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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部分

我将此生,说予你听-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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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让他感到惊奇的是,陆景重根本就一动没有动,甚至把饭盒里剩余的米饭扒干净全都吃完了。
这样的动作,不仅工友,就连一边打人的都吃惊了。
不过,他们以为陆景重是认怂了,一副包子样,不敢惹事儿。巨阵役扛。
但是回来没有多久,他们就真正尝到了,一头沉默的狮子,终于爆发之后带来的恶果。
他们欺负上陆景重这种闷葫芦上瘾,几乎每天都要来找茬儿,动辄对他拳打脚踢,但是有一次,陆景重终于还口了,脸上带着那种轻蔑的笑,声音很小地骂了一句。
“操!给我打!”
几个人登时开始对他拳打脚踢,陆景重蜷缩在地上,只护住自己的头。
工友简直呆掉了,也想要操起地上一个木头棍子,却无意中看见了陆景重冲他微不可见的摇了摇头,然后比了一个手势。
工友没看懂,但是略一思索,就马上跑走了,报了警。
警察最是厌烦这种工地上闹事的,准备三言两语打发掉,陆景重捂着肋骨站了起来,拿出来一支录音笔。
最后,这些打人的人怕把事情闹大,决定私了。
陆景重开口就是一万块钱。
“我操,你怎么不去抢钱啊!”
陆景重伤的不算轻,扶着肋骨一直咳嗽,咳到最后吐出来一口血,肋骨上的疼痛让他的五官都扭曲了,但是他还是笑了笑:“要么就是一万,要么就去警察局。”
陆景重就是料定了,这些人不敢把事情闹大,如果惊动了项目经理,收拾这些小蝼蚁一样的角色,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这个时候,一众人才了解到,陆景重的隐忍,都是为了最后的厚积薄发。
陆景重是隐忍的狮子,只怪他们当初没有认清楚。
只不过,这一幕不仅仅被工友和警察们看见了,还有在不远处站着的一个女人,就是后来陆景重的第一任助理,薇薇。
薇薇当时也只是一个小经纪人,手下带着几个不红不紫的艺人,也就是混口饭吃。
但是当她看到陆景重如此出色的相貌身段,和那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桀骜不驯的野性,她就知道,这个人,会帮自己走上金牌经纪人的道路。
所以,她跟着陆景重和那个工友一起去了医院,照了X光,确实是伤了肋骨,小腿的胫骨也骨折了。
工友搀扶着他,“你怎么就能忍下来?你不是会跆拳道么?”
陆景重说:“不忍着怎么能拿到钱。”
等那个工友帮他去楼下拿药的时候,薇薇就走了出来,递上了自己的名片,“有没有兴趣?”
陆景重看了一眼名片,上面写着“光影娱乐”,立即就明白了:“没有。”
薇薇按住陆景重想要扔掉名片的手:“先别忙着下结论,你可以先留着我的电话,等你有意愿,再来联系我。”
通过刚才的对话,薇薇断定,陆景重是缺钱,急需钱。
“这份工作,一天,绝对比你在工地上做一个月都要赚得多。”
等薇薇转身上了电梯,陆景重盯着手里的这张名片,却并没有扔掉了,而是右手一夹,放进了口袋里。
不管能不能用的着,总之现在是留下了。
就算当时陆景重把薇薇的名片扔掉了,薇薇也一直关注着陆景重的一举一动。
在高考,陆景重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全国一流的大学,然后选择了物理专业,一个头疼的要死的专业,可是陆景重却每每能学到尽兴,就跟同学们去KTV唱歌唱到尽兴,是一个道理。
教授很欣赏陆景重这种学生,一点就透,而且在学术上有很高的天赋。
而同学都说陆景重是怪胎,这种无理的学术简直就是折磨的人分分钟吐血,他却能乐在其中。
但是,要想走上这条路,然后成名,赚钱,最终光彩地走回陆家,将妈妈接出来住,这条路未免太长,他在当时大一,十九岁。
大二的时候,有一场迎新晚会,物理班里一个节目都没有报上去,最后陆景重被系辅导员钦点要出一个节目。
无奈,陆景重就选择了唱歌。
看着别的系别的节目,有歌舞,有街舞,还有杂技,魔术,到了陆景重这里,就成了独唱。
他原本也是想要在卡节目的老师这里走一个过场,唱一唱就下台去,索性连伴奏都没有准备,直接就上台了,清唱。
对于真正的歌手来说,都知道清唱是最考验人的唱歌功力的,因为没有伴奏,一丁点瑕疵都能够听得出来。
其实,推荐陆景重来唱歌的导员,也就只是看中了陆景重出色的外形,不管唱得好不好,最起码往台上一站,那种气场就是不容小觑的,也算是给物理系挣足了面子,她手下的不光是呆头呆脑只会做实验的书呆子,也有超级大帅哥。
甚至,她还叫上了自己的朋友薇薇过来观战。
没错,就是那个曾经塞给陆景重名片的薇薇,这几年的大浪淘沙,她也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经纪人,但是她始终一直关注着陆景重的去向,甚至成了陆景重系里面导员的朋友。
这一次,导员她真的是没有选错人。
陆景重的声音一出来,整个排演场地顿时就雅雀无声了。
那首歌不是中文流行歌,而是一首有点爵士味道的英文歌,只不过被陆景重这么一唱,在X大的校园里,火了整整一个学期,就连附近的大学路上几所大学,都开始火这首歌了。
这个时候,薇薇就知道,这个人,如果能火了,绝对不是凭借他的脸他出色的外形,而是先凭借他的声音。
她等着陆景重来找她的那一刻。
不过,以陆景重这种性格,如果让他主动来找她,那恐怕要等到她退休了,所以,她还是选择了主动出击,并且抛出了橄榄枝——选秀大赛,可以拿到钱。
她知道陆景重需要钱,现在也正是如此,选秀每一轮不被淘汰下来,都会拿到一部分的钱。
她看出来,陆景重的眼睛里,有了犹豫。
“你再考虑一下,团队方面我给你无偿提供,你只需要唱自己的歌就行了。”
陆景重如果不想要用陆家的钱,就要真正的独立起来,他同意了参加这个选秀。
薇薇也如承诺的所言,从包装到制作的团队,全都是用她手下最好的。
从第一场选秀开始,陆景重的人气暴涨。
第二场,陆景重选了一首自己写的歌,然后惨遭淘汰,网上骂那些所谓的评委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于是在逆袭的一场中,陆景重一场外支持率第一的成绩,成功卫冕逆袭赛的第一名。
其实,举办方完全没有想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大二学生,会意料之外得到了网上成万的支持率,原本是想要借由这次大赛捧红主办发赞助商的侄女,现在完全被一个半路杀出来的黑马给搅乱了。
而像是陆景重这样没有后台赞助的人,能够走到最后一场,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制作方再三商量,还是决定要让陆景重止步于此。
而也有很多粉丝,因为陆景重在这次大赛的止步,他们也就跟着止步了。
当真是誓死追随到底。
决赛原本应该是收视率爆棚的最后一场,可是却因为陆景重的离赛,比往常的平均收视率还要下降了三个点。
这是连薇薇本人也没有想到的。
竟然让陆景重,从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大学生,一夜之间,几乎红透了整个C市。
只不过,这种选秀出来的明星,热的快,散的也快,陆景重不再出现在公众视野里,没有多久,也就被遗忘掉了。
其实,陆景重现在的重心也有所转移了,他开始试着自己写一些歌,然后拿给薇薇看。
薇薇帮他推上去,但是成效不大。
薇薇告诉陆景重:“如果你想要有一天,你写的歌能让大多数人都看到,那就让你自己站的高一些,才能让别人都看得到。”
站得高一些……
也正是陆景重想要的,他想要自己站在最高点,然后俯视着那些曾经给过他难堪的人,可以真正的说一声,冷漠的人,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让我不低头,更精彩的活。
…………
如果按照教授的推荐,陆景重需要一步一步地做学术,那最起码也需要十年时间,学术上的东西,就是要小火慢炖,一点一点去钻研,才能有所得。
但是,如果如薇薇所言,走进她所说的那个圈子里,会省去很多时间。
而就在这个时候,带陆景重的导师想要推荐陆景重去中科院的实验室里,帮忙做一些零碎的工作,会给一部分钱,但是不多。
不过,这是一个过渡期,总会有一段时间的过渡期的,从一个小科员,然后一步一步走上真正的学术道路。
他说:“好。”
这是陆景重的决定,他答应了教授。
当天晚上,薇薇邀请他去一家酒吧里喝酒,陆景重去了。
他对薇薇,并不反感,相反觉得她很亲近,不过,刚开始的开始,薇薇只把陆景重看成是一个可以捧红的人。
那个时候,薇薇在挑选自己手下的艺人,所用的,全都是挑选货物的眼光。
不过到后来,这种一层不变的性质,有所变化了。
薇薇看陆景重,多了看男人的那种目光。
这个晚上,薇薇对陆景重说:“总要尝试一个新的领域,你知道为什么你写的歌都没有人看中么?”
陆景重的眸光映着潋滟色彩的酒液,没有说话。
薇薇说:“因为你还不够强大,等到你强大了,不用你说话,那些人就巴巴的跑来找你了。”
第二天,陆景重做了一个决定,他去向教授道了歉,然后到系里面导员办公室,办了休学。
教授和导员都挽留,但是他依旧是毫不犹豫地斩断了退路。
薇薇如愿以偿,但是陆景重在圈子里,毕竟算是一个新人,那个时候圈子里论资排辈的现象比较普遍,他进去了也经常被打压。
而写歌的灵感一度匮乏,陆景重有过彷徨,是不是这条路选错了?
但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出的决定付出代价,他也是一样,既然是自己选择的路,就算是跪着,也要走完。
薇薇在圈子里已经十年了,她接触到不少人脉,就利用这些人,帮忙推了陆景重,不过效果并不显著。
陆景重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薇薇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最后,是在殡仪馆里找到了他。
那个时候,他正在为棺木里的遗体整理衣物,注意到薇薇,抬头笑了笑。
薇薇一愣。
陆景重很少笑,但是笑起来,却很容易打动人心。
好像是黑暗里的一抹光,是的。
其实,不光是薇薇有这种看法,后来,杜佳茵同样也这样认为。
陆景重经历过最黑暗的黎明之前,却能够用自身的光,将她照亮。
这一次在殡仪馆呆的两个月,写出了一首歌《生死契约》,自己写词自己谱曲,自己唱。
在薇薇听到陆景重拿着这首歌,第一遍唱的时候,她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深处都在震颤,等陆景重唱完一首歌,不知道里面的那一句触动了心,她的眼泪已经流了一脸。
陆景重走过来,歪着头,“你哭了?”
薇薇扯了扯嘴角:“陆景重,你会红,红遍大江南北。”
陆景重递了一张纸巾给她,“如果不呢?”
薇薇说:“如果你没有……我提头来见。”
说完这两句话,两人都不约而同地笑出声来。
后来,这首歌在新歌榜长久位居第一,并且拿到了陆景重此生的第一个最佳金曲。
………………
陆景重对薇薇,总是有太复杂的感情。
因为,薇薇是把他提携起来的,算是导师,算是引路人,不过,有时候薇薇看他的眼神,都太过于直白,陆景重只好避而不见。
薇薇也从来都没有点破过,只愿意在他身边默默地做一个助理,做经纪人就好了。
毕竟,薇薇比陆景重大十岁。
十岁,这种年龄是一道鸿沟,也就是说,当陆景重还正值魅力的时候,大十岁的薇薇,就已经成了落日黄花了。
女人一旦过了三十岁,岁月的痕迹,就会很容易刻在脸上。
她清楚地知道,这一步,谁都不可能先走出去一步,不然这种制衡很容易就会被打破,或许,永远都恢复不到现在这种分界线了。
直到,陆正谦在支教的县城里,出了事情。
陆高风让陆景重去县里走一趟,说:“正宇现在走不开,这件事情不想闹大了,还是你亲自走一趟,把这事情搞定,别人我不放心。”
陆景重在心里冷笑,“是不放心别人还是不放心我?”
陆高风皱了皱眉:“怎么说的?”
陆景重转身,出了门。
在动身去县城的时候,不出所料,见到了陆正谦。
陆正谦说:“别伤害那个女孩子,她是无辜的。”
“无辜就要被利用么?”陆景重冷冷的说,“现在这种事情发生了,她还能在学校里立足么?”
陆正谦闭了闭眼,“这也是我要求你的,帮我把她转到一个新的地方吧,让她重新开始。”
过了许久,就当陆正谦都觉得陆景重不会答应了,陆景重突然开口问:“她叫什么名字?”
——“陈诺琳。”
………………
陆景重第一次见陈诺琳,就是在医院里。
躺在病床上的身影特别瘦弱,一张小脸惨白惨白的,额头上全都是细密的汗珠。
“给她洗胃吧。”
陆景重在陈诺琳的病房里呆了三天,时常就躺在旁边单人沙发上,划着手里的平板,找一些好听的字词。
不管她问什么,他都不回答。
直到终于有一天,他敲定了两个字“佳茵”。
然后拿了这个名字,让薇薇去办手续。
薇薇拿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还愣了一下。
“你起的?”
陆景重点了点头。
可能是初到这种地方,水土不服,没有几天,陆景重就发烧了,脸色很红。
薇薇想他是在医院里过了病气了,就订了酒店房间,只不过,她没有想到,陆景重竟然会让她接那个陈诺琳一起住进酒店里。
在酒店里,他看到杜佳茵看他的时候偶尔就会脸红,就起了逗弄的心思。
杜佳茵说:“我是喜欢陆老师!”
陆景重摇了摇头:“什么是喜欢?”
“喜欢就是……有感觉!”
这是陆景重所听到的,最是搞笑的一个答案。
他扶着杜佳茵的手,在他身上摸下去,果然,她一张脸红苹果一样能滴下血来。
或许刚开始的开始,陆景重只是因为杜佳茵的名字,因为她的名字是自己起的,叫起来总会有一种别样的感情。
如果杜佳茵知道,陆景重对她有感觉,是开始于一个名字,会不会罚陆景重跪搓衣板呢?
姻缘就是这般奇妙。
后来的某一天,杜佳茵问:“毛毛,我的名字是你起的?”
陆景重说:“网上起名大师起的。”
杜佳茵:“……”
………………
第一次从见面到分开,也就不到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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