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柴尔德家族·四部曲-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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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柴尔德家族第一部 金钱的先知 第一章 家族生意(12)
因此,我们也必须在这种背景下看待派遣内森前往英国的决定,迈耶·阿姆谢尔的第三个儿子在19世纪初的某个时候抵达了英国。他从法兰克福出发的日期以及前往英国的目的一直是历史学家争论的焦点。尽管有关内森抵达英国的时间分别有1797年、1798年和1800年三种说法,但大部分人认为是1798年。不过几乎没有任何证据来证实这一点。我们从上述讨论的资产负债表中得知,迈耶·阿姆谢尔至少从1797年开始便与英国伦敦的公司有生意来往,但是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到1800年2月,他才开始扩展在英国的生意:他当月给英国银行家哈曼写去了第一封信,提出请求,希望通过哈曼进行结算方面的合作。内森在英国出现的第一份文档证据也来自1800年。沃尔夫引用了内森写于1800年5月29日的一封信,在其中,内森请求一个熟人为他以及他的业务经理“在一个体面的出租屋里预订一个有两张床的房间”。我们还发现了迈耶·阿姆谢尔写给哈曼的信,在这封写于1800年6月15日的信中,他提到,内森“很快就会到你那里”;此外还有一封内森从伦敦(康希尔37号)寄出的信,日期为1800年8月15日。通过这些,威廉得出结论称,内森实际上是在1800年到达英国的,在伦敦度过了夏天,然后去了曼彻斯特。但是,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不仅仅是因为内森写给哈曼的第一封信是从曼彻斯特寄出,我们还在随后的一些信件中发现,内森非常清楚地表明,他是在前一年,即1799年首先抵达曼彻斯特的。这似乎也能解释为何内森没有在1799年之前到达曼彻斯特,因为他和父亲直到1800年才在英国开展大规模的业务。这就有了另一个可能性——尽管只是可能——即内森在1798年横渡海峡抵达英国,在伦敦住了几个月之后才去英国北部。
内森为何要去英国?由于缺乏最有力的证据,大多数历史学家采用了内森自己提供的解释——1834年他和下议院议员托马斯·福韦尔·巴克斯顿联系时提及——他是这样描述自己离开的原因的:
那里(法兰克福)没有足够的房间供我们所有人居住。我买卖英国货物,一个大交易商就来自英国,他控制了大片的市场:他确实是个影响力巨大的人,只要他卖给我们货物,就相当于帮了我们一个大忙。但不知怎么,我冒犯了他,然后他拒绝给我看他的货样。在一个星期二,我对父亲说:“我要去英国。”我除了德语,什么语言都不会说。但星期四的时候,我踏上了去英国的旅程
我们没理由怀疑这个版本的解释完全是虚构的。内森是一个事业心极强、极具竞争意识的人,在他的生意中受到冒犯或冒犯别人都是很容易的事,因此不难想象他处理供货商不合作这件事是多么的急切。但是,在许多方面,他这个解释有一定的误导性。他可能是想将自己白手起家的故事浪漫化;可能是迁就某位休戚相关人士的利益(后者更契合内森的性格)。无论如何,他父亲不太可能将一笔巨款——内森跟巴克斯顿提到的2万英镑,相当于1797年资产负债表净利润的两倍——仅仅因为一个年轻人的冲动就轻易托付给他。不论内森带了多少“启动”资金,认为他只不过是执行父亲指令的想法都是站不住脚的。
罗斯柴尔德家族第一部 金钱的先知 第一章 家族生意(13)
出于政治上的原因,内森充当法兰克福代理人的身份必须很快被隐瞒,这也使得许多历史学家断定,内森一抵达英国即独立于父亲和几个兄弟之外,有效地建立了自己的业务网络。但是老迈耶的公司在这个时期留下的业绩证据却道出了不同的事实:一开始,内森接收从法兰克福发来的指令——实际上,他的哥哥萨洛蒙在1801年受委派前往英国协助他——他也是逐渐地才以自己的账户开展交易。内森早期从伦敦和曼彻斯特寄出的一些信件都签着“致父亲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父子之间的通信很明显比较频繁(尽管仅有极少数保存了下来),而且内森也经常以父亲的名义给萨洛蒙位于伦敦的公司写信,即萨洛蒙与哈曼有限公司,这个公司负责法兰克福公司在英国伦敦的保险以及银行业务。这个时期的通信通常以这样的词句开头,“父亲希望我写信给你”或“根据我刚刚从父亲那里接到的指示”。
有一次,一家公司让内森感到失望,结果被他警告说,如果他再遇到“类似的投诉我肯定父亲会命令我找另一个能胜任业务的人”。另一次,他告知萨洛蒙:“今天早上我收到家里的来信,信中说父亲对你的打包工作非常不满,还要求我在你重视装运之前不得再往伦敦发送任何货物。”这段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内森运往欧洲大陆的布料货柜上都印着“MAR”几个字母,即“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首字母的组合;印着这3个字母的货柜数量也日益增加。内森还向父亲隐瞒了自己在1802年夏季感染小病的情况,他不想让父亲觉得自己不能承担——或其他什么原因——处理公司业务的职责。在他痊愈后不久,在写给一个执拗的法国客户的信中,他给后人留下了对他父亲性格最坦诚的描述,他是这样写的:“你认为我父亲会在利润没有保证的前提下,承担风险卖出货物?你大错特错了,我父亲的烟囱在没有利润的情况下绝不会冒烟。”10天后,他收到了父亲的一封来信,训斥他没有“定期”记账。
内森在文档工作方面的粗枝大叶很明显是诸多传说的素材库。3年后,还是在同一个话题上,迈耶·阿姆谢尔再次对内森提出了严重警告,这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了这对父子谁在掌权。这封罕见的信件——迈耶·阿姆谢尔留存的极少数信件中的一封——值得我们引述足够长的内容来领略一下罗斯柴尔德家族早期的家族通信情况:
首先,我们所有的联络人都在抱怨你,亲爱的内森,他们说你在发送委托时毫无章法可言。有时你写信说你已经发送了写着某个编号的货柜,但它到达时写的却是另外一个编号。你今天发出一个货柜,6个月后才将此事告知艾斯瑞尔·赖斯,赖斯的一个办事员跟我说,你做事真的太混乱了。我亲爱的朋友,如果你在发出货柜时不写下它们所有的编号,如果直到接到对方收到货物的感谢后才写下它们的编号,如果你不注意,如果你在没接到联络人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不去追问货柜去了什么地方,如果你仍旧如此没有章法或不找一个人或朋友跟着你,那么你就会被欺骗。这有什么好处呢?不论被谁逮到这个机会,他们都会成为百万富翁。在法兰克福的时候,我已经告诫过你有关开支过高和缺乏章法的问题,亲爱的内森,我不喜欢看到这些。
罗斯柴尔德家族第一部 金钱的先知 第一章 家族生意(14)
这种喋喋不休、循循善诱的写信方式使得信件内容在今天读起来并不容易,但这种风格被迈耶·阿姆谢尔较为年长的两个儿子阿姆谢尔和萨洛蒙所继承,当然这样的信给内森的感觉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是,他父亲决心以自己的方式培育儿子的做法,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趣的视角来透视当时做生意的方法:
我见过赫克舍以及商人巴莱赫发送、回收货物时所采用的有条理的方法。他们设有专门的办事员来办理一切事务。他们说,没有好的条理,一个百万富翁生意做得越多越容易破产,因为整个世界是不诚实的,或不怎么诚实的。当人们看到你发送货物时缺乏条理,他们跟你做生意就可能欺骗你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为了欺骗你,就会与你争吵,而且越发现你做事缺乏章法就越会与你争吵。总而言之,他们会为了利用你缺乏条理性的缺点与你做生意。在法兰克福,有一个叫埃卢泽·埃尔费尔特的人赚了很大一笔钱,但是全世界都从他身上捞钱,因为他做事毫无章法,最后他的结局非常悲惨。亲爱的内森,不要生你父亲的气。在处理文档方面,你并无长处。找一个办事员来管理货物的发送事宜,听从我的建议,在发送货物方面,自己要做到条理清晰,否则我不会给你太多的生意机会。如果你缺乏章法,卖的货物越多,收益越差。我亲爱的儿子,不要出现像我写的这种情况你必须小心谨慎,阿姆谢尔说,他给你汇款时你没有做好相应的记录。这是不对的你需要准确地记录你发给我们以及我们发给你的每一样东西,这是非常必要的;你必须合理有序地记账。如果你因为糟糕的记账而导致我们所有账户混乱不堪,写信回家,我们或许能给你提供一个计划如果你做事有章有法,各种记录条理清晰,借出钱款时小心谨慎,我相信你会做得很好。
这封来自父亲的信件还没结束。迈耶·阿姆谢尔继续呵斥内森,因为他未能计算出他的净利润;与林德斯科普夫做宝石生意(“但你不是一个珠宝商”)以及未能处理好坏账:
我亲爱的儿子,你必须保持平和心态,当一个热爱所有孩子的父亲询问你实际财务状况的时候,你不能发怒,因为如果你有许多坏账,就是上帝所不能容忍的,必须把它们当做良好资产一样记录下来,这可以让你看起来很富有我亲爱的儿子,你工作很努力。努力做个好孩子,除此之外我没要求你做什么。我只想鼓励你变得更有条理性你真的很聪明,但是没有弄懂条理的重要性,我所认识的那些做事有章法的商人最后都变得非常富有,而那些做事混乱的人最后都破产了。因此,我亲爱的儿子,当我写信给你,跟你说我的观点时,你不要有抵触情绪。
这封信透露出的一个比较确凿的信息就是,在迈耶·阿姆谢尔的眼里,内森仍旧是由家长掌管的家族企业的五个组成部分之一。如果内森能够改进他做生意的方法,他就有望“和兄弟们一样得到生意的一部分”,只要他们的姐姐全部出嫁后,这就能实现。不过在这之前,迈耶·阿姆谢尔仍旧是发号施令的人。
内森离开法兰克福的另一个可能性就是逃避犹太社区的宗教限制。当时的一个真实情况是,19世纪初期,犹太人在英国确实比在德国享有更多自由——尽管犹太人也是在1656年才再次被英国人所接纳,在这之前是长达3个半世纪的排斥。这个时期,英国在经济方面对犹太人的限制非常少,尽管他们(通常与天主教徒、非国教教徒以及无信仰人士一起)仍然不得进入议会、地方政府以及大学,而且由于英法战事日趋紧张,新移民受到了越来越严厉的监管(在英国出生的犹太人自动获得英国国籍)。在伦敦,自信、富有的犹太社区在18世纪得到了长足发展,包括西班牙系犹太人家族,如莫卡塔家族以及东欧系犹太人家族,如商人莱维·巴伦特·科恩,他父亲是阿姆斯特丹一个非常成功的亚麻布交易商。18世纪90年代晚期,本杰明以及亚伯拉罕·戈德斯米德已经开始充当动态金融角色,这也是内森后来取得成功的领域;戈德斯米德的角色也向巴林兄弟以及他们在阿姆斯特丹的联络人霍普有限公司提出了挑战——从而导致了某种敌对情绪的产生,这种在法兰克福已经看到过的敌对情绪表面上是宗教层面上的,但实际上经济因素是主因。我们知道内森是通过他父亲的商业网络,并在萨洛蒙的协助下进入这个岛国的。但是,很明显他在伦敦只待了几个月,就北上了,曼彻斯特的社会环境比起伦敦要差很多。当地小型而且仍处于萌芽状态的犹太人社区绝大部分是由贫穷的店主组成——即那些买卖旧衣服、便宜珠宝、雨伞以及药品的小商人。尽管内森在曼彻斯特受到的歧视比起法兰克福要少了很多,但是依然很难认为曼彻斯特对他的吸引力除了生意外还有其他的东西。
罗斯柴尔德家族第一部 金钱的先知 第一章 家族生意(15)
内森在同时代人看不起的“服装业”里有多成功?按照他自己的说法,非常成功,这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他灵敏的商业嗅觉:
离英国越近,货物越便宜。我一抵达曼彻斯特,就用上了所有的钱,东西太便宜了,我获利颇丰。我很快发现其中有3个盈利点——(布料)原材料、染色以及制造。我对生产商说:“我给你提供原材料和染料,你给我提供制成品。”3方面的盈利我全得到了,而不仅仅是买卖制成品这一个盈利点,我也能够以比其他任何人都便宜的价格卖货物。在很短的时间里,我的2万英镑就变成了6万。我的成功全部归功于一句箴言。我曾说过:我能够做其他人能做的事,因此我是带样品来的那个人的有力竞争者,也是其他所有人的竞争者。另一个优势是,我是一个当机立断的人,我能够立刻给出一个优惠价。
这是个颇为不错的内森生意模式小结,但是它再一次将事实大规模地简化了。内森带着父亲订购英国纺织品的指令抵达兰开夏,到达那里之后,仍通过邮件接收父亲的指令。断定市场在确定布料质量和价格方面可行时,内森随后把订单下发给制造商——不仅包括曼彻斯特附近的生产商,还包括远至诺丁汉、利兹、斯托克波特,甚至远至格拉斯哥的生产商。布料随之生产出来(通常由下一级分包商在作坊里织造),然后由曼彻斯特或附近的染色、印花厂加工为“成品”。为了降低自己所买货物的价格,内森尽可能地以现金购买货物,这意味着需要向伦敦的银行家借得为期3个月的贷款。他在1802年12月曾经描述过这一点:
在每个星期二和星期四,离曼彻斯特20英里左右的纺织工会带着他们的货物聚集到这里,有些人带来了20或30匹布料,另外一些人要多些,还有一些人要少些;他们将布料卖给商人,货款则在2个月、3个月或6个月后收取。但是通常会有一些人希望拿到现金,他们愿意为此损失一些利润,以现金购买货物的人通常能得到15%~20%的优惠。
实际上,内森无须向大制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