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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最妖孽-第5部分

小说: 最妖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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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佣人一眼就看了出来这双高跟鞋是林妃樱穿来的,那么,林妃樱呢?肯定也在这个房间里吧?
    嘴角闪现一丝真相帝的笑容,女佣人低头道:“那就请天少转告林小姐吧。Www;”说着女佣人就出去了,还顺手把本来虚掩着的门给带上了。
    “呼……”林妃樱长出一口气,从窗帘出来了。她可是担心会被人说长道短,这些女佣人都是三四十岁年纪的壮年女人,正是长舌妇的黄金年龄段。万一把话传出去,自己可就没脸见人了。
    “好了,我这就去我房间换一下衣服,你自己先下去吧。”林妃樱说着往门口走去,她觉得这样一来的话,应该就算是没有问题了。
    “等等——”陈耀天连忙叫住她:“把你的高跟鞋一起拿过去吧。”
    “啊?”林妃樱猛然回头,顿时看到一只高跟鞋摔在了床上,另一支高跟鞋在墙边躺着,位置都是那么的鲜明、出众……
    我不活了——林妃樱顿时泪流满面:“你怎么不早说……”
    “我以为你不会在意的,只是两只鞋子而已嘛……”陈耀天出身佛门哪里想到那么多,却把林妃樱气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把这小骗子嘴给撕了。
    还好,林妃樱的心理素质和心理调控能力都不一般,她已经在换衣服的时候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再出来时已经心平气和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陈耀天坐在餐桌旁,看到林妃樱下来不禁多看了一眼。
    原来林妃樱此时换上了休闲衣服,一头乌云秀发只用一条白丝带束着,娇靥薄施粉黛,却并不过分,一双漆黑的眸子秋波顾盼间让人神为之夺。
    她下身穿了条低腰牛仔裤,完美地勾勒出她那着裙时看不真切的挺翘臀部曲线。令她本就凹凸有致、婀娜生姿的完美身材,再多几分像黑洞一般,能陷进所有雄性目光的致命引力。
    微微裸露的腰的形状也很完美,牛仔裤和T恤相接处露出细细的一抹雪白引人遐思。再往上看一些,才发觉这可怜的T恤被下面挺拔的双峰高高顶起,随时都有被撑爆的可能。娇柔的身躯,高耸的双峰,偏偏拥有一张让人不忍亵渎的娇美的面容,令人不禁色予魂授。
    换上休闲衣服的林妃樱少了几分干练、严肃,多了些活力、动感,又是别有一番风味。
    陈耀天不禁赞叹着想起了苏东坡的《饮湖上初晴后雨》中的一句“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这句诗是形容西湖如同那仪态万千的美人西施一样,无论是淡雅或浓艳的打扮,都恰到好处,美丽动人。
    但是陈耀天是觉得反过来说,其实也无不可。晴天的西湖,水上波光荡漾、闪烁耀眼,正好展示出西湖的美丽风貌;雨天的西湖,山中云雾朦胧、飘飘渺渺,又显出别一番奇妙精致。而把西湖比作林妃樱,空蒙山色是她淡雅的装束,潋滟水光是她浓艳的脂粉,不管她怎样打扮,总能很好的烘托出她天生丽质的迷人神韵来。
    只可惜,林妃樱开口一句话就败坏了陈耀天心里的风景。
    “天少,关于进餐,我也要讲解几种礼仪、规矩给你。比如你现在拿着的那块牛肉……我知道你以前那么多年都没吃过肉,可是那是牛排,要用刀叉切割成小块食用的,而不是像你现在这样用手指头捏着往嘴里塞……”
    “……”陈耀天彻底无语了,这才叫真的阴魂不散呢……
    林妃樱坐在了陈耀天的对面,然后指着陈耀天面前的牛排说道:“你现在食用的是菲力牛排,取的是牛里脊肉,是牛身上最嫩的肌肉。吃牛排时要用刀叉——”
    说着林妃樱拿起刀叉来亮给陈耀天看:“尤其记住了是要左叉右刀,右手握住餐刀,左手使用餐叉协助固定食物,左手食指可按在刀背处……天少,不要把刀叉攥的那么紧,这看起来和把桌布的一角掀起来掖进领口当餐巾一样的傻……”
    “吱——”
    一声刺耳的摩擦声响起,这是陈耀天手中的餐刀和盘子摩擦发出的。
    刺激得林妃樱眉梢一跳,连忙出声提醒道:“不要发出这种与盘子摩擦的刺耳声音……”话还没说完呢,又是“当啷”一声清脆的响动。
    陈耀天用把牛肉扒拉到一边去,露出来那从中间碎裂成两半的盘子,尴尬的笑笑:“不好意思,有点太用力了……”
    旁边女佣们都是悄悄笑起来,林妃樱的嘴角隐蔽的抽搐了两下,这个小骗子,怎么总是能让她多年修炼的涵养功夫轻易的就走火入魔呢……
    看来自己之前想的还是有点太美好了啊……林妃樱一边把牛肉切割成小块塞入嘴里,一边郁闷的想着。
    林妃樱其实并没有把这个任务想的有多么难以完成,所以晚餐不止有西餐还有中餐也有各种料理、果盘、甜点等,林妃樱是希望能够通过突击来让陈耀天迅速完成这些东西的学习。因为在她看来,这很简单,她自己头一次参加上流社会的宴会也不过就是恶补了一个小时的礼仪而已,并且没有任何失态的地方。
    可是现在看来这样来要求陈耀天,好像是有点强人所难了……林妃樱一想到这个秀眉都快拧成麻花了。不管怎样,先把陈耀天的着装给纠正下吧,这小骗子至今还穿着僧袍呢,总不能明天去见老奶奶也穿着僧袍去吧?
    就算老奶奶不在意,还有那么多家族的人看着呢,总不能让干爹和这小骗子在他们面前丢人现眼啊!
    林妃樱想着想着忽然感觉气氛有点不太对,抬起眼,她看到包括陈耀天在内的所有人都睁大眼睛看着自己。
    林妃樱愣了下,这才听到自己手下“吱吱”的餐刀和盘子摩擦声。刚刚她还因为这个问题说陈耀天来着,没想到这么快就……
    这可难不住见惯大场面的林妃樱,比这更尴尬的情况她都应付的很自如。林妃樱干咳了两声对陈耀天一本正经的道:“我刚刚就是在学你刚才的样子,现在知道这有多失礼了吧?”
    陈耀天双手合十低眉顺目:“阿米豆腐,出家人不打诳语,女施主你刚刚真的是在学贫僧吗……”
    我呸……林妃樱俏脸绯红,碰上这小骗子我是造的什么孽啊!
第10章 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吃过晚餐之后,有专门配备的服装设计师来给陈耀天量了下肩宽、臂长这些尺寸,将为陈耀天量身定做衣服,并且根据陈耀天的意见加入服装设计师的理念来设计出与众不同的款式。WWw。
    像陈家这种大财团,只要稍微挑剔点的就会请专用的服装设计师来设计衣服,如此一来就不会有撞衫的嫌疑。当然过于专注这方面的人大多被冠以花花公子的名号,可是现在这么安排则表现出的是对陈耀天的重视。
    “衣服没那么快设计出来,所以我已经预先为你挑选出了三款合适明天穿的衣服。”林妃樱说着拉开了陈耀天卧室的衣柜,口中介绍道:“GUCCI、GiorgioArmani、HugoBoss,虽然牌子不同但是这三款衣服风格很近似,各种尺码、颜色,你自己选吧。”
    陈耀天走到衣柜前一看,不禁摇了摇头,虽然只是三款,衣柜里根据尺码和颜色分至少有十多件衣服。对于陈耀天来说,穿什么不重要,他并不在意这个。
    看到陈耀天意兴阑珊的样子,林妃樱只好劝慰道:“你已经不再是出家人了,这身僧衣该换下来了。现在你的身份是陈氏财团的第一继承人,就应该……”
    “我懂。”陈耀天无所谓的打断了林妃樱的话:“你帮我选一身吧。”
    “我选什么你穿什么?”林妃樱俏脸绷得紧紧的,她心里边已经先入为主认定了这小骗子会跟自己找茬的,所以现在虽然陈耀天表现出毫无战斗力的样子,她仍然不肯相信这小骗子是认命了的表现。
    陈耀天没回答,只是点了点头。他在意的不是穿什么,而是明天见面的那些亲人啊!
    可是林妃樱并不能代入到陈耀天身上去,所以看陈耀天没所谓的态度她真想选件最丑最龊的给陈耀天穿上,可是去挑选的时候还是下意识的拿了自己最中意的一身出来。
    这是一粒单排扣、窄领型的GUCCI黑色西服,垂感、质感、手感都相当不错,板型很好,穿上去很彰显气质。所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泥巴塑的佛像贴上金箔看起来也是佛光宝相的,这款西服也有同样效果,林妃樱相信就算是乞丐穿上也能像是个翩翩公子哥。
    “就这身吧,搭配的衬衣、鞋子都全套的,穿好了就开门叫我。”交代完毕林妃樱便走出卧室在外间坐下来喝口水。
    这三款衣服都是她提前去挑选出来的,以她的品位、格调,她相信明天带给老奶奶看的时候,一定会让老奶奶越看越喜欢。还有其他的亲戚,也肯定会对陈耀天刮目相看的。
    这样一来,先从形象上达成了干爹的要求了吧。林妃樱总算是有种可以松口气的感觉,陈家同样有专用发型设计师,可惜现在陈耀天这样就不需要了,他这光头……不行就打点蜡,看着亮晶晶的也算是种风格。
    林妃樱盘算着,就听到开门的声音,她马上站起身来迫不及待的进房想去看看自己精心包装之后的成果。
    乍一看——哇塞!果然是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林妃樱感觉就像是看到了灰姑娘穿上了水晶鞋,瞬间变成了光彩照人的美丽公主。
    可是……怎么有点扎眼呢?
    哪里不对劲?
    林妃樱秀眉微蹙,再仔细一打量,终于发现问题出在哪里了。原来虽然陈耀天穿上了那一身GUCCI西服西裤,但是内衬却是一件小细毛线的薄毛衣,脚下是一双千层底的黑布鞋,手里还攥着一根玉石念珠,搭配他那本来就刺眼的光头,看起来真是不伦不类啊!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吗……林妃樱彻底无语了。
    “为什么不穿我给你搭配的衬衣和鞋子?”林妃樱勉强按捺住心头的火山不爆发,对陈耀天质问道。
    “我这件白毛衣和布鞋也都挺好看的呀。”陈耀天说着爱惜的摸了摸自己的毛衣,这件毛衣和脚下的布鞋都是香客老婆婆和阿姨亲手缝制送给自己的。
    虔诚的香客捐赠财物给寺庙僧侣是很正常的事情,而这对婆媳会每年都捐赠几批毛衣毛裤、布鞋、棉衣棉裤给寺里,比较特殊的是这对婆媳送的都是手工制作的,换句话说就是这对婆媳亲手做的。
    而且自陈耀天有记忆以来,就年年都会见到这对婆媳捐赠衣物,从未有遗漏。这件事行德禅师在世时便曾对陈耀天说过,做善事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善事。所以陈耀天对这对婆媳香客十分的敬爱,这对婆媳也很喜欢陈耀天,每次来都会给陈耀天带点糖果点心。
    陈耀天就没舍得换掉,僧衣是不能穿了,但是没必要舍弃所有的过去,更何况是如此珍贵的。
    林妃樱饱满的胸口剧烈的跌宕起伏着:“但你这是手工的啊!”
    “你给我穿的衣服也是手工的呀。”陈耀天说。
    “那能一样吗?这可是GUCCI!”林妃樱真有种想歇斯底里的感觉,什么叫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就是啊!
    “狗吃?什么狗吃?我觉得还没我这毛衣做工精细呢。”陈耀天还真仔细比较了下,做了断言。
    “好吧,那这念珠呢?”林妃樱很无力的叹了口气,转换了话题,她觉得更关键的是念珠,穿着一身西服拿着念珠实在是够不伦不类的了。
    念珠又称佛珠,分为持珠、佩珠、挂珠这三种,佩珠是戴在手腕上的,挂珠是带脖子上的,这两种平常人戴的很多,不信佛的也可以当饰品戴。可是陈耀天拿的是持珠,也就是用来记录念诵佛号、咒语数目的,并藉以约束身心、帮助修行、消除妄念、增加智慧、获得无良功德,属于和尚专用品。
    陈耀天还拿着这持珠算是什么意思?莫非还打算着不行再回去当和尚?林妃樱气呼呼的想着。
    “这是先师遗物。”陈耀天只解释了这一句,他相信林妃樱能够明白。如果林妃樱不能明白,那也就没有继续沟通的必要了。
    于是第二天的上午,陈耀天就穿戴着这一身和林妃樱一起去见老奶奶了。
    传说中陈氏财团陈家最大的长辈,相当于红楼梦里贾母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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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星空的物语兄弟的打赏,重庆实在是太热了,热的人根本静不下心来码字啊魂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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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恨在心头口难开
    燕海市是山北省的大港口城市,和燕京、燕山共同组成了全国有名的三燕经济带。WWw!依山傍海,环境优美,又有京津后花园之称。
    沿着环海公路,一辆酒红色宝马平稳匀速的向前方驶去,开车的是林妃樱,乘客是陈耀天。这辆宝马是公司配给林妃樱的用车,昨天的大排场是为了陈家的脸面,而今天去老奶奶家自然就不必再那么前呼后拥。
    林妃樱悄悄从后视镜瞟了一眼坐在后排的陈耀天,果不其然这小骗子又在坐禅了,哼,也不知道他能坐出个什么来!
    陈耀天现在穿的就是林妃樱给她搭配的一身GUCCI西服,看起来整个人都焕然一新,如同浊世翩翩佳公子。
    当然,如果不是他那有点发黄了的细线白毛衣和千层底布鞋以及他手中时刻攥着的一挂佛珠的话。
    在百般劝说无效之后,林妃樱也只好尊重陈耀天自己的选择了。
    只是林妃樱心里真的很惴惴不安,陈耀天的叔叔、兄弟们可都不是省油的灯,到时候难免就对陈耀天的形象冷嘲热讽。林妃樱几乎能够想象的到那时候的尴尬,可是现在她也无可奈何,只能做好心理准备承受一切可能发生的后果。
    穿着这一身坐禅不觉得很怪吗?林妃樱再次回头横了陈耀天一眼,却发现并没有那么自己想象中的那么不和谐。
    “到了。”林妃樱说,陈耀天缓缓睁开眼,看向车窗外,却看到一座平房。这套平房是土墙灰瓦,在北方农村常见的平顶房,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唯一值得夸道的就是背靠着山,面向着海,位置环境算是不错,也挺清静的。
    “就是这里吗?”陈耀天眼中不禁闪过一丝惊讶,昨天先到的别墅富丽堂皇,简直给人乱花迷人眼的感觉。可是现在看到的平房,丝毫不起眼,竟然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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