的地方。”

第04节

这个孩子,按思想发展的某些状况说,是个古时候人,可是在另一些方面又比他的实际年龄幼稚许多。他这会儿一个劲儿想心事,走路就慢多了一起来,以达到对超现象的“本体”的认识,然而却不可避,也就让一个脚底下轻快的人赶了过去。天已昏暗,不过他多少看得出来那人头戴一顶特高的礼帽,身穿一件燕尾服,配着一根表链,脚上一双没响声的靴子。他的两条细腿甩开大步朝前闯,那根表链也就随之狂跳不已,把天光星星点点折射出来。裘德本已开始觉得孤单,一心想追上他。

“嗨,你这家伙!我赶路哪,你要想追上我,得快走才行啊。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想我知道。你不就是韦伯大夫吗?”

“哈哈——我是尽人皆知哪,因为我时时刻刻给人办好事啊。”

韦伯是个卖假药的江湖郎中,因为他一向小心谨慎,不露马脚,免得惹出是非,引人盘查,所以只有乡里人熟识他,其他人就对他一无所知了。又因为只有草房住户才向他求医问药,所以在维塞克斯郡,也只在这类人中间有名气。他比那些既有大本钱、又有一整套广告班子替他招摇撞骗的骗子手,未免寒酸许多,病家也更卑贱。实际上他是勉强混日子。他足迹遍及维塞克斯郡,东西南北,称得上无远弗届。裘德以前有一天瞧见他把一罐子上色的猪油卖给一个老太婆,说是专治腿脚病的。老太婆得为那珍贵的药膏出一几尼,按分期付款办法,一回交一先令①。大夫自称只能从西奈山②上一种吃草的神兽身上提取到这药,要抓到它,非冒送掉性命和残肢败体的严重危险不可。裘德固然老早就对这位绅士的药品信不过,不过觉得拿他当个同路人也没什么关系,况且在纯属他那行当之外,也许还能提供点可信的材料呢。

①西奈山在埃及西奈半岛。《旧约·出埃及记》中说,耶和华在西奈山授《摩西什诫》。

②“狗拉丁”是成语,用以讥讽不规范的拉丁语,“猫拉丁”是韦伯瞎诌的。

“大夫,你到没到过基督堂呀?”

“到过——到过好多回啦,”又高又瘦的郎中回答,“我在那儿还办了个治疗中心呢。”

“那是个了不起的讲学术跟宗教的城市吧,对不对呀?”

“孩子,你要是瞧见它,准这么说啊。啊,连大学里头洗衣服的老太婆的儿子都说拉丁文——照我看,可不能说这拉丁文说得地道,什么狗拉丁——猫拉丁①,我念大学时候就这么叫它。”

①《新约全书》原本为古希腊文。

“希腊文呢?”

“呃——那是专替经过训练,以后当主教的人开的课,他们以后就能够念《新约全书》的原文①啦。”

①“格里姆定律”为德国语言学家雅各布·格里姆(1781—1863)所制订,主要探讨原始印欧语语音与原始德语语音、原始德语语音与高地(现代)德语语音等的变换关系。他与其弟卡尔为《格里姆童话集》的作者。

“我很想学拉丁文跟希腊文。”

“这志气可不得了。你得先每样儿弄本文法书才行哪。”

“我打算哪一天上基督堂呢。”

“随便你哪天去,你见了人都要说,韦伯大夫独家制造经营的那些著名的药丸子,专治肠胃不调、多年抖索、中气不接,功效如神。两先令一便士一盒——印花为凭,特准行销。”

“要是我答应你在方近左右传名的话,你还能给我弄到文法书?”

“我倒乐意把我的卖给你呢——是我当学生时候用的。”

“哦,谢谢啦,先生。”裘德说,显出感激不尽的样子,不过他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了,因为他得小跑才跟得上郎中走路的惊人速度,累得他两肋都扎得慌。

“小伙子,我看你顶好别跟在我后边啦。我这会儿就跟你说说我打算怎么办。我要给你弄到文法书,还给你上头一课,不过你别忘了在村子里挨家挨户推销韦伯大夫的金药膏、长寿液跟妇道调荣丸。”

“那你把文法书带到哪儿呢?”

“再过两个礼拜,还是今儿个这样,我准打这儿过,准时七点五十二分,分秒不错。我一活动起来,跟行星在轨道上运行一个样儿,时间十分精确。”

“我就在这儿等你好啦。”裘德说。

“哪家订了药也带来吗?”

“那还用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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