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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部分

婚不由己,总裁大叔真霸道!-第277部分

小说: 婚不由己,总裁大叔真霸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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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了她的长裤,郁绍庭像是并不着急脱掉她的上衣,而好像寻求公平似得解开那银亮泛着寒光的皮带扣……那种清晰的兽欲让林夕顿时一阵头皮发麻,鸡皮疙瘩都瞬间起了一身!她甚至觉得这野兽的牙齿都已经咬上她的喉咙!让她完全紧张的无法呼吸!
“郁绍庭你别!”林夕心头一惊,就听郁绍庭轻声‘嘘’了一声,他覆上她的身,“小夕,别这么连名带姓的叫我。像我家人一样叫我……绍庭。”
像他家人一样……
林夕不过一个愣神的功夫,郁绍庭这家伙就手快的褪去了他身上的衣物,大手长驱直入的探入她的衣服。她来不及设防节节败退的屈身不知想要抵抗的是他那狂情火热还是体内的悸动。
不经意的,她看到他腰腹间的纹身,不由得惊讶道,“你身上还有纹身?”
郁绍庭指腹抚上她的小脸,“怎么?没见过身上有纹身的男人?你这表情看起来就像是个第一次看到男人身体的小女孩。”
简直,有趣极了。
“我当然不是第一次看到男人的身体了!不就那么几斤肉么,有什么好看的!让我看我都不稀罕看!”林夕狡辩道。
虽然这样,林夕心头还是有些意外,在她的概念里一直都是那种五大三粗的社会人士才会去纹身,通常这样的人就跟用苹果手机没兜一样的道理,好像一天天的除了能把纹身露出来的背心儿就没衣服穿了似得。
不过像郁绍庭这样的翩翩公子哥会去纹身这还真是让人出乎意料的很!但是话又说回来,别看他平时一副吊儿郎当的雅痞架势,这图案张扬凶猛的飞禽让他整个人都带着一种潜在的危险,却又分明有种让人沦陷的知名性感。
真TM骚气!连纹身都纹在这种地方!
林夕的话让郁绍庭一脸的不以为意。“我知道,除了我以外你不就还看过小伟的?没关系,我不介意。”
泥煤!谁要他介意了!
“怎么样?这纹身是不是很性感?”似乎是感觉到她的目光刚刚一直停留在他小腹的纹身上,郁绍庭不禁有些得意。手上的动作却半点也没停下来,一路攻城略池的哪里能是林夕那点小鸡力气抵抗得来的!
“在你的小鸟上再纹个小鸟,意义在哪?一林二鸟?
郁绍庭:“……”
小鸟?
她还真是和余非是好姐妹!就连BS起人来的眼神都像的要命!
郁绍庭眯眼,眼神分明越发透着一种危机重重,“不知道没关系,我最喜欢那种不耻下问的好学生了,等会你就明白意义在哪了。”
那火热的吻落在林夕颈边,蓄势待发的猎人怎么可能给还在懵懂中的猎物任何逃跑反抗的机会?
林夕从头到尾一直在做的事就是抵抗,再抵抗,她一直都在努力的告诉自己郁绍庭是什么样的身份,她是什么样的身份,纵使男欢女爱是人之常情,这是可以抛开身份忽略不计的,可是醉的时候可以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顾的任由*做主,但是清醒的时候怎么办?
一颗日渐沦陷的心又怎么办?
林夕越来越明白,他虽然轻浮张扬,但却霸道强势,他想要的已经从行动上容不得她说半个不字,让她身体比嘴巴诚实的逼出她的真心,身体她可以交付,但是心呢?
她敢交付给他么?
林夕从小就一直觉得,不管什么东西,只要你努力去做就一定会做到,用心去守护就一定能守护的了,从不被you惑吸引就已经能够保持一颗心不为所动的克制。
可是到了这个男人这,这一切都似乎变成了一种白费心思!
虽然那极致的块感让她整个人就像坐云霄飞车一样仿佛就快灵魂出窍,但是林夕心里很明白,如果她不愿意的话,如果换做其他男人,就算是让她的前男友关启杰她也会挣扎,而且是那种抵死抗争,必要的时候必须得去搏命的那种!
她好像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之所以以前交男朋友的时候,当他们提出更进一步的亲密要求时她不同意,并不是因为她矜持,也并不是因为她就真的多么纯真无暇,洁身自好,想要留到新婚之夜什么的。当然她也从未这么想过,从未去想。
但是现在她才恍然,她不愿意,真的就是她不愿意。不愿意和不喜欢的人做不喜欢的事。
郁绍庭抱她,吻她,甚至进入她的房间,现在又和她做着这种男女之间‘最爱做的事’。原因只有一个,她是愿意的。
愿意,这个男人。
***
一晚上的劳累让林夕睡到日晒三竿才醒,当她看到时间后心惊肉跳的从床上跳起来,才回想起今天是周末。
别看郁绍庭平时没个正经的,上班却一向准时,而她居然对于他什么时候走的一点都没察觉!
光溜溜的从被窝里爬起来,昨晚发生的一切就像明亮的闪电般把林夕顿时就击垮在了被窝里!
她现在真的非常能够理解为什么很多人都说节操可以粉碎性骨折了!她所有的节操都碎在郁绍庭手里了!
林夕的手扒开枕头露出一张纠结的脸。
昨晚郁绍庭和她天雷勾地火,狼狈为歼睡在一起的事小伟应该不知道吧?应该吧?早晨郁绍庭应该是赶在小伟之前起来的吧?
真TM!心塞啊!
林夕真是越来越觉得,没遇到郁绍庭之前,她一直都是过着清心寡欲的生活,怎么遇到他以后人生就像被泼上了墨汁,整个都乌七八黑了呢?
晚节不保啊,晚节不保!
……
拖着快要散架的疲惫身影,想要去找点东西犒劳一下自己的肚子,林夕发现昨天郁绍庭带来的‘满汉全席’几乎昨天都没怎么动,甚至有那么几样菜一动也没动过。
林夕这才突然发现,咦,这几道菜不是她平日最喜欢吃的么?昨晚喝的有点醉,回来时又窝了一肚子的火儿根本没留意,这会儿让林夕顿时美叨叨的端着昨天的菜去热了热,不用为午餐发愁,林夕一边愉悦的哼着歌一边心里想着:郁绍庭这个祖宗,真是浪费!
当然,如果没有他的‘铺张浪费’,今儿中午她就该为她的午饭发愁了。这样的剩菜剩饭换谁都愿意吃!否则的话她大概只能考虑叫外卖了,谁让这祖宗发现她家有一箱泡面,居然以吃泡面不健康为理由偷摸的给她扔了!
实在是可恨!简直就是浪费粮食,泡面再不健康那也是钱买的好吧!
在把饭端上桌的时候,林夕突然发现桌子底下的茶几案板上放了一只黑色的圆形盒子,如果她低头去那层拿玻璃杯喝水的话还发现不了呢!
这谁放在这的?
好奇让林夕打开盒子,竟发现里面是一枚闪亮亮的钻石戒指?
那戒指是铂金镶嵌的钻石,钻石做成百合花的样式,戒壁周身绕钻,有七朵百合花组成,漂亮的就像一个百合花的王冠。
下意识的,林夕把这钻戒从里面拿出来套在无名指上,竟刚好吻合!就像比量着她的尺寸定制的一样。
真好看!
她的手很小很细,戴一般的戒指都会大,她戴着合适的一般人都得戴在小指上,这戒指刚刚她看起来就觉得尺码特别小,戴起来想不到竟这么合适!
对了!
林夕一愣,这戒指是谁买的?
小伟?
可这钻戒看起来这么亮,不太像是玻璃之类的,真钻的话小伟怎么可能有那个钱买?再说,他买这干嘛呀?
郁绍庭的?他买女款戒指干嘛?再说了,郁绍庭动辄出手就大方的要死,他看上的东西那肯定是最好的,如果不是价值连城的他会看得上?
可是,如果真是价值连城的,那怎么会被他随手丢在茶几的隔层?
疑惑下,林夕打电话给林伟,得知果然这戒指不是林伟买的。但是!他根本就没见过她说的什么戒指。所以这戒指肯定就是郁绍庭的了。
林夕琢磨着,也许是他买给哪个相好的然后随手放在她家的?
虽然戒指的事林伟不知道,但他却带着一种埋怨的口气告诉了她另外一件事。
林伟说,“姐,你昨晚真的是太不应该了,你都不知道昨天我和郁大哥有多担心你,他兴冲冲的买了那么多好吃的,还叮嘱我不许提前告诉你昨天是什么日子,就是想要和我们一起过个生日,你却好,直接发个短信就把手机给关机了。我想昨天他肯定很难过,他一口东西都没吃就出去找的你,一直到把你找回来都过去了三个小时,他前天在告诉我,他生日那天一定要提早把公司的事全部都忙完早早回来过生日!可是最后他把你找回来后,面对一桌子的好菜好饭却没能吃上几口,酒倒是喝了不少。这件事我觉得姐是你不好。你应该和郁大哥道个歉。”
听着好像确实是她这边理亏,不过林夕也是够冤的了,谁让她偏偏就昨天被同事叫出去聚餐,而她手机又刚刚好没电了?再者……谁能想到昨天是郁绍庭过生日?
林伟还说,像郁大哥这种身份地位的人,就算每年过生日不是和父母家人在一起,也肯定有排着队等着的人想要给他过生日,可他却一下班哪也没去很明显就是只想和他们一起过。
好吧,说得林夕渐渐就被愧疚压弯了头,心里直暗自琢磨着今晚把这些饭菜热热,她再做道郁绍庭最喜欢吃的她做的那道肉丸汤赔不是还不行么?
林伟虽然年纪小,但是他说的话林夕一向没脾气,在电话那端林伟意味深长的说,“姐,我觉得郁大哥那戒指是买给你的。”
额!林夕顿时一愣。买给她的?
林伟说,“姐,别人看不出我可看的分明,郁大哥对你如果没有感情的话,他干嘛要委屈在我们这个小地方呢?他家本来就是开酒店的,随便一间客房只怕都比我们家好几百倍,想吃什么没有?还需要成天挖空心思买着买那,特地买你我爱吃的东西了吗?郁大哥在我心目中一向都是天之骄子一样的人物,这样的人走到哪儿肯定都是别人服侍着他,可他在我们家呢?家务活几乎都包了,不但跟你学做菜,每天还带着我出去溜达,我喜欢什么他都知道,他想要什么他也都会满足我,鼓励我,虽然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对他的印象也停留在花花公子的界定上,但是真正接触下来就会发现,他真的是一个心思细腻又很努力的人。你以为他真的对做菜这么感兴趣么?其实他每天这么忙,就算是为家人学的做菜,他又有多少时间回去真的做呢?这么拙劣的借口不过只是找个理由想要和你在一起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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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章 ·突然炸毛了

林伟的话让林夕整个一天都过的恍恍惚惚的。好吧,他没提郁绍庭今早从她房间出来这回事,应该就是没撞见。这大概是唯一一件让林夕稍稍好过点的事了。
本来难得周末休息的好心情全给毁了!本来打算把于妈攒堆儿的《神雕侠侣》给看了呢,可是一集看下来她基本上都是处于走神的状态,几乎讲了什么她都不知道。
林夕还记得林伟在电话后尾问了她句,“对了姐,今早我走的时候你的睡裤怎么在客厅?我记得昨天你回来后不是换了那一套睡衣么?”
这问题简直问的林夕一头瀑布冷汗!她当时随便找了个衣服要洗的理由就把这个话题给搪塞过去了。
艾玛,晚节不保!差点晚节不保!
她可不想让林伟觉得她是那种白天看起来正经的要死,晚上就跟那野兽似得出去到处寻觅猎物!逮着个男人就把他拖进门来一顿大快朵颐,拆之入腹!
***
心神不宁的一天。
越是靠近郁绍庭要回来的时间,林夕突然就觉得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话了呢?
如果第一次他们两个滚了床单是一场意外,她可以说她是被药给迷晕了,那第二次呢?昨晚又算是什么?她明明就清醒的很!而他也同样。
两个成年人在同样清醒的晚上,天雷勾地活的发生了那种事,她就当作……不痛不痒的什么也没发生?
可他们两个现在这不清不楚的关系算什么?X伙伴?
她又不缺!谁要和他做伙伴!
还不如找个基友!
今天她在家,所以林夕早早做好了饭,林伟回来的时候却告诉她郁绍庭给他打过电话,说晚上有应酬就不回来吃饭了。
如果换做平时的话她应该觉得无比轻松省事儿才是。她家客厅本来空间就不大,饭厅又占据了客厅部分的地方,所以平时饭厅有她和林伟两个人吃饭正合适,这会儿郁绍庭不在本应该觉得饭厅五比宽敞才对,可是现在却突然因为家里少了个人,而整个气氛都变得不对起来。
以前家里有郁绍庭在的时候,每次吃饭的时候他都会张着张嘴从头说到尾,不管是今天公司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或者发生在身边刚刚听说的爆料,总能通过他的嘴巴说的特别有趣,有好几次小伟吃饭的时候差点呛到,她还横过他几眼。她严重怀疑这家伙真的是从土豪家庭出来的呢?像那种家庭难道不应该像电视上看到的那样,吃饭的时候绝不说话,保持安静和素养的么?为什么郁绍庭却完全不是那样的?
而今天,没有了郁绍庭在身边,整个餐桌上的气氛仿佛都变得有些死气沉沉起来,她和小伟本就都不是那种特别爱聊爱侃的那种,郁绍庭的到来打破了这一切,让整个家的氛围都被调动的像天天过年似得,其实现在一点也没变,只是曾经热闹过,他不在,凸显的现在过于安静了罢了。
而她,竟开始不习惯起这平静。
也许,有时候心乱了,再想要恢复平静就不容易了。
也许,环境没有改变,还是像往日一样平静,可是却某个人强势的入住,而打乱了她心跳的节奏,让她很难再像以往那样波澜不惊。
习惯一个人走进你的生活需要时间,就像林夕突然觉得,如果郁绍庭一顿饭不回来吃她就觉得不习惯了,这以后桥归桥路归路了,她难道还能想的他茶饭不思?
好笑!吃饭!继续吃饭!
林伟平时一顿吃两碗饭,今天依旧是雷打不动的两碗。而平时吃一碗饭的林夕今天则破天荒的吃了两碗半!用这碗数来证明他郁绍庭算个鸟鸟,他不在了地球照样转!而且还比以前转的更快!
晚饭吃完收拾好后,林夕就推着林伟下楼走走。这段时间一直都是郁绍庭每天晚上把林伟背下去,再把轮椅扛下去,根本不需要她动手,今天他不在,做了这么多年早就习惯的工作今天当林夕把林伟背下去的时候,别看他们家只住一楼,却让她后背的衣服都被汗潮湿了。
林夕心头不禁好笑,她还真是被郁绍庭给惯的越来越的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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