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日记-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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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头,我生怕警察认出我来,自然懂得如何泰然自若,匿影藏行。我最主要的注意力已经退避到最隐蔽最幽深的部位(在我体内深处,我形同鬼火警戒着、窥视着身边的动静),于是我再也无所畏惧了。我贸然以为,我的形体已经摆脱了原来固有的特征,空空如也,谁也无法认出我是谁,我的一切都化为乌有,我的形象、我的眼神、我的手指,包括那些恶癖,也都烟消云散了,居然使得在街道上与我擦肩而过的警察们,也把我看成是蜕变后非人非鬼的空壳。不过,我一经走进静悄悄的街道,那鬼火便熊熊燃烧起来,火势蔓延到我的四肢,直烧到我的脸面,还原了我本来的色彩。
我到处轻举妄动:登上偷盗来的汽车兜风,在我作案过的商店门前大摇大摆地走过,煞有介事地出示破绽百出的假身份证。我感到,一切都像肥皂泡一样即将破灭。我的轻举妄动后果不堪设想,我知道稍有闪失就会招致灭顶之灾①。但是,当我像希冀特赦一样期待大祸临头之际,我当然会耍尽世间惯用的伎俩。我要在最罕见的命运中独辟蹊径。我看不清将来命运会是怎样,但我希望它不是通往黄昏的优雅轻柔的曲线。但愿它具有见所未见的美,因为经过风险的加工、颠仆和磨损就显得格外美丽。哦,让我成为美的化身吧!不论是快是慢,我义无返顾,该勇敢时我必敢作敢为。我将摧毁表象,遮盖的篷布将被烧落,总有一天晚上,我会冒了出来,像一尊小玻璃塑像一样出现在您的手掌上。您看我好了。在我周围,已别无所有了。
①然而,究竟是谁会阻止我的毁灭?谈到灾难,我不能不提及一场噩梦:一列火车头追赶着我。我在铁道上狂奔,我听见机车在喘粗气。我忽然跑离铁轨向田野跑去。但机车坏得很,紧追着我不放,可是后来却在一些小小的不堪一击的木栏杆前客气地彬彬有礼地停了下来。这些小木杆把一片属于我的养父母的草地围了起来,我小时候就在里面放奶牛。我对一个朋友讲述这个梦时说道:“……火车在我童年的栏杆前停了下来……。”——原注
由于手段的危险性,由于写作素材的壮丽,且愈益接近人众,我正衡量着诗人离人众到底有多远。因为我深陷卑鄙下流的泥坑,迫使诗人干苦役犯的劳作。然而,我的卑鄙下流即是我的失望。而失望即是力量——同时又是消除力量的理由。但如果作品的确完美,而且它要求进行绝望的挣扎,那么诗人就必须去爱众人,以便进行同样的努力。也是为了他诗艺有成。不过,众人还是远离一部深刻的作品为好,倘若这部作品是一个深深陷入自己内心世界无以自拔的一个男人发出的呐喊。
为了使您远离我,我不得不采取严厉的手段,当您面对严酷的现实时,请您也掂量一下我给您带来的柔情。就凭我的一生,就凭我的作品(艺术作品只应是我的神圣性的见证。这种神圣性的关系重大,它不仅应当是现实的,可以丰富作品的内涵,而且也是为了在一部已经富有神圣性的作品基础上,依靠自己再作一番努力,以达到从未达到的高度)所高垒起来的一道道街垒和路障,以免让您的呼吸感染败坏我的肌体(其实我已经腐败不堪),您就可以评估一下我爱您到了何等程度。我的柔情犹如一块香酥的糕点,而人多口杂,一人一口气就会扰乱寻找新天堂的思路。从痛苦出发,我强加诚实的视角,我不得不在寻找新天堂的道路上,留下我的脸皮、我的体面和我的荣耀。
创造不是一种无聊的游戏。创造者加入了一场可怕的冒险,自己要自始至终承担在创造过程中遇到的风险灾难。任何一种创造都不会有无根底的爱情。必须考虑如何面对人们应该鄙视和憎恨的东西,何况这些东西与自己同样强大。创造者必须为自己创造的人物负罪。耶稣变成了人。他死去了。作为上帝,他创造了人之后,又把人们从罪孽中解救出来:于是有人鞭笞他,有人朝他脸上啐唾沫,有人嘲笑他,有人把他钉上了十字架。这就是那句名言的含义:“他肉体内受苦。”我们不能忽视神学家。“为世人负罪”,这句话分明表达了如下的意思:尽可能并实际上体验一切罪孽;包揽邪恶和痛苦。凡创造者必须因此为其主人公自由选择的邪恶、为自己造成的痛苦而咎由自取——用词可能过轻了——明知有罪却让其在血管中流动。我们倒要看看造物和赎罪这部仁慈的神话演绎出来的种种故事中的一件事。如果神话赋予神话人物以自由意志,以自由的自我支配权,那么,任何创造者在他内心总是暗暗地希望其人物从善如流。凡爱人者怀着同样的希望使自己得到爱。
有一阵子,我真想对失望中无上幸福的现实问题寄予尖锐的关注,比如当人处于孤立的时候,突然,眼前飞来横祸,作品和本人遭到无法挽回的摧毁。我要乐善好施,要把世上一切美好贡献——要真给——出来,目的是为了见识失望后的情状(而且是秘密的),除了我之外,谁也不知道。希特勒在德国失败的最后几分钟里,彻底孤立了,在他的宫殿地下室里,肯定经历了这种垂死的回光返照——既脆弱又顽固的清醒——意识到他必然失败的命运。
我的傲气因扑上我的耻辱香粉而增色。
若说神圣性是我的写作目标,我却说不清楚到底什么是神圣性。我的出发点就是这个词汇本身,它指的是最贴近精神完善的状态。对此我别无所知,只晓得若没有了神圣性,我的一生就毫无意义。尽管我无法给神圣性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对美亦然——但每时每刻都想创造神圣性。也就是说,我的所作所为,一举一动,都把我引向我莫名其妙的神圣性。但愿有一种神圣的意志每时每刻都在为我导向,直到有一天我大放光芒,人们不禁兴奋赞叹道:“他是一个圣人!”甚至说:“他本来就是一个圣人!”长期的摸索把我带到这尽善尽美的境界。不存在有什么窍门。我只是懵懵懂懂地行动,不知不觉被带到如此境界,除了确信自己在创造神圣性之外,找不到任何证据。有人希望通过严密的训练来达到神圣性,他可以如愿以偿,但我担心这样的神圣性来得太容易,太客气,而且早已定了型。一言以蔽之,是一种学究式的神圣性。这样一来,未免有装模作样之嫌。从伦理道德和宗教信仰的基本原则出发,即使是圣人,也只有当他摆脱了那些基本原则的束缚之后才能达到目的。我经常把美——还有诗——和神圣性混为一谈,其实神圣性同美一样都是独特的。神圣性的表达方式别出心裁。不过,我感到,神圣性的惟一思想基础是看破红尘。因此我又把它与自由混淆起来了。但我孜孜以求的,是要成为一个圣人,一语破的,表达了人的最高精神境界,我将竭尽全力来达到这一目标。为此,我将运用我的自尊,乃至牺牲我的自尊。
悲剧是一段快活的时刻。种种欣喜的感情往往表现于微笑之中,浑身格外舒坦,春风满面。而作为主人公的英雄人物未必了解悲剧主题的严肃性。充其量只能窥其一斑,而看不见全豹。英雄天生不知天高地厚,对什么都不在乎。在郊镇的舞会上,有一群冷漠的年轻人,他们与音乐一点也不合拍,与其说是跟着音乐跳,倒不如说是拉着音乐跳。而其他一些人却在姑娘之间快活地传播着梅毒,其实他们自己的梅毒也是从她们中哪位身上感染来的,只见他们原来健美的肉体每况愈下,形容枯槁,却处之泰然,嘴角挂着微笑。英雄不是走向幸福,便只能走向死亡——这是必然的结局,这就实现了自身的完美,因而也就实现了自身的美满。他视死如归,开心去死。英雄不会对悲壮的死亡皱一下眉头。无死不英雄。这种悲壮的死亡,是那些暗淡无光的人们苦苦追求而求之不得的条件,悲壮的死就是光荣,最终(这种悲壮的死亡和导致死亡的种种外在苦难)也就成了早已认定的人生桂冠,尤其像理想的镜子里我们自己的目光,因为理想的镜子照出了我们永远的辉煌(直到与承载我们芳名的光芒消失为止)。
太阳穴在流血。两个士兵刚刚干了一架,斗殴的起因其实他们早已忘记了。年纪小的士兵倒地,太阳穴被对方的铁拳击破,鲜血直流,状如一簇报春花。很快,花越开越多,开遍了脸面,顿时千万朵淡雅的紫色鲜花紧紧覆盖了受伤的脸,那色彩犹如战士醉后吐出的酒花。到头来,倒在尘埃中的年轻躯体化作一堆坟头,从中冒出的报春花也长大成野菊花,随风摇曳着。只见一只手臂还在那里摇晃着,但风儿摇动着所有的花草。得胜的战士猛然看见那只手无奈地向他道别,拙笨地向他表示绝望的友谊。尔后,那只手不见了,淹没在乱草野花丛中。风儿缓缓地、依依不舍地停了下来。刚才一开始就为粗暴杀人的大兵照明的天空也昏暗了下来。这个战士没有哭。他坐在坟头上,这座坟头已经成了他的朋友。风儿吹动了几下,但逐渐柔弱了。士兵整了整垂落在眼前的头发便就地休息了。他睡着了。
悲剧的微笑仍然带有某种对各路天神谐谑的味道。悲剧的英雄微妙地嘲弄着自己的命运。他风度翩翩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以至于喧宾夺主,嘲讽的对象不是人而是各路天神了。
我曾经被判过盗窃罪,只要有人随便对我提出指控或嫌疑,哪怕没有任何证据,我还得再次背上盗窃的罪名。当时法律认定我干得出这种事。我不仅在偷盗时有危险,而且在我生命的每个时刻都存在危险。原因很简单,就因为我有偷盗的前科。始终有一团不安的迷雾笼罩着我的生活,即使我变得压抑沉重,又使我感到轻松自如。为了保持明亮、敏锐的目光,采取任何行动时,我谋划的念头必须一闪而过,以便快速作出修正,随机改变原来的意义。这种不安全感迫使我总处于清醒状态。我活像站立在林间空地上的幼鹿,惶惶不安。只要听到风吹树叶簌簌的响动声,地面上噔噔的靴子走动声,不安的情绪便抱着我不放,弄得我晕头转向,眼前一片漆黑,恨不能钻进地里躲藏起来。
据说,墨丘利是罗马神话中掌管窃贼的天神,窃贼们也就因此懂得向何方神仙寻求保护。可我们不同,我们没有任何保护神。似乎只有求助于魔鬼才合乎逻辑,但没有任何小偷敢认真这么做。与魔鬼结盟,就会深陷魔窟,就得始终与上帝为敌,而大家知道上帝是注定的胜利者。即使是杀人犯,也不敢向魔鬼祈祷。
为了甩掉吕西安,我准备在抛弃他的地方周围故意制造各种祸端,似乎他难逃厄运,看起来他是被劫难卷走似的。他必将成为龙卷风中心的一根麦秆。即使他得知我居心不良,我竟然希望此类不幸降临到他头上,他肯定要恨我的,但他的怨恨触动不了我的心。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充满对我的责怪和怨恨,但却没有力量感动我,因为我已经处于悲观绝望的中心。我将失去许多东西,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比吕西安其人更宝贵,而比起我的顾忌来就不那么重要了。因此,我心甘情愿把吕西安扼杀掉,以便把我的耻辱淹没在罪恶的渊薮之下。遗憾的是,某种宗教的恐惧使我远离了凶杀案,但又把我拉回到凶杀案来。它差一点把我变成一个教士,上帝的牺牲品。为了摧毁凶杀的有效性,也许我只要根据犯罪行为的实际需要把这种有效性降低到最低限度就可以了。我很可能会为几百万法郎去杀人。金钱的魔力可以同凶杀的魔力角斗。
老拳击手勒杜恐怕对此多少心中有数吧?他为报复杀了一个同谋。他故意将死者的房间搞得乱七八糟以掩盖他的偷窃行为,他看见桌子上随便放着5个法郎的一张票子,便顺手将钱抓到手里,他的女友感到十分吃惊,他就对她解释说:
“我把它当吉祥物保存起来。别让人说,我杀人什么也没得着。”
我很快加强了我的精神状态。心里想着这件事情,重要的是不能让他的眼皮和鼻孔留下悲惨的痕迹,但要很方便调查凶杀动机,眼睛因紧蹩眉头而睁开,瞳孔放大,像天真的孩子突然吃惊的样子,或是由于惊叹所致。在您的眼角里,没有预备好任何悔恨和忧伤,在您的脚下,也不至于潜伏着陷阱和危难。一阵顽皮的逗笑,一阵温和的口气从牙齿里吐露出来,手指接香烟的动作有点讽刺意味,开始使我感到处于邪恶孤独中的痛苦(除非我亲近某个杀人犯,对杀人犯来说,这动作,这微笑,这温和的口气都是家常便饭)。那是偷了B.R.的戒指以后的精神状态。
“万一他知道了呢?”我心里犯嘀咕,“我就把它卖给一个他认识的人!”
由于他爱我,我想象得出他伤心的样子,也想象得出我如何羞愧得无地自容。于是我做好最坏的打算:无非一死。我死了算了。
在奥斯曼大街,我来到了一群强盗被捕的地点。一个匪徒匆忙逃跑,竟然企图穿越商店的一面大镜子。他以为,只要在被捕现场造成重大的破坏,就会引起人们对被捕事件的重视,殊不知,在此之前发生的抢劫案已经为逮捕埋下了伏笔。他极力想在自己人物周围安排一个大血案,鲜血淋漓,惊天动地,令人发指,而他自己就可怜巴巴地置身于血案的中心。罪犯总是美化自己的成就。他要消失在大排场中,要在导演一场命运安排的大戏中消亡。他把他的行动分解成若干严密的阶段,然后又把计划打乱。
“人们的侮辱能奈我何!当我的鲜血……”
我要是不认识罪犯们的本性,我还能厚颜无耻地欣赏那些漂亮的罪犯而从来不脸红吗?如果他们的确不幸地为许多诗的美提供过服务,那么我愿意帮助他们。一个艺术家利用罪恶创作是大逆不道的。有人不惜冒生命的危险,置荣耀于不顾,帮助一个艺术爱好者获得成功的桂冠。英雄是虚构出来的,但是从活生生的人那里得到启示的。如果我还没有同罪犯分享过痛苦,我绝不会津津乐道他的痛苦。我首先要招致人们的蔑视,受到他们裁决。味增爵①式的神圣性,我表示怀疑。
①味增爵(158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