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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第15部分

小说: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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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前的今日,你我是在福宝的深山中度假的罢。时过境迁,前日听说彼地筑路,车行不得过。山中清冽溪涧与葱葱莽林,可曾记得一二?过去的学校,我亦不曾回去拜望过。只恐见了徒增无谓的念头。自你离开,想必也不曾回去过罢。也对。你走后,我曾去信一封,但无回音,想必是没有收到的缘故罢。
  少年时的心性浮躁激烈。今日思之尤觉得羞愧,才逐渐知晓,生活,或则毋宁说命运,这种我们向来投以抱怨或者不屑的东西,在这样一个漫长的过程里给予了我们如此庞大的福祉与原谅。只是我们紧紧抓住一些痛,忘记告诫自己要感到幸福。你知道,在过去我们因为对生活有苛求和怨恨而拿自己的亲人刻薄相待的日子,是多么可悲。
  我曾欲向你说起这些年的孤立生活。但是它们太过平淡无奇,似静水流深一般缓缓推进,没有波澜。目睹自己在光阴中沦陷却束手无策,的确是件残酷的事。夜深之时,时常怀念起过去肆意的少年时光。彼时临考前,已经习惯坐在书房认真看书,每至九时,手边的电话便会响起来。你总是关切我一番,督我进步。可惜,这样的好事,一去不复返。
  此夜彼时,我执笔书写,细细思忆,发现那些已经涣散的旧事,仍静静晾在那里,甚好。
  看看看,我真不该再提。这都是过去的旧话了。朝花夕拾,捡的是枯萎。
  因我不愿做个留恋的人,所以一直未与你联系。你多半不会相信,我甚为想念你。这五年的时光如此迅疾。我已渐渐活得有所担当,甚为平静欣慰。你的存在,是夜风遁走的回声。反复荡漾几次,终归永久的寂灭。可曾知道因了这遥远,我的成长才有所附丽。若有日能与你执手听风吟,我反而不能确认这幸福。
  但我依然暗自期望,何日,何地,我才能与昔日重聚,并致你一束开的浓盛的山茶。因了在我有限的记忆里,你总是这般美好,并且充满了朴素的希望。在你的衣襟上,浸染着我整个少年时代的芬芳。
  确实挂念你,不应只是打牌逛街,四处消遣。若只是消遣生活,将来必被生活所消遣。这光阴,果真是利剑。
  我与母亲,已经非常融洽。彼此关怀原谅并且非常默契地不提旧事。这非常好。我目睹她的老去,时常心下生凉,怨自己不孝道。
  那些不懂事的年生,彼此都没有错,只是有些事她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既然无知,就应该被原谅。曾有彼时,当我与你愉快地在暮春的郊外散布,或是在楸树下的长椅上彻夜倾谈的时候,我同时感到了恐惧与幸福。你必定知道,我恐惧什么。我知道我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因为这样桎梏彼此,就永远不能成长。却未曾料到,离别之后这一路上的思念,意欲湮没我的意志。
  是。我如何才能忘记,这一纸自十二岁的夏日起书写了六年的无字吊唁。你多半是无法全部理解,这个隐喻背后的含义,哪怕万分之一。
  将来我这一路上要看到的风景确实良多。但这不能说明,它们将比昔日的更为美好。亦不能说明,我将遗忘过去一路上的景致。因为我确信,人不应该把对将来的期许建立在对过去的鄙夷和对现在的漠视之上。我向来疏于言表,亦不愿言表,这感情与我而言的重大意义。若这疏离和表面上的黯淡,不能被你所理解并相信,那么我感到非常遗憾。
  一个少年,告别放肆、浅薄,逐渐改变成另外一种更为平和与坚韧的姿态,诚实生活。这其中的蜕变,自然可以勾勒出生命的创痛。我亦相信,这样的蜕变是正确的。它是生活赐予我们的勋章。人是如此渺小的个体,若没有忍耐,那么将感觉到事实上更多的生之不安。我曾经这样的贪求和不满。你于我的宽容和关怀,我从未来得及道一声感谢。恐怕这样形式上的感恩,亦是多余的罢。
  看过自己以前的轻浮和脆弱,我便苛求自己应当容忍、平和。要做聪明的人,并且尽最大的限度地为善。这并不矛盾。如何严谨地去安排生活,尽量以认真的态度去做对的事情,并且坚持到底,这将是我面临的一个严肃课题。生之渺茫确乎已是,但倘以笃谨严肃的姿态去做好每一件小事,尚可于其中发掘出无限广大的意义。
  多年以前见过一部电影,叫《有过一个傻瓜》,其中的一句对白,印象深刻。
  妈妈,十字架是爱的标志吗?
  是的,孩子。而且爱也常常意味着十字架。
  我有震动。若确知这是一个寂灭的过程,有去经历它的必要吗?就如同确知自己会死,那么有去活一遭的必要吗?我们总是承受不住生命的诘问。爱意识如此。盲目,偏可以换得长久。
  我是盲目的。因了我的胆怯。
  近日的梅雨下得绵长。黄昏时分,远近疏陈的长街短衢,湿透了一般的瘫软。天色昏黄如同旧搪瓷杯里的一层茶垢。这就是我所生长的故乡。它暧昧、怯懦、平凡、向善却又多丑恶。正如人性。我已经在这美丽而遗憾的世界里,生生如年。
  你曾站立在我生命之河的一岸,投下了深深的倒影,由此,那河流便有了趣致。但那终究只是一帧无形的幻象。你离岸而去,幻象便消失了,但我的河流亦不会因此干涸止息。
  而这,又正好印证了你所说的,一切终归寂灭的预言。
  你知道,那不是我所愿。
  但,那不是我所愿吗?

十一、蓝颜


  她常说的话是,只要你让我高兴了,什么都好说。
  我便回她道,姐姐,你这语气可是地道的嫖客。
  她就像猫一样地笑,鼻梁上挤出媚人的小皱纹,有时候往死里拍我,有时候再回嘴开涮我两句。
  ——我原以为,我们可以就这么插科打诨糊涂过一辈子的。一辈子跟在她身边就好。
  1
  我爱着她的年月,一直都做着她的知己。不爱她的年月,一直都做着她的情人。
  我是她知己的时候,她唯一一次遇到难处没有叫我,就出了事。
  彼时她刚跟一个男人分手,换了一个男人 同居,几个星期之后发现怀了孕。那同居男人其实是我朋友,也是有女朋友的人,不过女朋友在外地。我自知道他俩过去一直关系很好,暧昧起来,也是自然。只是他们总过意不去,不愿让我知道,便偷情一般背着我,甚长时间都无音讯。
  那不是子君第一次怀孕。初中时代她喜欢上新来的体育实习老师,师范毕业生。上过几次课,在排练体操舞的时候,老师过来扶正她的动作。她大胆地盯着他,留恋这男子碰触她身体时的微妙感受。两个星期之后,她尾随他到单身宿舍,把情书塞进那个男子的门缝里。后来她给了他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三个月之后,实习结束,那男子消失。
  父亲扇着耳光把她拖进了人流室。关于体验她只记得痛不可忍,叫她发疯。
  此番重蹈覆辙,子君受不了,跟我那朋友大吵。我那朋友总觉着孩子不是他的,两人吵得翻脸,朋友一气之下便弃她而去,只打电话叫了两个女生来陪她。
  身边的人都走了,其下有四面楚歌之感,似乎到了冰凉的绝路。没有办法,琢磨着死了也好,一了百了,反正也没几个星期,药流就药流。子君服药第三天中午开始剧痛,痛得在地上打滚,痛了大半天,下午五点的时候开始出血,躺在厕所的便坑边,虚汗如雨,血流不止。那陪她的女友开始还一盆一盆地帮着接血,盆中血肉模糊,后来出血厉害得接不过来了,厕所一地的猩红,眼看着子君渐渐昏过去,两个女子吓得一身冷汗,惊慌失措地给那男人打电话,结果他说他正在外地女友那儿过不来了,叫她们找我。
  我连骂都来不及就挂了赶过去。她租的房子偏远,我从市里叫了车开过去,抱着她进车,往 医院奔一路竟泪流不止。
  我抱起她时,她裙子下流出的血黏黏地沾满了我的身。
  子君熬了过来,躺在床上,虚弱得像一把枯草。
  凌晨我在床边守着她时,一个值班的小医生阴阴地走进病房来看看她,又看着我,说,你也真拿人家的命当把戏。快活的时候想什么去了。
  我低头笑,她亦笑。医生出了屋子,她便低低地说,耀辉,谢谢。
  她的唇色黯淡得像洒了一层灰,薄薄地吐出这两个字,犹豫着伸手来放在我的膝盖上,过了一会儿又摸索到我的手指,固执地一根一根抓起来,渐渐扣紧。
  我从未见她如此凄凉,泣眼望着她,不知所言。但心里一丝动容都没有了。
  二十岁的时候,我对她说,以后无论遇到什么难处,一定要告诉我。我只是想照顾你。
  彼时她抬起头来看着我,神情竟然有无限怜悯。她微笑起来,似在安抚我,说,行,以后有得麻烦你。
  2
  是在大学里碰上兰子君的。刚进校时,公共课多如牛毛,没完没了叫人厌烦。我们同系不同班,却被排在一起上那恼人的课。她从不来上公共课,却仗着系花的资格,总有一堆男生排队替她喊到。这也是她命好,名字无所谓男女。关于名字,我后来问过她,她只是说,老辈子一直认定是个男孩,父亲又爱养兰草,出生前名字就取好了,兰子君——君子兰。出生时爷爷得知是女孩,拉下脸转身就走她兀自低头轻轻说着,说完又切切地笑。兰子君言行之中自有一番别样的分寸,与人群里那些艳丽得索然无味的女孩分辨出来。
  那都是后来的事了——我本没见过她,更不用说凑热闹帮她点名,不想同宿的一人猴急着要向她献殷勤,包揽下了一学期帮她喊到的活儿,自个却又常常想逃课出去玩,便把这差事扔给了我。
  我起初拒绝,说,这么多人挤破脑袋要给她喊到,你不该找我。
  结果那同宿的朋友竟出口道,不行!这事情让给了那帮人,就等于把兰子君让给了别人!我琢磨着只有交给你我才放心!
  我气得肝儿疼,瞪他一眼,他恍然觉得说得不妥,便又赔笑,说,得得得,哥们儿一场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你不对她胃口,她也不对你胃口
  我看看他那猴急的狼狈神色,低头想笑。不理会他便走了开,亦算是默许。
  从此我便替她喊到。每次一答,不知多少人要回过头来巴望着看看这位传说中的美女,却只看到我低头写字面无表情之状。如此这样喊了一学期,全系上下几乎人人都认识我了。
  而我见到她,却是在将近期末的时候。
  公共哲学课,一个女生迟到了十分钟。我座位靠门,旁边有空,她一进门便靠我坐下。我不在意周围,只顾伏案写字,良久,她突然发问,说,过去是你帮我喊的到?
  我诧异抬头,眼前人便该是子君了,我想。端视之间,我开始谅解那些拜倒于她的人儿了。她的确是美。
  我点点头应她。
  谢谢你,她又说。
  我无言笑笑,回她,没什么。
  那日课上她把我笔记借去誊抄,我说,我的笔记都是缩略,别人恐怕看不懂。她笑笑说,那也未必。
  我扫一眼她的抄写,倒也流利自如,把那简略内容几乎都还原了回去。
  的确是聪明的女人,却懂得掩饰自己的聪明。这个世界总不太喜欢过分聪明的女人。她懂得这一点,就比外露才智的聪明女人更加聪明。
  下课时她把笔记还给我,道谢之后,又请我吃饭,说是感谢帮她喊到。
  我推辞几番,她坚持要请,我便没有再拒绝,和她去了餐厅。
  我们吃些简单的 粤菜,她说,过去认得你,你写的东西我还看过。他们跟我说你就是光翟的时候我还真有点震惊。
  她笑。
  光翟是我用在杂志书刊上的名字,拆了我的“耀”字而已。
  我问她,你也喜欢读文章看书之类?
  她伸伸腰,狡黠地说,怎么,我就不像看书的?我过去还自己写点儿呢。
  我笑着看她,没说话。
  她又埋着头无谓地说,那种年龄上,心里有点事的女孩子,大都要写点儿什么的吧。过了那个年龄,就没那么多心思了。
  整个晚餐说话不多,我们的言谈走向清晰,话语浮在寻常的生活话题之上,从不深入。她总是很自然就把自己藏得很后面,矜良、淡定,又有一种甚得情致的倦怠。
  我想她是经历过许多事的女子。但她却有一副极其早熟的心智,依靠遗忘做回一个健全平和的人来。她从不言及自己的过去,也从不过问他人。
  我看着她的面孔,便知道,此生我亦逃不过她的眼眸了。
  八点的时候吃完饭,服务生走过来,我们争执一番付账,最后她说,欠了你人情,该还的,别闹了,我来。她爽快地结了账,然后我们走出餐厅。
  满目华灯初上,我站在路边与她说,我送你回学校。
  她犹豫了一下,淡淡笑了起来,说,耀辉,我不住学校。你陪我在这里等等吧,朋友马上来接我。
  我尴尬至极。这等的女子,自然是不用回宿舍扎堆的。我竟想不到。
  我们站在路边,一时无言。不久一辆黑色的小车开过来,她才侧身对我说,那我们再见。
  我点头示意,看着她款款上车。
  挡风玻璃的昏暗镜像上,我看见里面一张湮于俗世荣辱的中年男人的脸。
  很多年之后,她说,耀辉,你是唯一一个与我一起吃饭却是我付账的男人。
  就凭这,我们一开始就玩的不是那种游戏。
  3
  后来我们渐渐熟悉。偶尔出去玩玩。她的朋友多到令我头疼。我不常习惯与人走近,此番感觉像是一颗石子,以为是被人郑重地捡了起来携在身边,结果不过是被扔进一只收集奇石的观赏水缸里闲置。
  我不善交,自恃有几分特别之处,喜欢我的人自会很喜欢,不喜欢我的人权当陌路就好,向来冷漠低调。也好,落得身边清净,只有过去一两个至交,平日里不常联系,淡淡如水。自少年时代起,一直都如此。
  但我看到兰子君与别人亲密交好,竟觉落寞。
  如此,我自然是爱着她了。
  圣诞聚会的时候,大家一起唱歌喝酒,我醉得厉害,在沙发上从后面抱着她,不肯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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