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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相爱恨晚-第39部分

小说: 相爱恨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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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仰头看着天花板,许久才强迫自己镇静下来,“当初你爸让我娶你的时候,应该就知道你已经不是完璧了,对不对?可是即便这样,他还是把你塞给了我,甚至拿申恬的命威胁我,对吗?”
“你说什么?”叶亦欢愕然的抬头看着他,眼泪摇摇欲坠,“我爸怎么会拿申恬的命威胁你?”
“你不知道?”他嗤笑一声,一步一步走向她,晦暗的眼底阴佞而冷厉,“你敢说你不知道?申恬在手术台上命悬一线,当时她的活命率很低,只有不到10%的希望,全京都没有一个医生敢担这样的风险,只有一个京都医学院的权威脑科医生做过这种手术。可那个教授近几年一直在外游历学医,只有相熟之人才找的到,而你爸却是他最好的朋友。你爸跟我说,只要我答应和你结婚,他可以立刻找到那个教授,并且把他带回来。所以,为了能让申恬活下来,我只好被迫接受了和你的婚姻,你敢说这一切你都不知道?你敢说这不是你为我设下的局?!”
他这辈子最恨被人威胁,唯一的一次妥协,却得来了一个困住他后半生的婚姻。
叶亦欢看着他几近失控的低吼,错愕的连眼泪都忘了流,不停地无措低喃,“不会的,不是这样的,我爸不是这么和我说的。他只是说,当时因为你婚礼被破坏,Adamas需要一场可靠地联姻来解决问题,所以你才会和我结婚,他没有告诉我是因为申恬……”
当年叶书华信誓旦旦的告诉她,凌南霄是因为联姻才会和她结婚的,并且说联姻虽然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可他总有一天会看到她的好,她抱着这个微弱的希望,一直期待着,静静的等了两年。
可是她到今天才知道,他是为了救申恬才会和她结婚,他为了申恬,宁愿和她做一对毫无感情的怨偶,宁愿被她困在婚姻的牢笼之中。
比起这个事实,她甚至更愿意接受联姻的说辞,最起码,利益比感情要容易计算的多。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她坐在地上不停地摇头,像是一只受了伤的小兽,哭的那么绝望。
“我就知道,我不该对你抱有希望的,你这样的女人,有什么事做不出来。”他忽然冷笑一声,压低声音问她,“那个男人,是邢漠北,对不对?”
她难以置信的望着他,“什么?”
凌南霄伸手扼住她的下巴,迫使她仰起头看着他,一字一句的陈述道:“你的第一个男人,就是邢漠北吧?你就这么喜欢他,甚至不愿意说出他的名字,也要包庇他?!”
“凌南霄,你混蛋!”
她扬起手想给他一个耳光,却反手被他钳制住了右手,原本就没有力气的右手,此刻更是疼的钻心,眼泪也掉的更加凶猛。
叶亦欢的眼泪掉在他的手上,温度几乎能灼伤他一般,他又想起她昨晚呜咽着在他身下流过的泪,想像昨晚一样轻轻地替她拭掉眼泪,可是却怎么也抬不起手。
她的泪已经轮不上他来擦,就像她的身子也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触碰过一样。
她看不到他眼底隐忍的痛色,只看到了他脸上恨意浓浓的表情,叶亦欢吸了吸鼻子,良久才哑着嗓音说:“既然这样,那我们就离婚吧,凌南霄,我真的累了。”
她不想再继续这场是因为别的女人才得到的婚姻,受够了他一再的猜忌怀疑她,同样也受够了这样伤痕累累的感情,她已经太累了,累到无法再去承受他们之间更多的伤害。
“离婚?”凌南霄的声音颤抖着,就连掐着她下颚的手都在抖,眸光中满是凄凉的痛色,“你打算离婚之后做什么?马上去找邢漠北吗?你就这么迫不及待的想和他在一起?!”
他失控的冲她吼,泛白的直接和紧绷的侧脸都说明了他此时的激动。
自从邢漠北出现后,她就一再的向他提出离婚,难道她真的想要马上去那个男人身边吗?
“我不可能跟你离婚。”
凌南霄松开她站起身,居高临下的冷睨着她。
叶亦欢仰头看他,嗓音沙哑,“你说什么?”
“我不可能跟你离婚!既然你这么想和我撇清关系,那我偏偏不会如你的愿,这一辈子,我都不可能跟你离婚!”
她看着他冰冷无情的眸子,忍不住哭喊,“既然你不爱我,为什么不放了我!”
“你做梦!”凌南霄咬牙怒叱,眼中满是痛色,“放你?放你去找邢漠北吗?不可能!即使我不爱你,我也不会放你去找别的男人,叶亦欢,咱们就一辈子这样纠缠下去吧!”
他说完便转身摔门离去,随即走进衣帽间快速的换了衣服,不多时,叶亦欢便听到楼下想起了引擎的声音。
她抱着那件单薄的衬衣在地上坐了良久,直到身体已经冰的没有了知觉,她才缓缓起身走进浴室里。
叶亦欢红着眼睛站在镜子前,下身的粘腻和身上青青紫紫的痕迹还昭示着昨晚疯狂的情事,可是要了她的男人却已经毫不留情的甩门而去。
她打开水,然而莲蓬头出来的却只有冷水,她试了几次都没能弄出热水。
真是可悲啊,就连洗个热水澡好好祛除身上的疲惫和欢爱的痕迹,这样简单的愿望都已经难以实现。
唇角不禁扯出了一个自嘲的弧度,眼眶温热,有眼泪缓缓流出,她仰头将眼泪逼回心底,咬牙踏进冷水里,哆哆嗦嗦的洗了个冷水澡。
她不能带着一身的粘腻就去上班,无论怎样,洗个澡多少会好受一点。
*
大约是今天所有的事都在和她作对,叶亦欢赶到学校的时候已经迟到了将近二十分钟,不仅没能赶上早自习,甚至连班主任的晨会也误了,再加上这段时间总是逃班,因此遭到了年级组长王萍的严厉批评。
她今天还有四个班的美术课,一天下来几乎浑身都已经软了,心肺堵着发疼,而且还不停地咳嗽,神色恹恹的回到了办公室。
杭璐一眼就看出了她的不对劲,看她脸色苍白的趴在桌上,探头过去敲了敲她的桌子,“欢欢?”
叶亦欢抬起头,闷闷的应了一声,“怎么了?”
杭璐满眼担忧的望着她,“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先请假回家休息一下?”
“不用了。”叶亦欢微微叹气,过了大半天之后她才发觉身上酸疼的厉害,身下也是阵阵疼痛,昨天晚上凌南霄折腾她太狠,后半夜她已经累得睡过去了,事后才意识到那个男人对她有多么的惩恶。
杭璐深知她的性子,只好给她接了一杯热水放在桌上,又叮嘱道:“如果实在不舒服就要赶紧去看一看,或者吃点药,千万别硬撑着,明白吗?”
叶亦欢勉强冲她笑笑,“我知道了。”
一天的精力几乎都已经被耗尽了,放学的时候叶亦欢是最后一个才走出学校的。
她步伐沉重的走在傍晚的小路上,已经快入冬的天,冷风从她的风衣领子里灌进去,几乎侵蚀着她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她裹紧外套,踩着枯黄的落叶走向地铁站。
路灯拉长了她的身影,显得寂寥而孤独,就好像那一年申恬站在她面前含着笑,娇羞的宣布她和凌南霄在一起的事实,她扯出了此生最难看的笑容,苦涩的对他们说恭喜,转身流着泪踏上了回家的路。
原来在她的生命中,从始至终都只有她自己一个人。
她自嘲的笑了笑,身后传来清浅的脚步声,有人踩在落叶上传来“沙沙”的响动,随之传来的是一个淡雅温和的女声——
“姐!”
叶亦欢的脚步一顿,随之缓缓转过身,一个纤细的身影站在她十米之外的地方,一身黑色的风衣,头上戴着一顶贝雷帽,脚下是一双黑色的过膝靴,一小节嫩白的大腿暴露在寒风之中,即使在接近冬季的天气,也依然娇俏盎然。
女子的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手腕上挂着一个Chanel的包包,路灯映照在她的脸上,叶亦欢看到她勾起唇角笑了笑。
“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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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玛,这章真是信息量略大有木有?凌少这货终于是把人吃到了~其实大家应该都意会了这俩人的第一次给谁了吧~~接下来就等着反虐时凌少知道真相以后自己打脸吧,哇咔咔~~无奖竞猜一下,这个新出场的妹纸是正面人物还是反面的~~
PS:河蟹社会,那些什么OOXX大家就自行YY去吧,把凌少YY的勇猛一点╮(╯▽╰)╭

☆、085深爱着凌南霄的理由重要回忆

叶亦欢的目光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这间小小的咖啡厅,精致而幽静,虽然从外面看上去只是一个小小的木房子,可是进来之后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秋千式的座椅和藤编的小桌,显得极其有韵味。
视线落在对面的叶小瑜身上,叶亦欢看着她摘掉黑色的贝雷帽,及肩的长发染成了栗色,发尾烫了梨花式的卷发,一张小脸被中分的头发遮住了一半,显得愈发俏丽明媚妲。
叶小瑜打了个响指,扬声招呼道:“小六,给我上两杯摩卡。”
柜台里很快就传出一个年轻的男声,“马上就好。”
那个店主年纪很轻,大概二十三四的年纪,留着干练清爽的寸头,瘦瘦高高的,脸上带些青涩,像是刚毕业的大学男生。
她一看就是这里的常客了,叶亦欢向后靠了靠,抿着唇淡声说:“什么时候回来的?窀”
“刚下飞机,我听说你在那个小学当老师,所以就马上赶去看你。”
“没有回家吗?”
“没呢,下了飞机我就直接打车去你学校了,我还怕去晚了见不到你,没想到运气这么好,竟然还逮到你了。”
叶亦欢的语气低沉而疏离,相比起她的淡漠,叶小瑜反倒更显得热络一些,明丽的双眼中满是欣然和愉悦。
大约是看到她脸色不好,而且还带些咳嗽,叶小瑜沉静了一下,又高声道:“小六,把一杯摩卡改成热牛奶。”
叶小瑜的贴心和细致并没有让叶亦欢有所动容,她仍然面无表情的垂着头,有些不冷不热的样子。
摩卡和热牛奶很快就上来了,这间咖啡厅虽然不大,可是看得出店主的手艺很好,摩卡香醇的味道萦绕在鼻尖,似苦似涩,单是味道就让人回味无穷。
叶小瑜把牛奶推到她面前,语气有些强硬道:“趁热把它喝完,你的脸色怎么这么差?生病了吗?和姐夫吵架了?”
叶亦欢摇头,“我没事。”
对于这个五年前就去了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学心理学的同父异母的妹妹,她一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不知道是讨厌亦或是喜欢,又或者是两者都有,总之是很复杂的情感。
她知道叶小瑜一直在有意和她交好,从十六岁那年叶小瑜到了她家里,她就一直在找机会能靠近这个姐姐。譬如上学时为了和她一起走,叶小瑜要早起将近半个小时。再比如叶书华给了零用钱之后,叶小瑜总是在第一时间兴冲冲的来请她吃饭。可是对于叶小瑜殷切的向她伸出的橄榄枝,她从来都是毫不留情的扔到水里,看着叶小瑜黯淡的双眼,她心里隐隐有一种报复的快感。
她比一般人要早上学,十六岁那年她已经上了高二,也就是那一年,她的母亲林晓君在家里的浴室自杀,三天后,父亲叶书华便带着自己的情人吴茵登堂入室住进了他们的家,而吴茵手里牵着的那个小女孩儿,就是面前的叶小瑜。
叶小瑜只比她小两岁,也就是说,在她父母长达十七年的婚姻中,她的父亲一直都是家外有家的。
她憎恶自己的父亲,也连带着讨厌叶小瑜和吴茵,因此当叶小瑜住进她家后,她局促而期待地敲响了自己的房门,希望能认识一下这位姐姐时,却只得到了她一句冷冷的嘲讽,“知道什么叫鸠占鹊巢吗?不要以为住进我家就是我妹妹,你不过是我爸养在外面的一个私生女!”
她用力摔上房门,门外的叶小瑜失望的收回自己的手,在走廊上静静的站了十分钟。
至此之后,叶小瑜开始了长达六年的追逐,只为了能得到叶亦欢的一句肯定,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她出国留学。
其实叶亦欢不是一个不明事理的人,叶小瑜有什么错呢?就像是任何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一样,她不过是一个无辜的孩子,可是她就是没有办法接受这个从天而降的妹妹,尤其是吴茵间接造成了自己母亲的死亡。
一杯牛奶就在她这样恍恍惚惚回忆过去当中喝光了,热牛奶的温度很快传到了四肢百骸,也带给了她一丝温暖。
她放下杯子,抬头看了看叶小瑜,眼中也终于有了一丝温度,“为什么不回家?”
“因为我想你了啊。”叶小瑜抬头冲她笑笑,几年的国外生活让她变得直白而坦率,毫不吝啬自己的感情,“比起爸妈,我更想先见到你,我去了美国这几年,你居然一个电话都没有给我打过,我真的好生气!”
她赌气一般的撅起嘴,叶亦欢也终于忍不住笑了,唇角露出一个浅浅的梨涡,“越洋电话很贵的,你不知道吗?”
“切,姐夫开个珠宝公司你还这么吝啬,小气鬼。”
她的话音刚落,叶亦欢的眼神就变得黯然了几分,学心理学的人很容易洞悉别人的情感,叶小瑜立刻意识到了自己说错话,急忙岔开了话题,“既然已经出来了,不如陪我去走走好不好?我五年没回来,都快认不出来这个城市了,变化真的好大。”
反正她也没事,索性就答应了叶小瑜的请求,点头道:“好。”
两人离开时,咖啡店的小六给了叶小瑜一串钥匙,“瑜姐,这是你的车钥匙,车就停在外面,手续都已经办好了。这个是你的家门钥匙,房子在南江附近,按照你的要求是十五楼的大平层,装修也都按照你风格做的。”
叶小瑜接过钥匙在手里掂了掂,笑着拍拍小六的肩,“做的不错,回头姐再感谢你。”
小六耸耸肩,“没事的。”
叶小瑜拉着她走出咖啡厅,熟门熟路的走向后院,果然院子里停着一辆红色的保时捷911,她拉开车门坐上去,又招呼叶亦欢,“上来啊姐,我带你兜两圈。”
叶小瑜的车技很好,车速快却开得很稳,不像凌南霄开快车的时候,会让人有种胆颤心惊的感觉,叶小瑜开车更像是让人感受那种疾驰在风力的快感。
她一直都知道叶小瑜的车开得很好,年少的时候她还在学校乖乖上晚自习,她这个妹妹却已经翘了课和社会上的一些朋友去地下车场玩赛车,赢了钱就会请她吃饭或者送她衣服香水,可是她从来都没有接受过,总觉得这种钱花的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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