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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宛风依旧-第13部分

小说: 宛风依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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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花辫。
  宛珍一反常态的居然也没有赖床。一边啃着面包,一边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宛珠。
  他们家住的是一楼,盛逸风在门外揿了揿自行车铃,宛珠便飞快地拿起围巾手套往门外走。宛珍似乎还在背后冷哼了一声,只是也不太真切。
  盛逸风看见宛珠的这身打扮,玩笑地吹了声口哨。
  宛珠有些脸红地白了他一眼。
  “你这样很好看。以后多穿红色的衣服。”盛逸风骑在自行车上,脚尖踮着地冲宛珠笑,“上来吧!”
  宛珠看了一眼他的自行车,因为是赛车的款式,所以是没有后座的。如果她要坐盛逸风的车,就意味着她要坐在自行车前面的那个横杠,也就是说,几乎就是依偎在他怀里的姿势……
  “这么冷的天,骑自行车太冷了。还是走着去吧……”
  “就是因为冷啊,所以你才要坐在我前面帮我挡风,嘿嘿~”盛逸风不由分说,一把把宛珠拉到自己旁边,“快上来,一会儿带你去吃好吃的去~”
  宛珠怕再推推搡搡的被邻居看到更不好,只好依言坐在了盛逸风的前面。
  坐上去才发现,因为是冬天,大家都穿得厚厚的,瘦削如宛珠,坐在自行车横杠上也居然把那片空间塞得满满当当,不留一丝缝隙,而他微微躬身,正好密丝合缝地把她嵌在他胸前的小小方寸之地,感觉倒像是他从后面亲昵地抱住她。
  仿佛是感觉到了宛珠的局促,盛逸风得意地一笑,脚尖一用力,车子就滑了出去。
  这一天,他们在集市上吃了许多乱七八糟的小吃。
  宛珠看见烤羊肉摊就嘴馋,让师傅烤好之后撒了一大堆辣椒粉,盛逸风一把抢过,“你的胃不好,以后不许吃那么辣的了。”
  “好好,以后不吃了,这串还是我吃吧,你又不能吃辣的。浪费了多可惜。”宛珠伸手想抢回来。
  盛逸风却抢先一步塞到自己嘴里,把另外几串还来不及撒辣椒粉的递给宛珠。
  新烤好的羊肉串本来就烫,加上宛珠贪心,撒了厚厚一层辣椒粉,辣得盛逸风龇牙咧嘴,宛珠瞪着他,又好气又好笑,心底深处却漫漫卷上一层感动。
  此后经年,很久以后,宛珠一个人去新疆徒步,在靠近哈萨克斯坦边境的小村庄白哈巴买了一串烤羊肉串,撒了大堆辣椒粉,红色的辣椒几乎将整串羊肉淹没。
  卖烤羊肉串的老乡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好奇地问她:“你能吃那么辣啊?”
  宛珠对他笑笑,咬下一口羊肉,久违了的极辛辣的味道在口腔里东冲西撞,让她即刻泪如泉涌。
  在异乡的街头,她一边流泪一边将整串羊肉串一点一点吃光。烟尘飞舞的金秋的午后,白哈巴的土路上不时因为骡马的经过而扬起低低的尘埃,而曾经那个明明吃不了辣却肯替她吃掉辣羊肉串的少年仿佛又重新浮现在眼前,龇牙咧嘴地呼气,眼睛里却满是温柔的笑意。
  宛珠看上了一个地摊上的几本二手书,是在彼时B市难得一见的英文原版小说。蹲着翻了会儿,起身的时候发现盛逸风不见了。
  车如流水马如龙。宛珠在人群中扫了好几眼都没有发现盛逸风的身影,不禁有些慌了。
  正在翘首寻觅,肩上却被人拍了一记,回头看,正是刚才失踪了的盛逸风。
  “你去哪里了?我刚才怎么都找不到你……”宛珠语气略略带了一些委屈。其实她原本也不是习惯依赖别人的女孩子,但刚才一转身发现身后忽然变空了的瞬间,心里突然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
  “下次如果我不见了的话,你只要停留在原地就好,我一定会回来找到你的。”盛逸风神秘兮兮地从背后拿出一个东西,塞到宛珠手里,“你喜欢吗?我刚才买的。”
  宛珠拿起来一看,是一条银色的细细的项链,搭配一粒很简单的紫水晶坠子。坠子是水滴状的,配了银色的底座,在阳光下一照,还真有些晶莹剔透的感觉。
  “我刚才一看到就觉得跟你很配。而且价格也不贵。老板说这个是925银的,不会褪色。”盛逸风有些小心翼翼地观察宛珠的神情。自从因为生日庆祝会的事情吵架之后,他再也没有送过宛珠任何东西,生怕不知道因为什么又让宛珠不高兴。
  “很漂亮啊,我很喜欢。”宛珠有些羞涩地把项链珍惜地放回书包夹层,“现在人太多了,怕掉了,等天气暖和一点的时候就可以戴了。冬天衣服穿太多了,戴了也看不到。”
  盛逸风立刻高兴起来,“你喜欢的话下次我再给你买啊~”
  宛珠横了他一眼:“喜欢的东西,一件就够了。哪里用得着那么多啊。”
  盛逸风送宛珠回家的时候,孙美丽正好出门扔垃圾,撞了个正着。
  宛珠有种做贼被抓的心虚,低着头假装整(。。)理书包,不知道该说什么。
  盛逸风倒是落落大方地跟孙美丽打了个招呼。孙美丽也笑眯眯地跟他寒暄了两句。
  宛珠进门后,孙美丽忍不住好奇,“宛珠,这是你同学吗?”
  “嗯。我们今天一帮同学约好了一起逛街,他住得离我们家最近,就送我回家。”宛珠不想多说。
  宛珍正坐在饭桌旁边不时地拿手指撮菜吃,听到宛珠这番话,从鼻子里冷哼了一声。
  晚上洗完澡,宛珠趁宛珍在客厅看电视,把盛逸风白天送她的那条项链拿出来,小心地戴上,在镜子里端详了会儿。
  她的皮肤白皙,那颗紫水晶更衬得肌肤莹白若玉,项链的长度正好,那颗坠子落下的位置,恰恰是靠近心脏的地方。
  正想把头发挽起来看看效果,孙美丽叫宛珠出去吃水果,宛珠不想引起妈妈的疑心,随手把项链摘下来放到抽屉里就出去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宛珠拉开抽屉,却发现前一个晚上还好好地放在盒子里的项链已经不翼而飞。宛珍一大早就出了门,据说是开初中同学会。宛珠不好声张,只好自己在屋子里上上下下翻了一遍,几乎连床底都翻出来了,还是不见踪影,急得满头大汗。
  晚上宛珍回家,一进门,宛珠就看到她的脖子上挂着那条自己失踪的水晶项链,气得眼睛发红,冲上去怒斥:“你干吗偷我的项链?”
  “这条项链是你的啊?哪里买的?多少钱?说来听听啊。”宛珍若无其事,笑嘻嘻地反问。
  “你……”宛珠顿时语塞。“项链是朋友送的。”
  “说说看,哪个朋友?”
  “关你什么事?你快还给我!”宛珠又气又急,直接伸手去取项链。大约情急之下,手劲大了点,宛珍又一躲闪,项链在她脖子上勒了一条细细的红色的印记。
  “借你的项链戴一下又怎么了?至于一副想跟我拼命的样子吗?”宛珍吃痛也恼了,摘下项链啪地往地上一扔,“什么破玩意儿,不知道哪里的山寨货,跟个宝贝似的。”
  宛珠顾不上跟宛珍计较,扑到地上捡起项链,那颗水晶已经被坚硬的瓷砖砸得碎成了几块。宛珠趴在地上,一粒一粒地将碎屑捡起,幸好碎得不很厉害,捡回来的碎屑拼凑了一下也能勉强恢复原来的形状。
  宛珍见宛珠脸色前所未有的冰寒,究竟有些害怕,找了个理由就躲到浴室去了。
  “算了算了,宛珍也是小孩子脾气嘛。这条项链很贵吗?妈妈给你钱你再买一条好了。”孙美丽打圆场。
  宛珠冷着脸,一声不吭,把水晶的碎屑都握在手里,那些棱角刺得她的手心一阵阵发疼,然而再痛也痛不过每次宛珍闯祸之后孙美丽的偏袒给她带来的刺痛。
  在这个家里,似乎没有人会记得,其实她才是年纪更小的那一个。
  “宛珠,你去哪里啊?还没吃饭呢。”孙美丽见宛珠寒着脸往外走,叫住她。
  “我不吃了。”宛珠勉强回答。
  走出家门的第一时间,门缝里依稀能听到孙美丽的抱怨“这孩子的脾气真是越来越大了。”
  不由哀极反笑。
  原来血缘并不代表一切。从小到大,她看的书不计其数,可是,没有一本书是教她如何让自己的亲生父母更爱自己多一些。
  身上没有带一分钱,似乎哪里都去不了。宛珠对自己自嘲地笑笑,随意地往一条路上走。
  走了不知道多久,宛珠终于有些累了,坐在路边花坛边上歇息。
  正是冬天里天气最冷的那几天,街边的行人不多。青石砌的花坛寒意逼人,隔着衣物仍然沁入皮肤,让宛珠打了个寒战。
  真的好冷。
  一辆银灰色的车刚从宛珠面前驶过,忽然又倒退了回来,停在路边。车里探出一个头,看了一下宛珠,有些惊讶地下车。
  “你怎么在这里坐着?”来人停在宛珠面前。
  宛珠茫然地抬起头。
  石希楠皱皱眉头,打量了一下宛珠的脸色:“你的脸色看起来很不好。跟逸风吵架了?”
  “不是。”宛珠对他笑笑,即使在昏暗的光线下都能看得出来脸色有多么苍白。因为找不到项链,心神不定,午饭没好好吃,后来因为跟宛珍赌气,没吃晚饭就出了门,她本来胃就不太好,空了大半日,已经开始隐隐作痛,脸色愈加难看。
  石希楠细细研判了一下她的表情,“要不要我打电话叫逸风来?”
  “不用了。我没事。坐会儿就回家了。”
  石希楠这样的人精,最能看人眼色,立刻就明白了过来。“跟家里人吵架了?”
  宛珠被说中心事,有些难堪,低头不语。
  “走吧,别在这儿坐着了。我正好饿了,一起吃点夜宵。吃完我送你回家。”
  宛珠推拒不过,只好跟着上了石希楠的车。
  石希楠带宛珠到了一家茶餐厅,叫了几个清淡的菜,又帮宛珠点了一份海鲜粥。他自己倒不吃,只要了杯咖啡。
  “这家的海鲜粥不错,用的料都很新鲜,尝尝看。”粥放在砂锅里端上来以后,石希楠绅士地动手帮宛珠盛了一碗,推到她面前。
  宛珠也确实是饿了,闻到粥的香味,益发觉得胃里像有只手挠,也不再矫情,低头认认真真喝起粥来。
  石希楠静静地看着宛珠喝粥,等她喝完,又把自己的那碗一口都没动过的也放到她面前。
  宛珠见他自己粒米未进,立刻明白刚才石希楠所说的饿了只是个借口而已,多半只是怕自己不肯吃才借了个由头。
  粥的确熬得很到火候,米粒饱满粘稠,大只的虾仁去了虾线,吃起来鲜甜弹牙,切成片的鱿鱼则烫得老嫩正好,还有切得细细的生姜丝,吃下去的时候仿佛有一股暖流慢慢注入身体。宛珠吃得颇为专注。两碗粥下肚,身体也暖和了过来,脸上终于多了几分血色。
  石希楠等她吃得差不多了,叫来服务员结了帐。宛珠有些不好意思,“我今天没带钱。下次我请你。”
  “别客气,我也算是逸风的哥哥。对了,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这么晚你还在外面,你爸妈会担心的。”
  宛珠脸色黯了黯:“不用了,我等会儿会自己回去的。”
  石希楠瞥了她一眼,心知她只是在推搪,一时半会儿多半是不会愿意回家。沉吟了一会儿,“要不然这样吧,我倒是有套空着的房子在这附近。你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在这里过夜,明天一早我再让逸风来接你,送你回家。不过一会儿你还是得给家里打个电话说一声。要不然他们要是去报失踪人口,我可就有麻烦了。”
  宛珠第一次听他讲笑话,虽然觉得不太好笑,也捧场地弯了弯嘴角。
  打电话回家,接电话的是宋启明,听见宛珠说晚上住同学家有些吃惊,倒也没说什么,只叮嘱了几句让她注意安全的话便搁了电话。
  宛珠把手机还给石希楠,脸上有几分萧瑟。如果她今天晚上不回家,孙美丽和宋启明也许也未必会怎么焦急。
  石希楠说的住所离吃饭的茶餐厅倒确实是很近。跟上次宛珠胃病发作盛逸风带她去的显然是两个不同的小区。石希楠从钥匙包里拣出一把,开了门。
  宛珠站在驼色的门垫上一时有些踌躇。
  虽然也算是见过一次,但基本上,石希楠跟她的熟悉程度也只是比陌生人好上那么一点点,就这么贸然地上门,好像不太合适。但她今天晚上是真的不太想回家。
  石希楠回头看了她一眼,也并不催她。
  两个人在门口沉默地站了一会儿。如果有外人经过的话,这幅场面看起来一定颇有些怪异。
  “放心,我晚上不住这里。”石希楠见她久久不动,只得打破沉默。
  宛珠知道他是为了缓和气氛,勉强笑了笑,举步迈进了门。
  看起来,这处房子虽然不是石希楠平常住的地方,但应该有人定期打扫。房间内的家具都是干干净净的,玄关柜上甚至还摆放着一瓶正在绽放的鲜花。
  石希楠带宛珠熟悉了一下房间里的设施之后就带上门走了。
  这处房子比起上次宛珠去过的并不算大,两室两厅。宛珠晚上睡的是客房。其他房间都是黑白色调,就这间房间用的是浅紫色的墙纸,家具全部白色,配一盏白色枝形吊灯;床上被褥枕头一应俱全,颜色是薰衣草紫。看得出来,是为女孩子准备的。
  宛珠不是多事的人,倒也懒怠去探究石希楠是为谁准备的房间。
  辗转半天才终于入睡。睡得也不踏实,连绵不断的梦,梦里总像是被困在一片荒野,四周都没有人,宛珠拼命走也走不到头,心里一片荒凉。
  大约前半夜着了凉,快天亮的时候,宛珠从梦中醒来,只觉得浑身滚烫,心里知道多半发了烧。勉强起来,到厨房自己烧了壶开水,喝了几杯热水,又重新躺下去,因为怕吃了热水要出汗,又唯恐污了别人家的被子,并不敢盖得太严实。如此一通折腾,更是睡不好。
  天大亮之后,宛珠犹自半睡半醒,被门铃惊起。
  摇摇坠坠下了床,以为来的人是盛逸风,开门却发现是石希楠,手里拎着一个纸袋,看样子是某家粥铺的外卖。
  “逸风跟他爸妈一起去英国看他奶奶了。拜托我等会儿送你回家。”石希楠解释,看了看宛珠的脸色,“你不舒服?”
  “没什么,感冒而已。”宛珠笑笑,“我整(。。)理下就可以走了。”
  因为发着烧,头晕目眩,全身无力,刚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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