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偷化身-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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蟒类靠唇窝来接受红外线,跟踪捕捉温血动物,一旦唇窝受损,它就瞎了!
周健用左手从包裹中抽出了军刀,对着森蚺的唇窝一阵猛扎,军刀虽然不如暗影刺杀锋利,但是用来破坏森蚺的唇窝已经绰绰有余。
森蚺要害受伤,身体猛地一阵抖动,周健借此机会抽出了一条腿,可是他的手还被森蚺咬在嘴里。
用闪烁突袭能否逃跑呢?在游戏里一旦人物被限制住了,闪烁突袭便会失效,在现实中不知是否会如此,可是即便能用,现在黑灯瞎火的,去哪里找一个大型动物作为施法目标?
面对体长二十米的怪物,只有一只左手的周健用什么攻击都显得苍白无力,他脑海中迅速掠过一个又一个的可能攻击方法和逃跑方法,然而却又统统否决。
失血越来越多,周健甚至感到大脑开始一阵阵的眩晕,即便森蚺眼已经瞎了,这么僵持下去他活不了多久。
就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周健脑中灵光一闪,是了,自己包裹中还有最后一件武器——沙漠之鹰!
周健的左手迅速的一个翻转,银色的沙漠之鹰跳了出来,粗大的枪管对准变异森蚺的血盆大口。
“呯!”
“呯!”
“呯!”
……
连续八声枪响,周健一口气打光了弹夹中所有的子弹,饶是他力量远超常人,此时左手也因为连续而强大的后坐力而有些发麻。
因为是在黑夜中,沙漠之鹰枪口吞吐的火焰在他的虹膜上留下一抹光影,导致他过了好一会儿才看清眼前的景象,变异森蚺的脑袋已经被打烂了半边,它的身体兀自蠕动着,不过显然已经离死不远了。
周健从物品栏中取出一罐血瓶喝下,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做出来亚马逊森林的决定的时候,他从未想过会经历这样的危险,这些天来鬼杀者化身几乎是势不可挡,以至于给他造成了一种游戏中的人物在现实中无敌的错觉。
他可以飞天遁地,可以连败巴裕、西川、松本三大高手,可是他忘记了,这些人手中都没有枪。
在这个热武器的时代,真正的高手要做到冷兵器和热武器的结合,否则会很吃亏。如果今天对上变异森蚺的是一个全副武装的特种兵,恐怕战斗会轻松很多。
诚然,即便是神枪手,想在高速的攻防转换中用沙漠之鹰击中变异森蚺的脑袋也不容易,可是如果用加特林,用手雷,用火箭炮呢?
周健想起在进入诺里斯城酒店的时候,那个飞横跋扈的丛林猎人说过的话,“你以为这个任务最难的地方是杀死变异森蚺?可笑!变异森蚺虽然厉害,但是也扛不住火箭炮。这个任务最难的地方就是找到变异森蚺,变异森蚺位于亚马逊森林的深处,最少要深入八百英里,而这个距离已经足以让95%的丛林猎人死在路上!”
周健能走到这里是因为他会隐身,除此之外,还有游戏装备可以一般攻击的逆天防御力,如果是普通赏金猎人,很可能走在半路上被毒虫咬了一口就得毙命。
周健甚至在考虑,自己是不是应该研究一下枪械了,不过旋即他就将这个想法否定了,研究枪械不是一日之功,自己还不如多花点时间升级,在游戏中提高实力要容易的多。
周健一边吃着血瓶,一边包扎伤口,在《神魔》中血瓶补的血量很少,而且还有冷却时间,组队升级中吃血瓶根本不顶用,只能靠牧师术士加血,如果只有一个人的话,要么回城请NPC医生治疗,要么搞一个拥有补血技能的宝宝。
周健休息了好一阵,右手才慢慢恢复知觉,变异森蚺的咬合力十分惊人,幸好自己有防御装备,否则这只手恐怕已经断了。
周健缓过一口气来,想用用军刀切开了森蚺的尸体,可是蛇腹处的鳞片又厚又坚韧,锋利合金钢的刀锋触碰上去不断的打滑,要不是周健手劲惊人,恐怕连破皮都做不到。
周健把军刀换成了暗影之刺,这次没用多少力气,暗影之刺就像切豆腐一样没入了蛇腹内,周健拉开一道很长的口子,伸手在里面掏,凉丝丝的蛇血沿着周健的手腕流了下来,周健摸了好一会儿,终于摸到了一个桃子一样的物体,他用军刀翻开蛇皮,将绿色的蛇胆剜了出来,割断了输胆管,用登山绳把胆管扎起,防止胆汁渗漏。蛇类一旦愤怒,胆汁就会分泌增多,所以周健摘到的这枚蛇胆圆润而饱满。
看着这拳头大小的这一点玩意儿,周健苦笑不已,早知道为这东西差点折掉命他恐怕就不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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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加更,因为考虑到章节截开了读起来不舒服。
这本书发书到现在已经很长时间了,不是小薛想拖这么久,因为书的推荐实在是不给力,这本书是先发书再签约的,签约拖了大半个月,之后上一个月我基本是无推荐裸奔,新书真的裸不起啊,三江被拒了N+1次。编辑给推荐看收藏增长,所以小薛无奈三天两头的求收藏,写上本《魔兽多塔之异世风云》的时候也没这么求过,这里小薛再求最后一次收藏,各位书友登陆一下起点账号,点击加入书架,谢谢。
第077章 返回花都(上)
掏出gps定位仪看了一下这里的经纬度,距离诺里斯城还有一千二百多公里,而丛林猎人协会出租直升机的最大航程却只有700英里,也就是一千一百多公里,这意味着周健还要在这个倒霉的丛林走一百公里才能到达搭上飞机。
一百公里啊,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这只不过是一小时的车程,可是在个鬼地方,那就是地狱之旅。
看着身上依然在流血的伤口,周健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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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岛养和医院传染科重症监护病房——
“什么?小林中毒了?有没有事?”闻人博达拿着电话,得知二弟调来前往巴西丛林的特种兵林东在丛林中被变异箭毒蛙弄伤了手腕,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
箭毒蛙在浩劫之前就已经被誉为世界上最毒的物种之一,一只箭毒蛙只有人的一两节手指大小,但是它体内的毒素却足以毒死几万只老鼠。
箭毒蛙虽然长的小,但是因为身带剧毒,以至于它们除了人类外没有天敌。
最毒箭毒蛙的毒液致死量在0。0003克左右,这是什么概念呢?如果将一滴毒液稀释后撒在一个人牙刷上,那人用牙刷刷牙,从被牙刷毛刺刮伤的破损牙龈中渗入的微量毒素便能将他杀死。而且在浩劫之前,箭毒蛙之毒没有解药。
南美印第安人土著用箭毒蛙的毒来涂抹箭头,猎取野兽,他们拿放这种箭头的时候都需要用树叶将之包裹起来,否则即便身上没有伤口,从皮肤中渗入的毒液也足以引起皮肤过敏,如果有伤口,那么不用想,三分钟致死,见血封喉。
值得庆幸的是,变异后的箭毒蛙无论大小还是毒性都跟普通箭毒蛙一样,但是多了一点,普通箭毒蛙只是利用毒液防御敌人,而变异箭毒蛙舌尖上多了倒刺,它们会利用这点倒刺主动攻击敌人。
它们栖息在树叶上,草丛里,只有手指节大那么一小点,不仔细看谁看得到,一不小心碰到了它们,好吧,恭喜你中奖了,它们会把你当成是天敌,然后在你的皮肤上来那么一小口,因为倒刺太小,也许你都没有感觉到疼痛,然后死亡就这么来临了。
闻人博达知道箭毒蛙的恐怖,一旦林东出事麻烦就大了。
“没事,小林感觉很敏锐,知道被咬了,他随身带了解毒血清,只是胳膊几个周之内动不了了。”电话那边传来闻人征的声音,他是闻人博达的二弟,岭南军区师级干部,大校军衔,如果硬要将军衔跟行政级别挂钩的话,大校军衔大概相当于厅级干部,也就是说师长跟市长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级别的,闻人博达是省公安厅副厅长,但是兼任了花都市公安局局长和常委,也是厅级干部,混的跟闻人征半斤八两。
闻人博达稍稍松了一口气,在21世纪以前,箭毒蛙中毒无解,现在总算研制出了抗体,及时注射便能挽回性命,“没事就好,让小林回来吧,你嫂子这病,我知道……”
“大哥……”
“我没事,我已经让阿泽把他国安一局的朋友孙纪伟也叫回来了,年轻人的性命比我们这些老家伙们的命宝贵,不能让他们去冒险。”
“大哥,还有两个多月呢,也不是没希望。”
“我知道,我让阿泽在丛林猎人协会发布了任务,也联系了俄罗斯那边的雇佣兵,交给他们吧,他们就靠这个吃饭的,至于我们的战士,都叫回来。”
闻人博达说到这里的时候,一个身穿白衣的少女出现在电梯口,她手里还提着一个保温饭盒,正是闻人慧音。
因为港岛的医疗条件比内地好一些,所以闻人博达将妻子苏兰安排在了港岛养和医院,而闻人慧音正好在港岛中文大学读书,所以这些天她就请了假,三天两头往医院跑,因为从小被伯母养大,闻人慧音同苏兰的感情就如亲生母女一般。
闻人博达看到侄女来了,跟二弟说了一声便挂了电话,“慧音,别老往医院跑了。”
“大伯,伯母今天好些么?”闻人慧音把手里的保温饭盒放下,那是她给苏兰煲的烫,因为是传染病,苏兰被隔离治疗,喝一碗汤都需要专门人送入,之后餐具经过消毒后才能送回来。
“还是老样子。”闻人博达叹了一口气,伯侄二人来到重症监护室,他们只能透过窗子看监护室中的苏兰,此时的苏兰刚刚服下了安眠药,已经睡了,她的脖子处已经布满了红斑。
花斑热疮患者患病初期,浑身会起红斑,红斑奇痒无比,病人会忍不住去挠,一旦挠破就会感染,导致溃烂。
可是不挠的话,就仿佛无数蚂蚁在骨头上爬一样,奇痒钻心,一般病人只能服下安眠药,强制睡眠。
“伯母……”闻人慧音扶着玻璃,心里很难过。她从小就失去了生母,不想再失去养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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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亚马逊森林已经整整一个周了,周健突然发现,本来听起来应该是噪音的直升机螺旋桨旋转的轰鸣声竟然能这么的悦耳。人类是奇怪的动物,在喧嚣世俗,灯红酒绿中摸爬滚打的久了,就向往亲近大自然的闲云野鹤的生活,可是真正去了深山老林避世不出的话,又开始留恋万丈红尘中的锦瑟繁华。
周健觉得自己是一个俗人,他渴望成为人上人,并一直为之拼搏奋斗,也许只有等到自己什么都经历过了,心态也成熟了,才会达到所谓看破红尘的境界吧。
直升机放下了悬梯,周健爬在树上,看准了梯子,纵身一跃,身体如灵猿一样划过数米的距离,稳稳的抓住了悬梯。
之后飞机开始收梯子,周健也往上爬,很快就来到了机舱之中。
终于摆脱这个鬼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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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收感谢信
昨天晚上,神偷的收藏终于过了5000了,从《魔兽多塔之异世风云》完本后,足足半年小薛开这本书,没想到还有这么多兄弟记得咱,一了班长,挂弓扶桑,就叫帅,ICEICE,飒〃岚,Q番茄Q,水刃决,拼命看小说,小drink等等好多熟悉的面孔,还有一些可能也是从《多塔》跟过来的,但是因为大家之前比较低调,所以我也分不清了=。=+
当然更得感谢新加入的兄弟姐妹们,没有你们就没有这5000收。
另外特别感谢昨天含笑抚菊两万起点币的打赏。
第078章 返回花都(下)
周健没想到,飞机上还有个黄种人,大概三十多岁的男子,脖子上有三道平行的刀疤,像是被爪子之类的东西撕裂的,跟野兽相处了这么久,此时看到跟自己同样肤色的人,周健觉得格外亲切。
而那黄种人看到周健的样子则有些惊愕,毕竟这里是深入亚马逊森林700英里的地方,能从这里出来的一般都是经验老道的丛林猎人,而眼前这个家伙似乎还不到二十岁,身形虽算不上瘦弱,但也绝对谈不上强壮。
“你好,我叫莫奇。”
男子用英语说道。
不怎么正宗的英语,听口音有点像东南亚的。
每个国家因为母语的不同,说英语都带着特殊的味道,这种味道很难改掉,就拿华夏人来说,即便在美国生活很多年,英语说的再漂亮,也始终能从其中分辨出一点不圆润的地方。
总体来说欧洲国家说英语好一点,华夏的算是适中,台岛跟大陆也有细微的区别,再就是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东南亚,而非洲、阿拉伯、印度、日本普遍说的都比较糟糕。
“你是哪里人?”周健一边问,一边接过男子递来的毛巾,他这一个周都没洗澡,身上经常汗如雨下,加上在森林中摸爬滚打,连脸都是黑的。当然了,其实可以选择在河里洗澡,前提是忍受河中的水蛭、寄生虫、水蟒以及亚马逊食人鱼,还有能猎杀小型水生动物的食肉植物螺旋狸藻,它们本不会将人类列为攻击目标,但是不小心被它们如同章鱼触手一般异常结实的藤条缠住脚的话那就不一定了。
每天出一身汗,在脏水里滚一遍,湿漉漉的衣服黏上泥土和烂叶子,黏糊糊的贴在身上,天气闷热难耐,偶尔感觉身体某处凉丝丝那一定是某只虫子钻了进去,把它揪出来捏死会流出一滩血,当然这血其实是你自己的。
被咬伤口一定要小心处理,要不然会引起炎症,沾了水也可能钻进去寄生虫,走在林间时刻要警惕四周,否则可能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这种日子实在让人抓狂。
“我是马来西亚的华人。”莫奇这次说的是汉语,不过带着很浓的闽南口音,周健勉强能听得懂,“都是同胞,我姓周。”
莫奇疑惑的看着周健,以他的经验判断,周健在热带雨林中呆的时间已经不短了,否则身上不会脏成这种程度,他自然知道周健的委托时间是六七天前,难道他已经在森林中心地带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