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者的田园生活-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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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的时候,老公公说了荀真的事情,让刘若兰考虑一下。
寡妇门前是非多。不管人丑不丑,反正寡妇是剩不下来,有的是男人想要。像刘若兰这样的寡妇,更是是非多多。好几次,她都差点被闯进家门的男人给强*奸了。
寡妇的日子不好过,顶着刘寡妇名头的刘若兰,因为年轻漂亮,日子就更不好过了。老而弥坚的鳏夫,贼心不死的中年男子,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没事的时候,都愿意在她门前转悠,弄得她睡觉的时候都要在怀里揣把剪子。不过,自从她拿剪子捅了村东头的何老六后,就再没人敢再来骚扰了。
女人都怀春,何况是寡妇呢?刘若兰也想找男人,可哪有那么合适的?有来提亲的,不是岁数大的,就是不正经的。年轻人,就是看上她,家里人也不会让他们娶个寡妇的。
像荀真这样的男人,能看上她刘寡妇,算是她烧高香了。只是,她有些顾忌。
荀真失踪了这么多年,谁知道他在外边干了些什么?一旦是个杀人犯啥的,跟着他,没几天就被公安局抓走了,那样的话,她可是欲哭无泪了。
“荀真是吧,来,进来,屋里坐!”刘若兰走到街上,把荀真给拽进屋里,一脸的热情,“我老公公和我说了你要过来住的事情。乡里乡亲的,谁没个难处啊!住就住呗,还干什么活儿啊!来,喝水!”
“我也是闲着,没什么事情,帮着干点活儿,也不会累着,省得坐着,坐成废人了。”感觉到女人的热情和客气,荀真也只好挑好的说,“有啥重活,都交给我了!”
“不好吧,又不是什么人,让你帮着干活,不好:wàp.①⑹k.cn意思。”刘若兰端出两个碗,一碗是西红柿,一碗是煮田七,递给荀真,“吃吧,听说你辟谷,不吃肉,只喝水,菜能吃吧?能吃就吃点。”
拿过西红柿,咬了一口,荀真眉头微微皱皱,还是吃了下去。
荀真打量刘若兰,发现她长得确实不错,难怪村里的男人都惦记着她。
柳叶眉,高鼻梁,大眼睛,瓜子脸,美人的一些必备要素,在刘若兰身上,都完美地体现出来。而因为常年在大棚里劳作,她的身材很健美,身上洋溢着健康的气息,偏偏肌肤还很细嫩,不比大城市的女人差。
吃饭的刘若兰,偶然间抬头一看,见荀真直愣愣地盯着自己,脸一红,装作没看见,低下头,使劲喝粥。
“你在外边这几年,干过农活儿吗?”见荀真细皮嫩肉的,对他在什么金三角受罪的事情,刘若兰丝毫不信。
“就算没干过,可我在沿河屯呆了十几年,什么活儿都会干。”荀真笑着说,“至少,大棚里的活儿,我都能干。松土、挑粪、剪枝、减果、打头,就是不会干的活儿,看一眼就会了。”
“你这样说,那我就不客气了,今儿去帮着减果子吧。”大棚里的活儿多如牛毛,刘若兰早就想找个帮手,有人非要帮忙,她自然不会不用。而且,借着这个机会,还可以看看这人的品行如何。长得帅,在城里或许有用,可在刘若兰眼里,当不了饭吃。
远远地看见刘若兰的大棚,荀真倒吸一口冷气:这么大!
刘若兰家的大棚确实很大,能有一亩地,在众多的大棚中,也能排得上号。这么大的大棚,她一个女人,实在是干不过来。可她硬是挺过来了。活儿多的时候,她就雇人干,活儿少了,就自己干。
一亩地多大,六百六十六平,要是扣大棚,就是二百米乘以三点三米。难怪刘若兰要雇人干活,就是那黄路不死,他俩也干不了。
“这还不算大呢!有的家,扣好几个呢!你看那头,是…”向荀真解释了一番,刘若兰安排荀真干活了,“先帮我把帘子拉开吧。”
为了保温,晚上的时候,大棚都盖着帘子。到了白天,就要拉开帘子,让大棚里的温度升高,也让里边的植物接受阳光的照射,增加大棚的温度,加速蔬菜的成熟期。
一个帘子一米多宽,二百米长的大棚,至少有二百个帘子,光是拉着拖帘子的绳子往上拽,一个都要半分一分钟,二百个都拽起来,最少也需要一个多小时。
拉帘子的时候,荀真体会到干大棚的不容易了。他不知道,这几年,这个女人是如何坚持下来的。
走进大棚,一股泥土混合着化肥、粪便、植物的味道便冲进荀真的鼻孔。大自然的味道,在这狭小的空间中,无处释放,便组成了这种奇怪的味道。
大棚里很潮湿,但给人的感觉,充满着生机,勃勃的生机。
这个大棚,扣的是无限生长型西红柿,一亩地,种了不到两千棵西红柿,但是,这种能够无限生长的西红柿产量非常大,亩产可达上万公斤。就是按一斤一块钱算,就是两万块钱。
在荀真看来,这些西红柿和他印象中那矮小的西红柿相差甚远,甚至不像是西红柿。长长的藤蔓被斜吊起来,都能有十米长,上边吊着几穗山楂大小的西红柿。青绿青绿的,看着非常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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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第四章通灵之物,可换钱财
看似在闭目养神,但荀真的神识已经将附近的山体都扫视一遍。
神识,是曾经的元婴期修真者荀真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东西了。相比过去的吞云吐雾,飞天遁地的神通,现在的他,只有强大的神识,以及那比起常人来说,可谓变态的身体了。
这是一处几山环抱的山谷,山谷正中,有一座陡峭的山峰,是附近十里八村闻名的山峰,叫天柱峰。
这天柱峰,若论高下,也只几百米高矮,说是山,不如说是丘陵罢了。它的出奇之处,便是它的陡峭,以及被一个小湖环绕。这山,险峻不提,主要在于他的难以攀登。山体直上直下,毫无借力之处。曾有药农攀登,到百十米地方,便只能下来。山体全是石头,光滑无比,偶尔有些缝隙,也是相隔十数米,自古以来,便无人能攀登上去。
曾有药农对着山梁哀叹:此山通灵,必有通灵之物,可叹我空有红绳,却难动那上头的棒槌啊!
棒槌,是人们对人参的称呼。人参,国人心中的灵药,可“包治百病”,对它的称呼,也多是地精、土精来称呼。
精,一向是和怪联系在一起的,山精树怪,其中的山精,说的就是人参这种通灵之物。只是,修说他人,就是荀真,在苍龙星上见过万年人参,也没见过有成为精怪的。反而是那些花妖树怪,在苍龙星上到处都是。
这山上有无通灵人参,荀真自然知晓。方才,他便感应到山顶传来一股能量波动,与那苍龙星朝天宗参园中的人参所发波动毫无二致。
通灵之物,与那传说中的妖怪并非同类。通灵之说,华夏自古有之,说的是沟通死去的灵魂一类的神秘事情。自古以来,玉石通灵者居多,是因为玉石原本就是石中精华,蕴含着神秘的能量,能够引发一些神秘的天象,便有了通灵玉一说。那人参,也蕴含着天地精华,发出的能量波动,也能引发一些神秘的天象,也披上了神秘的外衣。
荀真知道,通灵,便如特异功能一般,能够利用能量,沟通天地规则罢了。就像当年他利用体内的能量,沟通天地,排斥大地引力,可以飞行一样,并没有什么神秘之处。
人参,三年开花,五年结果,十年成型,百年成参,千年通灵。通灵人参,最次也要经过千年的积累,才能积攒出能够引发天地间能量波动的能量来。就像万年玉和修真者一般,都需要时间的积累,积攒出足够的能量才行。
通灵之物,只有那神棍、巫师喜欢。他们可以用这些东西制造出一些常人不知的奇异现象,欺骗一些无知的普通人罢了。荀真虽然修为丧失大半,毕竟还有一些本事,不至于在乎一个通灵之物。
不过,好像那通灵之物是人参!荀真坏笑起来。
想自由自在,纵意山林,在现在的时代,可是需要钱财的。现在的山,都是属于国家的,可不像古代,在哪个山里呆着,日子就过得惬意。若是荀真在山里住着,有人拿着和国家签的山林承包协议,大吼一声,“滚!”他就真得滚了。
荀真叹息一声:“这个一切皆有规矩的时代,想自由自在的生活,太难了!”
按照荀真的想法,是将这天柱峰周围的几个山头都承包下来,然后用布下阵法,用云雾将山体笼罩。这样的话,山里可就是他的天下了。到那时,管他外界天翻地覆的,一个人在山里逍遥自在,做个快活神仙。
看看高高的山体,荀真飞身而起,踩着湖水中的荷叶,像壁虎一样,四肢紧紧贴住山石,飞快地向山上爬去。
已经没有飞天遁地神通的荀真,想要上天柱峰,也只能靠爬了。
山石陡峭,可以挡住人们的探索之路,却难以挡住飞鸟的步伐和植物的占领。是以,人类难以到达之处,便是植物和动物的乐园。
山石的缝隙间,荀真不时看见一些算是珍贵的药材。放在其他地方,可称之为贵重之物了。他没有急着采集,继续向上爬去。这座山上的东西,都是他的囊中之物,放在这里,比取下来安全得多。
天柱峰看着像是一根柱子,其实,也是方圆几百米的山峰,上边有着方圆数十米的空地。那通灵之物,就长在杂乱的草丛中,丝毫看不出异常来。
这山峰,亿万年来无人踏足,只有飞鸟在此居住,可谓毫无人迹之处,是以,他处绝迹的珍稀之物,小小的数十米方圆,竟然比比皆是。别的不说,光那人参,竟有十数棵之多,而且,多为百年,数百年之久的野山参。不提那树下的巨大灵芝,光这人参,便可价值千万之巨。
“天无绝人之路。”荀真微微一笑,恍若那悟道的僧人一般,灿烂无比,“上天断我修行之路,却给我修身之所,一饮一啄,都是天定啊!”
荀真纵身一跃,似飞鸟一般,跳下悬崖。若是下落速度太快,便轻轻按一下山石,就将身形稳住,转眼便来到山下。
那山崖之上,平时风吹雨打,罡风习习,高大的树木难以存活,若是想在上边修建房舍,除非是钢筋水泥,才可以做到。
来到山中不知有主无主的竹林处,荀真寻那刚从土中冒出,高不过几厘米的竹笋,连根挖出,挖了数十颗,方才停手。
踩着水中的莲叶,荀真几个起步,越过池塘单手贴上山体,一手抱住竹笋,向山顶爬去。
选一背风地方,荀真将竹笋排成四方形状栽好,只在靠南方向,留出稍微大些的缝隙。
竹子喜欢潮湿、湿润的环境,但是,稍微差一些的地方,它们也能顽强地生存下来。不过,在山顶上,面对四季如一的罡风,荀真不敢肯定这些竹子能活下来。为了成功,他只好忍受那烈火焚身痛苦,将禁制打开一丝缝隙,自那木元婴中,分出一丝木属性能量,输入竹笋体内,确保它们能够成活。
那竹笋长成,不知要多长时间,荀真便四处寻觅现时住所。
山泉边上,有一处狭小的石洞,里边非常干燥,适合居住。荀真也不嫌弃,在里边忙活一阵子,扔出一大堆碎石,竟然开辟出一个大大的石室来。
第一第三章欲送儿媳,难成神仙
老黄头叫黄继祖,今年刚过五十,但看长相,像七老八十似的。据说,是因为儿子结婚后突然暴死,受到打击,才老成这样子的。
“你爸把房子卖给我的时候,还有些舍不得呢!咳咳。。”黄继祖咳嗽几声,拄着拐杖的身子,摇摇欲坠,显然,未老先衰,到了风烛残年的时候了。看着房子,老黄头脸上闪现着痛苦的光芒,用低沉的声音说,“你回来了,这房子就还给你了。我也没多长时间了,等我死了,我那儿媳妇总得改嫁,她也用不着这么多房子。你要是看上她了,就把她娶了,看不上,就给她买房子的钱吧。”
黄继祖如此说,荀真不敢置信。这房子确实是荀真家的,可那是当年了。现在,房子被黄继祖买了,是他的了,凭什么要给荀真呢?而且,还送个老婆!
黄继祖这样慷慨,不但荀真发愣,荀天财也愣了,拽着黄继祖,走到一边,低声说:“老黄,你是不是糊涂了?”
看着有些凌乱的院子,荀真心中百感交集。这里,有着他童年的所有美好回忆。当他回来,发现房子卖给别人时,心中如同刀割一般痛苦。只恨他两手空空,实在无力买回。
荀天财和黄继祖在那里嘀咕两句,明白了缘由,满面笑容,对荀真说:“事儿定了,你住西屋,有空的时候,帮着老黄的儿媳妇干活儿,人家亏不了你!要是你们俩对上眼了,直接住一块儿,老黄也没意见。”
荀真苦笑着,点点头,答应了。
“好,我回去准备准备,给你弄到铺盖。”荀天财心情很好,觉得终于把侄子的事情给解决了,老婆、房子一下子都有了,什么问题都没了,等老四回来,一点心思也不用操了。
“三伯,我上山看看,找个合适的地方。”荀真迫切想逃离这里,一个人静静,“我晚点回来,不用等我了。”
“哦。”荀天财随口说,“那你晚上就直接过来住吧,别上我家了。”
荀真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了。他觉得,三伯也太露骨了!也不怕人黄继祖有看法,直接逼着侄子搞人家的儿媳妇,还这么急!
沿河屯的周边,地没多少,就是山多。一座座山头环绕,一座座山体相连,就是上了山顶,也只能看见远处欺负的山脉,想望向远方,那是做梦。
荀真沿着山间小路,慢慢走着,查看有无值得他承包的山头。
稍微有些价值的山林,都已经有了主人,只有那灌木丛生,山石嶙峋,土壤贫瘠的山头,才无人光顾。
听着前方汩汩的水声,荀真眼睛一亮:我怎么忘了这个所在?
晚间的山林,异常的宁静,连那虫子,都陷入到沉睡中。偶尔有阵清风,带的树叶哗哗作响,也不过是在奏出安神养心的音调罢了。
山腰处,一个泉眼,不住向外喷涌着温润的泉水。
这泉水口感细腻,带着一丝淡淡的甜味,喝一口,一身的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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